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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

2018-05-06 53页 ppt 1MB 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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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天空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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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知识目标什么是合同,合同的种类,书面合同的意义订立合同的过程以及各个步骤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合同履行的意义与原则 什么是违约,违约的种类违约责任构成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合同纠纷的处理高考考点:1、合同的内容和形式2、合同的订立3、合同履行的原则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免责情形法律常识 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信守合同与违约一、合同的含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人成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
法律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
知识目标什么是合同,合同的种类,书面合同的意义订立合同的过程以及各个步骤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合同履行的意义与原则 什么是违约,违约的种类违约责任构成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免于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合同纠纷的处理高考考点:1、合同的内容和形式2、合同的订立3、合同履行的原则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免责情形法律常识 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信守合同与违约一、合同的含义: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人成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2005年6月周女士与北京某红木家具公司签订了家具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约定送货时间为当年8月。8月,公司多次通知要为周女士送货,但周女士货款未准备好,故双方将交货时间推迟到2006年1月。但半年以后,周女士仍没准备好货款,公司只得将上述家具另行销售。三年后(2009年3月)周女士起诉要求公司履行合同。由于时隔三年,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且红木家具价格大涨,某公司以周女士违约在先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因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经多次协商,双方解除原合同。设立变更终止二、合同的内容即合同条款,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般包括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1、口头合同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举证。适应现代社会对签订合同的快捷性要求。(1)含义: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表达意思一致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三、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口头形式、其他形式(默示形式或推定形式)。(2)适用:(3)优点:(4)缺点:2、书面合同(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签订的合同。(2)适用:(3)意义:A、书面合同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B、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C、是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权利义务关系复杂、标的额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实属必要。(1)口头合同是合同的一种类型,但容易产生纠纷。(2)书面合同可以有形的表现合同所载的内容,通常权责明确,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还要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凭证,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生活中,要树立合同意识,特别是签订书面合同的意识。郭启俊和杜嘉是朋友。2008年1月,郭启俊找杜嘉借款1万元,并承诺尽快偿还,杜嘉没有让郭启俊写下借条。事后,杜嘉多次找到郭启俊要求偿还借款,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拒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本案张某借款给被告王某1万元的事实清楚,根据张某提供的录音的内容,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王某向张某借款,理应及时偿还,不应拖欠,张某要求王某偿还借款之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据此法院做出判决:判决王某偿还张某借款1万元。案件回放:2008年7月,李琴到一家浴场游泳,在游泳池边上滑倒,胳膊骨折。为治疗李琴共花掉6300余元。李琴要求浴场给予赔偿。浴场方说:“浴场还从来没有因摔伤赔偿过的先例”。为此,双方争执不下。李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法院讨说法。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李琴到浴场游泳,已与浴场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她的安全应受到保护,她摔伤是由于浴场采取防滑措施不完善所致;但原告图方便没有从护垫处经过,本身存在过错。故法院作出了被告赔偿原告4300元的判决。案件追踪:案例二:2007年,赵丽敏与一家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海南三飞6日游”。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许多项目跟出发前说好的并不一样。比如原定的四星级住宿,实际住的是三星级标准酒店;合同约定只进两个购物店,结果进了4个;合同上有“饭后赠送水果,赠送免费洗温泉浴”,但都没有兑现。旅游过程,赵没有提出异议。   回家后, 赵丽敏和朋友讨论认为,旅行社有明显的违约行为。于是她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旅行社赔偿全部团费及200元购物费共计6000余元。探究:1、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请求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全部团费及200元购物费共计6000余元,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2、应该怎样订立合同?案例二:法院认为,旅行社将原告赵丽敏由四星团拼到三星团,住宿实际为三星级标准宾馆,对此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原告没有表示拒绝,并实际接受了改变的事实。所以原告应承担所对应标准的费用,旅行社将差额部分返还原告。对于购物店由合同约定的2个增加到4个的事实,虽然旅行社有违约情节,但因赵丽敏所购物品均系自愿购买并用于了自己消费,故对退还200元购物费的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赔偿赵丽敏宾馆住宿费用差额400元,并按照差额部分的20%计算赔偿违约金80元。合同1、含义2、内容3、形式合同1、合同的订立含义程序:要约与承诺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效合同的条件和无效合同的情形3.2、合同的订立1、含义:2、程序:提出条件接受条件要约承诺当事人各方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条款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一、合同的订立要约(1)含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受要约人(2)内容必须具体明确(3)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标明价格要约邀请1、含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只包含订立合同的提议不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1.要约邀请不是要约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要约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往往采用对话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4)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就不应随意撤销或变更。要约邀请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正宗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北京烤鸭9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承诺(1)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由受要约人作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一旦作出,合同即告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二、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1、有效合同的条件(1)主体资格合法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1、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协商成立,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赵某,男35岁,北京市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92年该公司与其签定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每年上缴利润后,本人的病、伤、残、亡等企业概不负责。以上合同有效吗?为什么?无效!