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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合同

2010-07-09 2页 doc 21KB 14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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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赁合同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刘 灵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面积43.2平方米的门面出租给乙方,并从事合法经营,乙方经营责任、安全责任、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提供乙方的电器、水源、乙方按电表、水表的用电度数、用水吨数和商业用电价格、用水价格支付电费、水费,若乙方拖欠,甲方不退还保证金,并收回门面。 三、乙方向甲方缴...
门面租赁合同
门面租赁合同 甲方:刘 灵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面积43.2平方米的门面出租给乙方,并从事合法经营,乙方经营责任、安全责任、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提供乙方的电器、水源、乙方按电、水表的用电度数、用水吨数和商业用电价格、用水价格支付电费、水费,若乙方拖欠,甲方不退还保证金,并收回门面。 三、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大写: ),于签订合同当日缴清,此保证金不计息,甲方于合同终止后如数退还乙方。 四、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每年租金递增10%,租金按季度缴纳,提前10天缴纳下一季度门面租金,拖欠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面,并不退还保证金。 五、合同期为2010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承租,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六、乙方不得损坏甲方房屋的结构、墙壁、地面,若损坏,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七、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租或收取其他人转让金。 八、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遇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乙方合同期满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退还门面及保证金。 十、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 注:门面租金从2010年 月 日开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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