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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

2010-09-12 26页 ppt 122KB 1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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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null第六章 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第六章 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传统伦理文化对立法过程的制约 制度伦理对立法过程的制约 伦理观念对立法过程的制约一、传统伦理文化对立法过程的制约一、传统伦理文化对立法过程的制约传统伦理文化: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道德心理、道德观念、伦理准则、道德理想、道德思考和伦理学说的总和。 社会个体身上的道德心理、习俗和民族性格; 文献典籍之中的哲学伦理学文学史学 传统伦理文化既适应社会经济关系,又遵循自身发展演变规律。null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体系庞杂、内容广博,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其对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
06 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
null第六章 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第六章 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传统伦理文化对立法过程的制约 伦理对立法过程的制约 伦理观念对立法过程的制约一、传统伦理文化对立法过程的制约一、传统伦理文化对立法过程的制约传统伦理文化: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道德心理、道德观念、伦理准则、道德理想、道德思考和伦理学说的总和。 社会个体身上的道德心理、习俗和民族性格; 文献典籍之中的哲学伦理学文学史学 传统伦理文化既适应社会经济关系,又遵循自身发展演变规律。null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体系庞杂、广博,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其对立法过程的伦理制约,既有肯定的方面,又有否定的方面,我们将前者称为正向制约,后者称为反向制约。(一)正向制约[正向引导](一)正向制约[正向引导]民本思想,利民富民贵民;立法上强调个人对权利的公平拥有,对义务的公平承担。 天人合一思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立法上强调主体相互之间、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协调统一。法律是协调统一的前提;不协调统一依法处理。(二)反向制约(二)反向制约1、立法基点的人性善倾向 传统中国立法深深打上了性善论烙印,重视道德教化,削弱了法律调控功能;性恶论并为发展成为一种立法精神。 性恶论更适于立法精神,适于法律规则的刚性特制,更具有可操作性。null2、法律主体地位的等级倾向 血缘本位,决定了传统社会的等级性,有着森严的等级制度。立法上强调“三纲”,主体之上有更高层主体,唯君主有健全人格和主体地位。 “身份等级为特征的主体地位”与“契约平等为特征的主体地位”的冲突null3、立法目的的专制倾向 血缘本位→等级制度→王权政治→专制政治(没有约束的权力终将走向专制)。“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刑不上大夫”……null洛克的“分权说”:立法权、执法权、对外权各自独立,若同时拥有,势必滥用。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立法权;与有赖于国际法的各事项相关的行政权;与有赖于民法的各种问有关的行政权。“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制权。”二、社会制度的伦理要求对立法过程的制约二、社会制度的伦理要求对立法过程的制约立法过程,不仅受传统伦理文化的制约,而且受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及其隐含的伦理要求、伦理目标的影响。(一)经济制度伦理要求的影响(一)经济制度伦理要求的影响1、契约伦理性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要求立法具有鲜明的契约伦理色彩。契约是法制社会得以维系的伦理形式。“人人为我,我为人人”。null2、进化的伦理 把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则看成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使其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具有恰当的协调性,使其随时代发展而发展。(二)政治制度伦理要求的影响(二)政治制度伦理要求的影响政治制度对法律有强大的制约作用,法律对政治制度有巨大的规范作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null1、普遍性伦理原则 一切法律法规必须对所有的主体具有普遍的适应性,即公正与正义。如果赋予少数人权利,而把义务归于另一些人,则立法没有体现普遍的公正与正义。 讨论:户籍管理制度;行业或地方保护主义的法律法规。null2、衡平性伦理原则 要求法的创制,综合权衡各方利弊得失,选择最佳支点,以期获得利益各方的协调性,充分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其本质在于社会正义。 例:政府与社会,即国家公权力与社会主体(社会组织或个体)私权力的权力分配问题……公权对私权的控制。null公权对私权的控制,公权膨胀,导致许多社会问题,典型的是公务员腐败。 现代法制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应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制约机制。其基础是:衡平性伦理原则。衡平性伦理原则衡平性伦理原则一方面,法律赋予政府必要权力,以治理社会;另方面,法律也确认社会组织或个体的正当权利。 一方面,政府必须依法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职责;另方面,社会组织或个人也应该依法享有权利和依法承担义务 一方面,政府可取缔或制裁社会违法行为;另方面,社会组织或个人也可以抵制和追究政府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三、伦理观念对立法过程的制约三、伦理观念对立法过程的制约立法者的伦理价值观念,对法的创制有较大的影响。(一)“人的价值”观念(一)“人的价值”观念1、人的价值 自然界满足人的需要,对人的有用性;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 个人对他人、社会的有用性;他人、社会对个人的物质与精神等的满足。 个体既是手段,也是目的。null2、个体价值的实现 社会正常运行和个体价值实现的相辅相成。因而有“三大道德领域”: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null3、人的价值的合理定位 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即征服自然,索取他人和社会,应遵循一定的纲常伦理,恰如其分。(二)“制度伦理”观念(二)“制度伦理”观念1、制度道德概念 制度道德有两个范畴:一方面,它必须尽可能地适应所设想的文明社会的实际的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另一方面,它应当尽可能地接近政治道德的理想,使政治制度具有最大限度的道德意义。 制度伦理,即制度的伦理性。任何制度的合理性,其伦理秩序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null2、制度道德的存在 形于外,则是其形式的正当性,合理性; 聚于内,则是其以道德为支撑的人性的光辉。null3、制度伦理观念的作用 制度伦理观念,促成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对法律制度的伦理思考。(三)立法者素质(三)立法者素质1、道德素质 内在的,道德信念 外在的,道德行为null2、道德素质的影响 对法的终极的伦理道德价值的理性思考与追问,立法者自身的道德素质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影响具体法律法规的道德伦理价值的合理定位(应该以社会普遍道德水准为基础)。思考与练习思考与练习总结并概括出本章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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