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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3 15页 doc 63KB 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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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教授:谢谢张骐教授!谢谢各位光临!我知道大家都很忙,能来参加这么一个讲座或讨论实在不是很容易。实际上我一般不愿出来给讲座,因为我的普通话说得不好。我学普通话是很晚的事情,然后学了一阵就出去了,在国外呆了很长的时间,结果最后有点邯郸学步的意思。外语说不好,汉语说得也让人听得不舒服,所以我有点不好意思。但是张骐是我的老朋友,他让我和大家聊一聊,我觉得还是盛情难却,不好推辞。今天来到这里,我真的感到非常荣幸。十年前的3月份,我也曾经在北大的讲坛上讲过。那时候讲的是legal reasoning法律推理,当时知道法律推理的人还比较少。那是一段非常好的经历。刚才我又去看了一趟未名湖,未名湖依然是那么迷人,可以看得出这里是一个非常有才气的地方。湖不在于大小,我曾经见过很大的湖。在美国芝加哥工作的时候,我就住在密歇根湖上面,每天早晨起来,都可以看到下面大片的湖水。但是那个湖不是很有意思,太过狂妄和自大,没有这种人文气息,没有这种灵气。所以我想,到北大读书确实是一件非常心怡的事情,能够和你们交流我也感到非常高兴。尽管我跟你们讲的题目,听起来可能挺好,但是我只能很简要地讲一下读书、学习、写作和研究。这些事实际上是诸位每天都在做的事情,并不是说我有什么高见,我可能某方面的知识比你们多,但也不一定在这几方面做得都比你们好。我想张骐教授的意思应该是让我从中文大学的角度或者经验,来跟大家谈一谈。诸位都已经读到硕士和博士,我们谈论这个问题其实是不在话下的。你们肯定都有自己的见解。不过,很有意思的是,我给你们举个例子。上学期我教的是宪法。学期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跟我们的学生说,我最后要你们写篇论文,这个论文应该包括一、二、三、四、五、六、七,我这样要求尽管对你们来说是小儿科,好像是对初中学生的要求,但是呢,我希望你们能够做到这一点,而且我不止一次的强调过。最后文章交上来了,有三分之一的学生没那样做。所以,我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还是有必要强调我们一再认为是常识的东西。更何况,我在这里讲的也不一定是常识,因为我会说一些我的看法。当我认为是我的看法的时候,那就不是常识了。我想从以下这几个方面来说说,一是读书,一是研究,一是写作,重点则放在法学学位论文的写作上面。    在此之前呢,我想我们大家都应该记住傅雷先生说过的话,弄艺术也好,弄学问也好,都先要把人做好,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那么,怎么是把人做好呢?这就是所谓的人生观了,我也不能说得很清楚。古罗马有个诗人兼喜剧家叫Terence,他说了一句话,Nihil humani a me alienum puto〔Nothing human is alien to me〕。这个汉语还没有很好的翻译,有人翻译成“与人有关之事於我皆不陌生”。但是呢,alien不光是陌生的意思,还有异化的意思。卡尔•马克思把这句话作为自己最喜欢的格言,意思就是只要与人有关的事情与我都不陌生。我作为人,有优秀的一面,也有缺点,人所知道的,我就知道。那就是说在气势上提供了一个框架,你和别人一样好,你和别人一样的,你不必自闭也不必狂妄。在这样的大前提下,在面对一些诱惑的时候,比如说权力的诱惑、欲望的诱惑、金钱的诱惑的时候,你会很坦荡,我觉得这是做人的最基本的一条。我们知道,人生活在一定的环境里面。社会环境有好也有坏,有清也有浊,我想人们应该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态度。我想引屈原的话与大家共勉,“滄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纓;滄浪之水濁兮,可以濯吾足。”水清的时候你就去洗帽缨,水浊的时候呢你就去洗脚。所以,即使在一个很不好的环境里,一旦你有那种心境,你仍然可以过得很自在。当然,一般情况下,人应该追求一些值得追求的东西。我比较欣赏董仲舒/朱熹说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当然,这对你们来说可能都是空话。我马上就毕业了,忙着找工作,而且找工作时很多人都不择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我保持这种心境,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话说回来,人是一定要有正气的。