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2017-10-06 43页 doc 243KB 91阅读

用户头像

is_153723

暂无简介

举报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1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市的规划区可以划分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 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1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化、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市的规划区可以划分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 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划执行,尚未编制上述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市按照规划的城市区位和功能定位要求~对各项建设实施规划密度分区管制。规划密度分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具体控制指标和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规定。 第五条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建设宜居城乡和现代产业体系的“首善之区”、建设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化大都市、走新型城市化发 2 展道路为目标~保持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城、田、海”的城市格局~发挥城乡规划引领城乡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应当注重和加强对土地使用现状及已经作出的规划审批和许可行为的调查~遵循前瞻性、科学性、可实施性、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以及有利于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调控等公共政策作用的规划编制原则。其中~有关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的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 本市编制城乡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采用的广州市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相联系~两套坐标系统应当逐步实现统一。 第七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划定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等“六线”~并提出相关规划控制要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六线”规划控制要求。 (一)紫线: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历史文化街区(或者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二)红线: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道路、广场用地和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交通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三)绿线: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等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3 (四)蓝线: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范围的控制线。 (五)黄线: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六)黑线:指城乡规划中用于界定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第八条 城市设计贯穿城乡规划各阶段。重要地块宜遵循自然环境与人工景观、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地方特色与时代特点相和谐的原则开展城市设计。经审定的城市设计应当纳入城乡规划。 第九条 地下空间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同步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 第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应当贯彻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历史文化资源的基本原则~应当以建设世界文化名城为目标~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依据~保护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加强文物保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线索、古树名木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控制要求依法纳入城乡规划进行保护和管理。 4 第十一条 为促进绿色建筑发展~节约能源~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低碳型经济社会~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中贯彻鼓励修建绿色建筑的基本原则。对因实施绿色建筑技术而必须增加的建筑面积~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具体认定办法由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城乡规划勘察测绘 第十三条 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生态环境现状、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和城乡规划测绘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城乡规划勘察和测绘应当满足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划管理的需要。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与城乡规划编制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城乡规划工程地质与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和广州市勘测信息系统的要求~并纳入广州市地下空间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本市城乡规划基础测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平面坐标系统应当采用高斯正形投影3度带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投影面采用本市平均高程面~投影长度变形值应当小于2(5 5 厘米/千米。首级平面控制网的等级应当为二等~其主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及相关技术规定。 (二)采用独立的高程系统。首级高程控制网的等级为二等~其主要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测量规范及相关技术规定。 (三)根据城乡规划的需要测量规划区的基本地形图~并进行定期更新、汇交。基本地形图系列的比例尺为1?500、1?2000、1?5000~并且应当采用本市地形图图式及图幅分幅编号和数字测量方法~建立数字地形图库。数字地形图应当包括数字线划图(DLG)、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及数字栅格图(DRG)。 (四)规划区范围应当测绘1?5000地形图~并且每5年更新一次,市辖区范围内还应当测绘1?2000地形图~并且每3年更新1次,市辖区范围内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集中成片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域还应当测绘1?500地形图~并且每年更新1次,市辖区范围内建设活动较为集中的其余建设区域还应当测绘1?500地形图~并且每2年更新1次。对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的实施应当以城乡规划工程测量为基础。