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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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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 业务指导规程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06.10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 业务指导规程 目  录 之一: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 之二: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推荐格式 之三: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之四: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基本程序 之五: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之六: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公约 附表一:建设工程结算书 附表二: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之一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印发《江苏...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 业务指导规程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06.10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 业务指导规程 目  录 之一: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 之二: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推荐格式 之三: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之四: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基本程序 之五: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之六: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公约 附表一:建设工程结算书 附表二: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书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之一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 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指导规程》的通知 苏建定函(2003)第49号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为进一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本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编制了《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用以指导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业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操作程序,落实咨询人员的工作职责。从二○○四年起本规程实施情况将纳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考核内容。如本规程有不足之处或修改建议,望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完善和补充。 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程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附件:《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之一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 1. 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 专业咨询员自校 3.1 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3.2 自校的主要内容: 3.2.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3.2.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正确、合理; 3.2.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 3.2.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足; 3.2.5 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3.2.6 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3 专业咨询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附后),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3.4 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4.项目负责人复核 4.1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单位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4.2 复核的主要内容 4.2.1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 4.2.2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4.2.3 初步成果采用的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价依据是否正确、一致; 4.2.4 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间、不同专业间的相互关系; 4.2.5 了解有关当事人对初步结果的分歧意见及其产生原因,对分歧意见进行分析、判断和选择; 4.2.6 初步成果格式是否规范,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是否完整,表述是否严谨、清晰; 4.2.7 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自校意见进行复核或提出解决。 4.3 项目负责人发现初步成果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专业咨询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工作底稿上进行纠正和补充,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相关专业咨询员。 4.4 经项目负责人复核确认初步成果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复核意见,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审核人员重点审核的问题在流程单复核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4.5 项目负责人将咨询报告书草稿、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5. 技术负责人审核 5.1 技术负责人是指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设置的、领导咨询单位技术工作的专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具的咨询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审核责任。 5.2 审核的主要内容: 5.2.1 送审文件是否经过项目负责人详细复核; 5.2.2 审核项目负责人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 5.2.3 对可行性研究和投资评估咨询项目中的投资风险因素及其潜在风险区域是否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重点审核; 5.2.4 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当事人分歧较大的结论意见进行重点审核; 5.2.5 项目负责人在“流程单”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5.2.6 对未决事项作出技术决策; 5.2.7 咨询报告书结论是否客观、公正,表述是否严谨、清晰,是否满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 5.2.8 对咨询成果报告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规避措施; 5.3 技术负责人如发现报告书草稿及相关文件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项目负责人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可直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和补充内容通知项目负责人。 5.4 技术负责人完成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终审意见;也可以召集项目咨询人员共同商定终审意见后签署。 5.5 技术负责人签署终审意见后,将咨询报告书底稿、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提交咨询单位负责人签发。 附表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 编号: 咨询项 目名称   咨询类别   委 托 单 位   合同编号   约定作业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专业咨询员 姓 名 专 业 资 格 姓 名 专 业 资 格 1.     2.     3.     4.     自 校 意 见 专业咨询员签名(盖资格章):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复 核 意 见 项目负责人签名(盖执业资格章):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审 核 意 见 技术负责人签名(盖执业资格章):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工程造价业务咨询指导规程之二 已经苏建价站(2006)7号修改,以(2006)7号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推荐格式 1. 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1.1 报告书是咨询单位向委托方出具表达咨询成果的技术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完成委托的咨询项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书面咨询报告书。 1.2 报告书的内容、深度、格式应满足咨询合同的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 1.3 咨询类别无特殊要求的,咨询单位应按本推荐格式拟制报告书;咨询类别有特殊要求的,咨询单位可自行拟制报告书格式,但应符合本格式2.2.7、2.2.8、2.4.4和2.4.6的要求。 1.4咨询报告书主要由“封面”、“扉页”、“目录”、“咨询成果报告”、“技术文件”和“其他附件”六部分组成。 2. 咨询报告书的格式: 2.1 报告书封面(见附样一) 2.2 报告书扉页(见附样二) 2.2.1 咨询业务类别:类别分为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投资估算编审、概算编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标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工程决算编审、工程造价鉴定、项目投资控制等。 2.2.2 咨询项目全称。 2.2.3 咨询单位全称、法定住所及联系电话。 2.2.4 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编号。 2.2.5 咨询作业期:标注起止作业日期的年月日。 2.2.6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姓名。 2.2.7咨询人员: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咨询员姓名、执业资格、从事专业(指在该咨询项目中承担的咨询专业)。 2.2.8 报告书签发人姓名及签发日期。 2.3 报告书目录(见附样三) 2.3.1 序号:按报告书所有文件先后顺序排列。 2.3.2 文件内容:报告书中文件的标题。 2.3.3 文件作者:文件制发单位或个人。 2.3.4 页码:该文件在报告书中所处的位置。 2.3.5 备注:注明该文件形态(原件、复印件)等事项。 2.4 咨询成果报告主体格式(见附样四) 2.4.1版头:位于报告书首页的上部,由咨询单位全称、发文号组成。“发文号”由咨询单位根据内部收发文管理规定自行编排。 2.4.2 报告书标题:标题内容需含咨询项目名称、咨询业务类别和文种。位于版头下方,用分隔线与版头分隔。 2.4.3 主送单位:指咨询项目委托单位。 2.4.4 正文:正文是报告书的主体部分,用以叙述咨询结果的具体内容。正文必须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合乎文法。其内容必须包括委托方及委托事项、项目概况、编审的主要方法和依据、编制和审核说明、咨询结论或建议等。 2.4.5 附件:指技术文件和咨询成果依据文件。有“附件”的报告书应在正文后标明附件的件数和标题。 2.4.6 落款: 2.4.6.1咨询报告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署名并盖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主持(或主编审)项目咨询的注册造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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