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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事业合伙人

2020-06-07 7页 doc 249KB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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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事业合伙人.围绕阿里上市而吵得沸沸扬扬的“阿里合伙人制度”,在今天淘宝14周年的时候终于得到马云的确认。马云表示,其实从2010年开始,集团开始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对于合伙人的选拔标准,马云表示,合伙人必须“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此前有消息称,目前包括马云在内的管理层,仅持有阿里巴巴的约10%股权,而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36%...
阿里事业合伙人
.围绕阿里上市而吵得沸沸扬扬的“阿里合伙人制度”,在今天淘宝14周年的时候终于得到马云的确认。马云表示,其实从2010年开始,集团开始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对于合伙人的选拔,马云表示,合伙人必须“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此前有消息称,目前包括马云在内的管理层,仅持有阿里巴巴的约10%股权,而软银和雅虎分别持有36%和24%的股权。而马云为了确保自己上市后的控股权,向港交所提出了“双轨制及合伙人”。不过香港证监会似乎并不愿意为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开绿灯,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阿里登陆港交所,那么马云将有可能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不过在邮件中,马云表示“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并希望掌控阿里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同样马云表示“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而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阿里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以下为马云邮件各位阿里人:最近大家一定从媒体那里,听了不少关于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以及公司上市后控制权的报道。今天是阿里巴巴的14年周年庆,正好在这个有意义的日子,向大家汇报一下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情况。14年前的今天,阿里巴巴18名创始人正式走上了创业之路。4年前,也就是阿里巴巴十周年庆的时候,我们宣布18名集团的创始人辞去“创始人”身份,从零开始,面向未来。人总有生老病死的那一天。阿里巴巴的创始人有各种原因会离开这家公司。我们非常明白公司能走到今天,不是18个创始人的功劳,而是他们创建的文化让这家公司与众不同。大部分公司在失去创始人文化以后,会迅速衰落蜕变成一家平庸的商业公司。我们希望阿里巴巴能走更远。如果不出大的意外,我们公司将有机会参与并见证中国电子商务零售过十万亿那一天。但我们不希望成为一家只是能卖几万亿货的公司,我们希望自己能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培养出无数的如同淘宝,支付宝,余额宝。。。那样的创新性服务和产品,更希望我们的生态文化能造就更多未来的牛XXX企业。这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怎样的制度创新才能实现我们的梦想呢?从2010年开始,集团开始在管理团队内部试运行“合伙人”制度,每一年选拔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人,作为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股东,最有可能坚持公司的使命和长期利益,为客户,员工和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在过去的三年,我们认真研讨合伙人章程,在前三批28位合伙人选举的过程中,对每一个候选人激烈地争论,对公司重要的决策深入讨论,积累了很多经验。在3年试运行基础上,我们相信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可以正式宣布了!阿里巴巴合伙人的产生必须基于——“在阿里巴巴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并且对公司发展有积极性贡献,愿意为公司文化和使命传承竭尽全力”。我们相信只有一个热爱公司、使命驱动、坚持捍卫阿里文化的群体,才能够抗拒外部各种竞争和追求短期利益的压力。有别于绝大部分现行的合伙人制度,我们建立的不是一个利益集团,更不是为了更好控制这家公司的权力机构,而是企业内在动力机制。这个机制将传承我们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确保阿里创新不断,组织更加完善,在未来的市场中更加灵活,更有竞争力。这个机制能让我们更有能力和信心去创建我们理想中的未来。同时,我们也希望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能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弥补目前资本市场短期逐利趋势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干扰,给所有股东更好的长期回报。正如我们过去一直强调的那样,阿里巴巴并非是某一个或者某一群人的,它是一个生态化的社会企业。运营一个生态化的社会企业,不能简单依靠管理和流程,而越来越多的需要企业的共同文化和创新机制,以制度创新来推动组织升级。我们出台合伙人制度,正是希望通过公司运营实现使命传承,使阿里巴巴从一个有组织的商业公司,变成一个有生态思想的社会企业。