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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2010-09-13 3页 doc 23KB 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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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名称: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实施日期:19930601 标准号:GB13733-92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时,采样点的设定、采样频率、采样时机、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毒作业分级、防毒工程措施评价 2术语 2.1采样点 采样时,采样收集器安放的位置。 2.2采样频率 单位时间内,在同一采样点的采样次数。 2.3采样时机 为采集到有代表性样品所规定的具有时间性的客观条件。 2.4采样方法 系指对被测有毒物质采样时所用的采样仪器...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名称: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实施日期:19930601 标准号:GB13733-92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时,采样点的设定、采样频率、采样时机、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有毒作业分级、防毒工程措施评价 2术语 2.1采样点 采样时,采样收集器安放的位置。 2.2采样频率 单位时间内,在同一采样点的采样次数。 2.3采样时机 为采集到有代表性样品所规定的具有时间性的客观条件。 2.4采样方法 系指对被测有毒物质采样时所用的采样仪器设备及采样操作步骤。 3采样点的设定 3.1采样点必须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最高;操作者接触有毒物质时间最长及上述两种状况同时具备的工作地点。 3.2在污染源下风向的岗位工种至少设一个采样点。 3.3采样点的高度以操作者呼吸带高度为准。 3.4采样点应尽可能靠近操作者,但不影响操作者正常操作,应避免生产过程中被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 3.5有毒作业分级时,被测有毒物质逸散范围内的所有岗位工种应分别设置采样点。 3.6评价防毒工程措施净化效率时,应在设备的进口和出口的断面布点(详见各类防毒工程措施净化效率的采样规定)。 3.7评价防毒工程措施效果时,应在开启通风净化装置前后按第3.5条设定采样点。 4采样点的数量 4.1对岗位工种有毒作业分级时,至少应设1个采样点。 4.2对工作地点有毒作业分级时,应按岗位工种数布点。至少应设3个采样点 。 5采样时机 5.1应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及操作者正确操作状况下采样。 5.2有通风净化装置的工作地点,应在通风净化装置正常运行的状况下采样。 5.3如果在整个工作班内浓度变化不大的采样点,可在工作开始1h后的任何 时间采样;如果在整个工作班内浓度变化大的采样点,每次采样应在浓度较高时进 行,其中一次在浓度最大时进行。 6采样频率 6.1有毒作业分级采样频率 6.1.1对被测有毒物质每年测定2次(冬、夏季各一次)。 6.1.2每次测定应连接2天,每天每个采样点上、下午各采集一组平行样。 6.2防毒工程措施效果评价的采样频率 6.2.1对被测有毒物质每年测定2次(冬、夏季各一次)。 6.2.2每次测定应连续3天,每天每个采样点上、下午各采集一组平行样。 7采样方法 7.1采样装置 7.1.1常用的收集器有吸收液及吸收管(大型气泡吸收管、小型气泡吸收管和多 孔玻板吸收管、冲击式吸收管等)、波料及采样夹,固体吸附剂管、注射器、塑料 袋等,所用收集器应符合相应的仪器规格要求;在采样前必须进行检查、校验。 7.1.2必须使用经过计量认证的流量计,采样前应连着收集器进行校正。 7.1.3采样动力应根据作业现场要求和采样方法的规定选用相应的抽气装置。 7.2采样操作步骤 7.2.1已颁布国家标准方法的被测有毒物质,应按标准规定进行采样操作。 7.2.2未颁布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被测有毒物质,应按行业标准规定进行采样操作。 7.2.3被测有毒物质样品必须在标准分析方法规定的时间内测定。 8采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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