人要不辜负人这个称号,必须有很好的关怀,有很明确的意义观。所以作为研究,应该是正其义,不谋其利。就是对某一个问题某一个理论或观点,你自己进行观察研究,但是不要觉得我做了这个研究马上就会获利,比如得到一个工作、一笔资助。这样的话是不能真正来做学问。但是,人是个很奇怪的动物,每个人都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不好,每个人都不会觉得对自己研究的东西所知甚少。每个人都会对事情形成一定的见解,这个见解会时时指导着自己。比如说,我跟你说正其义,不谋其利。很多人都觉得这是空话,那是因为在你的脑子里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或者你已经形成了这种观念。当然这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更重要的是什么呢?肖伯纳说过一句话,人间的悲剧不在于无知,而在于不知道自己的无知。我觉得他说得很好。学习、研究最重要的一点是要达到enlightment,也就是启蒙和发展。这个过程就是从无知到有知,非常仔细地反省自己。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他是干什么呢,就是反省自己是不是有些事情做错了,对有些东西是否还不了解。这些对大家来说可能是老生常谈了,或者说是一些空话。但是,我希望你们自己仔细考虑下,可以作为参考。    接下来,第二点我要说的就是读书。我们知道,古往今来,无数作家、思想家都对读书做过非常精辟的论述。读书可以使人长知识,读书可以陶冶情操,读书也可以装璜门面。但是我个人觉得读书最大的好处是治病救人,你可能会觉得这是一种奇怪的见解,这也就是我开始说的我自己的看法,肯定不是常识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仔细观察人生的整个过程,在从小到大的时候,我们一直处在一个健康的环境,或者说我们一直在逐渐健壮。但是,人的身心成长到一定高度的时候,就开始走下坡路,人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疾病,特别是心理疾病。由于人的情绪,人的各种各样的欲望,各种认识的影响,使得人变得越来越有心理负担,并逐渐表现为变态。如果你仔细观察,统治我们这个世界的基本上是各种病人,这个不是我的见解,有人写过这么一本书。一个人在发展到一定极致的时候,如果他不是进一步地去追求精神健康或皈依某个宗教的话,这个人很可能会变成一个顽固的人或者领导。如果你们仔细回想一下,我不是要有意贬低女性,小女孩小的时候很可爱,但是有了家有了爱情之后,就会产生很多怨言。因为她们受到各种挑战和心理上的压力,你就越来越发现她们就没有像以前那么可爱了。男人呢同样如此,那些五六十岁做决定的人,他们的决定绝大部分可能都是错误的,但他们固执而且不会听从别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病态。读书恰恰能够预防这种病。有一种说法,即人变老的时候变得越优雅,有些人虽然老了,但他面容很和善,修养很好。有些女子虽然韶华已逝,但仍然可亲可敬,那是因为她们的修炼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读书或者听音乐等不同的熏陶吧。总之,我认为读书可以从人们的心灵方面防止走向变态的过程,当然这可能是一个太过直接的过程,但我认为读书的确可以使人变得明智、平和、善良。当然,除了读书之外,我还经常强调的一个是要听音乐,听音乐的人和不停音乐的人是有很大区别的,很快就会反映在你的相貌上。听音乐的人他的相貌是活的,水样的;而不听音乐的人,相貌是像泥一样的,是死板的。你要不信的话,可以现在试试,一年以后就可以看出来。(笑声)读书是人生存的一种方式,它是治病救人的一剂良药。除了上面所说的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之外,还有这点。    那么,读什么?我想在座的都很清楚,我只是再强调一下。第一,读书一定要从中获得乐趣。然后呢,读书要有助研究,现在你们这个阶段,更多的情况好像都是为了研究。至于读什么并不是紧要的,而紧要的是你的知识结构。在你的知识结构定型之后,读什么样的书应该都跟你的知识型态结合在一起。你们大部分都是学法理的,当然也有其他专业。在法学领域里很少有新鲜的内容可以研究。因此,研究者不应把自己的领域划地为牢,比如你是研究民法的,我是研究法理的,他是研究宪法的,这样的划地为牢是很不好的做法,但是不幸的是现行的教育体制就是这样安排的。从读书的角度来说,你是学法理的,我觉得应该有两方面的书对你的知识结构特别重要,一面是外来的,一面是内在的。外来的就是你必须去读关于社会科学的书、关于哲学的书、关于经济学的书、关于宗教的书和人文科学的书。没有这些领域的知识的话,你的法理学研究绝对走不远。