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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章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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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章程1初中学校章程1 太和八中学校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太和县第八中学,是公立全日制普通 完全中学。承担着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的教育任务。 第三条 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办学思路,以文化...
初中学校章程1
初中学校章程1 太和八中学校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太和县第八中学,是公立全日制普通 完全中学。承担着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的教育任务。 第三条 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办学思路,以文化人,育德立校,依法管理,民主兴校,科研先导,质量强校。 第五条 校风为“勤学、守纪、团结、进取”, 教风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 学风为“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 第二章 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 第六条 办学宗旨,“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从最后一名学 生抓起,大力开展习惯养成教育,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努力做到对100%的学生负责,让100%的学生合格,使100%的家长满意,为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而不懈努力。 第七条 教育目标,校园人文化、治校民主化、管理科学化、条件现代化、师资名师化、质量素质化、办学特色化。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学校受太和县县教育局主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干部任期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和培训制。干部任期为三年。任职期满后,经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合格需连任者,须重新任命或竞聘。 第九条 学校设办公会议、党支部、教育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辅设档案室、教研组、年级组。 第十条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由太和县县教育局聘任。 第十一条 副校长、工会主席由太和县县教育局选派 第十二条 中层干部,通过个人申报,竞争上岗,报教育局审核后由学校聘任。 第十三条 辅设机构负责人,可视其能力和技术水平,根据需要,经校委会研究通过,由校长直接任命。享受中层领导的待遇。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机制。校长负全责,分管领导对校长负责,各处室对分管领导负责,年级组、教研组 对处室主任负责,班主任、任课教师分别对年级部主任和教研组长负责。 第十五条 校长的职责,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要对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负总责。 ,一,领导和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策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依据学校奖惩条例进行奖励,在对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通过教代会、行政会决定学校内部的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七条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负责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工作,校长外出时代行校长职权。 第十八条 各处室职责,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学校内务管理和公文处理工作, 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政教处具体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财务、后勤服务和校产校舍工作, 档案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教研组对教导处负责,落实好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提高课堂效率。 年级组对政教处和教导处负责,作好学生管理和学生学习等工作。 第四章 行政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负责人。 第二十条 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 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民族优良传统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实施》实施教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切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课题研究,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科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使学生学有所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上级要求与自身特点制订并执行相关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学校执行《太和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教育评价机制。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组织期中、期末和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道德水平、学业文化水平、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养、艺术情趣等。实行等级记分制。 第二十九条 利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和教学反思活动。 第三十条 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以多方筹措为辅。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每次收费均发放《告家长书》,提高透明度。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三十二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监督,学校票据支付实行三个签字、校长审批制度。 第三十四条 学校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五条 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加强校产管理。 第五章 民主监督 第三十六条 学校党组织对学校教育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组织通过领导教代会、民主党派和群团工作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十七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三十八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三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代表大会。学校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会议,日常工作由选举产生的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工作内容主要有, ,一,对学校重要工作的方案、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学年工作意见等进行论证。 ,二,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或初步方案,供学校决策时参考。 ,三,反映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学校更好地改进工作。 ,四,校长提请讨论、论证的其他问题。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学校召开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或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听取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学校根据需要召开工会、教工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四十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四十二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四十三条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咨询机构,又是促进学校、家庭、社会联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一种组织形式。 家长委员会每三年一届,家长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由学校聘任并报家长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成员由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 家长委员会有四大职责, ,一,参与职责,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 ,二,配合职责,主动配合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学生素质教育, ,三,督促职责,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德、智、体、美、劳五育全面发展, ,四,沟通职责,沟通学校与家庭、学生、老师和家长之间的联系。 第六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学校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 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职工要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师以“热爱教育,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师德高尚,教书有人”为努力方向。 第四十七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十九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 的培训。 第五十条 学校保障教职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 学校实行岗位薪级工资制。教师奖金、津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工的德、勤、绩、能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三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 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失误的教师、职员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产生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教师、职员和工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提出申诉。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第七章 学 生 第五十五条 凡按有关规定升入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五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 学生以“体魄健壮、道德高尚、素质过硬、学有所长、敢于创新”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八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十九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和规 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一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着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着政策为准。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初中。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赠送资料劳动,不需要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 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类型: 经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1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 。 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3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 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 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 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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