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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2018-09-24 2页 doc 263KB 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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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vis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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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ICS 79.060B70 JG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XXXXX—201X      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forwood-basedsidingusedforbuildingdecoration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FORMDROPDOWN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
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ICS 79.060B70 JG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JG/TXXXXX—201X      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technicalrequirementsforwood-basedsidingusedforbuildingdecoration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FORMDROPDOWN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目次前言………………………………………………………………………………………………I1范围……………………………………………………………………………………………12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分类和标记……………………………………………………………………………………25要求……………………………………………………………………………………………36试验方法………………………………………………………………………………………77检验规则………………………………………………………………………………………10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通用技术条件范围本标准了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装饰用非结构性挂板。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31-2009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GB/T2411塑料和硬橡胶使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氏硬度)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15036.2-2009实木地板第2部分:检验方法GB/T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GB/T16422.1-2006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则GB/T16422.2-2014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GB/T17657-2013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19367-2009人造板的尺寸测定GB/T24137-2009木塑装饰板GB/T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JG/T260建筑幕墙用高压热固化木纤维板LY/T1279-2008聚氯乙烯薄膜饰面人造板LY/T1697-2007饰面木质墙板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木质挂板wood-basedsiding以全部木质或部分木质为基材加工而成的建筑室内外墙体用装饰板材。实木挂板solidwoodsiding以实木直接加工而成的木质挂板。改性木挂板modifiedwoodsiding以改性木为基材加工而成的木质挂板。重组材挂板multilaminarwoodorbamboosiding以重组木、竹为基材加工而成的木质挂板。木塑挂板wood-plasticcompositesiding以木塑为基材加工而成的木质挂板。人造板类木质挂板wood-basedpanelssiding以刨花板、细木工板、胶合板、纤维板等人造板为基材经浸渍胶膜纸或预油漆纸等贴面加工而成的木质挂板。3.7集成材挂板glued-laminatedtimberorbamboosiding以木、竹的薄板或小方材集成胶合而成的木质挂板。分类和标记分类按材料分类a)实木类(未处理材),代号为SM;b)改性木类(炭化木、防腐阻燃浸渍处理木材等),代号为GX;c)重组材类,代号为CZ;d)木塑类,代号为MS;e)人造板类,代号为RZB;f)集成材类,代号为JCC。