第二个,内在的就是你必须具备部门法的知识,你至少对一门部门法感兴趣,以此做基础。你们仔细看一下,张骐老师也很清楚的,在世界上做得很好的所谓法理学专家,他们都不是单纯做法理学的。比如像威廉•推宁,现在在法理学界挺有影响的一个人,他就是研究证据学的一个权威。像哈特,他以前教过刑法,他们都是在好几门学科中来回的学习借鉴。我现在说的是读书的知识结构,由知识结构来决定你的研究。这两方面的书你都应该读,不知道我这样说是否过分:你在三天之内,应该读完一本汉语书。如果说你在三天之内读不完一本二百页的汉语书的话,那你就不是读书人,因为你要做研究。当然,这是个怎么样的读法呢?这就要包括所谓的精读和泛读。有些书你必须精读,有些书你只要泛读。比如说你是研究法理的,有四本(类)书你必须读而且要必须读透的。第一本就是法理学的发展史,第二本就是法理学的基本原理,第三本是法理学的研究方法,第四本是法理学研究的前沿问题,这四个方面的书你必须精读。那么泛读的书就多了,比如说经济学的东西,心理学的东西,全球化的东西。研究生是读书的阶段,读书的时候你就老老实实读书,不要心慌。这个东西是长久的回报。你现在可能觉得读书划不来,别的人可能都忙着找工作,你可能觉得你吃亏了。那其实不然,等到几年之后,会很明显地表现出来,你是与众不同的,只要你坚持做下来。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你的本学科外,如果你还有精力,应该尽量的读一些典籍,东方的西方的都应该读。    那么,怎么样读呢?大家都很清楚,也都有很多经验,我现在只是再重复一下:翻阅和研究很不一样。一个人一辈子可以读上万本书,但是一般人哪有那么多的时间来读呢?读到一定时间你就烦了。有一种就是browse,比如你到书店去读,这样读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对现在的最新动态有一定的了解。我在哈佛读书的时候,哈佛那边有30多家书店,各种各样的都有。其中有一家叫做Harvard Bookstore,不是哈佛大学办的,但是名字却那么叫。它品味非常高,我基本上每周去一次。把人文和社科书架上的书,从头到尾browse一遍,一去就是一天。那时候是学生,没那么多钱买书,只好站在那里翻。这样的话我就可以掌握学界到底在研究什么,学界的动态是什么。    第二个是study,那你就要精雕细琢地去研究,你就要拿出书来啃,好好地去读。这个就不是三天读一本,你可能三天一个段落都读不下来,比如黑格尔和康德的书,你可能三天还搞不清他在说什么。    还有一种情况叫做consult,每个学者都堆了一大屋子书,他是不是说每一本都看过呢?一个教授可能会有上万本书,但他不可能全部看完。但是,有需要的时候,他会去consult从中找到他所需要的东西。有些书就是这样来读的。    重要的是什么呢?重要的是读书的时候一定要记笔记。现在好了,现在有电脑和博客,应该尽量把它利用起来,读了什么书要用电脑把它记下来。这样的话你积累起来,就是以后写论文的素材,而且可以表达你自己的个人体会。钱钟书先生被人称为大学者,大学问家,他就做过好多卡片。比如一段话,你可能不止一次的用它,而是好多次的用它。人的思想有时很活跃,有时很迟钝。当那些ideas来拜访你的时候,你就应该把它们记下来,看书的时候肯定会受到启发,也一定要记下来。我说得可能有点像跟中学生说,但是确实非常重要。    Appreciation ,也就是说你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要去欣赏它。爱书的人和一般人是不一样的,从封面、装帧到印刷等等都会去欣赏,然后再看里面的思想。说到欣赏,这个是太不容易了。英语appreciate这个词特有意思,一方面是欣赏,一方面是理解。那么欣赏理解之后你应该是什么呢,你应该有反应,也就是这本书好不好,这段话说得好不好,这章写得好不好。但问题是你怎么知道这一段好不好,你必须去长期的阅读,养成习惯,形成一种然后去判断。尽管我说得轻描淡写,但实际上很不容易。    还有一种读法,就你们而言,我觉得除了精读之外,还应该带着问题去读。那么多的书你不可能读完,最好的办法是精读之外,再带着问题去读。比如说我一周读二十本书,这二十本书你不能一行一行的去读。你必须带着问题去读,看一本书里有没有你要找的问题,如果有,你就把它记下来,要是没讲你关心的问题,就把它扔掉,因为这本书对你没有意义,而做研究的话又不可能把所有的书都读的。很多人重要的观点都是在一、两篇文章里表达出来,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他可能会把简单的思想逐渐的复杂扩大化,然后写成一本书。比如罗尔斯的《正义论》,实际上它只是以1950 和60年代的几篇文章为核心。当然,你带着问题去读,你可以查阅后面的index,看这本书有没有可能提供你要的东西,有就读没有就不读。这样长期以来的话,你就可以养成一种习惯,你就会发现拿着一本书的时候你就知道这本书值得读还是不值得读。这种能力非常重要,那么怎么培养这种能力呢?你就看它的目录,看它的index,看它讲的问题,看它的注。