活性维生素 D 在慢性肾脏病继发性甲旁亢中合理应用的专家共识
(修订版)
慢性肾脏病(Chronic kidney disease, CKD)特别是肾功能不全患者常常存
在着矿物质代谢的紊乱,其可以引起全身多系统的损害,包括骨病及心血管疾病。
根据 K/DOQI
的建议,从 CKD3 期就应开始进行有关的检测和治疗。监测的指
标包括矫正的血清总钙、血磷和全段甲状旁腺激素(iPTH)水平。
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Secondary hyperparathyroidism, SHPT)是矿
物质代谢紊乱的重要
现类型之一。其不仅可引起骨骼的严重损害,而且可以加
重钙磷代谢异常,引起皮肤搔痒、贫血、神经系统损害及心血管疾病等。
活性维生素D是治疗SHPT的重要药物,不仅有利于继发性甲旁亢相关骨病的
治疗,也有利于SHPT所致的全身其他脏器损害的好转。但是使用活性维生素D不
加监测,又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因此,必须合理使用活性维生素D,并严格
监测血iPTH、钙、磷和钙磷乘积(Ca×P)等。
一、CKD 患者校正的血清总钙、血磷和全段甲状旁腺激素(iPTH)水平的目标值
根据 CKD 的不同分期,要求血 iPTH 及钙、磷水平维持在目标值范围。钙磷
乘积应<55mg2/dL2 (4.52mmol2/L2)。
CKD 不同时期 iPTH 及血钙、磷水平的目标范围
CKD 分期 PTH 目标范围 钙 磷 维 持 水 平
Ca* P
3 期 35~70pg/ml 8.4~9.5mg/dL 2.7~4.6mg/dL
(3.85~7.7pmol/L) (2.10~2.37mmol/L) (0.87~1.49mmol/L)
4 期 70~110pg/ml 同 上
(7.7~12.1pmol/L)
5 期 150~300pg/ml 8.4~10.2mg/dL ** 3.5~5.5mg/dL
(16.5~33pmol/L) (2.10~2.54mmol/L) (1.13~1.78mmol/L)
*血钙应以矫正钙浓度为
矫正钙=血清总钙+0.8×(4~血清白蛋白浓度 g/dl)
**5 期患者 血钙、磷浓度应尽量接近目标值的低限为佳。
二、 继发性甲旁亢的治疗原则
(一)降低血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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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限制饮食中磷的摄入:每日摄入量控制于 800~1000mg 以内。
2、磷的结合剂的使用:用于饮食限磷仍不能控制血磷在靶目标范围者。
①含钙的磷结合剂,如碳酸钙、醋酸钙等,并于餐中服用,以最大程度发
挥降血磷的作用。(为防止高血钙,由含钙的磷结合剂提供的总钙量不应超过
1500mg/d,包含饮食在内的总钙摄入量应低于 2000mg/d)。
②有高血钙时应停用如含钙的磷结合剂,有条件可选择不含钙的磷结合
剂,如 Renagel(Sevelamer HCL),碳酸镧等。
③如上述措施及充分透析仍然有严重的高血磷(>7mg/dl),可短期(3~4
周)使用含铝的磷结合剂,然后改用其它制剂。
3、充分透析:增加透析频率和时间有助于磷的清除。
(二)调整血钙
CKD 各期患者均应维持血钙在靶目标值范围。对于低血钙伴有低钙症状或
iPTH 高于目标值范围者,可补充钙剂或使用活性维生素 D制剂。同时须防止高
血钙。透析患者血钙浓度>10.2mg/dl(2.54mmol/L)时应采取措施,如减少或停用
含钙制剂及活性维生素 D、使用低钙透析液(1.25mmol/L 或更低)等。
(三)活性维生素 D 的应用
应根据 iPTH 水平,合理应用活性维生素 D。在应用过程中密切监测血 iPTH、
钙、磷水平,调整药物剂量。
(四)经过
的药物治疗仍不能控制的严重的 SHPT(iPTH 持续>800pg/mL),
并且有顽固的高钙血症和/或高磷血症,对治疗抵抗者;以及经同位素或超声检
查证实存在甲状旁腺腺瘤或结节者,建议实施甲状旁腺次全切除术或甲状旁腺全
切加自体移植术。
三、继发性甲旁亢时活性维生素 D 的合理应用
(一)作用机制
1、直接作用:作用于甲状旁腺,降低 PTH 基因的转录,减少甲状旁腺细胞的
增殖,抑制 PTH 的合成与分泌。
2、间接作用:促进小肠对钙的吸收,提高血钙水平,反馈抑制 PTH 分泌。
(二)适应症
1、 CKD 3、4、5 期的患者,血浆 PTH 超过相应目标范围时(CKD3 期
>70pg/ml,CKD4 期>110pg/ml,CKD5 期>300pg/ml),需给予活性维生素 D制剂。
3
2、活性维生素 D治疗前必须纠正钙、磷水平异常,使 Ca×P<55mg2/dl2。
3、非肾功能迅速恶化及不愿随访的患者。