按面处理状态分类裸面,代号为LM;表面装饰,代号为ZSM。按使用环境分类室外用,代号为W;室内用,代号为N。标记标记方法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按材料、表面处理状态、使用环境、规格尺寸、标准号顺序进行标记。标记示例示例1:用于室外的表面未处理实木类挂板,长度930mm,宽度250mm,厚度20mm,标记为:SMLMW930×250×20JG/T×××-201×示例2:用于室内的表面处理人造板挂板,长度1000mm,宽度500mm,厚度18mm,标记为:RZBZSMN1000×500×18JG/T×××-201×要求外观质量与材质指标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两个等级,其外观质量及材质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建筑装饰用木质挂板外观质量及材质指标 缺陷名称 优等品 合格品 死节 不允许 不影响使用情况下,数量和直径要求不限 活节 直径≤10mm;长度≤500mm,≤5个;长度>500mm,≤10个 不影响使用情况下,数量和直径要求不限 开裂 不允许 不影响使用情况下,不限 裂缝 不允许 允许一条,宽度≤0.2mm,长度≤挂板全长20%,且不影响使用 腐朽 不允许 不允许 裂纹夹皮 不允许 不影响使用情况下,不限 虫眼 不允许 不影响使用情况下,不限 钝棱 不允许 不允许 树脂囊 不允许 不影响使用情况下,不限 髓斑 不允许 不影响使用情况下,不限 霉变 不允许 不明显 跳丝 不允许 不允许 胀边 不允许 不明显 榫舌残缺 不允许 残榫长度≤地板长度15%,残榫宽度≥榫舌宽度的2/3 颜色差异 同批板材基本一致,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同批板材基本一致,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漆膜划痕 不允许 不明显 漆膜鼓泡 不允许 不允许 漏漆 不允许 不允许 漆膜上针孔 不允许 直径≤0.5mm,≤3个 漆膜皱皮 不允许 不允许 漆膜粒子 长度≤500mm,≤2个;长度>500mm,≤4个,倒角上漆膜粒子不变 长度≤500mm,≤4个;长度>500mm,≤6个,倒角上漆膜粒子不变 不影响使用情况指不影响正常安装或施工。残榫长度指榫舌累计残榫长度。不明显指正常视力在自然光下,距离挂板0.4m,肉眼观察不易辨别。漆膜划痕、漆膜鼓泡、漏漆、漆膜上针孔、漆膜皱皮、漆膜粒子为涂饰挂板检测项目。规格及尺寸偏差木质挂板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木质挂板尺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厚度/mm ±0.3 长度/mm -0~+2 宽度/mm ±0.3 垂直度/(mm/m) ≤0.5 边缘直度/(mm/m) ≤0.5 翘曲度/(mm/m) ≤3 拼装离缝/mm ≤0.3 拼装厚度差/mm ≤0.3理化性能实木类、改性木类实木类、改性木类挂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实木类、改性木类挂板理化性能 项目 指标 室外用 室内用 含水率/% 4≤含水率≤我国各使用地区的木材平衡含水率 板面握螺钉力/N ≥800 抗冲击性能 凹坑直径≤10.0mm,无裂纹、无覆盖层或漆膜脱落 漆膜附着力a/级 ≤3 漆膜硬度a ≥H 甲醛释放量b — 符合GB18580的规定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a — 符合GB18584的规定 仅对表面涂饰挂板检测。仅对改性木挂板检测。重组材类重组材类挂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重组材类挂板理化性能 项目 指标 室外用 室内用 含水率/% ≤2 板面握螺钉力/N ≥800 抗冲击性能 凹坑直径≤10.0mm,无裂纹、无覆盖层或漆膜脱落 漆膜附着力a/级 ≤2 漆膜硬度a ≥H 甲醛释放量 — 符合GB18580的规定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a — 符合GB18584的规定 尺寸稳定性/% ≤1.5 气候激变性能 符合JG/T260的规定 — 吸水厚度膨胀率/% ≤10 — 抗人工气候老化(氙弧灯) 暴露表面无裂纹、无鼓包、无龟裂,色泽、光泽均匀;与存放样品对比,颜色无明显变化 — 仅对表面涂饰挂板检测。木塑类木塑类挂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木塑类挂板理化性能 项目 指标 室外用 室内用 含水率/% 4≤含水率≤我国各使用地区的木材平衡含水率 板面握螺钉力/N ≥800 抗冲击性能 凹坑直径≤10.0mm,无裂纹、无覆盖层或漆膜脱落 漆膜附着力a/级 ≤3 漆膜硬度a ≥H 甲醛释放量 — 符合GB18580规定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a — 符合GB18584规定 吸水厚度膨胀率/% ≤0.5 抗人工气候老化(氙弧灯) 暴露表面无裂纹、无鼓包、无龟裂,色泽、光泽均匀;与存放样品对比,颜色无明显变化 — 邵氏硬度/HD ≥55 耐剥离力b/N 最小值≥40,平均值≥45 表面胶合强度c/MPa ≥0.6 抗冻融性能 表面无龟裂、无鼓泡 表面耐污染腐蚀 无污染、无腐蚀 仅对表面涂饰挂板进行检测。仅对PVC薄膜饰面木塑挂板检测。仅对浸渍胶膜纸饰面木塑挂板检测。