如果它引的是第一流的作品,这本书就一定值得读;假如它引的是通俗读物或大众报纸上的评论,那这本书就不用读了。如果引注的都是这种文字的话,那么这本书就不具有知识和学术的含量、不具有思想的含量了。    做人、读书,然后就是研究。研究里面有很多事情可说,重要的应该区分知识、学问和思想。一般而言,知识、学术、思想、意见、牢骚,这些都是分不开的。如果你有个明显的界限来区分这些东西,你的学术品味可能会有提高。读书多了,见多了,你自然会形成一种品味。这种品味跟你做别的事的品味一样,比如你欣赏音乐,它是有高低的;同样,女生穿衣服也是有品味高低的。当然,品味的形成要经过一定的培养,一定的启蒙和参照。知识一般来说是重要的,没有知识我们不能做学术。但知识不是最重要的,我们随时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去获得知识。而学术相对来说就重要了,因为学术是对各种各样的知识的描述和评论的总结和系统化,这需要一定的功夫才能达到。更重要的是思想,有些思想可以体现在学术中,但是学术并不一定体现思想。一个思想可能会改变世界,比如自由主义的权利和正义观就改变了现代人的命运。现在是知识爆炸的时代,学术相对少一些,思想则少之又少。现在产生思想的作品非常少,甚至凤毛麟角,因为这个时代不是产生思想的时代。这个时代要求掌握一些技术、技能,或者适应这个时代的知识。在这样的情况下,研究自然而然地就走上了一条不是很高雅但必须的道路,即实证研究的道路。写博士论文的同学都知道,博士论文要求对你所研究的领域有新的贡献,你想这怎么可能呢?因为你所研究的领域已经被各种各样的理论和文章挤塌了,你不可能有什么自己的贡献。那么唯一可取的路,就是到某一个地方做一些调查,field study,然后做以总结,写一个像总结报告的东西交上去,这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新的,别人没做过。比如你跑到我们甘肃那个地方去做个调查,别人没做过,你做过的这个就是新的。而通过实证的研究做出的结论,也许就是某个有思想的人在沙发上坐了十五分钟突然想出的一个理论。但是不幸的是,现在我们都要求人们去做实证研究,因为大多数人都不相信那种理论的创新能够为社会为人类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了。我们经过很多灾难式的革命,而这些革命都是由那些理论发起的。    接下来,我要强调的一点是德尔菲神庙的那句话,认识你自己!在你参加面试的时候,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是,你为什么来参加面试,就好像问我们的学生你为什么学习法律。这个答案是什么呢?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回答,法律怎么样怎么样好,法律怎么样怎么样重要,或者你们单位怎么好,你们学校怎么好,仅此而已。他不会想到说,法律固然重要,你凭什么能够学习法律,你为什么要争取这个工作。这一点经常被人忽视。它要求做两方面的回答,一是法律很重要,二是我具备学习法律的条件。那么有没有人不具备学习法律的条件呢,当然有,可是问题在于人不自知。比如一个形象思维非常强但纪律很涣散的人,他学法律当然学不下去。学法律对他来说是痛苦。就像一些法学院的学生,学习法律对他是一种惩罚,后来逃离法学院而转写小说,反而成了大作家。做学问的问题是你适合不适合做,比如选题,你选择一种关于实用主义的看法或者某一种纠纷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哪一个题目对你来说合适呢?你除了要知道这些题目的要求外,你必须了解你自己。假设你这个人对数字不敢兴趣,就像我,做一板一眼的工作不敢兴趣,那你就不要做经济法学或者实证研究,而应该做分析性的或者观念性的研究。假如你觉得观念性的研究太抽象了,一个概念套一个概念,你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你就不要做它,而另外做一个适合你的东西。我们生活在一个这样的社会中,每天都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人们一般只考虑一方面的因素,而不考虑另一方面的因素,重要的是你必须考虑你自己。    经常有同学问我可不可以读法学院做律师,我问他第一句话就是,你仔细不仔细,如果仔细的话你就可以做律师。第二个,就是你身体够不够好,因为做律师不仅是脑力劳动,而且也是体力劳动,一般工作十几个小时,要很强的韧性。第一个是要仔细,第二个是身体要好,第三个是要有逻辑思维能力。要是不具备这些,你学法律就是受罪,学不下去。因此重要的是,你必须知道你属于哪一类人。对于学术的评价,我想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因为这牵扯你做的研究的学术的高低及其重要性。第一个是思想价值,你做的研究会不会产生思想,新观点、新观念。一般来说,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是极少能够产生新思想的。