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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 (历史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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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 (历史国家)神圣罗马帝国 (历史国家) 编辑神圣罗马帝国,全称: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或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德语:HeiligesRömischesReichdeutscherNation;拉丁语:SacrumRomanorumImperiumnationisGermanicae),是962年至1806年地跨西欧和中欧的封建君主制帝国,版图以日耳曼尼亚为核心,包括一些周边地区,在巅峰时期包括了意大利北部(原属中法兰克王国)和勃艮第还有弗里西亚(今低地国家)。[1] 962年德意志(前身是东法兰克...
神圣罗马帝国 (历史国家)
神圣罗马帝国 (历史国家) 编辑神圣罗马帝国,全称: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或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德语:HeiligesRömischesReichdeutscherNation;拉丁语:SacrumRomanorumImperiumnationisGermanicae),是962年至1806年地跨西欧和中欧的封建君主制帝国,版图以日耳曼尼亚为核心,包括一些周边地区,在巅峰时期包括了意大利北部(原属中法兰克王国)和勃艮第还有弗里西亚(今低地国家)。[1] 962年德意志(前身是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奥托一世在罗马被教皇加冕为罗马皇帝。后腓特烈一世改国名为神圣罗马帝国。在帝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其由数百个更小的附属单位组成,其中有侯国、公国、郡县、自由城市。早期是皇帝拥有实际权力的封建帝国,14世纪时演变成承认皇帝为最高权威的邦联。1356年查理四世皇帝确立了帝国的七个选帝侯: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萨克森国王、勃兰登堡公国(它是勃兰登堡-普鲁士王国的前身,后统一除奥地利以外的所有德意志邦国,建立德意志第二帝国)、普法尔茨国王以及波希米亚国王(后期由奥地利大公兼任)。13世纪开始,帝国皇位长期被帝国的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占据。1806年拿破仑勒令弗朗茨二世于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尊号,仅保留奥地利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瓦解为奥地利帝国、莱茵邦联等,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1] 德国人将神圣罗马帝国定义为“德意志第一帝国”;和后来的德意志第二帝国(1871年成立)与德意志第三帝国(1933年成立的纳粹德国)加以连论。中文名称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英文名称HolyRomanEmpireoftheGermanNation简    称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第一帝国所属洲欧洲首    都维也纳(1806年)主要城市法兰克福、吕贝克、汉堡国    歌《天佑吾皇弗朗茨》(1797-1806年,乐曲为皇帝四重奏)官方语言德语政治体制君主专制政体国家领袖奥托一世、查理五世等人口数量约2500万(1618年)主要民族德意志人、奥地利人主要宗教天主教、基督新教国土面积590000平方公里(1555年)立法机构帝国议会建立时间962年灭亡时间1871年首任皇帝奥托一世继承国家德国、奥地利前    身东法兰克目录. 1 简介. 2 帝国象征. ▪ 国徽. ▪ 国歌. 3 历史. ▪ 形成. ▪ 查理曼帝国. ▪ 加洛林王朝. ▪ 奥托王朝. ▪ 法兰克尼亚王朝. ▪ 兴盛. ▪ 霍亨斯陶芬王朝. ▪ 衰落. ▪ 大空位时期. ▪ 哈布斯堡王朝. ▪ 政治格局变化. ▪ 内战. ▪ 覆亡. 4 行政区划. ▪ 帝国版图. ▪ 帝国首都. 5 帝国人口. 6 历代皇帝. 7 区别拜占庭. 8 行政结构. 9 评论. ▪ . ▪ 评价简介编辑德国历史上的第一帝国是指公元962~1806年的神圣罗马帝国。人们习惯上以公元911年作为德意志地区的东法兰克王国向德意志王国转变的开始。在这一年,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孩童路易”驾崩无嗣。法兰克公爵康拉德一世被选为国王,他是第一位德意志国王。后奥托一世继位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称为“罗马皇帝”,德意志王国便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这便是古德意志帝国,或称为第一帝国。到了12世纪的腓特烈一世时期,帝国成为欧洲最强的国家。腓特烈一世公然加上“神圣”二字。1806年,帝国被拿破仑一世推翻。