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ICS27.010
F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17608-1998 代替
The norm of th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oal
underground mining
(报批稿)
200×-××-××发布 20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是强制性的,其余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为
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和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工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国光、姜 英、李金元、刘 峰、蒋翠蓉、杨养龙、盛 明。
1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企业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煤炭企业能源消费统计规范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MT/T 1000 煤矿在用工业锅炉节能监测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1001 煤矿在用提升机节能监测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1002 煤矿在用主排水系统节能监测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1070 煤矿在用主提升带式输送机节能监测方法和判定规则
MT/T 1071 煤矿在用主通风机装置节能监测方法和判定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耗 the norm of th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oal
煤炭井工开采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 underground mining
统计期内煤炭生产能源消费量与矿井原煤产量的比值。
注:本标准在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时使用能源消费量的折算值。
3.2
of raw coal in mine 矿井原煤产量 the output
统计期内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的总和
3.3
回采产量 the winning output of raw coal in mine
统计期内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
3.4
掘进产量 the tunneling output of raw coal in mine
统计期内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
3.5
矿井其它产量 the other output of raw coal in mine
统计期内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它产量,主要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井或已采完采区复采后所出的煤,不合质量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矿井扫沉淀的煤泥,盘点发生的涨(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 3.6
1
煤炭生产能源消费量 energy consumption of coal production
统计期内主要生产能源消费量和辅助生产能源消费量折标准煤之和。
注:参见GB/T××《煤炭企业能源消费统计规范》第3.6条。
3.7
主要生产能源消费量 main prod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统计期内直接用于煤炭开采的各种能源消费折标准煤之和。
注:参见GB/T××《煤炭企业能源消费统计规范》第3.7条。
3.8
辅助生产能源消费量 auxiliary prod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统计期内为主要生产配套的辅助生产系统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之和。
注:参见GB/T××《煤炭企业能源消费统计规范》第3.8条。
4 技术要求
4.1 现有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电力折标准煤系数采用当量值时,现有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应不大于11.8kgce/t。
4.2 新建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电力折标准煤系数采用当量值时,新建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应不大于7.0kgce/t。
4.3 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电力折标准煤系数采用当量值时,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为不大于3.0kgce/t。
5 能耗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能耗统计范围及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取值原则
5.1.1 统计范围
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一次能源量、二次能源量和损失量。参见GB/T××《煤炭企业能源消费统计规范》第4章“能源消费量的分类”。
5.1.2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取值原则
各种能源的热值以标准煤计。各种能源当量热值以企业在统计期内实测的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采用附录A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5.2 计算方法
5.2.1 单矿井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计算公式
单矿井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应按公式(1)计算:
Ekkkkk,,,,,,,jg12345e„„„„„„„„„„„„„(1) ,jgM
式中:
e——指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原煤(kgce/t); jg
E——指煤炭生产能源消费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jg
M——指矿井原煤产量,单位为吨(t);
k——采煤条件及
折算系数,见附录B; 1
k——运输距离折算系数,见附录C; 2
k——矿井瓦斯等级折算系数,见附录D; 3
2
k——矿井涌水量折算系数,见附录E; 4
k——单井生产能力折算系数,见附录F。 5
5.2.2 多矿井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计算公式
多矿井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应按公式(2)计算:
n
,,,eM,ijgi,i,1,„„„„„„„„„„„„„„„„„„„(2) ejgn
M,ii,1
式中:
e——指多矿井煤炭井工开采企业第i个矿井的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原煤i,jg
(kgce/t);
M——指多矿井煤炭井工开采企业第i个矿井的原煤产量,单位为吨(t); i
n——多矿井煤炭井工开采企业矿井个数。
6 节能管理与措施
6.1 节能基础管理
6.1.1 企业应定期对煤炭生产的能耗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基层部门,建立用能责任
。
6.1.2 企业应按要求建立能耗统计体系,建立能耗计算和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6.1.3 企业应根据GB17167的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源计量
。 6.2 节能技术管理
6.2.1 经济运行
6.2.1.1 企业应选用达到经济运行状态的煤矿专用大型固定设备和通用设备。
6.2.1.2 企业应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设备的负荷率;应使生产运行设备合理匹配,经济运行;应使设备处于高效率低能耗运行状态;应加强各种管网的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6.2.2 企业应对主要耗能设备进行定期监测,监测方法和判定规则执行MT/T1000、MT/T1001、MT/T1002、MT/T1070和MT/T1071。
3 企业应积极推广、应用以下节能技术: 6.2.