就这个层次来言,非常难做。第二个就是学术价值,我想经过认真仔细刻苦的努力,我们能够达到这一步。第三个是参考价值,这个参考价值就是你可能做了调查没有什么思想也不为人注意,但是你提供的资料别人可以用,这就是参考价值。    还有一种价值,就是个人价值。你做这个研究什么都不管,就是你觉得高兴就做这个研究。实际上,这种情况才是研究学术的真正的动力。产生学术思想的情形都是这种情况,比如前人康德、洛克、伯克利、莱布尼茨,哪一个是为了一个学位或拯救人类或做什么大的贡献而从事研究的?不是的,他只是觉得做这个事情很有意思,然后就做了。洛克关于人类知识理解的那本书就是跟朋友侃大山吹牛的时候,觉得这东西还不错,于是就想写一篇文章记下来。当他写的时候发现一两篇文章无法说清,于是就写写写,最后写了很多。再比如培根,他做他的研究并不是为了什么使命,他一直志在政治,作学术只是个人兴趣。他之所以因感冒而病逝,就是因为他要做个实验。他曾经看过一本书,说一只鸡装了冰块可以冷藏,因此在一个下雪的日子中途停车取雪,因为这个他染了风寒而过世了。好多人做研究都不是为了贡献或一些个人专门的目的。最典型的就是斯宾诺莎,他被所在的犹太教区开除之后,就是靠磨镜片来谋生。人们给他教授他却不干,只是一心一意做研究,研究怎么样对神学进行新的界定,那便是他的追求。研究微积分的牛顿、莱布尼茨更是那样。当然,在现在的情况下我们却无法模仿他们,除非你的家境非常好,或者你的学问非常好,因为做研究是一种很奢侈的消费,我们一般人是很难做的。我们即使硬着头皮一心去做,最后也只是累得筋疲力尽而且也做不出什么东西来。    学术基本上分这么大的三类:一类是关于人类的基本问题的认识和解释。这类研究很可能会产生思想大师。一百多年来,我们之所以没有产生出思想大师,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们的学者们没有把精力花在这上面。我们的研究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因素的影响,意识形态的影响,知识结构的影响,现实要求的影响等等。第二类的研究,是研究那些由比较聪明的人对人类的基本问题做出来的解释或提出的理论。这种研究,比如研究黑格尔、马克思提出的异化问题,权力观、正义观和平等观等等,也是比较常见的研究。这种研究是属于第二个层次的研究。比如对民主问题的研究,众所周知,民主不是第一性的问题,而是第二性的问题。第一性的问题是人怎么生存,人和人之间怎么交往。怎么样才是一个合适的。有人倾向于寡头政治,专制,有人说民主政治比较好。这些都是对有些人对基本问题所做的研究的研究,而不是对基本问题本身的描述或者研究。研究马克思、研究韦伯,研究哈贝马斯、研究罗尔斯等等的人,如果不超越所研究的对象的观点,就绝对不会成为大师。第三种学术,就是关于事实和事件的研究,这种研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能够给你提供参考资料,史学往往都是这样。所以,治史这方面的研究,比如法制史的研究,如果不有意识地提升到对基本问题的反思的话,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它只能够给你提供一些材料,而重要的是那种反思。    研究学问,大约分两步走:一是提出问题,二是回答问题。这看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很不容易。光提问题而言,本身就很困难,提一个对的问题、提一个真的问题,非常困难。如果再能够回答它,那就是难上加难了。十年前的时候,我在北大讲法律推理的时候说,做学问有真问题和假问题之说。结果当时听众里面有位年龄稍微大点朋友就站起来说:“你这个话说的有问题,问题哪有什么真假,问题就是问题。”我想现在很多人还是会这样看,但我相信,当你做了一定的研究之后,当你达到一定水平之后,你会发现有些问题就是假的。尤其是在一个过渡时期,你会发现有很多问题是假的。那些假问题在这里我就不具体描述了,相信大家都知道哪些是假的问题。我经常举的一个例子是关于长城和金字塔的比较。有人问为什么古代中国人要修长城,古代埃及人要修金字塔?也有人问为什么古代中国人没有修金字塔而古代埃及人没有修长城?显然,第一个问题是真问题,第二个问题则有假问题之嫌,因为这是在用一个文化中产生的概念去套另一个文化中的实际现象,那这是不公平的。同样道理,韦伯曾说:“中国人的灵魂从未被‘先知’革命化过。”这个说法就不合适,因为“先知”是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中才存在的概念,而中国是没有“先知”这个概念的,所以真假问题是存在的。可能我说的这些对大家的帮助不大,只是希望能在思路上给大家一些启发,那我就十分满足了。    至于回答问题,那就更难了。这就回到我们今天的主题上来。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方法问题。但是,我们有时在提到方法时有一个偏见,认为存在着科学的方法、客观的方法。