[2] 962年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拉丁文:SacrumRomanorumImperiumnationisGermanicae)中世纪欧洲封建帝国。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962~973在位),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从1157年起,帝国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帝国极盛时期的疆域包括近代的德意志、奥地利、意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法国东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瑞士。1806年为拿破仑一世的打击下,名存实亡。[3] 1871年,俾斯麦统一德意志,宣告德意志第一帝国的结束。帝国统治者以罗马帝国和查理大帝的继承者自命,对外大肆扩张。11~12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同罗马教皇为争夺主教继任权发生激烈斗争,这不仅是争夺教会控制权的斗争,也是中央王权同地方封建分离主义势力的斗争。尽管如此,在整个中世纪,帝国和教会在维护封建方面,是始终紧密合作的。帝国统治者为称霸欧洲,多次入侵意大利,旷日持久的战争消耗了帝国的实力。霍亨施陶芬王朝统治时期,中央权力衰落,国内各地缺乏经济联系,帝国成为承认皇帝最高权力的各封建公国和自由市的不巩固的联盟。1254~1273年是德意志历史上的空位时期。这个时期,各诸侯、骑士和城市间的纷争和内讧连绵不断。13世纪末,帝国出现许多独立的封建领主,皇帝对其直辖领地外的封建诸侯没有管辖权。神圣罗马帝国1356年,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确认皇帝须由七大选帝侯推选。13世纪下半叶后,由于勃艮第和意大利脱离帝国,其领土主要限于德语地区。从15世纪初起至帝国各地开始割据,皇位均由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占据。1474年起,帝国被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已成为徒具虚名的政治组合。15世纪末16世纪初,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试图重振帝国,但遭到失败。罗马天主教和德国封建统治者对农民和市民的剥削和压迫日甚。16世纪初爆发宗教改革运动和德意志农民战争,农民战争是宗教改革运动的顶点。宗教改革后,帝国实际上分裂为信奉路德教的东部、北部和中部、信奉加尔文教的西部、西南一部分和信奉天主教的南部。帝国象征编辑国徽神圣罗马帝国国徽是头顶皇冠的双头鹰图案。双头鹰图案是沿袭古罗马帝国图腾,意即帝国是古罗马的正统继承者。中间的耶稣受难图则明帝国神圣性,帝国皇帝即是罗马天主教会和整个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保护者。双头鹰翅膀上则绘上七大选帝侯国和德意志各大诸侯的旗帜,代表帝国的普世性和广大疆域。国歌《天佑吾皇弗朗茨》(德语:Gotterhal神圣罗马帝国皇冠teFranzdenKaiser),又称帝皇颂(ÖsterreichischeKaiserhymne)是神圣罗马帝国(1797~1806)、奥地利帝国(1804~1867)及奥匈帝国(1867~1918)的国歌。作曲者约瑟夫·海顿,作词者LorenzLeopoldHaschka。首演于1797年2月12日,这一天是神圣罗马帝国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诞辰。这首歌的曲调仍被德国国歌《德意志之歌》沿用。历史编辑形成293年,罗马帝国皇帝戴克里先采行四帝共治制,将帝国分为东西两半,此后帝国分分合合。直至395年,狄奥多西一世将帝国分给两位儿子,从此分裂为西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西罗马帝国的首都在拉文纳,东罗马帝国的首都在君士坦丁堡。但耐人寻味的是,东、西罗马帝国彼此并非敌对关系,反而在很多方面密切合作,同声共气。此后几十年间,罗马城多次被西哥特王国的亚拉里克一世和汪达尔人攻占和血洗,西罗马帝国的实力和威严一落千丈。476年,西罗马帝国彻底解体,末任罗马皇帝自己发出退位诏,宣布西罗马帝国不复存在,帝国的所有殖民地均可自行独立。[4] 东罗马帝国却得以保留,即后来史称的“拜占庭帝国”。查理曼帝国西罗马帝国虽然于476年瓦解,其皇帝被西哥特人废黜。然而罗马人在巴黎地区的统治一直持续到486年。那一年日耳曼民族的一支法兰克人的某部首领克洛维彻底打败了罗马人,建立了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其后法兰克王国不断发展壮大,在加洛林王朝的查理大帝的统治之下王国达到鼎盛,征服国土范围到今法国、德国、荷兰、瑞士、北意大利、波希米亚、奥地利西部、伊比利亚半岛东北角的领土。凡尔登条约将查理曼帝国一分为三800年,查理曼在罗马礼拜时被教皇利奥三世加冕为“罗马人的皇帝”,整个法兰克王国也被称为查理曼帝国。西罗马帝国就此以皇位转移至法兰克国王的形式复辟。查理曼帝国至少在理论上奠定了后世神圣罗马帝国的基础,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被取消为止。教宗利奥三世认为800年查理曼大帝的加冕标志着神圣罗马帝国的开端,然而大多数人还是认为那时的帝国应该叫做法兰克帝国。840年,查理曼之子路易一世去世,他的帝国也随之分崩离析。843年,路易一世的三个儿子订立凡尔登条约,分全国为三部分。其中查理大帝的长孙洛塔尔(795年—855年)承袭皇帝称号,并领有自莱茵河下游以南、经罗纳河流域,至今意大利中部地区的疆域,称为中法兰克王国。