(三)活性维生素 D 使用
目前国内的活性维生素 D 制剂有 1,25(OH)2D3 及 1-α羟维生素 D3。下面就
1,25(OH)2D3 的应用方法推荐如下:
1、小剂量持续疗法:主要适用于轻度 SHPT 患者或中重度 SHPT 患者维持治
疗阶段。
用法:0.25ug, 每天一次,口服
剂量调整:
①若能使 iPTH 降低至目标范围,可减少原剂量的 25~50%,甚至隔日服
用。并根据 iPTH 水平,不断逐渐调整剂量,避免 iPTH 水平的过度下降及反跳,
直至以最小剂量维持 iPTHP 在目标值范围。
②如果 iPTH 水平没有明显下降,则增加原来剂量的 50%,治疗 4~8 周
后 iPTH 仍无下降或达到目标范围,可试用大剂量间歇疗法。
2、大剂量间歇疗法(冲击疗法):主要适用于中重度 SHPT 患者。
用法:
PTH 300~500pg/ml, 每次 1~2ug, 每周 2次,口服;
PTH 500~1000pg/ml,每次 2~4ug,每周 2次,口服;
PTH >1000pg/ml,每次 4~6ug,每周 2次,口服。
剂量调整:
①如果经治疗 4~8 周后,iPTH 水平没有明显下降,则每周 1,25(OH)2 D3
的剂量增加 25~50%;
②一旦 iPTH 降到目标范围,1,25(OH)2 D3 剂量减少 25~50%,并根据
iPTH 水平,不断调整 1,25(OH)2 D3 剂量。最终选择最小的 1,25(OH)2 D3 剂量间
断或持续给药,维持 iPTH 在目标范围。
(四)应用活性维生素 D 治疗时血 iPTH、钙、磷水平的监测
1、CKD3、4 期患者:
①血钙、磷:在最初治疗的 3 个月内至少每月测定 1 次,以后可改为每 3 个
月测 1 次;
②血清 iPTH:在最初治疗的 6 个月内至少每月测定 1 次,以后可改为每 3
4
个月测 1 次。
2、CKD5 期患者:
①血钙、磷:在最初治疗的 1~3 个月内至少每 2 周测定一次,以后可改为
每个月测一次;
②血清 iPTH:在治疗的前 3 个月内至少每月测定一次(最好每 2 周测定 1
次),当达到目标范围后,可每 3 个月测 1 次。
3、在用低钙透析液、含钙的磷结合剂、大剂量活性维生素 D 冲击治疗或体
内血钙、磷、iPTH 变化大时,应根据病情相应增加血钙、磷和 iPTH 的监测频率,
及时调整治疗。
监测频率 CKD 分期
PTH Ca P
3、4 期 6 月内至少 1次/3 月
6 月后 1 次/3 月
3 月内 1 次/月
3 月后 1 次/3 月
3 月内 1 次/月
3 月后 1 次/3 月
5 期 3 月内至少 1次/月
3 月后 1 次/3 月
1 月内 1 次/2 周
1 月后 1 次/月
1 月内 1 次/2 周
1 月后 1 次/月
(五)应用活性维生素 D 常见的不良反应及其对策
1、常见不良反应:升高血钙及血磷。此外,活性维生素 D 应用不当可使 iPTH
过度抑制,则可能导致动力缺失型骨病发生。
2、对策:严密监测血 Ca、P、iPTH 及钙磷乘积水平
①若有血磷升高,首先积极降磷。
②如血钙>10.2mg/ml,
应减少或停用含钙的磷结合剂;有条件时使用不含钙的磷结合剂。
严重高血钙时应减量或停用活性维生素 D,待血钙恢复正常再重新
开始使用。
透析患者,根据血钙水平可使用低钙透析液(1.25mmol/L 或更低)
透析,透析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症状及血压。
③建议活性维生素 D 于夜间睡眠前肠道钙负荷最低时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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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专家组名单
参与《共识》讨论的专家:
王海燕 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林善锬 上海华山医院
谌贻璞 北京中日友好医院
钱家麒 上海仁济医院
李学旺 北京协和医院
侯凡凡 广州南方医院
梅长林 上海长征医院
顾 勇 上海华山医院
王笑云 江苏省人民医院
王 梅 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汪关煜 上海瑞金医院
参与《共识》修订的专家:
王海燕 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谌贻璞 北京中日友好医院
钱家麒 上海仁济医院
梅长林 上海长征医院
王 梅 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汪关煜 上海瑞金医院
王 莉 四川省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