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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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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附件1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二、规划背景 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附件1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 二、规划背景 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2009年底,《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成果(报批稿)正式形成。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三个发展”的总体部署,提出了南京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规模和布局,成为引领南京全市以及各个区县发展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引导江宁区健康有序发展,南京市规划局决定会同江宁区政府组织编制区总体规划,其目的就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总目标、总定位、总规模和总布局,结合区的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 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意见》,在《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区的功能定位、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近期建设重点,成为江宁区指导“十二五”以至更长时期城乡发展的基本依据,并可以作为指导所在江宁区规划城镇单元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江宁区行政区域,包括9个街道,总面积1573平方公里。规划研究要兼顾与周边区县的协调。 2、规划期限 现状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至2015年(衔接“十二五”规划),远期至2030年(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可进行远景展望。 3、编制重点 (1)江宁区现状描述与分析; (2)江宁区重要发展要素分析; (3)江宁区城市性质和主要职能分析; (4)江宁区人口和用地规模的落实分解; (5)江宁区空间布局规划; (6)江宁区功能结构划分及主要功能的空间分布; (7)江宁区“十二五”发展和建设重点的引导和落实。 4、工作深度 江宁区是城市空间以外延快速拓展为主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与农业、生态空间保护的矛盾冲突激烈。规划更注重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边界的划定、生态保护与利用、镇村撤并、重点工业园区的集中布局引导、旅游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等内容。区总体规划可在“类县域规划”的深度上,关注区总体规划的编制重点。东山副城作为城市规划结构中南京市南部重要的副城,将结合本次区总体规划同步开展。区内的新城、新市镇,另行编制法定的各城镇体系等级单元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深度)。现状调查精度到1:1000,其余涉及空间的内容需在1:5000比例的地形图上进行落实。 5、重要规划依据和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专项 (2)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草案) (3)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4)江宁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5)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 (6)南京市江宁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动态更新) (7)江宁区镇村布局规划(2006) (8)南京空港地区规划(2008-2030)(专家评审稿) (9)汤山新城总体规划(2008-2030)(部门征求意见稿) (10)滨江新城总体规划(2006-2020) (11)麒麟生态科技园总体规划(2009-2030)(初稿) (12)牛首山—云台山生态廊道保护与利用规划 (13)青龙山—大连山生态廊道保护与利用规划 (14)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批街镇总体规划 (15)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6、规划主要内容 (1) 现状条件分析。主要分析江宁区的人口、土地、经济、产业、基础设施状况,注重分析占全市的比重和横向对比。 (2)发展条件分析。从区域层面和经济发展导向角度,分析确定本地区的核心资源和关键发展要素,明确影响发展的主要制约条件。 (3)明确发展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及建设用地分配,结合现状人口发展趋势预测,明确江宁区人口规模和城镇化水平,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辖区内各类用地构成。 (4)地区定位和主导职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地区资源特征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江宁区发展定位和支撑定位的主导职能。 (5)功能布局和城镇体系。提出本地区各项主导功能的发展布局;提出本地区城镇体系构成和各主要城镇的职能、规模和发展方向。 (6)镇村布局。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结合万顷良田工程,在既有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确定村庄发展与控制的原则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村庄,提出村庄建设控制标准。 (7)城乡用地空间布局。在既有各类规划拼合的基础上,明确各类用地布局和构成。 (8)地区产业布局引导。根据用地布局和产业发展思路,明确地区发展的各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明确各类开发区和专业园区的空间范围和规划引导要求,并提出提高产业层次和用地节约水平的政策措施。 (9)综合交通系统。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落实本地区内的对外交通、城乡道路网的线路路径和主要设施规划控制范围,落实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和高速公路的线位、节点和设施用地以及轨道交通的线位、站点和设施用地规划控制范围。 (10)市政及防灾基础设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落实本地区内的重要供水、供电、排水、防洪、燃气、通讯、防灾等重大设施和主要走廊的布局和规划控制要求,并明确设施的供应能力和服务范围。 (11)空间增长边界和生态保护。