而他的弟弟路易(804年—876年),被称为日耳曼人路易,分得莱茵河以东地区,称为东法兰克王国。另一个弟弟秃头查理则领有除此之外的西部地区,称为西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神圣罗马帝国的前身东法兰克王国查理曼死后,西罗马帝国皇帝这个头衔,始终由东法兰克王国和西法兰克王国的加洛林君主轮流拥有。加洛林王朝的皇冠最初在西法兰克和东法兰克之间争夺不休,作为战利品先后落到西边秃头查理和东边胖子查理。胖子查理于887年被废黜之后,加洛林帝国自此瓦解,再也没有统一。888年胖子查理死后,根据ReginoofPrüm的说法,帝国的每一部分从自己内部选出了一位“小王”(kinglet)。自胖子查理之后,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拥有者大多是由教宗加冕的意大利国王。意大利国王的实际统治范围极其有限,仅限于意大利东北部,而那些国王几乎是清一色的意大利本土贵族,最后一位这样的皇帝是死于924年的意大利的贝伦加尔一世。奥托王朝大约在900年,东法兰克王国地方势力崛起,形成了分别以神圣罗马帝国(5张) 四大日耳曼部落为母体的四大公国,它们是:萨克森(萨克森人)、法兰克尼亚(老法兰克人)、士瓦本(阿勒曼尼人)和巴伐利亚(巴伐利亚人)。当加洛林家族的最后一位国王孩童路易于911年去世后,东法兰克贵族没有选择西法兰克王国的加洛林家族的成员作为路易的继任者,而是选举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ConradofFranconia)为新一任国王。康拉德临终之时,指定宿敌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德意志)为继任者。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在众多东法兰克王国的公爵当中,被推举为东法兰克王国国王。亨利去世后其子奥托一世继位为东法兰克国王。亨利死于936年,但他的后代——奥托家族的国王们继续统治了东法兰克王国一个世纪左右。亨利指定的继承人奥托一世于936年在亚琛被选为国王。他平定了一系列由其长兄和一些公爵发动的叛乱。在那之后,国王成功地掌握了公爵的任免权,并常常任命主教来管理行政事务。在951年,奥托一世帮助阿德莱德(Adelaide),一位意大利的寡妇王后击败了她的敌人。他接着娶了她并控制了意大利。在955年,奥托一世在对阵马札尔人的列希菲德战役中赢得了一场决定性的胜利。962年,东法兰克国王、奥托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一直到973年,成为罗马的监护人与皇帝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从那时起,日耳曼王国的事务就与意大利和罗马教廷的事务缠绕在一起了。奥托的加冕仪式使日耳曼国王们成为了查理曼帝国的继承人,并通过帝国继承原则也使他们成为古罗马的继承人。王国没有固定的首都,而且国王不断往返与各个住处之间来处理政务(被称为Kaiserpfalz)。然而每位国王都有偏爱的地点,对奥托一世来说是马格德堡。王位继续以选举的形式传递着,不过在国王们死亡前,他们的子嗣常常被选为下一任国王,这就使他们的家族长期保有王位成为了可能。这一特点一直持续到12世纪萨利安王朝结束。这也重新引发了与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的冲突,尤其是在奥托一世的儿子奥托二世自称为罗马人的皇帝之后。尽管如此,奥托二世仍然以迎娶拜占庭公主提奥法努(Theophanu)的方式保持了与东罗马帝国的联姻关系。他们的儿子奥托三世把注意力放在了意大利和罗马教廷上,并开展了广泛的外交,但是他却于1002年英年早逝。继位的是他的表亲亨利二世,他则专注于德意志内部事务。法兰克尼亚王朝1024年,奥托王朝的皇帝亨利二世去世后无嗣,来自法兰克尼亚的康拉德二世当选为东法兰克国王,并于1027年加冕为罗马帝国皇帝。王朝统治期间,与教皇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叙任权斗争。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期间,“罗马人的国王”(拉丁语:RexRomanorum)取代了东法兰克国王,首次成为未加冕的皇帝当选者的称号。(这是幼年登基为王的亨利四世对教皇额我略七世的回应,后者企图通过称呼幼王为“德意志人的国王”或“条顿人的国王”(拉丁语:RexTeutonicorum)来否定未加冕的国王统治罗马的普世性,以此确立教廷对帝国的优越性)1125年末代君主亨利五世去世,没有子嗣,王朝终结。(国王们常常雇佣主教管理行政事务并决定进入教会任职的人选。在克吕尼改革(CluniacReforms)初期,罗马教廷愈发认为此种越权行为不妥当。很关心克吕尼改革的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决心反对此类行为,于是引发了与国王亨利四世的主教叙任权之争。国王反对教皇的干涉并劝说主教们废黜了教皇。教皇反过来也开除了国王的教籍,宣布废黜国王并解除了亨利的忠诚宣誓。国王发现自己在政治上孤立无援,只好强迫自己于1077年进行了著名的卡诺莎之行,并以背负耻辱的代价使自己恢复了教籍。与此同时,德意志的公国们已经选出了另一位国王:斯瓦比亚的鲁道夫(RudolfofSwabia)。亨利成功地击败了他,但最后又遭遇了更多的起义、重新被开除教籍,甚至是他自己儿子发动的叛乱等。他的次子亨利五世于1122年成功地与教皇和主教们达成了沃尔姆斯宗教协定。帝国的政治权力被保留了,但这次冲突显示了所有统治者的权力都有限制,尤其是有关教会的,并取消了国王此前享有的圣人身份。