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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护公司财产,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验收、登记、领用、使用、维修、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总裁办公室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负责管理公司除电脑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具体管理公司本部的固定资产;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固定资产中的电脑设备;各地区管理总部负责管理本部门及驻地业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各分支机构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各独立核算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权归属各部门,所有权归属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哪一级使用,哪一级建立财产账,并计提折旧”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计划、申请、审批和购置
第五条 固定资产实行计划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年度计划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出售、报废计划。
(二)公司及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发展为指导思想,避免闲置和浪费。
(三)计划内容:购置计划应说明拟购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拟购厂家、数量、使用目的、需用日期、预计价格等。
(四)各部门、分支机构于每年年底制定本部门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公司总裁办公室汇总。总裁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联合审核并拟定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报总裁会议批准。
(五)为增强计划的可行性,各部门、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进行半年检查,并于6月30日前将下半年计划调整(变更、新增、减少)申请报总裁办公室汇总。总裁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报总裁会议批准。
(六)各部门、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安排固定资产购置。确因情况变化或业务发展需要增加计划外固定资产购置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购置原因,报公司总裁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审核后,超过计划10%以内的固定资产购置须经公司总裁批准;超过计划10%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还须经公司总裁会议批准。
(七)各部门、分支机构必须于每年12月25日前上报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执行情况
。第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的申请、审批程序
(一)公司本部各部门计划内购置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办公室审查(申购电脑设备还须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查),再报部门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批。
申请程序:
电脑及配件
(二)公司异地各部门计划内购置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驻地管理总部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办公室审查(申购电脑设备还须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查),再分别报公司分管、主管领导审批。
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