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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2019-08-24 5页 doc 18KB 5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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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培训班(主讲人:副主编黄小坤) 听课笔记(规程及条文说明中没有的部分) 1.本规程较原规程已适当提高安全度5~10%(其余新规范、新规程亦然) 2.第 3.2.3条中的D类地面粗糙度慎用! 3.第3.2.7条中的相互干扰增大系数约为1.1~1.3。 4.根据第3.3.1条第2款规定,6度高层也要算地震作用。 5.第3.3.2条规定会使截面较原规程增加。 6.7度建筑要用100年,计算时大约可取 7.5度。 7.第3.3.13条规定为剪重比的限值。 8.第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班(主讲人:副主编黄小坤) 听课笔记(规程及条文说明中没有的部分) 1.本规程较原规程已适当提高安全度5~10%(其余新、新规程亦然) 2.第 3.2.3条中的D类地面粗糙度慎用! 3.第3.2.7条中的相互干扰增大系数约为1.1~1.3。 4.根据第3.3.1条第2款,6度高层也要算地震作用。 5.第3.3.2条规定会使截面较原规程增加。 6.7度建筑要用100年,计算时大约可取 7.5度。 7.第3.3.13条规定为剪重比的限值。 8.第3.3.16条(强制性条文)只是原则规定结构自重周期应考虑非承重墙体的刚度影响应予折减,但具体数值在第3.3.17条并不强制。对于剪力墙结构,开间、进深大时才折减,短肢墙也可折减。 9.根据第4.1.3条规定,单跨框架不允许做。 10.注意楼盖的重要性(各章均有体现)。 11.建设部部长令中已没有关于最大高宽比的超限审查。 12.第4.3.6条规定的楼板在任一方向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已近危险。 13.第4.4节中违反其中一条,即为不规则结构,要专家审查。 14.第4.4.2条规定主要是限制下部刚度比上部小。 15.第4.4.6条限制外挑主要是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实际上7度时竖向地震的影响已是比较大了。 16.第4.5.2条限制砼不高于C40,主要是考虑高于C40时易开裂。 17.第4.6.3条注意取层间最大位移,而不是质心位移。 18.第4.6.3条第2款规定1/500,主要是考虑下层位移引起的上层无害位移。 19.表4.8.2中筒体应分为框架-核心筒和筒中筒。 20.对特一级的要求大多在第4.9.2条规定了,另外在第11章中对特一级框支梁有规定,还有在第10.2.14条也有特一级的规定。 21.第5.1.4条中的薄壁杆系是指墙高/厚大于5。 22.第5.1.9条施工过程的模拟理论上应n个结构(从1层到n层),但现有计算软件值计算一个n层的结构,荷载分层添加。 23.第5.2.1条无地震作用时折减系数为1.0。 24.第5.2.4条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4。 25.第5.3.4条计算出不变形区域(刚域)可减小支座负弯矩。 26.第5.4节刚重比在1.4~2.7(剪力墙等)或10~20(框架)时,要考虑重力二阶效应。 27.第5.4.4条,对抗震设计的建筑一般不成问。 28.结构倾覆验算按第12.1.6条,安全系数比原规程大(原规程安全系数只有1.0)。 29.第6.1.7条,计算时应输入剪力墙,框架不能按框剪做。 30.第6.2.1条,节点较原规程适当放松。 31.第6.2.6条公式6.2.6-4取代以往Ho/h>=4的短柱判别式。 32.第6.3.3条第1款中的通长筋允许搭接。 33.第6.3.3条第2款的要求是为避免钢筋滑脱。 34.第6.4.2条中的较高高层建筑一般是指框架大等于40米,其余大等于60米。 35.第6.4.2条附注5中设芯柱是为了提高柱的延性。 36.第6.4.7条第4款中的复合螺旋箍筋是沿柱全高由一根钢筋形成的。 37.第6.4.8条第2款的规定较原规程适当有所放松。 38.第6.5节同砼规GB50010。 39.箍筋不宜焊在主筋上。 40.第6.5.3条第4款大直径钢筋优先采用机械连接,焊接不易监督、检测。理论上搭接是最好的形式,但易造成钢筋过密,细钢筋优先采用搭接。 41.第7.1.2条一般剪力墙结构中允许存在个别短肢剪力墙,个别短肢剪力墙只需遵守小墙肢的规定。 42.第7.1.9条本规程只有底部加强部位才称作加强部位。 43.第7.2.5条hw/bw在3~5之间时,建议采用小等于3的做法(即箍筋全高加密)。 44.第7.2.6条第1款希望塑性较产生在底部一层。 45.第7.2.16条第1款比原规程增加了箍筋含量。 46.第7.2.16条第2款纵筋比原规程有所降低。 47.图7.2.16,抗震规范中类似的图应按此图修改。 48.表7.2.17中其他部位的纵向钢筋最小量偏少。 49.第7.2.26条对连梁最小配筋率未规定(其它规范亦然),建议一级、跨高比不大于1.5时连梁最小配筋率不宜大于0.25%(单面)。 50.第10.1.5条即补充有限元二次分析。 51.第10.2.1条中的厚板是指厚度1米以上的板。 52.第10.2.3条框支柱周围不宜采用错层。 53.图10.2.9,本图仅对框支剪力墙,且框支柱仅伸至墙底的不利情况,仅最外排的梁钢筋才需要弯到梁底下一个锚固长度。 54.第10.2.14条与第7.2.6条不同,包括墙底截面也乘以增大系数。 55.第10.4节的错层结构是指连续错层。 56.第10.5.2条,将重力代表值乘以1.1近似考虑。 57.第10.6.1条,多塔楼振型较丰富。取质心是为了易算,刚心是个变化的概念,不易算,取楼层或整个结构的刚心不好说。 58.第10.6.3条,楼板双层双向配筋。 59.附录C不考虑梁水平加腋。 几个勘误: 1.第1.0.3条中的“地震烈度区划图”应改为“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2.表4.8.2中筒体应分为框架-核心筒和筒中筒。 3.第5.5.2条第1款中的“所处地震动参数区划的特征周期”应改为“设计地震分组”。(技术规程中已改) 4.第7.2.9条第1款公式分母中的减号应改为加号。 5.第7.2.16条第1款中的“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小于”应改为“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大于”。 6.第10.2.9条第3款公式中b的下标“ho”应改为b乘以ho(梁截面有效高度)。(技术规程中已改) 7.第10.2.12条第1款公式10.2.12-1中b的下标“ho”应改为b乘以ho(柱截面有效高度)。(技术规程中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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