在现状用地边界的基础上,划定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并根据近期规划思路提出近期空间建设边界(区分新增和改造)。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四区划定和生态环保规划要求,划定城镇地区之外的限建区和禁建区范围边界,并提出规划适建要求。 (12)各个单元发展引导。根据城乡用地布局结构和发展定位,明确各个片区的主导功能和发展引导要求。 (13) 近期行动。根据市委市政府“三个发展”的要求和“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明确近期建设的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布局,对江宁区关注的重点项目提出规划引导安排,并对规划实施政策提出相应建议。 四、工作要求 1、现状调查要到位 (1) 设计单位要充分利用市规划局提供的城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资料,又要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的收集规划范围的基础资料;根据工作需要,现状资料收集一般包括所在区的自然条件、人口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设计单位要注重规划范围现状用地的调查,现状调查年份统一到2009年底,包含现状建成和已批未建两部分,并在图纸中分别表达。用地精度和分类要求分别如下: 现状调查副城、新城和新市镇精度到1:1000,非城镇建设地区到1:5000。 副城、新城城镇单元细分到中类,新市镇(含被撤并和总体规划建议撤并的镇街所在地)分到大类,非集中城镇建设地区参照城乡规划新的用地分类到中类(主要含城乡居民点用地、区域其他建设用地、区域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和其他用地)(参见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征求意见稿))。 在可能条件下,建议设计单位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现状调查数据资料。 (3)为便于整合和汇总,编制单位要按照统一的表格填写现状社会经济调查表、用地汇总表和建设用地平衡表。 2、注重已有规划梳理。要根据市规划局提供的涉及所在地区的所有规划成果,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注重规划的继承和合理利用,不得随意更改。对涉及现有规划尤其是批准规划的调整修改的,要作充分的论证和说明。 3、强化发展条件分析。要认真学习城市总体规划和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地区的有利发展条件、关键要素和核心价值以及制约条件。发展条件分析要放大视野,在南京市以至更大层面分析,注重资源个性和差异发展的要求。 4、江宁区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边界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30年用地边界为依据,需要扩大和调整用地布局的应加强论证,并报经市局同意。 5、在进行现状分析和空间规划时,应注重城市总体层面规划结构以及专项规划的系统性要求,注意与全市大系统规划的结合和衔接,注重行政区划接边地区的用地安排和设施规划协调。 6、加强与南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江宁区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并注重与目前开展的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衔接。 7、要广泛征求地区政府、开发区、相关部门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甲方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应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8、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 9、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讨论会、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向局规划项目审批会或市政府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汇报时,设计单位应由院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到场汇报。 五、成果要求 1、规划总(含附图),A4规格20本。 2、简本(包括主要结论,图表),A4规格25本; 3、单页宣传材料,具体份数另定。 4、供汇报展示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 5、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3套(文字为doc格式,规划图纸为dwg格式)。成果数据应符合我局有关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 六、进度安排 计划在2010年11月底之前完成所有规划工作。 1、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3月底前) 确定区总规编制工作、设计任务书;整理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既有相关规划材料、申请基础地理底图等准备工作;发布征集单位通告,完成编制单位的选择确认工作。 2、初步成果阶段(2010年7月中旬前) (1)4月中旬前,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搜集等现状调研工作; (2)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征求市规划局、江宁区政府、辖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市有关部门的意见; (3)7月15日前,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局综合平衡。 3、综合平衡阶段(2010年7月底前) 7月15日—30日,市规划局局内初步综合平衡。 4、深化成果阶段(2010年10月中旬前) (1)9月31日前,按照市规划局初步综合平衡意见,进行修改、深化、完善工作; (2)10月10日前,召开专家评审会; (3)10月15日前,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划局审定、汇总。 5、成果制作阶段(2010年11月中旬前) (1)10月31日前,经市规划局审定、汇总后,形成市关于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指导意见的上报稿; (2)11月30日前,成果印刷、发送。 附件2 《南京市东山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东山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 二  规划背景 目前,《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已经编制完成。