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粤定居入户办事指南

2017-04-02 1页 doc 5KB 36阅读

用户头像

is_037433

暂无简介

举报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粤定居入户办事指南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粤定居入户办事指南   一、审批条件   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广东省定居,并申请加入中国籍或办理内地户籍。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属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入籍,需《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属华侨的,需《华侨回国定居证》;属台湾居民的,需《台湾居民定居证》;   3.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书》或《批准定居通知书》;   三、办理步骤   1、港澳同胞在广东省定居的,由派出所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户...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粤定居入户办事指南
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粤定居入户办事指南   一、审批条件   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广东省定居,并申请加入中国籍或办理内地户籍。   二、需审核证明:   1.本人申请报告;   2.属外国人、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入籍,需《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属华侨的,需《华侨回国定居证》;属台湾居民的,需《台湾居民定居证》;   3.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书》或《批准定居通知书》;   三、办理步骤   1、港澳同胞在广东省定居的,由派出所受理,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审核。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凭市公安局的批准证明办理入户,收缴并妥善保管其《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将有关情况给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2、华侨在广东省定居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办理入户。其护照和身份证件由持证人保存。   3、台湾同胞在广东省定居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台湾居民定居证》办理入户。其台湾身份证件由出入境管理部门收缴。   4、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无国籍人)在广东省定居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凭公安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办理入户。其外国护照和身份证件由出入境管理部门收缴。
/
本文档为【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粤定居入户办事指南】,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