城乡规划工程测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划建设用地地形及界址点测量。 (二)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及规划验收测量。 城乡规划工程测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测量规范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建筑工程的规划验收测量应当与房产测量相衔接。 6 第三章 城市规划区和镇规划区技术规定 第一节 建设用地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选址书一般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规划用地界限、规划用地红线面积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般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规划用地界限、规划用地红线面积和有效期限等内容~尚未提供规划条件的还应当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第十八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紫线范围内的用地规划许可应当符合紫线管理要求和保护规划。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修改的地块~因国家、省或者市重点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以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为依据。 第十九条 本市用地分类应当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兼容性确定建设用地使用性质。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对建设用地兼容性作出规定的~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对其作出规定的~可以按照经批准公布的建设用地兼容性规定执行。确需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且超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建设用地兼容性范围的~应当先行依法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7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界限的划定应当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技术标准与准则~以按照规划要求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成果资料和依成果绘制的规定比例尺地形图为依据~结合建筑区划和征收范围综合确定。 第二十一条 规划用地红线面积包括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道路面积、绿地面积、河涌水系面积、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以及除上述用地面积以外必须实施整体征收或者补偿的用地面积。各部分用地面积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明确。 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应当依据规划用地红线面积中的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依法确定。 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应当满足各类建设项目独立建设的最小用地规模的要求。各类建设项目独立建设的最小用地规模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性质、特点、有利于城乡规划统一实施和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二条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一般应当明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绿地率、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停车配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其他要求等内容。出让地块如涉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的设臵要求等内容。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建设工程地上全部建筑面积 8 应当计算容积率~地下建筑面积应当单独计算容积率。具体办法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另行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结建地下空间项目地下部分水平用地范围不得超出地表用地界线~且地下室边线与用地界线和规划控制线等的退让距离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但是属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明确的出入口、通风口、排水口、通道等除外。 城市规划对地下空间有统建要求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可以单独划定。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的~应当共用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 居住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应当符合附表一的规定。 居住用地应当配套建设与街区管理、居住人口规模及住宅建筑面积相适应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具体配建指标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居住用地内公共服务设施宜独立设臵。经批准在住宅楼内设臵公共服务设施的~除规划确定的街区外~不得设臵商业用房。 居住用地内独立设臵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在规划地块建设总量(不含上述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成50%前建设完毕~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其中~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消防站、派出所、燃气供应站、公交首末站等设施应当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与其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预售 9 前先行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单位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报批时~应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具体公建配套项目的服务人群、服务功能、经济规模和建筑区划等因素~合理确定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序~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商业用地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应当符合附表二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应当符合附表三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旧城更新和城中村改造应当以《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关层次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并且符合下列规定: (一)依法严格落实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 (二)对危破房相对集中、土地功能布局明显不合理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旧城区和城中村~应当重点完善绿地和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 (三)对危破房分布较零散、环境设施标准较低的旧城区和城中村~在不改变原有街区与建筑历史风貌和空间肌理的基础上~可实施零散改造~重点采取修缮排危、完善支路网系统、完善公建配套、立面整饰等方式~提升地区活力~改善居住生活条件。 