规划将原上轮规划确定的东山新市区范围进行了拓展延伸、内涵进行了充实丰富,并定位为东山副城,作为中心城的组成部分,其定位、范围、规模均进行了调整,迫切需要尽快启动东山副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作为指导下一时期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现行的《东山新市区总体规划调整(2003-2010)》于2004年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宁政复[2004]112号),有效的指导了江宁区东山地区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现行的东山新市区总体规划于今年到期,有必要开始启动新一轮东山副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随着铁路南站的建成,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和宁杭高速公路的的通车,土山机场搬迁提上议事日程,东山老城区旧城更新工程的启动,东山副城的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现行的总体规划已经不能满足未来的发展要求。 为此,市规划局、江宁区政府决定联合开展《东山副城总体规划(2010-2030)》编制工作。 三  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09年,近期至2015年,远期至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南京市总体规划(2007-2020)确定的副城范围,东至宁杭高速和上坊地区,南至绕越高速公路,西至宁丹高速及江宁区行政界线,北抵秦淮新河和外秦淮河,总面积111平方千米。 研究范围:包括岔路组团、淳化组团、教育功能区、秣陵组团、东善桥组团、软件园组团等东山副城用地,设计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3、工作深度 总体规划的总报告、专题研究、专项(专业)规划均按分区规划的内容深度要求进行编制,涉及空间的内容需在1:1000比例的地形图上进行落实。东山副城作为城市规划结构中南京市南部重要的副城,将结合区总体规划同步开展。 4、规划依据与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 (2)江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草案) (3)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4)江宁区生态区建设规划 (5)江宁区城乡统筹规划 (6)南京市江宁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动态更新) (7)老城北片、南片、百家湖片区、九龙湖片区、杨家圩片区、牛首山、祖堂山东侧、科学园片区、南站地区、红花机场片区、上坊地区等一批控制性详细规划 (8)《东山新市区总体中心体系研究》 (9)《东山新市区旧城更新实施规划(在编)》 (10)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5、编制重点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本次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用地建设的范围,各类专项规划” 等。 根据东山副城的发展需求,需要重点完成如下内容: (1)充分考虑南京火车南站地区、红花机场地区、生态科技园的开发建设,并与杨家圩、凤凰港、百家湖地区的建设相结合,重新梳理东山副城中心体系,与老城改造和整治工作结合,明确各中心的等级、规模、定位,完成《东山副城中心体系专题研究》。 (2)重视产业调整和功能提升研究,结合中心体系的研究,对副城内如开发区一期、科学园一期等工业用地“退二进三”用地功能置换和产业整合提升进行专题研究,完成《东山副城工业用地置换和功能提升专题研究》。 (3)面对上坊组团纳入副城范围、土山机场搬迁及南站建设机遇,开展南京主城与东山副城结合地区的功能整合与空间优化研究,对结合部用地功能进行梳理和整合,完成《南京主城与东山副城结合地区功能整合与空间优化规划研究》。 (4)按照南京市轨道线网规划,对副城内若干轨道交通用地进行预留,并提升轨道交通周边用地功能,完成《东山副城轨道线路及沿线用地专题研究》。 (5)在各管理单元成果梳理整合和现有空间形态分析基础上,结合副城内山水资源,注重对副城的整体空间形态、开敞空间组织、特色意图区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打造“山、水、城、林”的城市空间景观形象。完成《东山副城总体城市设计》。 (6)对上一轮新市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完成《东山新市区总体规划实施回顾评价》。 6、规划内容 (1)分析确定副城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预测副城人口规模。 (3)研究东山副城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4)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5)确定副城中心、地区中心、居住社区中心的位置及范围,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6)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次干道的走向、红线、断面,以及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主要道路交叉口形式和用地范围;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和用地范围等内容。 (7)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8)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9)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0)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范围,以及工程管线位置、走向、管径、服务范围。 (11)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2)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以及主要设施的位置、范围。 (13)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开发强度等调整的具体方案。 (14)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5)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7、专项(专业)规划 (1)东山副城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局、建设局) (2)东山副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人防办、规划局) (3)东山副城产业发展规划(发改委、规划局) (4)东山副城综合交通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 (5)东山副城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农林局、环保局) (6)东山副城给水、排水、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规划局) (7)东山副城供电工程专项规划(供电公司、规划局) (8)东山副城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市容局、规划局) (9)东山副城加油站布点规划(石油分公司、规划局) 8、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现状用地评价图 (4)规划布局结构图 (5)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 (6)2030年土地利用规划图 (7)远景土地利用规划图 (8)综合交通规划图 (9)道路系统规划图 (10)绿地系统规划图 (11)公共设施布局图 (12)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热力、综合防灾等市政设施规划图 (13)城市空间形态引导图及相关图纸 (14)近期建设规划图 四、工作要求 1、现状调查要到位 (1)设计单位要充分利用市规划局、江宁区政府提供的城市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资料,又要通过各种途径有针对性的收集规划范围的基础资料;根据工作需要,现状资料收集一般包括所在区的自然条件、人口经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 (2)设计单位要注重规划范围现状用地的调查,现状调查年份统一到2009年底,包含现状建成和已批未建两部分,并在图纸中分别表达。