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 18970-2003
前 言
本
由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罗氏泰山(上海)维生素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云全、李祥明、虞哲高、区毅平、姚冰、刘华阳。
GB/T 18970-2003
饲 料 添 加 剂
10%p,卜胡萝卜4,4一二酮
(10%斑鳌黄)
范围
本标准
了以合成日,牙胡萝卜4,4一二酮(斑鳌黄)为主要原料而制成的饲料添加剂loop,任胡
萝卜4,4一二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签及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喷雾法工艺制造的饲料添加剂10%p,任胡萝卜4,4一二酮。
分子式:C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3080 饲料中铅的测定方法
3 技术要求
3.1性状:紫红色到红紫色的流动性粉末。
3.2饲料添加剂to%p,诊胡萝卜4,4一二酮(斑鳌黄)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 1
项 目 指 标
粒 度 本品应 100写通过 。.84 mm孔径的筛网(20目)
干燥失重//(%) 8
含量(以C,o Hs2q 计)/(%) ) 10
铅/(mg/kg) ( 10
GB/T 18970-2003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1992规定的三
级水 。
4.1 粒度
称取试样50. 0 g,使用振动筛,5 min内应全部通过0. 84 mm孔径(USP 20目)的分析筛。
4.2 干澡失重的浏定
4.2.1 称取试样约1 g(精确到。. 000 1 g),置于已在1050C烘箱中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内,打开称量瓶
瓶盖,置于105,C烘箱中,干燥至恒重。
4.2.2 计算和结果的表示
干燥失重X,(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1)计算:
X=m` _ Mz X 100 ·····,’········,·⋯⋯(1)
式 中:
m,— 干燥前的试样加称量瓶质量,单位为克(g),
mi— 干燥后的试样加称量瓶质量,单位为克(9);
水—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9).
4.3 鉴别
测量在4.4.3中的环己烷溶液的吸收值,其吸收极大值应处于波长468 nm和472 nm之间。
4.4 含量测定
原理:p,R一胡萝卜4,4一二酮在波长468 nm和472 nm之间有吸收峰存在,根据比耳定律,其吸收强
度和试料浓度成正比。
4.4.1 试剂
4.4.1.1 无水乙醇。
44,.2 三氯甲烷。
4.4.1.3 环己烷:光学纯。
4.4.2 仪器和设备
4.4.2. 1 离心机(4 000 r/min).
4.4.2.2 旋转蒸发器。
4.4.2.3 分光光度计。
4.4.3 测定
称取试样约100 mg(精确到。. 000 1 g),置于250 mL的容量瓶中,加 10 mL预热至60℃的蒸馏
水,并在60℃的水浴中保持5 min。冷却后,加 100 mL无水乙醇(4. 4. 1. 1)和 100 mL三氯甲烷
(4.4. 1.2),用超声波水浴处理5 min,用三氯甲烷定容。摇匀后,取出部分内容物置于具塞离心管内离
心5 min,移取离心管内上层清液5. 0 mL置于旋转蒸发器的圆底烧瓶中,在45℃真空蒸发至干。残渣
用0. 5 mL的无水乙醇和。. 5 mL的三氯甲烷润湿后,加人环己烷(4.4. 1.3)少量多次进行溶解,并转移
到100 mL的容量瓶中,用环己烷定容。
在分光光度计上测定波长468 nn-472 n。之间的吸收极大值,使用1 cm的吸收池,以空白环己
烷 作参 比。
4.4.4 计算
试样中R,p一胡萝卜4,4一二酮的含量X_(以质量百分数表示)按式((2)进行计算:
X, Ame, X 5 000
2 100大 m,
(2)
GB/T 18970-2003
式 中:
Am?— 试样溶液测得的吸收最大值;
2 100— 试样中(1,含胡萝卜4,4一二酮的标准百分消光值(E;蕊);
5 000- 稀释倍数;
M3—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毫克(mg) ,
4.4.5 允许误差
同一操作者对同一试样同时两次平行测定所得结果相对平均偏差不得大于200,
4.5 铅的测定
按GB/T 13080进行。
5 检验规则
5.1 本产品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应带
有质量证明书。
5.2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其是否
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3 取样方法:取样需备有清洁、干燥、具有密闭性和避光性的样品瓶。瓶上贴有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称、产品名称、批号及取样日期。
取样时,应用清沽适用的抽样器。每批产品抽取两份,每份抽样量应有足够的代表性。充分混匀后
分装两个标明品名、批号和生产日期的样品袋。一件送化验室检验,另一件密封后送留样室保存。
5.4 如果在检验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取样进行复检,重新检验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
符合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
5.5 如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由双方商请仲裁单位按照本标准的检验规则和方法进行
仲裁 。
6 标 签
本产品采用符合GB 10648规定的标签。
7 包装、运翰和储存
7.1 本产品准确称量后装人密闭、避光的适当材质的包装袋中,封口,盛放于外包装容器内,密闭储存。
7.2 运输过程应有遮盖物,避免日晒雨淋、受热及撞击。搬运装卸小心轻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有
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