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事故医药费报销的有关规定关于工伤事故医药费报销的有关规定
根据保险公司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工伤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医药费报销以及工资支付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 工伤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
1、意外伤害事故:因突发事件或设备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负主要责任,并有设备部门出具的设备损伤鉴定,且有证人、证言的,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事故经过。
2、人为伤害事故:对不按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操作,因盲干、蛮干、不听指挥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个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公司相应的经济处罚,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事故经过。...
关于工伤事故医药费报销的有关规定
根据保险公司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就工伤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医药费报销以及工资支付情况作如下规定:
一、 工伤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
1、意外伤害事故:因突发事件或设备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负主要责任,并有设备部门出具的设备损伤鉴定,且有证人、证言的,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事故经过。
2、人为伤害事故:对不按
和工艺要求操作,因盲干、蛮干、不听指挥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个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公司相应的经济处罚,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事故经过。
二、医药费报销规定
1、因意外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医药费(80,)由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外的医药费(20,)由公司承担。
2、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的医药费(80,)由保险公司报销,超过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医药费(20,)由个人承担。
3、无论是意外还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人身伤害,凡超标
准、超范围开具的药品,其费用均有个人承担,保险公司和本公司均不予以报销。
三、对工资支付的规定
1、因意外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在其治疗、休息期间,由公司按每月500元支付其本人工资。
2、对人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公司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罚款,休息期间不发工资。
3、对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小病大养或借故休息不上班者,公司将适时酌情予以辞退。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抚顺市东方制桶有限公司
本文档为【关于工伤事故医药费报销的有关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