教皇和公国们自此在帝国的政治体系中占据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兴盛霍亨斯陶芬王朝法兰克尼亚王朝结束于1125年亨利五世的死亡,公国们并没有选出国王的血亲当国王,而是选择了洛泰尔二世,一位影响力颇大的老萨克森公爵。当他在1138年去世时,公国们再一次把选择继任的目光放在了更有影响力的家族上。因此他们并没有选择洛泰尔偏爱的继承人:他的女婿韦尔夫家族的“骄傲者”亨利,而选择了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康拉德三世,一位萨利安家族的近亲。此事引发了两家族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冲突。康拉德剥夺了韦尔夫家族的财产,不过在1152年他死后,他的侄子“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继位并与韦尔夫家族握手言和,返还了他的表亲“狮子”亨利(HenrytheLion)的财产,虽然数量已少于往日。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统治者们越来越多地把土地借给家臣,腓特烈希望他们会比公爵们更可靠。这一新兴阶级最初是主要服务于战争的,他们后世骑士阶级的前身,也是帝国权力的根基。霍亨斯陶芬王朝时期帝国的另一本质性变化是在隆卡格里亚建立的整个帝国的新秩序。此举一方面是要废除众多公爵的私人封地,另一方面也试图将皇帝的臣子们归于同一个合法的司法和公诉体系之下,这正是现代“法制”理念的前身。另一个崭新的理念是新式城市体系的建立——由皇帝和本地公爵共同完成。这一理念的形成一部分是由于人口剧增,同时也是为了将经济发展重心放在重点地区,在以前城市只形成于古罗马的地基或主教辖区之上。包括弗莱堡在内的一些城市建立于12世纪,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很多后世城市的经济发展模板,如慕尼黑。腓特烈于1155年被加冕为皇帝,他强调了帝国的“罗马性”(Romanness),部分上是为了证明皇权独立于教权的合法性。1158年在隆卡格里亚举行的帝国大会根据东罗马帝国的《民法大全》再次声明了皇帝的各项权利。皇权自主教叙任权之争以来一直被当作与王权同等来看待,不过在隆卡格里亚首次被枚举罗列出来。这一广泛的权力范围包括筑路、制定关税、铸币、惩罚性收费和公职人员的任免。这些权力可以明确地在罗马法律中找到根源,此举意义深远。腓特烈的政策主要针对意大利,他在北意大利与一些日益富裕和独立的城市发生了冲突,尤其是米兰。他也由于支持一位少数派候选人,反对教皇亚历山大三世而卷入了与罗马教廷的冲突。腓特烈在1177年与教皇握手言和之前,支持了一系列伪教皇。在德意志,皇帝多次在公国和城市等竞争对手面前保护狮子亨利(尤其是慕尼黑和吕贝克)。不过亨利对腓特烈政策的支持并不太强,在意大利战争进入到危机时刻时,亨利拒绝了皇帝的军事支援请求。当腓特烈回到德意志时,愤怒的他对亨利公爵提起了诉讼,使亨利的土地全部被没收。在霍亨斯陶芬王朝期间,德意志的公国们靠着帝国西部巧舌如簧的农民、商人和工匠(包括基督徒和犹太人),成功地、和平地推动了向东方土地定居的进程,此前由西斯拉夫人定居或无人定居。这些土地逐渐的日耳曼化。凭借定居地的东扩,也由于本地斯拉夫统治者与日耳曼人的通婚,帝国的影响力不断上升,最终到达了波美拉尼亚和西里西亚。同时,条顿骑士团在1226年被马佐夫舍的康拉德公爵(DukeKonradofMasovia)邀请到普鲁士来促使普鲁士人的基督教化。然而条顿骑士团国和他的日耳曼继承者普鲁士王国从来就不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在1190年红胡子腓特烈参加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并死于小亚细亚。他的儿子和继承人,亨利六世统治期间,霍亨斯陶芬王朝达到了巅峰。亨利将诺曼人的西西里王国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俘虏了英格兰国王狮心理查,并在1197年去世前试图建立君主世袭制。他的儿子腓特烈二世虽然已经被选为国王,但只是一个生活在西西里的小孩子。德意志诸公国决定选择一位成年国王,出现红胡子腓特烈的幼子斯瓦比亚的菲利普(PhilipofSwabia)和狮子亨利的儿子不伦瑞克的奥托(OttoofBrunswick)两位人选竞争王位的局面。1208年,菲利普在一场争吵中被谋杀,奥托赢得了短暂的胜利,直到他也开始宣称西西里的王位。教皇英诺森三世惧怕帝国和西西里的威胁,于是支持西西里的国王腓特烈二世进军德意志并击败了奥托。虽然腓特烈出征德意志之前将西西里王位传给了他的儿子亨利,但在他胜利之后,腓特烈并没有履行他保持两个国家分离的诺言,仍旧保留自己对西西里的实际控制权。这一局面一直持续到1220年腓特烈加冕为皇帝。教皇惧怕腓特烈集中的大权,最终对他施以绝罚。另一方面,腓特烈曾承诺发动十字军东征,但却一再推迟。他虽被开除教籍,腓特烈还是在1228年领导了十字军东征,这次东征结束于一系列谈判并使耶路撒冷王国(KingdomofJerusalem)短暂复国。帝国中唯一一个王国——波希米亚王国是一个重要的区域势力。1212年,皇帝腓特烈二世颁布西西里金玺诏书,承认了国王普热米斯尔·奥托卡一世(自1198年开始使用国王头衔)及其后代的王室头衔,并将波西米亚公国晋升为王国。波西米亚国王从此被豁免了除参与帝国会议之外的所有义务。腓特烈的统治期是帝国中央集权瓦解的转折点。当他专注于将西西里建立成一个现代的中央集权国家时,他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德意志,并给予了德意志的公国和主教国们广泛的特权:在1220年的《神圣诸侯契约》(Confoederatiocumprincipibusecclesiasticis)中,腓特烈下放了很多权力给主教,如制定关税、铸币和设防。在1232年的《世俗诸候法案》(Statutuminfavoremprincipum)中又将大部分上述特权分给了世俗地区。