其实除非你是在研究科学,否则是不存在一个科学的方法的。在社会科学、法律的研究里面,没有什么科学的方法。有的只是,哪一种方法对你的文章来说,对你的研究来说更合适、更恰当,那就是好的方法。不一定说非得要去做实证的研究,那才是对的。例如思辨性的研究也很有价值。最重要的方法是要比较的方法,因为没有比较,你几乎不可能去做任何研究的。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直接进入最后一个部分:写作,并尽量用简洁的语言来说这个部分。一般来说有这样四种类型的写法:Descriptive 描述性的,我国的许多书刊教材都属于这一类。Argumentative论证性的,现在这样的书国内还比较少,但在国外就比较多。Creative 创造性的研究是第一流的,最好的研究。Critical 批判性的研究,我们这样的作品就更少了。这和我们讲面子、不喜欢对抗的传统有关系。而这对于我们的研究却是有害的。尤其在国内,参加学术会议总有怕得罪人的担忧。我们在做批判之前,必须要把别人的作品做一个非常完整、非常清楚的描述,否则抓不住别人的弱点,那么批判也会欠缺力量。我们首先要去欣赏,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去批判。在这方面,西方人尤其是德国人做得非常好,传统非常伟大,而我们是没有这样的传统的。    现在来谈谈硕士生论文thesis和博士论文dissertation具体写作方法。这两种论文还是有区别的,thesis 是比较简单的一种论述,而dissertation是一种比较全面的、更加广泛深刻的论证;硕士的thesis不一定要对学术作出新的贡献,而博士的dissertation 则必须要作出新的贡献。    它们的写作过程的要求是很严格的。至少在香港中文大学,学生要遵循所谓的“洋八股”:开篇、方法、文献回顾、正文、结论、参考资料等。开篇就要指出论文的基本论点:你要谈的问题是什么,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何在,为什么你要研究这个问题等等。作者需把自己观察到的现象问题化。既然问题化了,那么紧接着就要叙述关于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然后才能进一步的展开,阐述自己的看法。在谈到自己观点的时候,你怎么确定自己的看法比较好呢? 这就取决于你的方法了。    因此,博士论文中一定要谈到你的研究方法。至于采取哪一种方法,逻辑分析,历史方法,比较方法、文本分析、人类学方法、社会学方法、经济分析方法,等等等等,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可以采取一种方法,也可以采取多种方法,但所采取的方法一定得和论文的具体内容相联系。    接下来,就是所谓文献回顾了。把关于这个问题的多种见解都列出来,这个过程非常重要,做好这个工作之后,你就可以成为在这个问题上的权威了。这会表明你对这个问题了解的非常清楚,在这个问题上,你最有发言权。同时,这一部分也为鉴别你的论文的学术贡献提供了参数。    接下来,就要开始陈述自己的观点了。这也是论文最重要的部分,应该有完整的结构。而论述方式则因人而异。在此之后就是结论。因为人的记忆是非常短暂的,2、3百页的文章,别人读到一半时,很可能就忘了头二十几页说了些什么,所以你要重新以简练的语言给他们总结一下。另外从的角度来讲,你必须要有脚注,这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网络时代,这牵涉到一个抄袭的问题。我不知道北大对于抄袭问题有这么样的规定,中文大学法学院每一门课的教学大纲上都会说明什么叫抄袭,抄袭会有什么样的惩罚。在网络时代,我们通常都会下载很多文章,在文章中用到时,一定要注明来源于何处。脚注原本不是为了来澄清抄袭的问题,而是为了给读者一定的线索,使你的文章更有可靠性,自己写文章时也可以放心的用。注释之外,还有参考资料也很重要。应该注意的是它所包含的内容应该是你的文章中所提到过的或者引用过的,而不是关于这个领域里面的所有的文章。    一篇论文做到上述步骤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比较关键的一个是写作风格。事实上,世间的事情并不复杂,但是由于出现了文字,有了表述,产生了像我们这一类叫学者的人,这就使得事情越来越复杂,使表达越来越难。好的风格首先应该是简约而有效。在这方面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罗素,他的文风就非常好。用最简单的文字来表达最深邃的思想,这就是好的文章。其次,就是要明晰、清楚,不要把好的东西都放在一块儿写,而要有层次的、一个一个来谈,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要让人一看就知道你在写什么。做律师在这方面是有好处的,做律师可以锻炼你的写作能力,使你的文字表达比较精确。