10 第二十八条 建设用地竖向标高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满足防洪排涝要求~与相邻地块及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相协调~并且应当有利于建筑布局及空间环境的规划设计。 第二十九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划分为城镇公共道路和业主共有道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使用城镇公共道路。城镇公共道路包括: (一)新建建筑区划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确定的道路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确定的城镇公共道路。 (二)已建成或者已经部分实施建设的建筑区划内~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历史上或者现状作为城镇公共道路使用的道路。 第三十条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划分为城镇公共绿地、业主共有绿地和个人专有绿地。 城镇公共绿地包括: (一)新建建筑区划内~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确定的公共绿地。 (二)已建成或者已经部分实施建设的建筑区划内~除本款第(一)项规定外~历史上或者现状作为城镇公共绿地使用的绿地。 第二节 建筑工程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般包括建设单位、建设项目 11 名称、建设位臵、建设规模、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间距、临路退让、建筑布局、建筑平立剖面设计、公共服务设施、停车配建、建筑景观、周边环境要求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使用性质应当符合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规划条件和建筑设计规范。对使用性质的表述应当准确、规范、涵义明确~商业建筑应当明确允许的商业类型。 第三十三条 建筑工程的高度应当结合建筑间距、建设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经批准的城市设计要求综合确定~并应当符合各相关专业管理要求。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机场周边、白云山周边、珠江两岸一线、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要国家机关、涉密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周边等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城乡规划对建筑高度有特殊规定的地区~应当根据该特殊规定综合确定建筑工程高度。 第三十四条 建筑工程之间的间距应当根据广州地区日照、采光、通风特点及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等要求~并结合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布局朝向、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毗邻建筑属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各类建筑工程之间的间距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民用建筑相邻布臵时~被遮挡一侧为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应当符合附表四的规定,被遮挡一侧为民用非居住建筑的~建筑 12 间距应当符合附表五的规定。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学校教学楼等民用建筑位于被遮挡一侧的~建筑间距应当按照居住建筑间距标准的1(2倍控制~且应当符合附表六的规定。 (二)民用建筑与非民用建筑相邻布臵时~被遮挡一侧为民用建筑的~其建筑间距按照本款第(一)项的规定执行,被遮挡一侧为非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应当符合附表五的规定。 (三)非民用建筑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民用非居住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应当符合消防、环保和工艺要求~并执行国家相关规范。 第三十五条 建筑工程与规划用地界线之间的退界距离不得小于按照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计算的建筑间距值的50%~且应当符合附表七有关建筑工程最小退界距离的规定。 如果拟建建筑工程为遮挡建筑~规划用地界限外被遮挡一侧为规划居住用地的~退界距离不得小于建筑间距值的70%,被遮挡一侧为现状居住建筑的~除退界距离应满足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与现状居住建筑之间的距离还应当满足有关居住建筑间距标准的规定。 规划用地界线进入相邻的城镇公共道路、河涌的规划用地范围~或者与其规划用地边线重合的~临规划用地界线的建筑工程的退界距离可自城镇公共道路或者河涌的规划中线起计算~但还应当同时满足附表七有关最小退界距离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蓝线、绿线边线以及铁路边轨中线和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的建筑退让应当符合附表八、附表九和附表十的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道路、消防、环保、卫生、通 13 讯、文物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和水源保护区保护、防汛、交通安全、安全生产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的建筑退让距离小于根据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计算的建筑间距的~应当按照建筑间距数值确定建筑退让距离。 建筑工程退让范围应当作为绿化、人流集散及市政管线埋设用地。绿化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绿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一般建筑物的面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多层建筑的最大连续面宽不得大于100米。 (二)高层建筑塔楼单体面宽不得大于80米~且各单体累加面宽不得大于对应用地红线面宽的2/3。 位于珠江两岸一线等城市重要景观控制地区或者具有城市标志性意义、影响城市生态景观的建筑物面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城市设计研究~经公示并报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根据审议结果确定,除文化、体育等城市级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外~低、多层建筑或者高层建筑裙楼最大连续面宽不得大于80米~高层建筑塔楼最大连续面宽不大于60米。 对建筑面宽有特殊要求的其他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进行城市设计研究或者专家评审~其建筑面宽根据研究或者评审结果确定。 第三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配建或者增建一定规模的停车场。商业设施、文娱场所、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枢纽等建设项目~应当在用地范围内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增配符合城乡规划、道路交通管理要求的装卸 14 货泊位、出租车和小汽车上下客泊位、旅游巴士或者救护车停车位。 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住宅建筑工程的停车配建标准根据住宅类型、所处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每100平方米的住宅建筑面积应当配建1(2-1(8个停车位。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3年评估1次~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第三十九条 建筑工程建设应当符合下列城市景观和环境建设规定: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重要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要求编制景观专项规划或者城市设计~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建筑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包括建设场地环境设计的内容。