现状调查精度到1:1000,副城用地细分到中类。在可能条件下,建议设计单位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现状调查数据资料。 (3)为便于整合和汇总,编制单位要按照统一的表格填写现状社会经济调查表、用地汇总表和建设用地平衡表。 (4)如外地设计单位,在宁现状调查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 2、注重已有规划梳理。要根据提供的涉及所在地区的所有规划成果,进行认真分析梳理,注重规划的继承和合理利用,不得随意更改。对涉及现有规划尤其是批准规划的调整修改的,要作充分的论证和说明。 3、强化发展条件分析。要认真学习城市总体规划和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分析地区的有利发展条件、关键要素和核心价值以及制约条件。发展条件分析要放大视野,在南京市以至更大层面分析,注重资源个性和差异发展的要求。 4、副城2030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和边界应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2030年用地边界为依据,需要扩大和调整用地布局的应加强论证,并报经市局同意。 5、在进行现状分析和空间规划时,应注重城市总体层面规划结构以及专项规划的系统性要求,注意与全市大系统规划的结合和衔接。 6、加强与南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江宁区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并注重与目前开展的十二五规划初步思路衔接。 7、要广泛征求地区政府、开发区、相关部门的意见。要认真落实甲方在项目编制各阶段提出的意见,在下一轮汇报时应附具对上一轮意见的落实情况。最终成果中应附具相关意见内容及处理结果。 8、设计单位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阶段有关的讨论、咨询和论证等各种会议,按甲方要求提供会议材料,并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 9、项目负责人应参与编制过程中的重要讨论会、座谈会,并在成果汇报时到场汇报。向市规划局局规划项目审批会、区四套班子或市政府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汇报时,设计单位应由院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到场汇报。 五、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附件包括:(1)说明书、专题和基础资料汇编等;(2)专家论证意见及对论证意见落实的说明;(3)根据人大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说明;(4)公众和部门意见的政绩和采纳情况及理由。具体要求如下: 1、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A4规格20本。 2、简本(包括主要结论,图表),A4规格25本; 3、单页宣传材料,具体份数另定。 4、供汇报展示演示文件1份(为ppt格式); 5、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3套(文字为doc格式,规划图纸为dwg格式)。成果数据应符合我局有关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 六、进度安排 本轮总体规划编制的时间紧迫,必须加强统筹,精心安排。计划于2010年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上报审批。具体工作按以下五个阶段开展: 1、前期研究阶段(2010.3—2010.4)。完成前期调研,摸清家底。 2、专题研究、总规纲要阶段(2010.5—2010.8)。6月形成专题研究、专项规划初步成果;8月形成总规纲要初步成果。 3、专项(专业)规划、总规方案阶段(2010.9—2010.11)。9月完成专项(专业)规划成果;11月完成总规方案成果,并向区四套班子、市规划局汇报。 4、成果审查报批(2010.12)。修改完成规划成果,完成上报审批程序。 各专题研究、专项(专业)规划的时间进度根据具体工作要求执行。 附件3:设计单位征集报名表 单位征集报名表 一、单位名称:                                    二、单位概况 1.资质等级:              证  书  号:              (复印件另附) 2.成立时间:              3.注 册 地:              工商登记号:              (复印件另附) 4.职工人数:        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      人,初级      人 5.近三年规划及其他咨询设计业务年营业额分别为: 年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6.近三年获奖情况:省厅级以上(含)        项,市级        项 (可另附表说明) 三、近三年单位从事同类规划设计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用地 规模 完成 时间 项 目 负责人 实施及获奖情况                                                                                                             四、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团队情况 人员类别 姓名 年龄 性别 职务、职称 专业经验、相关业绩及 拟在本项目中承担分工 项目负责人                     其 他 人 员                                                                                   五、对本项目认识及基本技术思路(不超过500字) (如需详细阐述,可另附页) 六、对业主要求与工作建议(不超过300字) (如需详细阐述,可另附页) 七、经费报价(以下两项中选择一项填写,并将另一项杠去) 本项目报价:总价        万元。其中区总体规划        万元,副城总体规划        万元。 八、其他条件说明 1.本设计单位(公司)在南京设有分支机构(本项由注册地不在南京的设计单位或公司填写,在方框中打“√”确认):有    □                无    □ 南京分支机构办公地点:                                        2.其他说明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十、附件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近三年获奖情况附表(加盖公章) 4.设计团队组成人员职称及注册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设计单位(公司)负责人承诺上述情况完全属实,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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