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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2019-02-15 7页 doc 19KB 5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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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急危重病人抢救和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危急重病人抢救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特制订危重患者抢救和报 告制度。 二、定义 医务人员对急危重患者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和执行逐级报告的流程标准。 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 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 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经治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 医务科和分管副院长。 三、职责 1、医务...
2-10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和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了提高危急重病人抢救水平,保障医疗安全,特制订危重患者抢救和报 告制度。 二、定义 医务人员对急危重患者应立即进行现场抢救和执行逐级报告的流程。 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重大合并症的抢救,包 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 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各经治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按医院规定的制度及时报告 医务科和分管副院长。 三、 1、医务科负责制定、修订危重患者抢救和报告制度。 2、全院员工负责执行危重患者抢救和报告制度。 3、临床和医技科室主任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危重患者抢救和报告制度的执行。 4、医务科负责监督检查全院危重患者抢救和报告制度的执行。 5、分管副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科危重患者抢救和报告制度的执行。 四、标准 1、急救小组 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应由本科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组织,重大抢救应由医 务科(夜间总值班)或院领导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分工协作, 严肃认真。 2、物资准备 (1)救护车 救护车要保持良好车况,救护车值班司机坚守工作岗位,时刻待命出发。 (2)抢救车 各科按医院抢救车配置标准表,配齐抢救药品和抢救器材,定位放置,随 时处于临战状态。 抢救车药品、物品种类、数量齐全,摆放有序,无破损,无过期,药品标 1 签清楚,专人负责,每天清点一次并签字,护士长每周清点核查一次并签字,护理部主任每月抽查一次,填报质控表。 (3)抢救室设备和设施 专科急救器材定品种和定位放置,保持清洁。 中心负压、供氧等抢救装置齐全,瓶装氧气压力≧1mpa;病区湿化瓶、负压瓶干燥备用;抢救室湿化瓶干燥备用。 仪器管道正确连接备用、无漏气、破损,急救仪器、器材性能完好,功能正常;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处理,用后及时更换、清洁、消毒备用。 专人负责,每天清点一次并签字,护士长每周清点核查一次并签字,护理部主任每月抽查一次,填报质控表。 (4)保持通讯畅通 临床科主任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 3、抢救 (1)遇危重患者应由主管医生或主治医师、护士参加,重大抢救一边组织抢救,一边迅速地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及相关院领导报告。 (2)在医生来临之前护士可根据病情给予必要的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及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 (3)对危重不宜搬动的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搬动。 (4)抢救工作中遇到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 (5)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做好抢救工作记录,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因抢救未能及时详细记录者必须在患者抢救结束后或本班下班前6小时之内完成。 (6)医生护士要密切合作,执行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7)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血袋、输液空瓶等用完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两人查对后处理;抢救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8)抢救中注意及时与患者单位及家属联系,通报信息,并做好家属亲友的思想工作。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抢救班必须24小时不间断,上、下班人员必须进行书面和床边交班,严防差错事故。 (10)病危患者每天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加强三级医师查房,重点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执行情况要求主治医查房应在重症患者入院当日或病情变化的当日,对重危患者的主任查房应根据病情随时进行,最迟应于重症患者入院第二日或病情变化的次日进行。 (11)诊断全面医技项目检查使用适当,对全身情况评估正确,针对性强,尤其重要脏器功能现状,治疗方案思路清晰、措施明确。 (12)认真执行会诊制度,会诊记录完整,有贯彻措施的内容,重要会诊意见有书面告知记录。 (13)药物使用指症明确,剂量、途经合理。 (14)凡属抢救患者无费用或费用不足时,应先抢救,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后补费用。 4、报告和登记 (1)完善执行知情告知制度,病情变化时及时告知亲属(或委托人)有记录,危重症病例,病历中要求有重症病情交待,抢救病例,病历中要求有《病危通知单》或危重病情交待。 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患者,应及时通知科主任,同时医师开具《病危通知单》。《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值班医师和家属签名;分别交患者家属、医务科和附在病历上。抢救结果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 (2)各病房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危重症抢救情况上报工作,上报信息应打印存档。 (3)对于重症报告的病例,应及时进行重症病例讨论(上报当日或次日)。将讨论结果分别记录于病历中及疑难重症讨论本。 (4)报病危抢救的病例,每一次抢救都要有特别记录或反映抢救过程的病程记录(包括抢救起始时间和抢救经过),抢救记录应规范书写,无记录者不按抢救计算。 (5)病危抢救报告的病例应按要求及时登记在“危重症抢救登记本”中(每抢救一次需要在登记本中登记一次)。 (6)抢救成功次数:如果病人有数次抢救,最后一次抢救失败而死亡,则前几次抢救计为抢救成功,最后一次为抢救失败。应将抢救的次数与成功的次数准确填写在病案首页上。 (7)凡急需手术治疗的危重患者,其家属或单位无人在场时,应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须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手术,并尽快通知家属单位。 五、考核 1、考核 (1)检查科室急救物品和药品是否齐备,清点次数及记录。 (2)查阅重危患者病历,重危登记、病危通知单和抢救记录,考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考核周期 (1)临床科室主任每月对本科室考核一次,并填报质控记录备查。 (2)医务科每月按照二级质控要求检查临床科室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填报二级质控记录备查。 (3)分管副院长参与二级质控过程,并填写三级质控记录备查。 六、罚则 1、对于相关科室无抢救预案扣罚科主任每次50元。无抢救设备或抢救设备未处于良好状态扣50元。无抢救药品或药品已经过期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抢救预案不掌握或掌握不全的,扣罚责任人每次50元。若影响到抢救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500元。 2、对于未按规定记录和以及未及时上报者,每次罚款50元。 3、对于未按规定抢救不及时,措施不当、或无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 4、对于未按规定报告和填写《病危通知书单》和审签者,每次罚款50元。 5、对于未完成制度一级、二级质控者,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或100元。 6、对于未执行制度,导致医疗不良事件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7、对于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附则 1、本制度为医院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核心制度。 2、本制度自2013年月日下发之日生效。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务科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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