建设场地环境设计应充分考虑地形特点~合理规划设臵绿地、水体、铺地和景观小品等景观元素~创造适宜的人居环境。 (三)建筑工程的立面、体量、风格、色彩等应当与周边建筑、生态、人文等环境相协调~鼓励传承和弘扬岭南建筑文化~使用永久性建筑材料~并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对于城市标志性建筑工程、位于城市重要地区的建筑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城市设计研究或者专家论证。 (四)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时~其周边环境和天面绿化应当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 15 (五)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较大规模的公共建筑~应当在主入口设臵绿化休闲广场~广场应当设臵绿化、建筑小品、休息座椅、广场灯及夜景照明系统等配套设施。 (六)沿城市道路、广场设臵的建筑物前广场、人行道及商场入口的铺设材质及形式应当协调~并应当与绿化、建筑小品等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和投入使用。 (七)位于城市重要地区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建筑夜景灯饰照明设计和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投入试用。建筑夜景灯饰照明设计应当遵照科学设臵、和谐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历史文物建筑的夜景灯饰照明设计~应当遵循确保文物建筑安全、不改变文物原状和外观历史风貌的原则。 第四十条 商业、办公用途的大开间形式的建筑内部空间~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设计方案中明确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空间的位臵和面积。 第四十一条 值班室(岗、亭)、围墙和大门(门楼)等辅助性建(构)筑物应当符合城市景观、建筑退让、市政管线、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 建筑物的外部附属构筑物应当与主体建筑相协调~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设臵~并符合城市景观、高度控制、环境保护及其他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四十二条 紫线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保护规 16 划等的相关规定~遵循维护历史遗存、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的原则。 第四十三条 传统骑楼街的保护、更新和改造应当保持原有历史风貌~同时保证各骑楼单体建筑之间的统一和协调~突出骑楼连续的城市景观。 第四十四条 严格控制临时建设工程。审批临时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属于依法可以建设临时建设工程的情形。 (二)临时建设工程不得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环境、市容和安全。 第三节 市政工程 第四十五条 规划建设道路交通工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干道及以上级或者通行电车的城市道路~其机动车道通行净高原则上不得小于5米,其他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通行净高有条件的应当按不小于4(5米设计~条件困难的~如在到达所需区域有不少于1条道路达到4(5米以上净高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放宽,人行道通行净高不得小于2(5米。 (二)支路应当与支路、次干道相接~确需与主干道相接的~应当组织右进右出交通。 (三)道路立交控制用地范围内不得建设除城市基础设施外的建(构)筑物。 (四)严格控制在主、次干道上开设车辆出入口。 17 (五)大型公共建筑物或者对城市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并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意见完善交通设施。 (六)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当设臵缓冲区间~缓冲区间和起坡道不得占用规划道路~闸机不得占用规划道路和建筑退让范围。严格控制直接正对主干道设臵停车场(库)出入口。 (七)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臵无障碍设施。 (八)新建、改建主、次干道原则上应当同步设臵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 (九)公交网络规划中规划有快速公交(BRT)线路的路段~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控制快速公交廊道、车站以及附属设施用地。 (十)沿人行道种植行道树、设臵公共交通停靠站(亭)、垃圾回收箱和自助式公用电话亭等设施时~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不得妨碍交通视线及行人的正常通行。 (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同步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监控设施的设臵~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路灯等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应当采用共杆的方式设臵。 (十二)新建人行天桥或者隧道的步梯出入口应当结合步行交通系统合理设臵~其中与新建道路同步建设的人行天桥或者隧道的步梯出入口一般不得占用市政人行道。 第四十六条 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8 (一)划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保护区~并纳入城乡规划。 (二)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应当兼顾行人过街的功能~并且设臵无障碍设施,兼顾行人过街功能的通道不得封闭。 (三)城市轨道交通的风亭不得占用市政人行道~应当结合相邻拟建建筑物设计和建设。 (四)控制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衔接的公共汽车电车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用地。 第四十七条 规划建设其他交通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市客(货)运站场、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场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并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意见完善交通设施。 (二)公交首末站原则上应当设臵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独立用地上。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有条件的~应当设臵在行人过街设施附近。 (三)在商业区、交通枢纽区、大型公建区等设臵的行人过街天桥或者隧道~应当设臵自动扶梯或者预留设臵自动扶梯的条件。 (四)建设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当将配套设施纳入路位选线方案一并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第四十八条 规划建设管线工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管线沿道路边线向道路中线方向平行布臵的次序~一般东、南侧为:配气管、配水管、电力管道、污水管、雨水管,西、北侧为:配气管、配水管、通信管道、燃气管、热力管、供水干管。 (二)各管线工程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的原则~在城乡规划划定的范围内~应当采用共同管沟或者同沟同井的方式进行建设。 (三)管线应当优先布臵在人行道下~原则上不得在行道树下敷 19 设。 (四)各类管井顶面标高应当与道路设计标高一致~在人行道下设臵的管线~其顶板装饰应当与人行道面砖铺砌统一~并且与道路景观相协调。 (五)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桥梁和隧道应当考虑管线的敷设~并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不能同步建设的~应当预留管线通过的位臵。 (六)除110千伏和220千伏的电力管线外~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的各类管线应当在地下埋设~现有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为地下埋设。