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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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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榕江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榕江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基本原则 2、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3、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部门分类 1、行政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岗位 4、聘请人员岗位(另行制定) 第三章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具体办法 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间 第五章,行政管理、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核表 第六章,扣发、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规定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榕江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榕江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榕江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基本原则 2、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3、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部门分类 1、行政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岗位 4、聘请人员岗位(另行制定) 第三章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具体办法 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间 第五章,行政管理、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核表 第六章,扣发、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规定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黔府办发[2011]106号]和《黔东南州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1、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严肃分配纪律 ,规范我院收入分配秩序。 2、统筹我院与相关部门、科室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确定我院绩效工资水平,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搞活医院内部分配机制。 3、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4、促进我院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工作用,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建立与工作量、工作质量、医疗技术和工作效率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相分离。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1、总量控制:在册正式职工由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含教护10%部分)与规范后的津范后规贴补贴构成。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编外聘请的工作人员,以不高于当月医院非药品收入的40%(纯收入)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量。 2、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县属已实施绩效工资源共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确定。 3、绩效工资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核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 4、医院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额度的调整每年核定一次,原则上在当年的第一季度完成。因人员和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单位须另行申报核定。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即国家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级确定的作为基本工资保留,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工作质量、医疗技术风险类别和工作效益指数等四项因素决定,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3、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医院将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4、单位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双肩挑),在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主管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并根据对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倍以内。 5、本分配实施方案,先通过召开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征得多数职工代表同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后执行。 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部门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人事部门核定总量以后。根据医院工作性质不同,分工不同的特点,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勤工岗位,实行分类考核。专业技术岗位不论职称高低,按分类项一并统筹,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分配。 (一)、行政管理岗位: 1、院班子领导(双肩挑):由主管卫生局考核。 2、行政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岗位(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财务科、院感科、人事科、行风办等):由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双向综合考核。 3、科主任、护士长管理岗位:由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职工代表双向考核。 4、一般行政人员(审计、病案、物价等),由主管职能部门领导直接考核。 (二)、专业技术岗位,由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感科考核。 1、外科系列(外一、外二、妇产科、手术室) 2、内科系列(内一、内二科、儿科) 3、门急诊部(急诊科、门诊医师、ICU) 4、医技系列(放射科、检验科、超声) 5、辅助科室(心电、胃镜室、病理室) 6、药械、 7、财务科 (三)、工勤岗位:由主管职能部门和临床负责人考核。 1、水电工、保卫科、库房保管员、勤杂工 (四)、聘请人员岗位(另行制定):基础工资+参照同类别正式职工绩效工资 第三章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具体办法 一、行政管理岗位考核(1000分制) 1、工作和总结(100分):年初有和年终有总结,优90-99分;良80-89;中70-79;差60-69。 2、岗位职责的履行(100分),按分工要求,各自履行自已的各项职责,优90-99分;良80-89;中70-79;差60-69。 3、科室和部门的管理(100分),按“二甲”医院标准,定期组织学习规章制度和各项核心制度,对职工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等、优90-99分;良80-89;中70-79;差60-69。 4、会议传达(100分):每次院务会、院周会的传达情况,以职工会议记录为准,优90-99分;良80-89;中70-79;差60-69。 3、科室医疗技术绩效工资=科室绩效工资总量÷科室技术总分数×25%×个人医疗技术分数: 4、科室工作效益绩效工资=科室工作效益绩效工资总量÷科室工作效益总分数×25%×个人工作效益分数: (二)临床以及医技科室四大指标分值计算(由科室统计) 1、工作量:门急诊和病房以及医技科室工作量分值计算如下: 表1-门、急诊工作量计算分值表 表2-病房工作量计算分值表 表3-医技工作量计算分值表 2、工作质量(1000制):以创“二甲”标准为主,考核的内容如下: (1)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指标评价 (2)主要医疗质量指标 (3)医疗质量缺陷评价 (4)院内感染控制指标 (5)病历、处方、申请单质量评价 (6)护理质量管理 (7)工作质量监督考核 (8)医疗护理差错及投诉 (9)医护工作质量改进(明显、一般、差) (10)综合满意度调查(90%、80%、70%) 3、医疗技术风险类别:不同系统、不同科室的技术风险程度不一,分别给予不同的基础分值: (1)ICU:1150分 (2)外科:1120分 (3)产科:1120分 (4)妇科:1100分 (5)内科:1050分 (6)急诊科:1000分 (7)手麻科:980分 (8)门诊:950分 (9)放射科:920分 (10)胃镜室:920分 (10)检验科:900分 (11)超声科:880分 (12)病理科:850分 (13)心电图:830分 医疗技术考核分=基础分值×[1+(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的完成率%)] 备注:新技术、新疗法、新项目有效期为一年。 