因为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练一练承包人和发包人签订了物流货物堆放场地平整工程合同,规定工程按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综合价格》进行结算。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发包人未解决好征地问题,使承包人7台推土机无法进入场地,窝工200天,致使承包人没有按期交工。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口头交涉,在征得承包人同意的基础上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变更合同,并商定按“冶金部某省某厂估价标准机械化标准”结算。工程完工结算时因为窝工问题和结算依据发生争议。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承担全部窝工责任并坚持按第一次合同规定的计价依据和标准办理结算,而发包人在答辩中则要求承包人承担延期交工责任。如果你是法官,谈谈你对这起合同纠纷案的看法。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工程结算计价的依据,即当事人所订立的两份合同哪个有效。依《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是书面形式,而且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中的第一个合同是有效的书面合同,而第二个合同是口头交涉而产生的口头合同,并未经书面固定,属无效合同。所以,应判决第一个合同为有效合同。一、合同重在履行1,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 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2,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二、合同履行的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2,全面(正确、适当)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三、合同不可轻违1,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实际违约不能履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2,违约的不同种类3,违约行为的免责法定约定不可抗力机械厂年终为给职工发年货,给养殖户李伟发了份传真:急需鲤鱼2500公斤,要求每条鱼重量在1—2公斤,价格18元/公斤,3天内供货。如果愿意供应,请于今天内来电告知。李伟当即回电应允,双方约定由机械厂向李伟付定金1万元,如果发生争议,提请仲裁解决。李伟马上组织货源发往机械厂,却由于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机械厂要求李伟承担违约责任,李伟则认为道路崎岖致使翻车是不可抗力,要求机械厂按约定收货。双方争执不下,遂依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 (1)你是否赞同李伟的辩解?为什么?(5分) (2)如果经仲裁后一方对裁决不服而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说明法律依据。(5分)(1)不赞同。(1分)①因为合同法的免责条款中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2分)②遇到道路崎岖、路况不良时,当事人应当遇见翻车的可能,愈加谨慎驾驶。所以不能作为法定免责的缘由。(2分)(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分)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便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3分)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继续履行2,赔偿损失3,采取补救措施4,支付违约金5,定金(变式题)题号0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购买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1)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6分)(2)法院应如何处理这起案件?(4分)答案:(1)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该合损害了国家利益,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故为无效合同。(2)由于合同为无效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法院应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甲公司和乙公司的交易损害了国家利益,法院可以采取民事制裁措施,没收双方用于交易的财产。案例分析51页情景一:属于不可抗力导致旅行社无法履行合同,旅行社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情景二:不属于不可抗力,因为房产公司应当预见到下雨,并可采用相应措施克服因下雨带来的不利影响,所以房产公司应当承担延期履行带来的违约责任生活素材  材料一 原告孙先生诉称,其于2010年2月19日在被告处购买了2套女士西服套装,价款共计人民币5480元。该商品标识面料成份为100%棉。孙先生委托相关检验所对该商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面料成份是棉及氨纶。原告认为,被告存在欺诈行为,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货、返还商品价款5480元,并赔偿5480元;支付鉴定费100元及诉讼费用。生活素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的商品衣物成份与标识不符,商品虽然存在瑕疵,但并不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行为,于是判决被告为原告退货,返还原告货款5480元,而对原告其他主张不予支持。生活素材材料二 作为一家装饰企业,合肥景龙公司的经营者一直将重合同看成自己企业的信誉,将守信用当成成就商机的条件。他们除使用行业的合同文本外,还在文本中明确双方的权益范围,并在诚信的原则、品牌的设计、质量的监督、工程的安排等各方面均有职责分明的条款。景龙公司以严谨的合同条款来检验自己的施工质量,在广大消费者中赢得美誉。业主魏先生在其填写的工程质量验收单中对景龙的施工这样评价:“景龙第六工程处施工认真负责、客户放心,质量优等,设计一流。”景龙公司树立起自己的品牌,到目前为止,已连续多年获得“重合同、守信誉”单位光荣称号。问题设计(1)材料一中的商场的违约属于哪种类型违约?说明其含义。(2)请根据生活经验和法律知识,列举生活中几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情形。(3)对比两则材料,你能获得什么启示?【要点提示】 (1)材料一中商场的违约属于实际违约中的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是指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2)如:①乘坐公交车;②购物;③房屋装修;④安装使用电话、有线电视;⑤去银行贷款;⑥房屋出租等。问题设计(3)①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体现了权利和义务关系。②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否则会给其他当事人造成损失,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产生纠纷,自己不但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会影响自己的信誉和形象,给自身造成不良影响,也会给社会秩序造成损害,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③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重合同,守信用,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的信誉和形象,更好地实现自身利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④我们在生活中应该树立合同意识,增强信守合同的意识。案例分析51页分析伟悦要求的承担方式是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判决是退还房款,支付违约金因该商品房已经出售,且周某已经获得房产证,所以开发商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但如何确定赔偿金,应根据法律规定,若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赔偿,如无约定,则按违约给原告带来的损失赔偿(包括预期损失)①材料中“双方口头约定”体现的是一种口头合同。1分②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表达意思一致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可以用在一些标的额比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2分。口头合同有其不易分清权责、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的缺点,应尽量慎用。2分③本案例就是因为用的是口头合同才会导致此次纠纷产生,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应尽量用书面合同。1分①张小薇父亲要求废除赠送协议的要求的确成立,但他的理由不成立。1分②因为年满18周岁或者以上的公民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张小薇可以独自签订赠送协议进行赠送行为。2分③然而,韦小宝用不做朋友的胁迫方式要求张小薇签订了赠送协议的行为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该为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3分分析胡某与张某胡某与马某1,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合同是否定立——平等主体、意思表示一致2,如何处理,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胡某和张某之间存在着(口头的)借款合同关系。理由:两人作为平等主体,在自愿的原则上就借款达成共识(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意思表达一致),因而成立债权债务关系(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分胡某和马某之间不存在赠与合同关系。理由:虽然客观上胡某付钱给了马某,但是主观上是基于还款的意思,马某则是接受赠与的意思,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不成立合同关系。3分(2)张某有权要求胡某继续履行合同还款义务。胡某有权要求马某返还其误还的款项,马某有义务返还。(1)无效。1分合同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张先生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效。(或答:法律规定,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外在表示行为和内心意思相一致,并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张先生和李某签订的合同违反了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无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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