虽然事先这些特权很多都已经存在了,但现在它们被广泛而一次性地授予。腓特烈希望能以此在他专注于意大利事务期间,德意志的公国们能帮他维持好阿尔卑斯山以北的秩序。1232年的《世俗诸候法案》中首次将德意志的公爵们称为dominiterræ,即他们领地的主人,这也是政治术语一次非凡的进步。衰落神圣罗马帝国早期三个王朝时期,由于皇帝基本上都以日耳曼五大部落公爵的身份登基,以及与罗马教廷的合作关系而维持了帝国内部稳定。在腓特烈二世采取重意大利轻德意志政策后,皇帝在德意志的权力威望逐渐衰落,而沦为与一般德意志诸侯无异的小领主。随着腓特烈二世的去世,此前的政策倾斜以及与教廷关系破产造成的潜在危险因为缺乏有能力的皇帝而一次性爆发。经历了大空位时代以后,到了12世纪至13世纪期间,皇帝只能靠家族少量力量以政治手段和联姻取得王位和帝位,缺乏强大的王室领地作为税收来源和王权扩张的基础,对于皇帝名义上可向帝国内成员收取的只有定额军事征收税,这种松散的政治邦联形态在三十年战争中被彻底摧毁。大空位时期腓特烈二世于1250年死后,德意志王国(Germankingdom)分裂于他的儿子康拉德四世和另一位国王荷兰的威廉(WilliamofHolland,死于1254年)手中。康拉德死后便是大空位时期(Interregnum),在这一时期没有一位国王能得到普遍的认可,而公国们就此得以巩固他们的基础,甚至变为更加独立的统治者。1257年后,王冠在归尔甫派(Guelphparty)支持的康沃尔的理查(RichardofCornwall)和卡斯提尔的阿方索十世之间展开了争夺,后者被霍亨斯陶芬派承认,但是从未踏上过德意志的土地。1273年理查死后,大空位时期以哈布斯堡的鲁道夫一世被一致承认而结束,他是一位未成年的前霍亨斯陶芬家族旁系成员。哈布斯堡王朝对于当时的德意志贵族而言,哈布斯堡的鲁道夫可谓理想的傀儡:空有辉煌的家世(腓特烈二世的教子、霍亨施陶芬家族的母系血脉),却年老力弱(即位时55岁,当时哈布斯堡家族只在上勃艮第有零散的领地)。哈布斯堡王朝然而他们都低估了这位伏枥老骥的雄才大略:1276年,鲁道夫一世以违反小特权为由,向擅自吞并巴本堡领地的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二世宣战,最终在两年后于杜恩克鲁特战役击杀对手,成功将地域广大的奥地利变成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土,从而一跃成为与波希米亚不分伯仲的德意志强藩。此后,帝国皇冠就几乎一直在波希米亚国王(主要出身卢森堡家族)和奥地利大公(哈布斯堡家族)手中流转,直到哈布斯堡家族出身的波希米亚与匈牙利国王斐迪南一世,从兄长皇帝兼奥地利大公卡尔五世手中接过帝国皇冠,兼任了奥地利大公和波希米亚国王的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及其分支哈布斯堡-洛林家族,则一直垄断皇位直至帝国彻底解体。然而这个时期即便是皇帝已经拥有了(相对于其他诸侯的)强大实力和广大的世袭领地,神圣罗马帝国的集权化道路依旧是举步维艰:鲁道夫一世将奥地利纳入家族领地的行径遭到了封建贵族的一致反感,以至于其驾崩之后,当选为罗马帝国皇帝的不是哈布斯堡的阿尔布雷希特,而是拿骚的阿道夫;控制了波希米亚、上萨克森、勃兰登堡等广大领土的卡尔四世所能做到的,只是颁布金玺诏书,确认诸侯的特权,以防止对立皇帝的出现和内战的爆发。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帝国改革可谓走得最远,但也仅仅是通过帝国议会与封建军制的改革、帝国统治院和帝国管区的设立,以产生一个由贵族所治,为贵族所服中央政府。而这个脆弱的中央政府在后来的宗教改革中被搅的支离破碎。至于世界霸主卡尔五世,这个因为西班牙和勃艮第文化背景而始终得不到德意志贵族拥戴的虔诚天主教徒,最终深陷宗教纷争的泥潭,黯然让位于其胞弟费迪南一世。政治格局变化13世纪同样见证了土地管理方式向中世纪晚期过渡的整体性变化,以损失贵族封建制度为代价,为政治权力转移到冉冉升起的资产阶级手中做了准备。金钱除了用于支付人头税以外,开始更多地代表农业的经济价值。农民更多地开始被要求上交土地税。“所有权”的概念开始代替古代的管辖权模式,尽管它们仍然联系得很紧密。在帝国辖区,权力联系得更紧密:无论是谁拥有了土地的管辖权,其他的权力也就应运而生。然而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一时期的管辖权并不包括司法权,事实上后者直到世纪才真正出现。法庭审判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和惯例。在这一时期,帝国所辖各区域开始转型为现代国家的前身。这一进程随着地域的不同区别很大,发展最快的地区很大程度上与古代日耳曼部落的区域重合。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帝国开始与德意志民族国家和日耳曼地域国家产生等价关系:腓特烈三世首次在国号上加上“德意志民族/日耳曼民族的”(DeutscherNation/NationisGermanicæ)的修饰语,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则在首次在礼仪头衔中加上“日耳曼尼亚国王”(GermaniaeRex),而传统上表达对日耳曼尼亚治权的头衔是责实不明的“罗马人民的国王”(RomanorumRex)。而因资本主义发展而富庶的北意大利城邦,如威尼斯、佛罗伦斯、比萨等等,持续地吸引着皇帝的注意和精力,使帝国对日耳曼与意大利其他地区的专注也减弱。此外,帝国欠缺公认的王室继承法,因此一旦皇帝去世,往往造成各选帝侯继任皇帝的纷争,因而导致帝国的内战和陷入无政府状态。继位皇帝必须以武力战胜其他不支持的诸侯,或者必须想办法赢得多数诸侯的拥戴,才能维系皇帝的权威;在这种情况之下,神圣罗马帝国虽然有各成员国集结成一个核心“国家”之名,实际上却逐渐演变成为一个松散的“邦联组织”。