4、工作效益指标(1000分制): 门诊、急诊工作效益考核表1 病房工作效益考核表2 医技工作效益考核表3 分配方法(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同类项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同类项人员总分×个人所得分。 分配方法(二):按年终最终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分一、二、三等,比例为3:4:3,差距为500元、1000元、1500元。 第四章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间 (一)考核时间:以1个季度为考核周期,考核结果有效3个月,每年4次。年终性汇总后一次性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考核部门:专业技术术岗位,科室或部门每月对职工的工作量作统计。工作质量、工作效益等指标由质量控制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每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行政管理岗位、工勤岗位每月按考核10项内容作相关细化考核。 (三)季度考核:人事科、财务科将科室和部门的3个月的考核结果作季度小结,并存案归挡,汇总后全院公布。对无季度考核的科室和部门,作零分计算,从年度总分中扣除。 第五章 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表 1、行政管理岗位绩效工资考核表(测评表附后) 2、科室主任、护士长对行政后勤科室测评得分(测评表附后) 3、工勤岗位量化考核表(测评表附后); 第六章 扣发、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规定 以榕江县人民医院《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规定为准 第七章 附 则 1,以上分配方法,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每年按出勤一次性发放。对全年工作突出有贡献的科室和个人再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2、节假日加班手术、会诊、抢险救灾、晚夜班、卫生防疫津贴另行申报。不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3,科室工作量因人员变动较大者,分置次年可以适当通算调整。 4,进修人员、培训费、出差费用,通讯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医院承担。 5,新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按人事部门规定发放。 6、对病事假、产假、婚假、探亲假、放射假等均按出勤率计算。 7、本方案经院两委会研究,提交职代会讨论表决通过,《2011年全院各科奖金分配方案》同时废止;凡与本方案有抵触的均以本方案为准。 8、本方案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次年经职代会讨论后通过后,再作修定执行。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榕江县人民医院 考核部门: 考核人签名: 分管领导审核: 考核部门: 考核人签名: 分管领导审核: 考核部门: 考核人签名: 分管领导审核: 榕江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基本原则 2、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3、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部门分类 1、行政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 3、工勤岗位 4、聘请人员岗位(另行制定) 第三章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具体办法 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间 第五章,行政管理、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考核表 第六章,扣发、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规定 第七章,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06号]和《黔东南州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 基本原则 1、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严肃分配纪律 ,规范我院收入分配秩序。 2、统筹我院与相关部门、科室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确定我院绩效工资水平,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搞活医院内部分配机制。 3、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4、促进我院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工作用,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建立与工作量、工作质量、医疗技术和工作效率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相分离。 (二)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1、总量控制:在册正式职工由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含教护10%部分)与规范后的津范后规贴补贴构成。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编外聘请的工作人员,以不高于当月医院非药品收入的40%(纯收入)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量。 2、绩效工资水平按照与县属已实施绩效工资源共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确定。 3、绩效工资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核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 4、医院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额度的调整每年核定一次,原则上在当年的第一季度完成。因人员和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单位须另行申报核定。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即国家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级确定的标准作为基本工资保留,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工作质量、医疗技术风险类别和工作效益指数等四项因素决定,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3、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医院将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4、单位主要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双肩挑),在核定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主管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并根据对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倍以内。 5、本分配实施方案,先通过召开职工(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征得多数职工代表同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单位主管部门批准,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后执行。 第二章、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部门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人事部门核定总量以后。根据医院工作性质不同,分工不同的特点,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勤工岗位,实行分类考核。专业技术岗位不论职称高低,按分类项一并统筹,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分配。 (一)、行政管理岗位: 1、院班子领导(双肩挑):由主管卫生局考核。 2、行政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岗位(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财务科、院感科、人事科、行风办等):由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双向综合考核。 3、科主任、护士长管理岗位:由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职工代表双向考核。 4、一般行政人员(审计、病案、物价等),由主管职能部门领导直接考核。 (二)、专业技术岗位,由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院感科考核。 1、外科系列(外一、外二、妇产科、手术室) 2、内科系列(内一、内二科、儿科) 3、门急诊部(急诊科、门诊医师、ICU) 4、医技系列(放射科、检验科、超声) 5、辅助科室(心电、胃镜室、病理室) 6、药械、 7、财务科 (三)、工勤岗位:由主管职能部门和临床负责人考核。 1、水电工、保卫科、库房保管员、勤杂工 (四)、聘请人员岗位(另行制定):基础工资+参照同类别正式职工绩效工资 第三章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具体办法 一、行政管理岗位考核(1000分制) 1、工作计划和总结(100分):年初有工作计划和年终有总结,优90-99分;良80-89;中70-79;差60-69。 2、岗位职责的履行(100分),按分工要求,各自履行自已的各项职责,优90-99分;良80-89;中70-79;差60-69。 3、科室和部门的管理(100分),按“二甲”医院标准,定期组织学习规章制度和各项核心制度,对职工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等、优90-99分;良80-89;中70-79;差60-69。 4、会议传达(100分):每次院务会、院周会的传达情况,以职工会议记录为准,优90-99分;良80-89;中70-79;差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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