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发病情况处理规章制度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发病情况处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1. 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包括发热37.5以上、腹泻、呕吐、咳嗽不止、呼吸困难、面色发黄、红眼等)时,班主任填写“晨午检学生身体异常发病情况上报表”。 2. 按报表填写内容逐项填写,班主任签字(追踪情况一栏由医务室填写),必须在当天上报医务室,出现漏报、迟报将追究责任。 3. 要求学生及时就医。在家休息期间,须向学校报告每日...
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发病情况处理规章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1. 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包括发热37.5以上、腹泻、呕吐、咳嗽不止、呼吸困难、面色发黄、红眼等)时,班主任填写“晨午检学生身体异常发病情况上报
”。 2. 按报表填写内容逐项填写,班主任签字(追踪情况一栏由医务室填写),必须在当天上报医务室,出现漏报、迟报将追究责任。 3.
学生及时就医。在家休息期间,须向学校
每日体温及身体状况,待身体恢复正常(体温﹤37.5)三天后返校上课。 4. 学生到校时须持就诊医院所开据的假条及门诊病历交医务室(如系水痘、甲肝、乙肝、肺结核、痢疾、腮腺炎、麻疹、流行性乙脑炎等传染病须由二甲以上医院出据的痊愈复课诊断证明及地段保健科开据的复课证明) 5. 到校后不能直接进教室,应先到医务室进行体温
,检测正常后由医务室老师开据复课证明,班主任接到复课证明后学生方可进教室上课。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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