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NY/T743-2003)
绿色食品 绿叶类蔬菜(NY,T743-2003)(二) (2011-05-05 1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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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叶类蔬菜
杂谈
表3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卫生指标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砷(以As计) ?0.2
2 汞(以Hg计) ?0.01
3 铅(以Pb计) ?0.1
4 镉(以Cd计) ?0.05
5 氟(以F计) ?0.5
6 乙酰甲胺磷(acephate) ?0.02
7 乐果(dimethoate) ?1
8 毒死蜱(chlorpyrifos) ?0.05
9 敌敌畏(dichlorvos) ?0.1
10 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0.2
11 溴氰菊脂(deltamethrin) ?0.1
12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0.02
13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1
14 多菌灵(carbendazim) ?0.1
15 亚硝酸盐(以NaNO计) ?2 2
注:其他农药参照《农药管理条例》和有关农药残留限理标准。
5试验方法
5.1感官要求的
5.1.1 按GB,T8855的规定,随机抽取样品2 kg一3 kg,用目测法进行品种特
征、色泽、清洁、腐烂、冻害、畸形、抽薹、病虫害及机械伤害等项目的检测。
病虫害症状不明显而有怀疑者,应用刀剖开检测。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5.1.2 用台秤称量每个样品的质量,按下述方法计算整齐度:样品的平均质量乘
以(l土8,)。
5.2维生素 C的检测
按 GB,T6195规定执行。
5.3卫生指标的检测
5.3.1砷
按 GB,T5009.11规定执行。
5.3.2铅
按 GB,T5009.12规定执行。
5.3.3镉
按 GB,T5009.15规定执行。
5.3.4汞
按 GB,T5009.17规定执行。
5.3.5 氟
按 GB,T5009.18规定执行。
5.3.6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氰戊菊酯
按 GB,T5009.110规定执行。
5.3.7 乙酰甲胺磷、乐果、毒死蜱
按 GB,T5009. 20规定执行。
5.3.8百菌清
按GB,T5009. 105规定执行。
5.3.9多菌灵
按 GB,T5009.188规定执行。
5.3.10 亚硝酸盐
按GB,T15401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或进行绿色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6.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要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6.2 组批检验
同产地、同规格、同时采收的瓜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批发市场同产地、同规格的瓜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超市相同进货渠道的瓜类蔬菜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 抽样方法
按照 GB,T885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单不符,品种、规格混淆不清,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6.4 包装检验
按第8章的规定进行。
6.5 判定规则
6.5.1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不符合感官要求的样品做各项记录。如果一个样品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残次品计算。不合格品的百分率按式(l)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X=m1 / m2
式中:
X--单项不合格百分率;
m1--单项不合格品的质量;
m2 --检验批次样本的总质量。
各单项不合格百分率之和即为总不合格百分率。
6.5.2 限度范围:
每批受检样品,不合格率按其所检单位(如每箱、每袋)的平均值计算,其值不应超过所规定限度。
如同一批次某件样品不合格百分率超过规定的限度时,为避免不合格率变异幅度太大,规定如下:规定限度总计不超过5,者,则任一件包装不合格百分率的上限不应超过8,。
6.5.3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