为此,集团希望更多的阿里人涌现出来加入合伙人团队,使我们的生态化组织拥有多样性和可传承性,保持源源不竭的发展动力。各位阿里人,我们不一定会关心谁去控制这家公司,但我们关心控制这家公司的人,必须是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使命文化的合伙人。我们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阿里人,在路上!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2013年9月10日马云为何“死扛”合伙人制度?腾讯科技[微博]信海光2013年10月11日07:54分享·微博空间微信新浪微博邮箱QQ好友人人网开心网[导读]在美国这样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下,双重股权架构尚有争议。这种制度如果放在东方社会环境下,大概更多的是开出恶之花吧。转播到腾讯微博信海光(微博)/文昨天,阿里巴巴集团CEO陆兆禧忽然公开宣布,“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我们决定不选择在香港上市。”这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团队首次就IPO相关事宜作出公开表态。紧锣密鼓布置良久又宣布放弃,阿里也纯属无奈。本来阿里想凭借巨大的前景跟港股博弈一番,换个允许“特殊制度”的特别通行证,但香港方面却已明确表示无意于此。证监会召开董事局会议,对于“任何会被视为对阿里巴巴作出豁免,使其不需遵守现行上市规定”的改变,证监会都予以否决,其中包括允许阿里巴巴采取合伙人架构上市的建议。港股路已断,马云(微博)面前只剩下两条路,一条通向A股,但A股的问是阿里在很多硬条件上达不到证监会的要求,即便阿里为在国内上市舍得削足适履,A股给不了1000亿美元的市值,更给不出所谓“合伙人制度”。而马云的早已说过,“不在乎在哪里上市,但我们在乎我们上市的地方必须支持这种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支持合伙人制度是个原则性条件。纳斯达克倒是可以支持合伙人制度,但问题是,如果美股好吃阿里巴巴早就扑过去了,何必在香港自找麻烦,因为支付宝事件,阿里集团在美国已经信誉扫地,而且还面临诸多法律风险。阿里巴巴集团新闻发言人称“合伙人制度”是一种阿里的机制创新,而不是AB双重股权结构。这几乎就是面子性的硬扛了,难道香港证监会都是一帮蠢货?实际上,“合伙人制度”就是阿里为了给香港方面能够坐下谈条件准备的一个壳,让双方都有台阶,没想到香港证监会全是一帮认死理的家伙,坚持维护“同股同权”原则......“合伙人制度”与双重股权或者三重股权架构有什么本质区别呢?在“合伙人制度”中,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人选由阿里巴巴内部老人组成的合伙人群体提名,而不是按股份多少分配董事席位。而双重股权架构则是企业可发行具有不同程度表决权的两类股票,持有者同股不同权,比如企业管理层持有的股票表决权可能与普通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是10比1。两者在本质上如此相似,都是同股不同权,其作用都是可以使管理层一直把控公司,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都是霸王条款。有趣的是,尽管双重股权结构是霸王条款,却诞生在整天嚷着公平的美国经济社会中。这是有历史渊源的。双重股权结构最初兴起于媒体行业,对于那些控制着众多报纸公司的家族而言,他们的理论根据是,新闻的真实和客观是至关重要的,是不容干涉的,所以要通过双重股权结构避免公司被资本操控。但在后来,双重股权结构作为管理层追求权力、实现小群体目的的一种手段,在高科技企业中流行起来。双重股权结构的恶的一面显而易见,因为在这种股权结构下,管理层拥有比董事会更大的权利,一旦发生管理层滥用职权的状况,一般的股东除了卖掉自己的股票,几乎也就没有了其他的选择。媒体行业选择双重股权架构或有其特殊原因,但先例一开,双重股权架构就不再仅限于媒体行业,而成为很多行业管理层追求权力、实现贪婪目的的一种手段,高科技行业尤甚。Facebook这样的企业,管理层与风险资本相媾和,在上市前确立双重股权架构,而牺牲掉后来投资者的权益,在阿里巴巴上市过程中,急于套现的软银和雅虎也做出同样的选择。在这里,中外资本都体现出其冷血和恶的一面。在双重股权架构中,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只提供了小部分的资本,却享有与预期资本不成比例的、大得多控制权,而一旦他们做出了错误决定,却又只需承担很小的责任,“合伙人制度”又怎么能避免这一点呢?所有采取双重股权结构的企业都有很好的借口,比如这次马云就说,创建合伙人制度是为了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我想,如果政治领域允许双重股权结构,一定是独裁者的最爱,因为这既实现了民主,又实现了独裁,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庄园》里有一条法律原则,“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企业管理层说,双重股权结构有其制度优越性,目的是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了更高的管理效率,更快的发展速度,为了股民的根本利益,而独裁者们何尝又不是这么说?阿里对合伙人制度的偏爱,说到底,还是对权力的热爱。中国企业学习西方、利用制度时,不学习其好处,而专拣其恶的一面吮吸,还予以发挥,这种片面的拿来主义不值得支持。在美国这样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例如集团诉讼、允许敌意收购等)下,双重股权架构尚有争议。这种制度如果放在投资者权益常被肆意侵害,擅权流行的东方社会环境下,大概更多的是开出恶之花吧。有趣的是,关于双重结构,我看到的最有趣的描述是在一本叫《重生之大涅磐》的网络财经小说里,非常棒的一本书,他写了一个青年回到过去的故事,其中有个桥段是讲,他把后世扎克伯格的创意拿来启发高中时期的扎克伯格,两人共同创建了Facebook,为了讨好扎克伯格这个恶棍,他了双重股权结构,不,是三重股权结构。而事实上,现实中,贪婪的扎克伯格也恰恰是这么做的。不知道有多少人希望看到马云的谋划获得成功,估计为数不少吧,中国毕竟是个讲究成王败寇的国度,在他们眼里,说不定马云从美国人日本人手中拿走支付宝是一种民族主义的伟大胜利。但你不能否认周围还存在大批的另外一种人,他们相信,在利益和权力之外,还有平等、公平等其它更宝贵的东西。合伙人制度在马云的思路里是怎样的?