内战1618年6月26日,当时神圣罗马帝国境内有390个公国神圣罗马帝国晚期大解体、侯国、宗教贵族领地、自由邦、自由城市、骑士领地等。对于哈布斯堡奥地利在帝国内部重振皇权政策的反感,以及因为宗教改革造成的占诸侯大多数的新教诸候对天主教皇帝的敌视,最终引发了三十年战争。三十年战争使得日耳曼的经济倒退了近200年,犹如回到了农奴制的封建时代;又因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神圣罗马帝国内的诸侯可享有自主权。这使得皇权进一步的被削弱,帝国境内的诸侯各自为政,他们的领地有如一个独立的王国。三十年战争后,神圣罗马帝国共有314个邦国和1475个骑士庄园领地。到了18世纪,经历了波兰王位继承战争、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和七年战争等内战,整个帝国形成三百多个独立的大小邦国,神圣罗马皇帝徒有其名,甚至连德意志邦国的盟主都称不上,而世人对皇帝的印象,更多地是以奥地利为中心的哈布斯堡君主国的统治者,而非德意志第一帝国的最高君主。覆亡神圣罗马帝国解体为奥地利帝国、莱茵邦联等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神圣罗马皇帝利奥波德二世的妹夫,法王路易十六被推翻。而他的妹妹,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被法国共和政府处决,再加上“公平、自由、博爱”思潮的扩散,利奥波德二世极力联合欧洲各国君主,以武力保卫法国的君主制。1792年利奥波德二世正式与普鲁士缔结同盟,准备以武力干涉法国。但他却在这时暴毙。不过他的儿子,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继续了他的政策,更于次年与普鲁士、萨丁尼亚、英国、荷兰和西班牙组成第一次反法同盟。但这个联盟在1797年,因联军被拿破仑所率领的法国意大利方面军打败,被迫议和而土崩瓦解。1799年,欧洲列强趁法军猛将拿破仑的军队被困埃及的契机,再次发起反法战争。这次帝国联同英国、土耳其、俄罗斯组成了第二次反法同盟。但同年底拿破仑只身返国,发动雾月政变并取得法国军政大权,成为法国第一执政。此后拿破仑亲自指挥意大利方面军,回头对付反法各国,于1800年打败联军,帝国不得不与拿破仑议和,解散反法同盟。而拿破仑在政变结束后三周发表的公告中,宣布“大革命已经结束”,令欧洲列强稍微安心,再加上他们的实力受损,因而暂时放弃反法的行动。但拿破仑的野心令欧洲在几年后再起干戈。1804年5月18日,拿破仑称帝。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见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崛起加剧了德国诸城邦的分化,担心法国再次扩张,与神圣罗马帝国抗衡。因此,他决定纠合英国,俄国,瑞典和那不勒斯,组成第三次反法同盟。1805年,帝国在俄军支援下入侵法国盟国巴伐利亚。而那不勒斯则和帝国军一道进攻拿破仑在意大利的盟国。不过拿破仑迅速做出反应,自本土挥军渡过莱茵河。12月2日,法、俄、神圣罗马三国皇军,在奥斯特利茨进行了一场“三皇会战”。拿破仑最后不但守住巴伐利亚,更攻入哈布斯堡领地摩拉维亚,更将帝国军赶出意大利,并在普鲁士境内打败俄援军。12月16日,法国和帝国最终签订《普雷斯堡和约》。和约签订后,拿破仑决定成立以自己为护国公的莱茵邦联,以整固自己在德意志地区的盟友。1806年7月12日,在拿破仑的威逼利诱下,16个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员邦签订了《莱茵邦联条约》,脱离帝国,加入邦联。此举严重削弱奥地利在德意志地区的领主地位,令弗朗茨二世大为不快。拿破仑为了吸引更多国家加入邦联,决定亲手终结神圣罗马帝国。因此他对奥皇弗朗茨二世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他解散神圣罗马帝国,并且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和罗马人民的国王的称号。最后弗朗茨二世于1806年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帝号,仅保留奥地利帝号,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1871年,俾斯麦统一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正式灭亡。行政区划编辑帝国版图神圣罗马帝国版图以德意志地区为核心,大致相当于今日的德国、奥地利、荷兰、比利时、瑞士、卢森堡和列支敦士登全境,丹麦、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大部,法国东部、波兰西部和意大利北部。横跨阿尔卑斯山南北,是中世纪欧洲唯一拥有帝号的大国。帝国疆域在霍亨斯陶芬王朝亨利六世皇帝(1191~1197)在位时达到最广,超过百万平方公里。大空位时代帝国疆域日益缩小,直至哈布斯堡王朝腓特烈三世(1452~1493)时改国名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这表明帝国疆域仅限于德意志一隅。查理五世(1519~1556)时代帝国版图再度扩张,但已无力挽回帝国衰败的颓势。1806年,拿破仑大军推翻帝国。此时帝国疆域大致只包括以奥地利为中心的60万平方公里哈布斯堡王朝领地。帝国首都神圣罗马帝国没有明定的首都,因为神圣罗马帝国皇位先后由德意志国王、卢森堡伯爵、奥地利大公兼任,只有国王(伯爵、大公)与皇帝的居住地。例如:马格德堡(奥托王朝)、施派尔(萨利安王朝)、布拉格(卢森堡王朝)与维也纳(哈布斯堡王朝);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重要城市,如亚琛(皇帝加冕地)、雷根斯堡(帝国议会所在地)与纽伦堡(皇室宝物保管地)。