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术后患者多部门协调服务管理规定医院术后患者多部门协调服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术后患者的医疗安全,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全麻手术后需转麻醉复苏室的患者多部门协调管理:
1、手术后,麻醉医师将患者送麻醉复苏室,并与复苏室内的麻醉医师、护士并填写对患者手术情况、生命体征等进行交接,并填写《麻醉复苏室记录表》;
2、患者病情稳定,生命征正常平稳,Steward苏醒评分在4分以上时,由复苏室护士联系临床科室做好接收准备后,麻醉护士将患者送回病房;麻醉护士与病房医师、护士应床头交接患者,检查...
医院术后患者多部门协调服务管理规定
为确保术后患者的医疗安全,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
(2011版)》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全麻手术后需转麻醉复苏室的患者多部门协调管理:
1、手术后,麻醉医师将患者送麻醉复苏室,并与复苏室内的麻醉医师、护士并填写对患者手术情况、生命体征等进行交接,并填写《麻醉复苏室记录
》;
2、患者病情稳定,生命征正常平稳,Steward苏醒评分在4分以上时,由复苏室护士联系临床科室做好接收准备后,麻醉护士将患者送回病房;麻醉护士与病房医师、护士应床头交接患者,检查患者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名称及通畅引流情况要记录。麻醉医师术后48小时(危重患者24小时)内至少随访患者一次,并记录。
3、手术结束后,术者对患者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
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二、术后不需转麻醉复苏室的患者多部门协调管理:
1、巡回护士术毕提前 10 分钟
相关科室做好接受患者准备,由手术室护士负责将患者送返病房,并与病房医师、护士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
2、破坏性较大手术患者,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患者,原则上术后由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或主管医师)将患者送ICU ,待生命体征平稳后再转回病房。
3、麻醉医师(或手术室护士)与病房医师、病房护士应床头交接患者,检查患者身体各种束缚带是否已解除,各种管道名称及通畅引流情况要记录。麻醉医师术后48小时(危重患者24
小时)内至少随访患者一次,并记录。
4、在手术室进行的局麻手术,手术后由巡回护士与手术科室护士交接患者病情后,病房护士将患者护送回病房。
5、手术结束后,术者对患者术后需要特殊观察的项目及处置(各种引流管和填塞物的处理)要有明确的书面交待(手术记录或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地完成。
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管理规定者,按医院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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