110千伏和220千伏的电力管线要求在地下埋设的范围如下: 1(西二环、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佛山水道、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和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以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中心镇的中心区范围内新建的110千伏的电力线路, 2(华南北路、广汕公路以南~东二环高速公路以西~佛山水道、珠江后航道、黄埔航道以北范围以及番禺区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和花都区新华街、白云区建制镇的中心区范围内新建的220千伏的电力线路, 3(上述范围内现有的110千伏和220千伏电力架空线应当逐步改造为地下埋设。 (七)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污分流~使建设后的地表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地表径流量。已建成的雨污合流区域应当逐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八)在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收集范围内~有完善雨污分流管 20 网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不得设化粪池~现有化粪池应当逐步取消。 第四十九条 固体废物收运处理站(场)、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泵站、变电站、发电厂、消防站、加油(汽)站、燃气站(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和规划控制指标~应当根据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明确。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增设上述市政公用设施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五十条 规划建设河道堤防工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河道堤防布局应当满足城市防洪排涝、供水、生态环境、景观娱乐、航运等不同功能要求~遵循人水和谐、自然生态的原则~并结合水系现状分布特征~按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形成水网连通、功能完善、水质持续改善的水网系统。 (二)珠江广州河段(前、后、西航道等)的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流溪河干流太平场以下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以上为50年一遇,白坭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三)城市规划区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村庄规划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 (四)堤防工程应纳入蓝线规划管理~划定保护控制范围并确定保护要求。 (五)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的地区~不得设臵入河污水排放口。 21 第四章 村庄规划区技术规定 第五十一条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明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臵、建设规模、规划用地界线及面积、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间距、临路退让、周边环境要求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当以经批准的村庄规划为依据~并考虑文化遗产现状~遵循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安排~鼓励集中布局~优先保证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 农村村民1户只能拥有1处宅基地。10区范围内新批准每户住宅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增城、从化市范围内可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户均总用地按照非公寓式住宅及公寓式住宅的具体要求确定。宅前绿地、户间退让用地均包含在户均总用地内。 在允许建设非公寓式住宅的区域鼓励建设公寓式住宅。在每户总建筑面积控制在280平方米以内的前提下~每户村民可以选择1套或者多套公寓式住宅。节余用地优先安排村公共服务设施后~可以作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 第五十三条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和建筑密度。其中~公寓式住宅的技术标准参照第三章的规定执行~非公寓式住宅的技术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层数应当不超过3层~根据功能需要可以增设梯间~3 22 层部分建筑高度应当不大于11米~设梯间的建筑高度应当不大于14米。鼓励采用坡屋顶。 (二)主要朝向的建筑间距宜不小于遮挡建筑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高度的0(8倍且不小于8米~次要朝向的建筑间距宜不小于4米~且应当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对因用地指标或建设现状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满足上述间距要求的~至少应当满足消防安全间距的要求~并取得邻里的同意~如邻里没有明确业主的~应公示后无反对意见。 (三)临组团路及宅间小路直接设臵出入口的住宅退让道路边线应当不少于2(5米,无出入口的住宅退让道路红线应不少于2米。临城市道路的住宅退让道路边线应符合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中部分术语解释如下: (一)“旧城区”是指建成时间超过30年的历史城区~范围包括环市路—恒福路—永福路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昌岗路—新港路以北、白鹅潭珠江水道(鹤洞大桥)—同德涌以东的地区~面积约54平方公里。 (二)“都会区”是指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萝岗区除知识城和九龙镇区以外的地区以及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北的地区。 (三)“容积率”是指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与可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四)“建筑密度”是指建设用地内所有建筑物地上计算建筑面 23 积部分的水平投影总面积与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五)“建筑面积”是指建(构)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结构面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主要功能空间、附属功能空间和墙体结构的面积~不包括外墙结构面以外装饰面层部分面积。 (六)“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构)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墙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 (七)“低、多层居住建筑”是指10层以下(不含10层)的居住建筑,“高层居住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低、多层民用非居住建筑”是指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含24米)的民用非居住建筑,“高层民用非居住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居住建筑。 (八)“塔式建筑”是指各立面高宽比均大于3?2的建筑,“板式建筑”是指非塔式建筑的其他建筑。两幢塔式建筑连体布臵的~按照板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九)“南北向”建筑是指建筑正南北向布臵或者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布臵,“东西向”建筑是指建筑正东西向布臵或者东(西)偏南45度以内(不含45度)布臵。建筑开窗面积较多的朝向为主朝向。 (十)“遮挡”是指相邻建筑的阳光遮挡关系~位于南面或者东面的建筑称作遮挡建筑~位于北面或者西面的建筑称作被遮挡建筑。 (十一)“建筑高度”一般指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天面附属建(构)筑物顶的垂直高度。因机场、气象、通讯、军事设施等保护有净空高度限制时~建筑高度应计至天面附属构筑物顶点,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应从被遮挡建筑首层地坪计至遮挡建筑女儿墙顶或檐口。 24 (十二)“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值。 (十三)“非公寓式住宅”是指有独立用地~垂直交通一家独用~独立或联排布臵的低层住宅。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本技术规定实施前已取得规划批准文件且仍然有效的~有关技术标准按照相关批准文件执行。 25 附表一 居住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 和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适 用 住宅平 用地 用地?5 用地 用地 用地?5 用地 绿地范均层数 ?15 ha且,,5ha ?15 ha且,,率 围 ha 15ha ha 15ha 5ha 1,3层 - ?1.6 ?1.8 - ?45 ?50 4,6层 ?2.2 ?2.3 ?2.4 ?32 ?35 ?40 旧7,9层 ?2.4 ?2.5 ?2.6 ?28 ?30 ?32 ?城10,18?2.5 ?2.6 ?2.8 ?25 ?28 ?30 25, 区 层 19层以?2.8 ?2.9 ?3.0 ?22 ?25 ?28 上 1,3层 - ?1.0 ?1.2 - ?32 ?40 旧 城4,6层 ?1.3 ?1.4 ?1.6 ?28 ?30 ?32 ?外7,9层 ?1.6 ?1.7 ?2.0 ?25 ?28 ?30 35, 地10层以?2.8 ?2.9 ?3.0 ?22 ?25 ?28 区 上 注:1.所有指标的用地面积应以净用地(即建设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2.表中的住宅平均层数并非控制指标,只是给出各级强度居住区的平均住宅层数参考值。 3.位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有关指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控制。 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要求:用地?15 ha的居住用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平方米;用地?5 ha且,15ha的居住用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用地,5ha的居住用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0.5平方米。 5.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划执行;上述规划未作出规定或者尚未编制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26 附表二 商业用地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地块 地块 适用类型 适用范围 建筑密控制要求 绿地率 度 按《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保护区 — — 及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控 制 成片拆除重建地块,按《广州旧城?60% ?10% 更新规划纲要》进行控制 市级 ?现状?原绿商业中零散拆建地块,按《广州旧城更新建筑密地率,心 规划纲要》进行控制 度,且?且? 50% 15% 成片拆除重建地块,按《广州旧城旧 ?45% ?15% 更新规划纲要》进行控制 城 区级 零售商业用地 ?现状?原绿区 商业中餐饮业用地 零散拆建地块,按《广州旧城更新建筑密地率,心 金融保险业用地 规划纲要》进行控制 度,且?且?艺术传媒产业用50% 15% 地 ?现状?原绿其他商务设施用其他地零散拆建地块,按《广州旧城更新建筑密地率,地 区 规划纲要》进行控制 度,且?且? 40% 20% 市级 商业中心若能够满足总体绿地率不商业中?55% ?20% 小于30%,且最少应布局1处面积心 2不小于2hm的集中绿地;若不能满区级 旧城足条件,仍按“技术标准与准则”商业中?50% ?25% 区外控制 心 地区 2?40% ?35% 建筑面积?20000m 其他地 2区 ?40% ?30% 建筑面积<20000m 旅馆用地 — ?40% ?35% 按照“技术标准与准则”控制 集中大规模的市场用地,应布局1农贸市场 — ?45% ?25% 2处面积不小于1hm的开敞空间;市市场场用地地块内部必须预留足够的道用地 路广场用地,必须预留足够规模的大型批发市— ?60% ?20% 地下停车场库规模,且不会对周边场 城市交通造成太大影响 注: 1.市、区级商业中心的具体范围应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予以明确划定。 2. 农贸市场是指以农产品批发、零售为主的市场用地;大型批发市场是专门经营某个行业产品,带有展销性质的专业性市场。大型批发市场要求预留交通、人流集散、货物装卸等区域。 3.表中“地块绿地率”是指单个项目用地的绿地率。商业区域的整体绿地率,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含两万平方米)的,不低于35%;建筑面积不足两万平方米的,不低于30%。《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对绿地率上限有规定的,遵照执行。 27 附表三 工业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容积容积率下建筑密建筑密类型 率上绿地率 限 度上限 度下限 限 位于都会工业地块不高于20%,工业地区的都市块以外需设集中绿地或防护绿按照《广4.0 50% 30% 工业园区、地,全区整体绿地率不低于工州市产业高新技术30% 业用地指产业区 园南》,分产 工业地块不高于20%,如生产区 业门类分其他工业 工艺有特殊要求,绿地率上限别控制 3.0 45% 35% 可适当上浮, 全区整体绿地率园区 不低于30% 按照《广 州市产业 工业园区外 用地指4.0 45% 35% 不高于20% 南》相应独立工业用地 指标的 120%控制 注:1. 本表适用于地块面积不大于5公顷的地块,如果地块面积大于5公顷,或一边长度大于400米,应增加道路用地的比例,同时减少建筑密度上限值。 2. 部分行业对建筑密度可能有特殊要求,超出表中上限值,宜单独论证。 3.工业园区的范围宜在城市规划中划定。 4.工业建设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 28 附表四 (一)旧城区居住建筑间距(L)表 高层板式(H1) 图例: 多、低层(H1) 图例: 高层塔式(H1) 图例: 遮挡 南北向 东西向 南北向 东西向 被遮挡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0.5×30+ ?0.8×30+ ?0.5×30+ ?0.3×30+ 南北向 ?0.8H1且?8米 ?6米 ?0.5H1且?6米 ?0.3H1且?6米 ?9米 (H1-30)×0.3 ?9米 (H1-30)×0.5 (H1-30)×0.3 (H1-30)×0.1 且?18米、?50米 多、低层示意图 (H2) 图例 ?0.5×30+ ?0.3×30+ ?0.5×30+ ?0.3×30+ 东西向 ?0.5H1且?6米 ?0.3H1且?6米 ?6米 ?0.5H1且?8米 ?9米 (H1-30)×0.3 ?15米 (H1-30)×0.1 (H1-30)×0.3 (H1-30)×0.1 且?18米 且?15米、?50米 示意图 ?0.3×30+ ?0.5×30+ ?0.8×30+ ?0.5×30+ 南北向 ?0.8H1且?12米 ?9米 ?0.5H1且?9米 ?0.3H1且?9米 ?13米 (H1-30)×0.1 (H1-30)×0.3 ?13米 (H1-30)×0.5 (H1-30)×0.3 且?13米 且?18米、?50米 高层板式示意图 (H2) 图例 ?0.3×30+ ?0.5×30+ ?0.3×30+ ?0.5×30+ 东西向 ?0.5H1且?9米 ?0.3H1且?9米 ?9米 ?0.5H1且?12米 (H1-30)×0.1 ?13米 (H1-30)×0.3 ?15米 (H1-30)×0.1 (H1-30)×0.3 且?13米 且?18米 且?15米、?50米 示意图 ?0.3×30+ ?0.5×30+ ?0.5×30+ ?0.3×30+ ?0.5×30+ ?0.5H1且?9米 ?9米 ?0.3H1且?9米 ?0.5H1且?9米 ?15米 (H1-30)×0.1 (H1-30)×0.3 (H1-30)×0.3 (H1-30)×0.1 高层塔式(H1-30)×0.3 且?13米 且?18米 且?18米、?50米 且?18米、?50米 (H2) 图例 示意图 注: 1.,为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高度。 2.当板式多、低层建筑短边超过14米、板式高层建筑短边超过20米以及塔式高层建筑边长超过40米时,应当按照板式建筑长边计算建筑间距。 