人造板类人造板类挂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人造板类挂板理化性能 项目 指标 室外用 室内用 含水率/% 4≤含水率≤我国各使用地区的木材平衡含水率 板面握螺钉力/N ≥800 抗冲击性能 凹坑直径≤10.0mm,无裂纹、无覆盖层或漆膜脱落 漆膜附着力a/级 ≤2 漆膜硬度a ≥H 甲醛释放量 — 符合GB18580规定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a — 符合GB18584规定 尺寸稳定性/% ≤0.6 ≤0.3 吸水厚度膨胀率b/% ≤8 抗人工气候老化(氙弧灯) 暴露表面无裂纹、无鼓包、无龟裂,色泽、光泽均匀;与存放样品对比,颜色无明显变化 — 耐剥离力c/N 最小值≥40,平均值≥45 表面胶合强度/MPa ≥0.4 表面耐污染腐蚀 无污染、无腐蚀 浸渍剥离d/mm 试件贴面胶层上的每一边剥离长度均≤25mm 表面耐冷热循环 无裂痕、无鼓泡、无明显失光和变色 — 表面耐划痕 ≥1.5N,表面无整圈连续划痕 色泽稳定性 — 无开裂、鼓泡、裂纹和凹凸纹等缺陷,无变色及光泽变化 仅对表面涂饰挂板检测。仅对基材为密度板、刨花板的人造板类挂板检测。仅对PVC薄膜饰面挂板检测。仅对基材为细木工板、胶合板人造板类挂板检测。5.3.5集成材类集成材类挂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集成材类挂板理化性能 项目 指标 室外用 室内用 含水率/% 4≤含水率≤我国各使用地区的木材平衡含水率 板面握螺钉力/N ≥800 抗冲击性能 凹坑直径≤10.0mm,无裂纹、无覆盖层或漆膜脱落 漆膜附着力a/级 ≤2 漆膜硬度a ≥H 甲醛释放量 — 符合GB18580规定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a — 符合GB18584规定 抗人工气候老化(氙弧灯) 暴露表面无裂纹、无鼓包、无龟裂,色泽、光泽均匀;与存放样品对比,颜色无明显变化 — 浸渍剥离/mm 同一试件的两断面剥离率为10%以下,且同一胶层剥离长度之和不得超过该胶层长度的1/3;集成材之间指接胶合的情况下,平均剥离率为10%以下。 a仅对表面涂饰挂板检测。试验方法试件取样和制取试件取样应在生产存放72h后的产品中抽取样品,同一项目的试件从不同的样品上制取。试件制取根据试验要求将样品锯成试样,再根据项目试验标准制成试件。试件的边棱应平直。理化性能试件规格尺寸、数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木质挂板理化性能试件尺寸、数量 项目 试件尺寸/mm 试件数量/块 含水率 实木类、改性木类、重组材类 20×20 6 木塑类a、人造板类a、集成材类a 100×100 3 板面握螺钉力 75×50 3 抗冲击性能b 300×180 3 漆膜附着力 250×板宽 1 漆膜硬度 300×板宽 1 甲醛释放量 500×500 1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通过0.5mm金属筛网的涂层粉末 全部,且>0.5g 尺寸稳定性 150×75 3 气候激变性能测定c (20h+50)×50 8 吸水厚度膨胀率 50×50 6 抗人工气候老化 (20h+50)×50 6 邵氏硬度a 100×100 3 耐剥离力 100×25 6 表面胶合强度 50×50 6 抗冻融性能 (20h+50)×50 6 表面耐污染腐蚀d 250×150 1 浸渍剥离 75×75 6 表面耐冷热循环a 100×100 3 表面耐划痕a 100×100 3 色泽稳定性 150×75 3 如果产品宽度<100mm,试件宽度取产品宽度。如果产品宽度<180mm,试件宽度取产品宽度。其中4个为存放样品。如果产品宽度<150mm,试件宽度取产品宽度。试验环境和状态调节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的环境中进行状态调节,调节时间不少于2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外观质量及材质指标在自然光照条件下,正常视力距离板面1m处目测。规格及尺寸偏差量具千分尺,精度为0.01mm;钢板尺,精度为0.5mm;钢卷尺,精度为1mm;直角尺,精度0级;游标卡尺,精度0.02mm。厚度及偏差实木类、改性木类、重组材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5036.2-2009中3.1.2.2的规定进行;木塑类、人造板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9367-2009中8.1的规定进行。长度及偏差实木类、改性木类、重组材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5036.2-2009中3.1.2.1的规定进行;木塑类、人造板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9367-2009中8.2的规定进行。宽度及偏差实木类、改性木类、重组材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5036.2-2009中3.1.2.2的规定进行;木塑类、人造板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9367-2009中8.2的规定进行。垂直度应按GB/T19367-2009中8.3的规定进行。边缘直度应按GB/T19367-2009中8.4的规定进行。翘曲度实木类、改性木类、重组材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5036.2-2009中3.1.2.6的规定进行;木塑类、人造板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5102-2017中6.2.6的规定进行。拼装离缝和拼装厚度差应按GB/T15036.2-2009中3.1.2.7的规定进行。含水率实木类、改性木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931-2009的规定进行;重组材类、木塑类、人造板类木质挂板应按GB/T17657-2013中4.3的规定执行。板面握螺钉力应按GB/T17657-2013中4.21的规定进行。抗冲击性能应按GB/T17657-2013中4.51的规定进行。漆膜附着力应按GB/T17657-2013中4.56的规定进行。漆膜硬度应按GB/T17657-2013中4.57的规定进行。甲醛释放量应按GB18580的规定进行。可溶性重金属含量应按GB18584的规定进行。