——开发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
——推广“三废”综合利用技术。
6.3 监督与考核
企业应建立能耗测试、能耗统计、能量平衡和能耗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3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20908kJ/kg (5000kcal/kg) 0.7143 洗精煤 26344kJ/kg (6300kcal/kg) 0.9000 其它洗煤 (1)洗中煤 8363kJ/kg (2000kcal/kg) 0.2857 (2)煤泥 8363kJ/kg-12545kJ/kg (2000kcal/kg-3000kcal/kg) 0.2857-0.4286 焦炭 28435kJ/kg (6800kcal/kg) 0.9714 原油 41816kJ/kg (10000kcal/kg) 1.4286 重油 41816kJ/kg (10000kcal/kg) 1.4286 煤油 43070kJ/kg (10300kcal/kg) 1.4714 汽油 43070kJ/kg (10300kcal/kg) 1.4714 柴油 42652kJ/kg (10200kcal/kg) 1.4571 煤焦油 33453kJ/kg (8000kcal/kg) 1.1429 渣油 41816kJ/kg (10000kcal/kg) 1.4286 液化石油气 50179kJ/kg (12000kcal/kg) 1.7143 炼厂干气 46055kJ/kg (11000kcal/kg) 1.5714
33油田天然气 38931kJ/m (9310kcal/m) 1.3300
3 3气田天然气 35544kJ/m(8500kcal/m) 1.2143
33 33煤矿瓦斯气 14636kJ/m-16726kJ/m(3500kcal/m-4000kcal/m) 0.5000-0.5714
33 33焦炉煤气 16726kJ/m-17981kJ/m(4000kcal/m-4300kcal/m) 0.5714-0.6143
3高炉煤气 3763kJ/m 0.1286 其它煤气
3 3(1)发生炉煤气 5227kJ/m(1250kcal/m) 0.1786
3 3(2)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19235kJ/m(4600kcal/m) 0.6517
3 3(3)重油热裂解煤气 35544kJ/m(8500kcal/m) 1.2143
3 3(4)焦炭制气 16308kJ/m(3900kcal/m) 0.5571
3 3(5)压力气化煤气 15054kJ/m(3600kcal/m) 0.5143
3 3(6)水煤气 10454kJ/m(2500kcal/m) 0.3571 粗苯 41816kJ/kg (10000kcal/kg) 1.4286 热力 0.03412 电力(当量) 3600kJ/kWh,860kcal/(kWh), 0.1229 蒸汽(低压) 3673MJ/t(900Mcal/t) 0.1286
4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采煤条件及工艺折算系数
采煤条件及工艺
(以可采用机械化采煤方式采出的产量比例来
折算系数取值
示,%)
0.16 ?90
0.15 60(含),90
0.13 30(含),60
0.12 0(含),30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运输距离折算系数
运输距离(km) 折算系数取值
?10 0.04
>10 0.02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矿井瓦斯等级折算系数
矿井瓦斯等级 折算系数取值
0.12 无瓦斯抽放系统 低瓦斯矿井 0.09 有瓦斯抽放系统
0.07 高瓦斯矿井
0.05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注:矿井瓦斯等级划分参照《煤矿安全规程》。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矿井涌水量折算系数
3折算系数取值 矿井涌水量(m/h)
?180 0.19 180,600(含) 0.17 600,2100(含) 0.15
>2100 0.13
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单井生产能力折算系数
单井生产能力(Mt/a) 折算系数取值
?0.9 0.49
<0.9 0.3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