因为一个律师如果措辞不当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例如纽约有一个案子,当事人因为一个标点符号而损失了一百多万。再次,要有一种自然节奏,整片文章要一气呵成,懂得什么地方详写,什么地方略写,什么地方要用特殊的修辞。另外,要反对一种伪科学的写法,这种写法就像是在写一种宣言、一种客观真理。在你的文章中应该多加一点你认为这么样,你的观点是什么;他认为这么样,他的观点是什么,这就会让你感受到你是在诚实地展示一些事情,表达你自己的观点,而不是要板起面孔来在那里教训别人,或者给别人一种虚假的陈述。我想我就说到这儿了。(热烈鼓掌)现在看看大家有什么问题,我们交流一下。    张老师:讲座从来都是主讲人先讲,再由听众来提出问题。那么在提问和回应中我们一起讨论,谈谈我们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学生一:对于读书,我们认为大致分为兴趣性阅读和研究性阅读,但我觉得在时间分配上有困惑,比如在做研究的时候,都在读这块领域的书,而没有新的知识进来,如果有功夫去看闲书了,有感觉知识的积累比较的散,那么您是怎么安排您读书时间的呢?    於教授:对于兴趣性阅读和研究性阅读,我觉得做什么事情要做到一个程度,之后你就可以随心所欲了。比如:学外语你一定要学到一定的程度,要顶破一定的关。之后你就不需要大规模的学习了,你就可以随时吸收有关该门外语的知识,我们有的朋友辛辛苦苦的学了好几年,快要顶破那个关了,却放弃了,结果还要从头再来。当你对一定的领域比较清楚之后,就会“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拿到新书时,看一下目录就比较清楚是否需要祥读。另外如果你总是看研究性的书,你会觉得很伤脑筋、很伤眼睛,那你可以配合着看点别的。这个因人而异,我个人一般喜欢把一本书看完后,再去看其他的书,有些人可能喜欢配合着看,这就要看你自己的情形了。    学生二:老师,我想问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论文写作的前提是要确定写作的方向,而我们在写作之初决定写哪个方向的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那么我们如何从这种痛苦中意识到自己适合写什么方向的文章,去研究什么问题。    於教授:其实这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是什么事情该做,第二是你要知道你是不是该做。对于第一点,你需要知识和经验,这就是为什么你需要一个导师,导师就是来指导你哪些题目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问题是真问题,哪些问题是假问题。但是最初的启动者还是你自己。    因为兴趣是成功之母,你要是没有兴趣,导师给你一个题目,你会做得很费劲。对于第二点就得你自己来判断。你就要问自己是不是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比如我数学很差,我肯定就不会去做那些关于数字方面的研究,但是我觉得我会经常产生一些很有趣的思想,在这方面我就比较得心应手。有人认为学术研究不应该与现实脱离,我觉得这不对,我认为学术研究是学术研究,能够为现实服务更好,不能为现实服务也没有关系。让学术为现实服务不是学者和学生的任务而应该是政府的任务,是政府官员的任务。比如政府要做一个项目,有些工作政府官员做不了,就出钱请教授来做,那就需要学术为现实服务了,可是你自己的研究为什么要考虑为现实服务呢?你并不是那种“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人,你是一个独立的学者,去做自己的创作,这种创作不一定要实用。我是这么看的,可能很多人不是这么看的。    张老师:这位同学是在职法律硕士。    於教授:哦,这样,那就更困难了,那要写一个与现实有关的论文。    学生二:我困惑的是,如果你写的文章不与现实接轨,不为现实服务,那意义何在?    於教授:这个意义就是学术意义,思想资源的意义,它没有什么现实意义,没有现实意义也没有关系呀,因为人不一样啊。有些人关注我们能为现实做点什么事,有些人则不关注这个东西,他们认为只要把自己所懂得的东西做到极致就可以了。当然,你作为法硕,可能应该更多的注重研究和实践的结合。    学生三:於老师您好,我想请问您对创新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我们在写学位论文的时候,总是试图在创新,可是在既有的、优秀的观点、思想的基础上创新似乎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你怎么看呢?    於教授:你说很对。实际上,创新是一种理想。因为理论都是人家一步步累积起来的,一步步走过来的,很多问题已经有了定见,或是有很多人去研究的。