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库存
一、目的
明确安全库存的设定方法以及安全库存运转过程中各相关部门
以更好地发挥安全库存抵卸因物料到货延迟、产量不定期增加带来的供应风险。
二、适用范围
客户指定的特殊生产物资以外的物资
三、
1、安全库存定义:为减小因需求
不准、物料到货延迟、产量突然增加等不
确定性因素造成的供应风险而设置的缓冲库存量。
2、安全库存量的设置方法及相关参数说明
安全库存量=因物料到货延期而设置的安全库存+因用量增加而设置的安全库存=(物料到货可能延期的天数*平均日用量)+(最大日用量-平均日用量)*采购作业周期。
参数说明:
平均日用量=月生产计划数/26 *单台车用量。月计划数据按生产部提供的月生产计划数据测算,可分段归类如下:
①101-400台,统一按400台测算②401-800台,统一按800台测算
③801-1200台,统一按1200台测算④1201-1600台及以上,统一按1600台测算
最大日用量=平均日用量*1.2(产量放大系数为1.2)。
采购作业周期=采购订单制定时间+供方交货周期+仓储入库时间(采购计划制定时间为1天,仓储入库时间为1天,供方交货周期按照《供应商交货期明细表》执行)。
物料到货可能延期的天数:按照《物料到货可能延期的天数》执行。
四、相关部门职责
1、物料采购部:
(1)按月制定各种物料安全库存量,遇产量提升、技术改型、产品结构调整时及时调整安全库存量并及时向生产部、物料仓储部进行传递。
(2)实时监控物料库存情况,确保安全库存得到持续性保障。
(3)库存低于安全库存时,如已订货但未到,立即加强跟催订货,如还未制定采购计划,则立即制定,同时将信息向相关部门进行发布。必要时向生产部协调调整生产计划。
2、物料仓储部:
监控物料库存情况,对低于安全库存的进行安全库存预警,向物料采购部、生产部进行公布,安全库存得到补充后进行预警消除。
4、生产部:
(1)每月22日提供下月生产计划信息;每周四上午十一点前提供周生产计划信息;针对不设置安全库存的特殊物资,如海沃系统、五级油缸、特殊颜色油漆、特殊订单配置用料提前传递备料函。
(2)针对超出计划部分(月度订货物资按月度计划,其它按周计划统计)订单进行排产时要参考相应物资的安全库存量和《采购周期表》。
(3)在收到安全库存预警时,对使用此种物料的订单要谨慎排产,与物料采购部沟通后续的订货情况。
五、安全库存管理水平的评价与考核
考核对像:物料采购部
安全库存保障率=1-全月中库存底于安全库存的天数/全月天数*100%,按单个品种测算后求算术平均;目标值:90%。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