帝国人口编辑在公元962年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统治着470万人口;1000年时,增加到700万人口;到1100年增长到820万;到1200年达到1020万。到1600年人口达到2300万人。1500年神圣罗马帝国主要城市排名城市人口1米兰(Milan)100,0002布拉格(Prague)70,0003热内亚(Genoa)58,0004根特(Gent)55,0005科隆(Köln)45,0006纽伦堡(Nürnberg)38,0007布鲁日(Bruges)35,0008布鲁塞尔(Brussels)33,0009安特卫普(Antwerp)30,0009奥格斯堡(Augsburg)30,0009瓦朗谢讷(Valenciennes)30,00012布雷斯劳(Breslau)25,00012吕贝克(Lübeck)25,00012皮亚琴察(Piacenza)25,00015雷根斯堡(Regensburg)22,00016斯特拉斯堡(Straßburg)20,00016乌特勒支(Utrecht)20,00016维也纳(Wien)20,000[5] 历代皇帝编辑约1000年左右的神圣罗马帝国马克西米利安二世时(1564-76)的帝国徽章主条目: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自奥托一世(奥托王朝第一任皇帝)由教宗加冕以来,每一位“罗马人民的国王”都希望获得皇帝名号。但由奥托一世所创建的帝国,其皇帝称号来自于教皇赋予的“西罗马的皇帝”称号,皇帝通过征服意大利来取得“罗马皇帝”的合法性。帝国的所谓选帝侯,其直接选举的当为“罗马人的国王”,而非皇帝。因此,并非每一位德意志统治者都可以成为皇帝,只有进军意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强者,才可获得这一殊荣。历代皇帝(5张)神圣罗马帝国的范围,在奥托一世和后代的不断使其有地区纳入、加盟下,从日耳曼平原北至波罗的海,东达今天的波兰部分,并南抵今天的瑞士、波希米亚、奥地利和意大利的北部。打从一开始,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即面临一个相同的难题,也就是如何保持对德意志和意大利这两个不同地区的控制,因为两地中间隔着阿尔卑斯山脉,统合上并不容易。[6] 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功,基本上是受惠于日耳曼和意大利这两个主要成员。日耳曼人并没有消除多少野蛮的特性。他们很早就被查理曼征服。帝国也从意大利的文化、科技和贸易等方面获利良多。意大利人欣然接受由帝国确保的和平与稳定,因为他们曾在五百年前受到入侵。由帝国所提供的保护防卫了罗马教廷,并且让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得以开始发展。帝国皇帝的军队由教会土地的佃户所担任,他们有义务为皇帝服军役,是皇帝在与教会决裂而失去权威前这些士兵是皇帝军队的多数。第二种重要的部队是由庄园农奴组成的兵团,虽然他们一部分会在接受最好的训练与装备后成为骑士,却不是自由人。第三由帝国分予土地的自由民、军户、农民、骑士也有义务服从号召。之外帝国内所有的部队皇帝理论上皆有权指挥,各公国在皇帝的请求下也会提供军役的号召。这些军队会被用来镇压由帝国内贵族和农民所参与的暴动或政争,也必须抵挡来自北方的维京人和东方的马札儿人所发动的入侵。在奥托王朝与萨利安两朝,皇帝还有实际的权力,帝国军的指导权让皇帝在具掌控帝国内成员的实力。然而,皇帝和教皇之间的对抗,间接的形成了日耳曼的未来命运。这项对抗是关于皇帝对主教职位的授予,和日耳曼境内其他教堂神职人员的任命。教皇葛列格里七世反对这项措施,因为如此一来导致教堂神职人员的职位买卖,成为主要的贪污腐化来源。神职人员的职位常常落到出价最高的竞标者手里。在长期数位教皇和皇帝之间的竞争,教皇赢得选择主教的权利。在这场争执中,帝国就在日耳曼爆发了内战。削弱了皇帝们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统治权。当皇帝被暂时逐出教会并且投注于对抗罗马的战争时,帝国的政权就已失去效力。在未受到皇帝的干预或帮助之下,地方上的日耳曼亲王团结自己的力量并与维京人作战。在意大利,兴起中的城邦国家联合起来组成伦巴底联盟,并拒绝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地位。因此随着德意志各诸侯离心倾向的加剧,皇帝的地位不断下降。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黄金诏书》)以后,皇帝实际由王国境内七大选帝侯选举产生,他们是最古老同时也是最具权势的三大教会诸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四大世俗领主: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本身代表帝国的成员国不再认为皇帝与帝国有实际价值。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政权,自此从皇帝身上转移到地方上的亲王和城市。皇帝的军队叛乱,占领由他们驻守的城市和城堡,并宣布这些地方被解放。而当时的皇帝为重新夺回意大利,对日耳曼地方上的亲王作了很多的让步。到了十三世纪中期,神圣罗马帝国便已名存实亡,皇位更虚置达二十年。日耳曼的亲王只关心自己所保有的东西。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并不接受日耳曼的统治者,而且他们也强大得足以防卫自己。中古时代的皇帝是由日耳曼的亲王推选出来的,但仅徒具空名,对地方的控制力远远不及他们对自己家族庄园的掌握。几个世纪以来,日耳曼只能算是欧洲的一股小势力。