创新需要经历、需要学识而且还需要坚持。不是说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创新的。如果是一个神童或者天才,可能不需要经历,不需要这种积累。不过,创新虽然是一种要求,一种理想,但你可以做不同的理解。你想要提出一个大研究范式或大的概念来还是挺困难的,但你可以去做调查和实证研究,对某一个问题有一定的陈述和解释,这样做学问也可以算是一种创新。而且我觉得老师们也不应该真正地希望学生去创新,如果要学生去创新,那老师是干什么的? 但是老师不这样要求,又觉得目标定得不高。    学生三:那么在我们平时的学习和研究中,有什么方法和途径可以改进和改善这种创新的能力呢?    於教授:创新往往涉及到方法问题,这个方法要和你自己的兴趣和写作的题目结合起来。往往创新都是在方法上的创新。像亚里斯多德、培根他们都是在方法上进行的创新。我想你要问的是有什么样的办法可以使我们更趋近于创新。对于这个,我还是比较持怀疑态度的,你只能用心地去做,可能要废寝忘食,读很多的书,把一个问题梳理得差不多了才有可能去创新。创新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在分析基础上的创新,另一种是在高度综合的基础上的创新。以法理学的研究为例,如果想有所创新,我们可以参照西方综合法学的那种方法,比如博登海默等人的观点,回过头来看看我们中国的综合法学如何产生,整合中国古代的思想资源来创造新的中国的综合法学,这个是有可能的。现在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法理学,比如像地球法理学,它是从生态法理学转过来的。你会发现当这些新的学科出现时,你创新的空间会大些。因为它是新的,那么你在不断的研究过程中,就很可能研究出新的东西来,而在旧的学问上,像法律实证主义,要想有所创新,那就太难了。可能还是要各种各样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吧。好,谢谢。    学生四:刚才您提到博士学位论文与硕士学位论文一个大的区别就是前者要有学术贡献,那么这个贡献和创新是一样的吗?    於教授:是一样的。就是说你要有新的观点,你的论文对你研究的领域是一种贡献,那么后人在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不能越过你的研究,要知道你的研究,是这个意思,但是还是很困难的。尤其在我们的这个环境下更困难,那是因为我们没有一个学术秩序。我们现在属于一个过渡性的社会,一切都在变化之中。其实想像哈特、德沃金他们的贡献不是人为评定的,而是因为他们写的东西引起了别人的重视,学术秩序是一个自然发展的结果。只有在存在学术秩序的情况下,才谈得上什么叫创新、什么叫发展。一个对于相关问题的观点要有可追溯性,什么观点是谁的我们要比较清楚。    张老师:学位论文只是我们今天讲座的一个切入点。而实际上,我们请於老师可以谈的问题、内容、题目是很多的。我选这个题目,是因为我觉得我们法学院学生的当务之急是学位论文的问题。我稍微先提前做一点总结,在讲座之前我设定了或是说建议了题目,但是於老师的讲座完全超出了我的预期,这是我所希望的,但是又比我所希望的更好,而且更高。於老师从谈人生开始,然后进入学术,比如,对创新怎么理解,就是在学术意义上的创新?我们今天谈的问题是现在正在指导抗震救灾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过的“仰望星空”的那样重要问题。在我们这样的大学里需要有人去认真的思考这样的问题,真正的在智识上有所增长。好的,再次感谢於教授的精彩讲座,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     【注释】 於兴中博士:男,生于1956年,198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外语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85年5月至1986年9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思想史研究所访问学者,1988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1991—1995年期间分别获得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3—6月为北京大学访问教授,1998年9月为哈佛大学高级研究员、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律与社会理论、法律文化。2000年受聘香港中文大学教授与西北政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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