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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基础知识(法律方面)

2017-10-07 14页 doc 31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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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基础知识(法律方面)担保基础知识(法律方面) 一般的借款和最高额借款,有何区别, 一般借款,就是在某一个时点发生的借款,比如2009年9月9日发生的2000万借款,则其借款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为2009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9日,借款金额也就为2000万。 最高额借款,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这段时间成为借款的确定期间,比如2009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9日的最高额为2000万的借款,只要其借款发生的时点,在2009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9日内,即为该笔最高额借款的一部分,而且,其借款发生的次数不限,期限不限,总额不超过2000...
担保基础知识(法律方面)
担保基础知识(法律方面) 一般的借款和最高额借款,有何区别, 一般借款,就是在某一个时点发生的借款,比如2009年9月9日发生的2000万借款,则其借款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为2009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9日,借款金额也就为2000万。 最高额借款,可以在一段时间内,连续发生,这段时间成为借款的确定期间,比如2009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9日的最高额为2000万的借款,只要其借款发生的时点,在2009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9日内,即为该笔最高额借款的一部分,而且,其借款发生的次数不限,期限不限,总额不超过2000万即可。所以,在2009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9日内,不同的时点,其借款金额可以是不同的,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也可以是不同的。 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报告可从何处获得, 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是, 担保公司单户最大可担保额: “双高”企业西迁,“双高”指的是, 资料篇 若客户没有办理贷款卡,该去何处、如何办理, , 需要的资料: ????企业的《注册资产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领卡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决算报表;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负责人)证及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哪些合同或资料需要面签, 。 股东会决议的签署,需要注意些什么? 注意事项: 1、《公司法》第38条规定,经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公司法》第39条规定, 通常情况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推举董事代表、监事会、股东等召集并主持。 3、《公司法》第44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 担保范围应如何正确填写, 在空白部分需明确填写担保债务本金。即使客户向公司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的,担保范围也不得扣减保证金。 担保费如何计算, 最高额是什么意思, 最高额系指最高债务本金余额,而非最高债务本金发生额。 担保服务合同(最高额)授信期限填写时要注意什么, 在最高额授信的业务中,贷款银行会大概会确定一个授信期间。公司的授信期限应以贷款银行的授信期限为依据而确定。如果贷款银行没有确定授信期限的,公司应事先与贷款银行沟通,确定一定大概的授信期间,并适当延长。 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时,若涉及公司为其股东提供保证反担保的,必须要注意什么, 若涉及公司为其股东提供保证反担保的,必须要经其他无关联股东的同意,并出具相应的股东会决议。 什么是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应当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在这种形式下,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就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超出期限以外的债权和超出最高债权额度的部分,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形式的保证使原来需要多次办理的保证能一次解决,大大简化了保证的程序,方便了当事人。 股东会会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除此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子公司、分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地位: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 2、责任承担: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 3、设立方式: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反担保篇 反担保包括哪些, 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企业或个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 办理房产抵押要注意些什么, 1.个人住房抵押需签订同意留宿保证承诺书 2.查看房产证时,要注意共有人,签订合同时要房屋所有权人签字借款。 若是夫妻双方是所有权人,那么借款合同抵(质)押合同要双方的签名。 3.在设立反担保抵押权前,抵押人已经将房屋出租的应如何处理——必须要求承租人弃权。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如果,房产抵押人在办理抵押登记时,由于出差等原因,不能到房管局办理手续,则可采取何种措施? 1. 可以在抵押人方便的情况下,先去房管局办理身份核查,待抵押登记时,将其余资料补交给房管局即可。 2. 可以办理委托公证,抵押人公证委托给其信任的受托人办理,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时,只需要受托人出面办理即可。 办理企业房产抵押和个人房产抵押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于办理抵押所需提供的材料不同:办理企业房产抵押时将个人抵押中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改为企业营业执照、对方委托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抵押人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还需提交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抵押人为国有企业则还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其余材料均一致。 办理顺位抵押要注意什么, 顺位抵押办理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原件(剩余价值为房产余值,以第一次抵押后房产证中显示的余值为准,本次借款金额小于等于该余值) 2(房产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及声明书(余值抵押声明书) 4(房产抵押承诺书(如果房产为房改房则需多提交一份房改房抵押承诺书) 5(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抵押人为单身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具结书 注意事项: 1(二次抵押期限要大于第一次抵押期限,不得小于等于 2(房产所有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抵押,则需出具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办理车辆抵押要注意什么, 车辆抵押办理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抵押合同及主债权合同原件 2(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及委托书 3(机动车辆登记证原件 4(抵押人、抵押权人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双方代理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办理此类抵押所提交的材料需要每抵押一辆提交一套 办理浮动抵押要注意什么, 办理浮动抵押应注意: 1.使用规范的合同范本,明确注明“浮动抵押合同”。 2.准确填写抵押财产清单。可以填写:“在某某厂区内(或者公司内)某某设备等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全部 动产”;或者“在某某厂区内某某设备等以现有的或者将有的缝纫设备等部分动产”。 3.做好抵押登记手续。 4.一定要做好监管工作。如果不能做好监管,不建议接受浮动抵押作为反担保。 办理机器抵押要注意什么, 所需相关资料: 1)购买机器设备的增值税发票 2)机器设备的评估报告或估价协议 3)工商局(该抵押人注册地)领取的关于机器设备抵押登记的资料 注意事项: 1)事先取得设备的发票、合格证并去现场进行核对。 2)对于进口设备,抵押要征得海关允许、备案。 3)合理折旧,特别是购买年限较长的设备。