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保证膏方的质量安全,切实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膏方室的日常工作。
3 制度内容
3.1 审核调配
3.1.1 审方人员必须对开具的膏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名,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3.1.2 处方必须经核价后填写加工单,登记患者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确定取药日期等,并将处方和加工单一起转交配方人员。
3.1.3 配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处方进行调配,发现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退回审方人员重新审核。
3.2 加工制作
3.2.1 加工制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
3.2.2 每一药料(包括细料)及其煎煮锅、汁水桶、膏方盛器均有明显标记,应注明患者姓名、加工单编码、加工日期、操作人签名等。
3.2.3 文明操作,保持场地清洁、环境卫生。膏方容器应清洁消毒,每一药料及药汁容器、物料应定点合理摆放,加工制作区域不得堆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加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每班完成后应及时清场。
3.2.6 及时、真实、完整地填写所有加工制作记录,并有操作人员和
复核人员的签名。
3.3 核对发放
3.3.1 认真校对容器标贴与处方、加工单上的患者姓名、加工单编号、煎膏人员编号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转移发放。
3.3.2 凭取药单发放,发药时必须详细核对患者姓名、加工单编号,核对无误后经盖章或签名后方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