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O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一、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在检定有效期之内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确定仪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二、 目的
使用国家标准物质,对仪器的定量重复性和检测限进行检测、评价。
三、 核查项目
1、检测器的检测限
2、定量重复性
四、 核查步骤
1、检出限的测定
1.1、ICP-OES测锰的检出限检定
将仪器各参数调至最佳工作状态,分别对锰标准溶液0.0、0.2、0.4、0.6、0.8、1.0mg/L进行三次重复测定,取三次测定的平均值后,按线形回归法求出工作曲线的斜率b。
相同条件下,对空白...
一、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在检定有效期之内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确定仪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二、 目的
使用国家
物质,对仪器的定量重复性和
限进行检测、评价。
三、 核查项目
1、检测器的检测限
2、定量重复性
四、 核查步骤
1、检出限的测定
1.1、ICP-OES测锰的检出限检定
将仪器各参数调至最佳工作状态,分别对锰标准溶液0.0、0.2、0.4、0.6、0.8、1.0mg/L进行三次重复测定,取三次测定的平均值后,按线形回归法求出工作曲线的斜率b。
相同条件下,对空白溶液进行11次吸光度的测定,计算得到QL-为仪器检出限,其中SA 同公式(1)。
(1)
——单次测量值;
——测量平均值;n——测量次数。
QL- = 3SA/b
2重复性测定
2.1ICP-OES测锰的重复性
在进行检测限测定时,选择锰标准溶液1.0mg/L,进行7次测定,求出其相对标准偏差(RSD)(计算公式见(2)),即为仪器测锰的重复性。
(2)
公式中;RSD——相对标准偏差% Ii——单次测量值;
——测量平均值;n——测量次数。
五、 核查结果的判定
按照“四、核查步骤”进行试验,得到相关数据,并于计量建标进行比较。
原子吸收光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
ICP-OES
测量重复性
≤5%
检出限
≤0.0005mg/L
判定方法:2 项核查项目全部通过为符合,否则不符合。
六、 核查周期
在两次检定周期内至少安排1次,如使用频率较高,则应按照实际情况增加核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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