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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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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条款913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 投保后10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3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 您有退保的权利„„„„„„„„„„„„„„„„„„„„„„„„„„„„„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913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条款
913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 , 投保后10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3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 您有退保的权利„„„„„„„„„„„„„„„„„„„„„„„„„„„„„6.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3 ,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6.1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8 , 保险条款有关于重大疾病的释义~请您留意„„„„„„„„„„„„„„„„„8.1 ,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7.2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 1.您与我们的合同 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 合同订立 7.1 年龄错误 1.2 合同生效 7.2 效力终止 1.3 犹豫期 7.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1.4 保险期间 8.释义 2.我们提供的保障 8.1 重大疾病 2.1 保险金额 8.2 专科医生 2.2 保险责任 8.3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3 责任免除 8.4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8.5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3.1 受益人 8.6 永久不可逆 3.2 保险金申请 8.7 意外伤害 3.3 保险金的给付 8.8 医院 3.4 保险金申请时效 8.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4.如何交纳保险费 8.10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4.1 保险费的交纳 8.11 遗传性疾病 4.2 保险费率调整 8.12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5.合同效力的恢复 8.13 本条款约定利率 5.1 效力恢复 8.14 周岁 6.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6.1 合同解除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条款 (平保寿发[2007]107号,2007年6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 , 1.1 合同订立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7)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险 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 而订立。 1.2 合同生效 本附加险合同须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 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与主险合同相同。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同主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 1.3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 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认真审视 本附加险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 的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 解除合同之日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果您和我们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您必 须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 (1)申请将该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同时解除,我 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2)您可以不用解除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但需经我们审核同 意,并按我们的规定增加该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能豁免的保险 费。 1.4 保险期间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提供的保障 , 2.1 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 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等待期 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 (见8.1),(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 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未满期净保费,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这9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见8.7)发生上述两项情形 之一的,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见8.8)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我们按照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 将乘以下表所对应的比例给付: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年龄 给付比例 0至1周岁 25% 1至2周岁(含1周岁) 50% 2至3周岁(含2周岁) 75% 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 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及保险单 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 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 2.3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8.9),或驾驶无有效行 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8.10);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见8.11),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8.12)。 发生上述情形,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 3.1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由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重大疾病保险金 (1)保险合同; 申请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 疾病诊断证明书; (4)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3.3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 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天内,履行给 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天内, 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 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 的差额。 3.4 保险金申请时效 受益人对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2 年不行 使而消灭。 如何交纳保险费 , 4.1 保险费的交纳 您应当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向我们交纳保险费。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 ,您应 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必须随主险合同保险费一同支付,不能单独交纳。 4.2 保险费率调整 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险合同计算费率所用的重大疾病发生率与实际情况的偏差 程度,决定保险费率是否调整。本保险的费率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 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保险监管机关备案后,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 纳续期保险费。 合同效力的恢复 , 5.1 效力恢复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您应填写复效申 请书,并按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 明文件,经我们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利息及其他 未还款项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应付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见8.13) 计算,但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附加险合同不得单独申请复效。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 6.1 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附加险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 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 和资料之日起30天内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如果您和我们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您必 须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 (1)申请将该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同时解除; (2)您可以不用解除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但需经我们审核同 意,并按我们的规定增加该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所能豁免 的保险费。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 7.1 年龄错误 (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见8.14)计算。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 为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5周岁。 (2)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 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险合同约 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 起超过2年的除外。对于解除合同的,我们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或 在给付保险金时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 ?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 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7.2 效力终止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1)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2)主险合同办理减额交清; (3)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 7.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1)保险事故通知; (2)宽限期; (3)效力中止; (4)如实告知; (5)未还款项; (6)合同内容变更; (7)地址变更; (8)争议处理。 释义 , 8.1 重大疾病是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下列定重大疾病 义的手术。该疾病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见8.2)明确诊断。 以下重大疾病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定义的疾病。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恶性肿瘤 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 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NM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100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急性心肌梗塞 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 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脑中风后遗症 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 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见8.3);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见8.4);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见8.5) 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重大器官移植术 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或造血干细胞移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植术 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 移植手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冠状动脉搭桥术 术。 ,或称冠状动脉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旁路移植术, 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终末期肾病,或 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称慢性肾功能衰 竭尿毒症期,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多个肢体缺失 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急性或亚急性重 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症肝炎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良性脑肿瘤 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 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 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慢性肝功能衰竭 (1)持续性黄疸; 失代偿期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脑炎后遗症或脑 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膜炎后遗症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 或三项以上。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深度昏迷 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 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见8.6)性丧失,在500赫兹、双耳失聪 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 声导抗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在0至3周岁保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双耳失聪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双目失明 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 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瘫痪 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 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心脏瓣膜手术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严重阿尔茨海默 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病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 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 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严重脑损伤 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 (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 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 或三项以上。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严重帕金森病 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 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烧伤程度为?度,且?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严重?度烧伤 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严重原发性肺动 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脉高压 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严重运动神经元 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病 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 条件。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语言能力丧失 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在0至3周岁保单周年日期间,被保险人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重型再生障碍性 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贫血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9?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L ; ? 网织红细胞,1%; 9? 血小板绝对值?20×10/L。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主动脉手术 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 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以下重大疾病是本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了规范定义 的疾病范围之外增加的疾病。 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而导致的不可逆的身体部位的功能障碍,需由神经科严重的多发性硬 专科医生提供明确诊断,并有CT或核磁共振检查结果诊断报告。不可逆的身化 体部位功能障碍指诊断为功能障碍后需已经持续180天以上。 由神经科专科医生提供的明确诊断必须同时包含下列内容: (1)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和脊髓损伤而导致的临床表现; (2)神经系统散在的多部位病变; (3)有明确的上述症状及神经损伤反复恶化、减轻的病史纪录。 严重的1型糖尿病为由于胰岛素分泌绝对不足引起的慢性血糖升高,且已经持严重的1型糖尿 续性地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180天以上。须经血胰岛素测定、血C肽测定或病 尿C肽测定,结果异常,并由内分泌科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须在本附加险合 同有效期内,满足下述至少1个条件: (1)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2)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 (3)因坏疽需切除至少一个脚趾。 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浸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侵蚀性葡萄胎 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或称恶性葡萄 胎, 该类疾病保障仅限于女性。 系统性红斑狼疮 该类疾病是指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于体内有大量致病性自身抗体和免并发重度的肾功 疫复合物,造成组织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能损害 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临床表现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个: ? 蝶形红斑或盘形红斑; ? 光敏感; ? 口鼻腔黏膜溃疡; ? 非畸形性关节炎或多关节痛; ? 胸膜炎或心包炎; ? 神经系统损伤(癫痫或精神症状); ? 血象异常(白细胞小于4000/μl或血小板小于100000/μl或溶血性 贫血)。 (2)检测结果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个: ? 抗dsDNA抗体阳性; ? 抗Sm抗体阳性; ? 抗核抗体阳性; ? 皮肤狼疮带试验(非病损部位)或肾活检阳性; ? C3低于正常值。 (3)狼疮肾炎致使肾功能减弱,内生肌酐清除率低于每分钟30ml。 指不明原因引起的一类心肌病变,包括原发性扩张型心肌病、原发性肥厚型心严重的原发性心 肌病及原发性限制型心肌病三种,病变必须已造成事实上心室功能障碍而出现肌病 明显的心功能衰竭(指按照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心功能分类标准心功能达四级 *),且有相关住院医疗记录显示四级心功能衰竭状态持续至少180天。 本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继发于全身性疾病或其它器官系统疾病造成的心 肌病变不在保障范围内。 *美国纽约心脏协会分类标准心功能四级是指有医院的医疗记录显示病人不能 进行任何活动,休息时仍有心悸、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表现。 