尺寸稳定性应按GB/T17657-2013中4.34的规定进行。气候激变性能应按JG/T260中的规定进行。吸水厚度膨胀率应按GB/T17657-2013中4.4的规定进行。抗人工老化性能应按GB/T16422.1和GB/T16422.2的规定进行,采用波长320nm<λ≤360nm的相对光谱,老化时间为3000h,辐照度总量达到6000MJ/m²后,在距离试件0.5m处目测。邵氏硬度应按GB/T2411的规定进行。耐剥离力应按GB/T17657-2013中4.20的规定进行。表面胶合强度应按GB/T17657-2013中4.15的规定进行。抗冻融性能应按GB/T24137-2009中6.3.11的规定进行。表面耐污染腐蚀应按GB/T17657-2013中4.40的规定进行。浸渍剥离应按GB/T17657-2013中4.19的规定进行。表面耐冷热循环应按GB/T17657-2013中4.38的规定进行。表面耐划痕应按GB/T17657-2013中4.39的规定进行。色泽稳定性应按GB/T17657-2013中4.31的规定进行。检验规则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外观质量;规格及尺寸偏差;含水率、握螺钉力和抗冲击性能。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除抗人工气候老化性能、气候激变性能以外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应少于1次;抗人工气候老化性能、气候激变性能检验应每3年不少于1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或产品结构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产品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抽样和判定规则外观质量采用GB/T2828.1中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为II,接收质量限(AQL)为4,外观质量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见表9。外观质量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单位为件 批量范围/N 样本数量 第一判定数 第二判定数 n1=n2 ∑n 接收数Ac1 拒收数Rc1 接收数Ac2 拒收数Rc2 ≤150 13 26 0 3 3 4 151~280 20 40 1 3 4 5 281~500 32 64 2 5 6 7 501~1200 50 100 3 6 9 10规格及尺寸偏差采用GB/T2828.1中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其检验水平为I,接收质量限(AQL)为6.5,规格及尺寸偏差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见表10。规格及尺寸偏差抽样方案及判定原则单位为件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 第一判定数 第二判定数 n1=n2 ∑n 接收数Ac1 拒收数Rc1 接收数Ac2 拒收数Rc2 ≤150 5 10 0 2 1 2 151~280 8 16 0 3 3 4 281~500 13 26 1 3 4 5 501~1200 20 40 2 5 6 7理化性能木质挂板的理化性能的抽样应从外观质量和规格及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初检样本检验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可复验1次,并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后全部合格判定为该批产品合格;有1项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抽样方案见表11。表11理化性能抽样方案及判定原则单位为件 提交检查批的成品数量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1000 3 6 ≥1001 6 12 若样品规格小,按以上方案抽取样品不能满足试验要求时,可适当增加抽样数量。综合判定出厂及型式检验中产品外观质量、规格及尺寸偏差、理化性能均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标志产品入库前,应在产品侧面或其他适当部位标记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和批次;生产单位名称及地址;产品质量及材质合格标识;执行标准编号;防潮、防晒等标记。包装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包装应牢固、无破损。可采用塑料外包装,也可采用供需双方协商的包装。产品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包装。包装应做到产品免受磕碰、划伤和污损。运输和贮存运输和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受潮、雨淋和暴晒。木质挂板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固定的场所妥善保管,按类别、规格、等级分别堆放,每堆应有相应的标记,以易于识别、便于检查和提货为原则。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包装破损、防潮。成品包装应储放在清洁、干燥的仓库中,底层垫有托盘或采取其他防潮措施,距地面不能低于120mm。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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