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要注意什么, 注意事项: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 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 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8.董事会的决议。抵押人若是三资企业,在抵押之前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办理存货抵押的手续和注意点 1、相关资料: 1)购买原材料等的增值税发票 2)存货的评估报告或估价协议 3)工商局(该抵押人注册地)领取的关于浮动抵押登记的资料 2、签署: 浮动抵押合同,浮动抵押财产清单及股东会决议(反担保版)全体股东签字。 3、提醒: 做好监管工作,及当该抵押资产价值减少时的应对措施。 办理股权质押要注意什么, 股权质押办理所需提供的材料: 1(股权质押合同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表格由工商局提供) 3(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股权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质权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均需加盖公章;若公司股权质押,则将上述个人出质人的身份证替换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注意事项:为了保障质押人的利益,对于质押期限内可能发生的增资、减资、注资等情况,质押登记是否对抗企业的正常资本变动要做事先的了解,并确定合适的质押。 如果房产、土地、机器设备、汽车、轮船的抵押登记该到何处办理, 房产 房管局 土地 土管局(土地连同厂房的抵押登记,在房管局办理) 机器设备 当地工商局(进口免税设备,抵押登记前,需到海关备案) 汽车 车管所 轮船 海事局 轮船抵押需要收集何种资料,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质押权何时成立, 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股权、商标权、专利权在何处办理, 股权 当地工商局 商标权 国家商标总局 专利权 国家专利局 公司是中外合资公司,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还是董事会, 董事会 法律篇 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的区别在哪里,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3)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 人约定。 (4)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 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这是最常见的抵押财产。应注意目前,杭州市区的房产可以做顺位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将国土部门的审批,而且不宜做大额的融资担保;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价值不高,限于小额融资担保 林木、林地使用权——林木指“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木抵押,林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林地使用权以依法登记取得的林权证为准。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可以做动产抵押,也可以做浮动抵押。国有企业的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可以抵押。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交通运输工具——车辆、船舶和航空器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比如,矿业权,海域使用权,排污权等等 哪些财产不可以抵押,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财产或权利可以质押, 汇票、支票、本票; 债券、存款单; 仓单、提单; 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应收账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经营权、租赁权等是否可以质押, 根据物权法,所谓的经营权、租赁权不能作为质押财产。基于经营权、租赁权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才可以作为出质财产。 人保与物保并列时如何处理,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只有在债权人放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抵押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其理由是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物的情况下,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处于同等的地位,债权人有选择行使担保物权还是保证债权的权利,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两者都有清偿的责任。 哪些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 下列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l、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债权让与会影响保证责任吗,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务转移对保证人有效力吗,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有哪些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 对抵押后的建设用地上新增的建筑物如何处分,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抵押权与租赁权并存时如何处理,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1、 先租后抵情形:抵押权设立时抵押财产已经出租的,不影响抵押物上既存的租赁关系,承租人的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2、 先抵后租情形:(1)登记的抵押权能够对抗承租人;(2)未登记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承租人。 当事人能自己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吗,当事人对保证责任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担保法对保证责任的范围作出了规定,但并不排除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约定保证的范围。如果当事人对保证的范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保证范围小于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范围,那么就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大于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范围,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原则上可以要求将其责任缩减至担保法规定的保证限度内。当事人对保证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权承担责任。这里的全部债权应当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多长,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不动产与权利;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浮动抵押的优劣势, 浮动抵押是一种特别抵押,指抵押人将其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上设定的担保,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保留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的处分权。 浮动抵押的优势在于:首先,浮动抵押作为一种以将有和现有财产为标的的担保物权制度,无疑扩大了可以作为担保的财产范围。其次,浮动抵押人拥有对被抵押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兼顾正常经营经营和融资的需要。此外,实行抵押权时,接管人制度的存在,亦可以保持企业的整体存在,不至于被迫出卖,拍卖企业,能够充分发挥企业的价值。 浮动抵押的劣势主要在于:浮动抵押人具有自由处分被抵押财产的权利,造成抵押标的具有不稳定性,担保权人的利益处于不稳定状态,不利于其利益的实现。 为什么要求签订同意留宿书, 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清偿顺序如何,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证明一套房产权属完整的证件有多少,分别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为:房产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共有权证,如果有的话) 农村宅基地上及其上的房产,能办理抵押登记吗,不能办理的话,是因为什么, 不能办理,宅基地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目前银行的贷款发放,基本要求托收承付,何为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指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的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只有异地托收承付方式。 抵押合同何时生效, 签字后。 抵押权,不办理登记,成立吗, 不成立。 抵押权登记与否,最大的区别在哪, 抵押权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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