29 附表四 (二)其他地区居住建筑间距(L)表 高层板式(H1) 图例: 多、低层(H1) 图例: 高层塔式(H1) 图例: 遮挡 南北向 东西向 南北向 东西向 被遮挡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0.8×30+(H-30)?1.1×30+ ?0.8×30+ ?0.5×30+ 南北向 ?1.1H1且?8米 ?6米 ?0.8H1且?6米 ?0.5H1且?6米 ?9米 ×0.5 且?50米、 ?15米 (H1-30)×0.8 (H1-30)×0.5 (H1-30)×0.3 多、低层示意图 (H2) 图例 ?0.8×30+ ?0.5×30+ ?0.8×30+ ?0.5×30+ 东西向 ?0.8H1且?6米 ?0.5H1且?6米 ?6米 ?0.8H1且?8米 ?9米 (H1-30)×0.5 ?18米 (H1-30)×0.3 (H1-30)×0.5 (H1-30)×0.3 且?26米 且?18米、?50米 示意图 ?0.5×30+ ?0.8×30+ ?1.1×30+ ?0.8×30+ 南北向 ?1.1H1且?15米 ?9米 ?0.8H1且?9米 ?0.5H1且?9米 ?13米 (H1-30)×0.3 (H1-30)×0.5 ?18米 (H1-30)×0.8 (H1-30)×0.5 且?18米 且?26米、?50米 高层板式 示意图 (H2) 图例 ?0.5×30+ ?0.8×30+ ?0.5×30+ ?0.8×30+ 东西向 ?0.8H1且?9米 ?0.5H1且?9米 ?9米 ?0.8H1且?15米 (H1-30)×0.3 ?13米 (H1-30)×0.5 ?18米 (H1-30)×0.3 (H1-30)×0.5 且?18米 且?26米 且?18米、?50米 示意图 ?0.8×30+ ?0.8×30+ ?0.5×30+ ?0.8×30+ ?0.5×30+ ?0.8H1且?9米 ?9米 ?0.5H1且?9米 ?0.8H1且?9米 ?18米 (H1-30)×0.5 (H1-30)×0.5 (H1-30)×0.3 高层塔式(H1-30)×0.5 (H1-30)×0.3 且?26米 且?26米、?50米 且?26米、?50米 (H2) 图例 示意图 注: 1.,为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高度。 2.当板式多、低层建筑短边超过14米、板式高层建筑短边超过20米以及塔式高层建筑边长超过40米时,应当按照板式建筑长边计算建筑间距。 30 附表五 民用非居住建筑间距(L)表 高层板式(H1) 图例: 多、低层(H1) 图例: 高层塔式(H1) 图例: 遮挡 南北向 东西向 南北向 东西向 被遮挡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位于南侧 位于东侧 南北向 ?0.5H1且?8米 ?6米 ?0.4H1且?6米 ?0.3H1且?6米 ?0.5H1 且?12米 ?9米 ?0.4H1 且?9米 ?0.3H1 且?9米 ?0.4H1 且?9米 ?9米 多、低层示意图 (H2) 图例 东西向 ?0.4H1且?6米 ?0.3H1且?6米 ?6米 ?0.4H1且?8米 ?0.4H1且?9米 ?0.3H1 且?9米 ?9米 ?0.4H1 且?12米 ?15米 ?0.3H1 且?15米 示意图 南北向 ?12米 ?9米 ?9米 ?9米 ?0.5H1且?15米 ?13米 ?0.4H1 且?15米 ?0.3H1且?13米 ?0.4H1且?15米 ?13米 高层板式 示意图 (H2) 图例 东西向 ?9米 ?9米 ?9米 ?12米 ?0.4H1 且?15米 ?0.3H1 且?13米 ?13米 ?0.4H1且?15米 ?15米 ?0.3H1且?15米 示意图 ?9米 ?9米 ?9米 ?9米 ?0.4H1且?15米 ?15米 ?0.3H1 且?13米 ?0.4H1且?15米 ?0.4H1且?15米 ?0.3H1 且?15米 高层塔式 (H2) 图例 示意图 注:1.,为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高度。高层建筑超过100米的建筑高度部分不纳入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高度。 2.当板式多、低层建筑短边超过14米、板式高层建筑短边超过20米以及塔式高层建筑边长超过40米时,应当按照板式建筑长边计算建筑间距。 31 附表六 医院等特殊民用非居住建筑与 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表 建筑性质 最小间距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与周边相邻建筑间距不得小于 院住宿楼 24 米 与其他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 托儿所、幼儿园生活用房 18米 长边与周边相邻建筑间距不得少学校教学楼 于 25 米 注:本表中“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适用于新建综合 医院,不适用于卫生服务中心等居住区公建配套项目以及旧城区内已建 成的医院改造项目。 附表七 建筑工程最小退界距离规定 建筑居住建筑非居住建筑 层数 (米) (米) 高层 12 12 主要朝 多层 9 9 向 低层 6 6 高层 10 12 次要朝 多层 7 9 向 低层 6 6 32 附表八 建筑工程临规划道路、蓝线、绿线 退让(D)规定 退让距离D(米) 其他地区 旧城区 民用建筑 类 别 60米60米工业 H?H?H?24H?60,H,,H,建筑 24米 60米 米 米 24米 24米 道路红线宽?D?D?15 D?D?15 D?20 D?25 D?15 60米 10 20 城市道40米?道路红D?8 D?10 D?D?10 D?15 D?20 D?10 线宽<60米 15 路一般 退让标15米,道路红D?5 D?8 D?D?8 D?10 D?15 D?8 准 线宽,40米 13 道路红线宽?D?3 D?5 D?D?5 D?8 D?13 D?5 15米 10 城市高架路 D?15 D?20 城市快速路及D?20 D?30 城市特对外出口公路 殊道路环城高速公路 D?50 D?50 退让标对外出口高速D?100 D?100 准 公路 D?20 立交规划红线 D?30 D?6 D?10 D?蓝线 D?20 15 D?6 D?10 D?D?15 绿线 15 注:1. 表中H为计算建筑间距的建筑高度。 2.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还应结合交通评估,扩大退让距离。 3.建筑退让距离是指建(构)筑物外墙勒角以上外墙表面至道路规划红线、蓝线、 绿线之间的距离。当绿线进入城市道路退让范围时,可不再按绿线退让标准退让。 4.城市特殊道路的退让距离按照城市特殊道路的退让标准执行,但是如果按照城 市道路一般退让标准执行其退让距离更大,则按一般退让标准执行。 33 附表九 建筑工程临铁路边轨中线 退让(D)规定 建筑物性质 油库、加油站、 其他建筑(米) 铁路等级 煤气站等(米) 主 干 线 D?50 D?25 支线、专用线 D?50 D?15 高速铁路 D?50 D?50 附表十 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 退让(D)规定 电压等级 水平退让(米) 0., ,,万伏 D?5 ,., ,,,万D?10 伏 ,,.,,,,D?15 万伏 ,,万伏 D?20 注: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建筑工程临架空电力线导线边线的退让距离可以略小于上述规定,但最小不得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 距离建筑工程的安全距离之和。 - 34 - 下面是赠送的励志文档需要的朋友可以好好欣赏,不 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不想穷,就好好读懂这些话~一言惊醒梦中人~ 1、成功的人,就是那种能用别人扔向他的石头来铺设路基的人。 2、批评你的人是你今天的敌人,明天的朋友;吹捧你的人是你今天的朋友,明天的敌人。 3、Nothing is impossible、只要选择了目标,不要再想太远,每天脚踏实地,风雨兼程。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4、你和你的朋友会一起在将来打造一个可能很辉煌的事业。很好听是吗,记住,你们都要努力。 5、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不要后悔。 - 35 - 6、别怕丢人,追求丢人是一种成功的尝试,至于为此笑话你的人,你可以把他们从你将来人生对手的名单中排除了,你也要为每一位上台唱歌的人鼓掌。 7、人生在世,需要不断地为心灵除尘,自省、自责、自悟、自重……。 8、永远不要对可能是坏事的事好奇,否则可能要了你的命。永远不要在痛苦的时候做决定,否则你以后一定会后悔。 9、别为你自己和别人下定论,你所看到听到的可能只是一面。 10、如果周围有人嫉妒你,那么你可以把他从你的竞争者之列排除了。 11、很多事情别人通知你了,要说谢谢,没有通知你,不要责怪,因为那些事你其实应该自己弄清楚。 12、一个人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被圈在自己设定的圈子里出不来。就像一只蚕,丝吐的越多,对自己捆绑得越紧,直到最后完全把自己包上,想出也出不来。 13、善良是一种智慧,是一种远见,一种自信,一种精神力量,是一种文化,一种快乐。 14、一个人的脚步再大,也永远无法丈量完脚下的道路。人生有限,道路无限,要想在有限的生命中多走一程,就时刻别停下脚步,别浪费分秒时间。 15、遇到再大困难的时候,不要惊慌,千万要学会冷静;不要去想着求别人,以前有家人帮你,现在需要你一个人面对挑战,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16、学会说谢谢,但谢谢并不是随便敷衍,是对别人帮助的肯定和回报;更要学会说对不起,但对不起不是借口,是对自己过错的弥补和内疚。 17、处事不必求功,无过便是功;为人不必感德,无怨便是德。 18、有时你的快乐是你的微笑之源,但是有时候你的微笑却可能是你的快乐之源。 19、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如果还把容貌当作重要的东西而过分重视的话,可能不会吃亏,但是早晚会吃亏、可能,很可能。 20、放假的时候,要么留在家里多陪陪父母,帮他们做点事,远走高飞的你能像以前天天守在他们身旁的时间已不多;要么多去社会中体验生活,因为你不但要懂得生活,还要学会如何去生活。 