[7] 16世纪时,哈布斯堡家族试图重振皇权,但因欧洲各国和德意志诸侯的联合反对而作罢。1806年解体后,各邦国各自称帝,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没有标志的皇帝。区别拜占庭编辑帝国在欧洲的位置实际上,神圣罗马帝国与拜占庭帝国没什么关系,这里说的东罗马帝国应与神圣罗马帝国加以区别。拜占庭帝国,乃是罗马帝国的君士坦丁大帝于330年迁都拜占庭,并改名为君士坦丁堡,将罗马帝国划为东、西两部分。其中的东罗马帝国,常称其为拜占庭帝国。(当时并没有拜占庭帝国这个称呼,不管是拜占庭帝国本身还是周边国家和部落,都称拜占庭为罗马。)行政结构编辑神圣罗马帝国(TheHolyRomanEmpire,962~1806A.D.)[8] 1.渊源:由东法兰克王国蜕变而来,公元962年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奥托一世亲至罗马城,跪在查理曼曾经跪过的地方,要求教皇约翰十二世(JohnXII)为他举行加冕典礼,要求人民称他为「罗马人的皇帝」,并将东法兰克王国改名为「神圣罗帝国」。2.国策:以古罗马帝国的真正继承人自居,处心积虑完成其理想中的领域——包括一切基督教国家在内。3.疆域:全盛时期包括尼德兰(Netherland,包括今荷兰及比利时)、日耳曼、波希米亚(Bohemia)、奥地利、瑞士、勃垦第以及意大利北部。(英、法、西班牙、瑞典、丹麦、挪威等基督教国家均未曾隶入版图)。4.宗教:原则上支持罗马教皇;实际上,教皇与皇帝间明争暗斗。5.帝国组织:皇帝无实权,帝国组织松散而庞大,皇帝之下的诸侯(Vassals)、主教区(Dioceses)、骑士团体(Knights)及自治城市(FreeCities)各自为政,理论上连系各成员共同辅助皇帝的公会(即帝国会议Diet),事实上沦为各方争取特权之场所。6.帝国隐忧:(1).地方主义(Particularism)盛行,区域间难以合作。(2).历届皇帝驰心外务,内政不修,臣民离心离德。(3).政教之争,打击皇帝尊严。拿破仑战争之后,哈布斯堡的奥地利皇帝宣布放弃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神圣罗马帝国灭亡。德意志诸邦国组成了松散的德意志邦联(DeutscherBund)。有38个组成成员,包括:1个帝国:奥地利8个王国:普鲁士丹麦(其国王属于荷尔斯泰因-哥道普家族,作为荷尔斯泰因公国的领主而享有德意志邦联成员身份,直到1864年的普丹战争为止)巴伐利亚萨克森巴登荷兰(其国王作为卢森堡大公而享有德意志邦联成员身份)英国(国王源自德国汉诺威公国,享有德意志邦联成员身份)黑森王国3个大公国:符滕堡黑森-卡塞尔萨克森-魏玛11个公国:萨克森-哥达萨克森-迈宁根萨克森-阿尔滕堡萨克森-柯堡-哥达不伦瑞克-沃芬巴赫荷尔斯泰因-奥尔登堡梅克伦堡-什未林梅克伦堡-斯特雷利茨安哈特-德骚安哈特-伯恩堡安哈特-科滕11个亲王领地:霍亨佐伦-黑兴根霍亨佐伦-西格马林根拿骚列支敦士登施瓦岑堡-桑德豪森施瓦岑堡-鲁多尔施塔特瓦尔戴克-皮埃蒙特长系琉森幼系琉森绍姆堡-利珀·利珀亲王国4个自由市:吕贝克法兰克福不莱梅汉堡评论编辑总结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完全是中世纪式的,皇帝没有实权,实际权利掌握在300多个大小领主手中,(对此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哲学家伏尔泰曾有如下评价30年战争后的神圣罗马:“既不神圣,也非罗马,更非帝国.”因为神圣罗马帝国此时已经失去北意大利,让德意志国王不再是罗马人的皇帝,北德意志不再被天主教徒掌握,因此不神圣,而失去一半以上的土地也有失帝国名誉.)所以它的统治是很分裂的,各地领主完全自治,拥有自己的军队,朝廷,甚至有收税的权力。[9] 一位商人走200公里,竟然需要交13次税!这种制度严重足碍了帝国的工商业发展。而且,教皇在此也有很大权力,著名的“什一税”就是教皇的发明。由于神圣罗马帝国借助教会来宣扬自己的神圣性,它对教会也负有义务,因此多少受到教会制约。虽然其中也有个别皇帝凭借自身能力与魅力迫使教会就范,但也是表面与暂时的。总而言之,这个帝国的国力是很差的。另外在“三十年战争”后,帝国被其他国家分成300多小国,沦为二流国家。评价神圣罗马帝国领土的变迁教宗利奥三世认为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的加冕标志着神圣罗马帝国的开端,不过作为历史研究,由于查理曼与奥托一世的统治核心区域和统治方式的截然不同,一般的历史研究还是认为查理曼的帝国和奥托一世的帝国算成两个帝国。但是以欧洲传统的皇冠(王冠)传承理论来说,无论谁在哪个地区立国,只要皇冠仍是原来那顶皇冠(王冠),就算作是同一个国家的规则,则奥托一世只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个王朝的开创者,而不是帝国开创者。这与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是一样的,东罗马帝国在历史研究上往往与罗马帝国被认为是两个帝国。但在皇冠传承上来说,东罗马帝国的皇冠是罗马帝国的皇冠分出来的,自然是同一帝国,尤其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这种现象在王国也有类似情况,如西哥特王国是在图卢兹建立的,主要控制区域是今法国南部地区,后来迁到托莱多,主要控制区域也变成今西班牙地区。则汪达尔王国建立时在今西班牙地区,后来迁到北非去了。因此,查理曼帝国是否算作泛义的神圣罗马帝国,因为划分不同,历史学家持不同意见是正常的。在《席德梅尔的文明Ⅳ》中,就将查理曼算作神圣罗马帝国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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