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阿里在美成功上市,马云可以按照自己之前设计的合伙人制度,实现自己的上市梦想。上市之后,董事会将由9人组成。阿里合伙人有权提名简单多数,也就是5人,只要软银保持15%以上股份,将有权提名一名董事,其余的3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由简单多数选举产生。  目前,阿里已经与软银和雅虎之间达成协议,通过在股东大会上投票互相支持的方式,确保了阿里不仅能够控制董事会,而且能够基本控制每年的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根据协议,尽管软银有一名董事提名权,但在协议中软银承诺会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阿里合伙人的提名董事当选。未经马云及蔡祟信同意,孙正义不会投票反对阿里合伙人的董事提名。软银还将其所持有的不低于阿里30%普通股的投票权置于一个投票信托管理之下,并且受马云及蔡祟信支配。在每年的股东大会上,马蔡将用其所拥有和支配的投票权支持软银提名的董事当选。雅虎将动用其投票权支持阿里及软银的董事提名。  目前这三家的股份分别是:马云、蔡祟信:12.5%,软银:34.4%,雅虎:22.6%。  这个架构的核心,是确立了马云出蔡祟信的“马蔡体制”,其控制力的传导机制是马蔡-28位阿里小伙伴-董事会-软银雅虎-股东大会,这是一个非常清晰的公司治理结构,带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加上反对兼并的条款,马云希望阿里是一个以其控制的小伙伴文化对抗美国的职业经理人文化,以及通过合伙人价值观不断自我更新而阻吓美国任何门口上的野蛮人。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只是扮演公司顾问角色吗?  作为公众上市公司,上市就得接受公众监督,并且尽力做到信息透明。但是公众公司在会成为众多门口野蛮人眼中的肥肉。而且阿里管理层目前持股也占有10%左右,一旦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存在经常性的不协调,相信对于董事会未来的工作开展也会有较大影响。因此,最终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仍旧是董事会席位之争。  因此有分析也指出,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看起来风光无限,公司的管理层似乎加了一层金色降落伞。有了这道屏障,似乎阿里巴巴就能永久受管理层控制,管理层的利益将会得到可靠的保障。但是一旦阿里管理层失去过半数董事会席位,合伙人制度也无法改变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局面。  因此,有人毫不客气地评价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实质上只是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的一个议事机构,相当于顾问角色,而不是一个权力机构。在马云说了算的阿里王国里,这样的议事机构也只不过是个陪衬而已。另外,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对于控制权来讲,只不过是个鸡肋而已。合伙人制度是霸王条款?  实际上,“合伙人制度”就是阿里为了能在香港上市而创造的一个壳,让阿里和香港证监会双方都有台阶,没想到香港证监会坚持维护“同股同权”原则,从而使阿里在香港上市落空。那么,“合伙人制度”与双重股权或者三重股权架构有什么本质区别呢?那就在于,在“合伙人制度”中,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人选由阿里巴巴内部老人组成的合伙人群体提名,而不是按股份多少分配董事席位。而双重股权架构则是企业可发行具有不同程度表决权的两类股票,持有者同股不同权,比如企业管理层持有的股票表决权可能与普通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是10比1。两者在本质上如此相似,都是同股不同权,其作用都是可以使管理层一直把控公司,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都是霸王条款。  有趣的是,尽管双重股权结构是霸王条款,却诞生在整天嚷着公平的美国经济社会中。这是有历史渊源的。双重股权结构最初兴起于媒体行业,对于那些控制着众多报纸公司的家族而言,他们的理论根据是,新闻的真实和客观是不容干涉的,所以要通过双重股权结构避免公司被资本操控。但在后来,双重股权结构作为管理层追求权力、实现小群体目的的一种手段,在高科技企业中流行起来。  双重股权结构的恶的一面显而易见,因为在这种股权结构下,管理层拥有比董事会更大的权利,一旦发生管理层滥用职权的状况,一般的股东除了卖掉自己的股票,几乎也就没有了其他的选择。媒体行业选择双重股权架构或有其特殊原因,但先例一开,双重股权架构就不再仅限于媒体行业,而成为很多行业管理层追求权力、实现贪婪目的的一种手段,高科技行业尤甚。Facebook这样的企业,管理层与风险资本相媾和,在上市前确立双重股权架构,而牺牲掉后来投资者的权益,在阿里巴巴上市过程中,急于套现的软银和雅虎也做出同样的选择。在这里,中外资本都体现出其冷血和恶的一面。  值得质疑的是,在双重股权架构中,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只提供了小部分的资本,却享有与预期资本不成比例的、大得多控制权,而一旦他们做出了错误决定,却又只需承担很小的责任,“合伙人制度”又怎么能避免这一点呢?  所有采取双重股权结构的企业都有很好的借口,比如这次马云就说,创建合伙人制度是为了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企业管理层说,双重股权结构有其制度优越性,目的是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了更高的管理效率,更快的发展速度,为了股民的根本利益,而独裁者们何尝又不是这么说?  因此,有评论指出,阿里对合伙人制度的偏爱,说到底,还是对权力的热爱。结语  马云深谙围棋之道,在他的王国里,不管有利还是不利,他总能如同太极般,变换出不同的招数来化解黑白棋子间的争夺。而这次,他所创立的阿里合伙人制度能否抵御美国股市的残酷性,时间会告诉我们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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