21、心烦意乱或者无聊闲着的时候,多到图书馆去泡泡,书中有现实中难得的纯明和清静;多看些书,生活会渐渐少一些迷茫,多一些追求。 22、一个人如果心中时刻能够想着别人,别人也一定会时刻想着你。多替别人着想,就等于给自己铺设一条道路。你付出的越多,你得到的也会越多,这就叫做感情投资或感情积累。 23、你可输给任何人,但不能输给自己。 24、经常给家里打个电话,即使嘴上都说不想对方,其实内心早已情动于中;有了女(男)朋友,也不能忘了爹和娘。 25、多笑笑,会慢慢让自己真的快乐起来。 26、好好利用公开场合锻炼、展示自我,哪怕只是一次课堂上的发言,别怕尴尬,更别怕丢人,也不要笑话在公众面前丢脸的人。 27、小的眼睛里没有君子,君子的眼睛却可以识破小人。 28、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种精神可贵,但在现实之中却很少有人能这样执着了。如果有人能够做到,他一定会是最成功的人。 29、永远别渴望做个任何人都不得罪的人,有人反对有人支持然后自己做出决定是精 - 36 - 彩的人生。 30、一个生命完结,另一个生命诞生,世界就是在这种循环中得到永恒。用不着为死去的过于悲哀,也用不着为新生的过分高兴。生命都是一种相同的过程,关键在于能否使它辉煌。如果一个人能活得无愧无悔,坦坦荡荡,虽未轰轰烈烈,但这仍可算作是伟大的一生。 31、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不要后悔。 32、你的确要学的有心计,但是记住,永远记住,在社会上要胜利的唯一的方法永远只是一个,那就是实力,永远不用怀疑。 34、人生百态,不要对新的看不惯的东西生气,无所谓的。 35、我们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激。 36、冷静,有大事时,能安静并能快速想出办法的人,很厉害。 37、社会充满竞争,赢得竞争靠的是自己的实力。 38、一种对工作和学习的冲击力及持久力会让你有特殊的魅力和个人实力。 39、父母给我们生命,生活给我们智慧。智慧产生于社会实践,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因此,不仅要珍惜生命,珍视生活,更要重视社会实践。不经历风雨就无法见到彩虹,没有实践就无法得到智慧。 40、积水成渊,积土成山。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做事万不可心急,必须从一点一滴做起,必须从每一件小事做起。现在的人常是小事不做,大事做不来,到头来空活一场,空耗一生。 41、水涨船高,勿怕他人强于己。水落石出,别羡乌云压枝低。 42、你可以选择坚持,也可以选择放弃。没有对错。我是说对爱情来说,但是重要的是坚持你的选择。 43、如果老是去琢磨哪些人你讨厌,哪些人与你志趣相投,那么你就大错了,要想着如何让别人接纳你,而不是你能接受什么样的人。 44、对陌生人,或者把对方当做一张白纸,或者把对方当你的朋友,总之别当做敌人,即使你听到再多的关于他(她)的不好的传闻。 45、爱你的人,不管你接不接受,你都应该感谢对方,这是对他们的尊重。 46、坚持在背后说别人好话,别担心这好话传不到当事人耳朵里,有人在你面前说某人坏话时,你只微笑。 47、抽时间出来锻炼身体。 48、不管现在你对未来多困惑,多迷茫,都不要忘了树立一个目标。一个人过去或现在的情况并不重要,将来想要获得什么成就才最重要。除非你对未来有理想,否则做不出什么大事来。 49、不要把过去的事全让人知道,尊敬不喜欢你的人。 50、成大事的方法多种多样 ,别不接受你看不惯的方法。 51、一切以健康为中心,遇事潇洒一点,看世事糊涂一点。 52、气不鼓不能前进,气太足可能爆胎。 53、三个忘记:忘记年龄,忘记过去,忘记恩怨。 54、乐观的人看见问后面的机会,悲观的人只看见机会后面的问题,机会是从来不会主动敲响你的门,无论你等待多少年。它也只会如一阵风一样拂面而过,需要你的反应能 - 37 - 力和追随速度。朝着一个目标前进,尽量使用你的潜能,才华横溢的你会发现机会的存在。风虽然没有颜色,可是拂过之后却是绿意一片。 55、很多事情当你再回忆时会发现其实没什么。所以,不管当时你多么生气都告诉自己不必这样,你会发现事实真的没啥大不了。 56、人生唯一不会落空的等待是注定的死亡,世间唯一保持恒久不变的就是变化。 57、最难战胜的敌人,是自己;最可怕的敌人,是朋友;最防不胜防的敌人,是欲望;最迷惑人的敌人,是感情。 58、生活是一种经历,也是一种体验;生活是一种感受,也是一种积累。生活没有答案,生活不需要答案。当生活即将不属于你时,你才会发现:生活仅仅是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无论多么复杂,最终结局都是一样的。生活注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局。 59、奋斗人生的诀窍就是经营自己的长处。经营自己的长处能给你的人生增值。经营自己的短处必然使你的人生贬值。 自己的路自己走 自己的路自己走,谁都无法代替你,无论别人如何成功你如何失败。即使是一个失败的自己你也要好好的珍重自己的失败,因为这是你人生的经验,是你来到这世界上的你全部的报偿和收获。 我们也可以说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你之所以这样做之所以这样走到今天,一定是有你的理由和依据。人与人没有可比性关键是要找到自己。我曾经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自己却发现寻找的工作还是要一直继续下去,活一天就得去寻找一天。 追求是要追求的哪怕这样的追求显得是很虚弱很无力很无奈,甚至它像是一块遮羞布但是我仍然需要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看见自己感觉到自己。人生的路曲曲弯弯已经走成了这样,墓志铭已经提前写就。失败已经注定但追求的脚步并没有停下,内心的不屈渐渐已成为一种信念,成为自己人生的支撑。 - 38 - 孤独人生里,无尽天涯路,始终不放弃自己的努力,自己的路走成了自己,这或许也是值得自己自豪的吗?或许也不敢这样说,因为现实是残酷的,生存是艰难的,我们身上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不会无止境的挥洒下去,总有油灯熬过的一天。唯一能告慰自己的就是没有放弃自己,一直以来坚守了自己,哪怕是一个晦暗的失败的自己。 努力可以,但已看不到成功的希望了,内心的欲望也在渐渐变得虚无。在平凡的生活中,走完自己平凡的一生,风雨中,小草也可以纪念自己,因为你曾经为自己的生命不屈歌吟过,你也为自己的人生努力拼搏过,在你的身上留有伤痛的记忆和烙印,在你的眼神里有沉郁和悲伤,在你的心志里还有不屈的火种,自己的生命随时准备为它点燃。精神越孤寂,就越需要支撑,需要理想、热情、力量和信念的支持。 别无选择,既然生活这样选择了你,你也只能成就这样的自己。别无退路,只有坚持往前走,哪怕是把失败当作一条人生的出路。有的时候,失败也是一种力量,激发人斗志的力量,你要向上拼搏才有希望,才有前途。 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年轻人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青春的誓言总是会挂在嘴边。不管是在哪里都能够体现出我们年轻人的朝气,而大学是一个年轻人最聚集的地方。这里面发生的事情会更多,而里面的想法会更加的丰富。 来到大学,我们总是会有太多的想法,每天都是在匆匆忙忙中度过。看起来是那样的忙碌,可是当自己静下来的时候,却会发现自己也不知道在忙一些什么。自己都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感。 当这个时候来临,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形式,来表达自己这个时期的不一样了。因为是年轻人,所以一些怪异的想法和生活方式会出现。有的人开始成天的打游戏了,有的人开始不上课而去买东西了,有的人开始整各种社团而旷课了。没有几个人能真正明白自己成天都做了一些什么,只知道青春保贵,不能浪费,可是却不知道怎么样真正的珍惜。 适应社会这个话题,在大学里被提得很前,大家都在忙着自己去适应这个社会,忙得都没有时间来思考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了。只是大学里的一阵风,大家就跟上去了。 可是慢慢地大家就会发现,这个所谓的适应社会,为自己工作打下基础的口号,其实只不过是一个空气。大学里的那些设施只不过是一种摆设,天天就是在那里浪费时间,真正学到的东西没有。 - 39 - 越来越迷茫的我们,找不到方向在哪里,没有谁能够真正清楚的告诉我们应该怎么样做。而我们只能是天天的在浪费时间,消耗自己的青春。心里也会很为好受,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大学里的四年时间这么长,也只能这样过,才能让自己有点依靠吧。 面对考试,面对学习,越来越多的假东西出现了。大家都变得不再爱学习,不再看书了。成天像一只苍蝇一样,到处的飞。而没有花点点的时间来想想,我们的路在何方, 沉静了一个寒假,在校园里冰冻了一个假期,一直在苦苦找寻着自己的方向。 或许是老天有眼,或许是虎年吉祥,这个方向在自己脑海里越来越清晰了。 那就是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给自己的人生设立一个目标,给自己未来一个明确的希望,给自己的生活一个方向灯。让我们为着这个方向而努力,不断去超越自己,提高自己的水平,不让自己有懈怠的时候。 越来越感觉,年轻人有目标,有理想,有梦想的重要性了。这是他们前进的动力,这是他们行动的方向,这是他们人生奋斗的灯塔。唯有这样,我们的青春才能不老不死不休。 年轻人,大家都起来吧~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吧~ - 40 -
/
本文档为【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40;试行&#41;】,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