8.2 专科医生 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 册; (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 证书》; (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 8.3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 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8.4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 咽能力完全丧失 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 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8.5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 活动 (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 (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 (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8.6 永久不可逆 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180天后,仍无法通过现 有医疗手段恢复。 8.7 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8.8 医院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 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 为目的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 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8.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驾驶 (1)没有驾驶证驾驶;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 学习驾车;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8.10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 患艾滋病 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 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 患艾滋病。 8.11 遗传性疾病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 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8.12 先天性畸形、变形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 或染色体异常 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确定。 8.13 本条款约定利率 按“计息期间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适用的人民币 6个月期贷款利率平均 值与4.5%之较大者”计算。本条款约定利率为年利率,按年计收复利。 8.14 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目 录 内容提要 写作提纲 正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4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4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5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5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5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5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6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7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8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10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10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11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11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12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12 参考文献„„„„„„„„„„„„„„„„„„„„„„„„„„„15 11 内容提要 在六大会计要素中,资产是最重要的会计要素之一,与资产相关的会计信息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的重要信息。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的企业普遍存在资产不实、利润虚增的情况,从而使资产减值问题一度成为我国会计规范的热点问题。人们也期望通过会计上的法律法规减少信息的不对称,让企业向广大投资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资产减值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针对会计实务中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分析资产减值准备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并对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分析与评价,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阐述了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在实务操作中面临的境况。从资产减值准备入手,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分析,提出了计提标准不恰当,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分析方法等对策。 12 写 作 提 纲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1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问题的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大众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也逐步提高。而市场经济的完善,竞争的加剧,企业对其交易方会计信息要求也提高,国家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也需要企业提供大量真实的会计信息。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是不可逆性的规定。按照财务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预期不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就不应列入资产,预期不会带来原预计额的经济利益的资源要折扣后列入资产,即减除预计减值后的部分才是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文通过对我国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准备会计问题的研究,理论上提高企业对现行资产减值准则的认识,促进企业完善企业相关会计核算,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对于完善我国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提出建议,促进我国资产减值准备准则完善。实践中,这一研究旨在加强企业对与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准则的认识,完善企业会计核算,提示相关部门就准则中不完善的地方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以下就是我的论文。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理论概述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念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企业的固定资产可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可收回金额须以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提供的内部或外部独立鉴定报告,作为判断依据。 14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大部分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备主要包括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市场价格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方法是按单项资产计提。 1、计提公式: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 2、全额计提情况: ?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的固定资产; ?已遭损毁,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其它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义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存在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这是就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真实客观地反映实际价值。计提减值准备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制定的财务政策更加稳健。而从信息的使用者角度出发,适时考虑无形损耗,更精确计量了期末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剔除了虚增的利润,降低了财务风险,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是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现在,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时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的确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模式不固定 固定资产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发现,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的 15 时间“年度终了”较好掌握,但是“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就给企业提供了很大的选择空间,使企业在操作的时候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财务人员可以随意制定计提时间,造成虚假信息泛滥,误导投资,也使企业之间提供的相关信息缺乏了可比性。 企业的会计行为受会计准则等制度规定的约束,但是会计准则在具有统一性和规范指导作用的同时还兼有一定的灵活性,给会计人员区别不同情况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和判断余地,如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存在多种备选的会计方法或可由会计人员做出不同的判断。准则的灵活性是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从实际出发,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存,为企业进行会计操纵提供了可乘之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选择会计方法,操纵会计报表。 (二)公允价值的获取 对于固定资产减值而言,公允价值的获取有难度,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平交易,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的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反映的是现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公平交易的市场而不是其它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会提高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尽管我国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很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相距甚远。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的公允性,我国目前的资产信息、价格市场不健全,不能定期、及时地公开各种资产的最新市价,因此公允价值难以得到合理的确定,不同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市场信息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准则对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规定过于笼统,没有明确划分不同性质的资产所使用的计量属性,企业资产按照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待出售和处置或者持有的目的就是为了出售并且有公平市场价值的资产,如可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等;另一类是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通过持续使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资产,这类资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如企业的生产设备和产房等固定资产,这类资产即使有公平的市场价格,但由于这类资产在正常经营条件下 16 是不会被出售或处置的,因此,其相应的市场价格与其特定主体价值的计量是无关的,其价值取决于其未来所能实现的经济利益的折现值。即同一生产设备在不同企业的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下其特定主体价值是不一样的。因此,如果笼统的运用公允价值和现值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并取其高者,不仅会降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也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在单个企业的经营环境恶化和经营管理水平下降的条件下,企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能会大于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可能大于现值,此时,从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的要求来看,企业应该以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来计提资产减值,这正是投资者决策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但是,按照准则规定,企业完全可以已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大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由不计提减值,而不对现值进行估计。而此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资产价值不仅没有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也损害了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所获得的信息本身可能就是不完整的,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的难度,造成了投资者的决策失误。 (三)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 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量难度较大,新准则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来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可见,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准确性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是,对现金流量和折现率的确定很难把握。主要表现在: 1、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具有很大不确定性。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的取得是需要企业管理层在合理和有依据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整个经济状况进行最佳估计,其中预计的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如销售量,以及售价的预测;为实现固定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如设备购置、厂房构建的预测;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固定资产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如处置收入、处置费用公允价值的预测。而这些预测,一方面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估计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需要企业的管理 17 当局具有较高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对于我国而言中小企业占据着市场经营的主体,而中小企业的企业规模小、经营决策权高度集中,但凡是中小企业,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自主经营,使资本追求利润的动力完全体现在经营者的积极性上。由于经营者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反应灵敏,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治理权合一,既可以节约所有者的监督成本,又有利于企业快速作出决策。其次,中小企业员工人数较少,组织结构简单不会单设部门去管理现金流量,这样一来,对于企业的财务信息就会造成不确定,带来数据失真的后果。 2、合理折现率的计量难度大。新准则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因此合理的折现率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的风险价值。要求合理折现率的确定必须以能够反映该项资产特定风险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如果该项市场利率难以取得,也可以采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是调整后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借款利率。调整时需要考虑该项资产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这样一来折现率成了一个十分不稳定的因素,对于企业而言,客观估计某项固定资产的特定风险有相当大的难度,不同的会计人员对于固定资产价值的会计估计显然会有差异,这样也容易导致利润操纵,因而计提是否真实合理不易确定。 在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要将计提的减值准备考虑进去。这样做企业将导致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一部分进入了产品成本,一部分进入了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样做不是强行将本来属于一体的事物拆成了两部分,而对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估计的大小将使营业费用与非营业费用之间的界限变模糊,进而影响到营业利润与非营业利润的计算结果。由于折旧率和尚可使用年限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的各期均要做相应的改变,固定资产均要重新计提折旧,不但计算烦琐,而且容易出错。 (四)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 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等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很重要的基础。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公允价值、未来现金 18 流量、折现率等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其结果会因人而异。尽管新准则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使用进行了细化和规范,但是要企业真实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利润操纵是公司的管理层为了实现自身的效用少交所得税或实现公司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目标,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调节公司盈余的行为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能够平抑各年度间的利润波动,为踌年度利润调节留出空间,有的企业甚至将视为操纵盈亏的“蓄水池”。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的表现形式通常有两种形式: 1、 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企业利润。 企业自身的动机,有些企业为了上市或向银行贷款,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来增加企业利润,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价值,反映资产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从而来粉饰财务报表,误导了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从而来得到想要的结果。 2、 多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企业利润。 盈利的公司加速计提,一些企业往往趁着当前生产经营态势较佳、利润大幅增长的经营背景,大额加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样既能集中清算、释放一些历史问题遗留下来的各种潜在风险,又能利用“会计估计”而低估固定资产形成秘密准备金,为以后的会计期间留下足够的“业绩储备”。 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增减。有些企业人为地多提或少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达到调节企业利润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的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主观随意性较大,留给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计提标准以及比例的确定都可由企业自行根据情况确定,这在客观上也为企业利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提供了方便企业既可以“少提”来掩盖风险,虚增利润,也可以“多提”减少利润,为来年增加利润做准备,从而达到一定的目的。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使得企业想要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美梦破灭,避免出现虚列资产,少提减值而导致企业利润的虚增,这一项规定大大减少了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调节利润的空间。 19 三、解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一)确定积累时间统一计提模式 新会计准则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时间未作统一规定的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并规定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发生减值的可能性的迹象。如果存在减值迹象,应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这一规定统一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时间,避免企业对外报送季报、年报时均应按照准则规定来判断是否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以便确定是否应该计提减值准备。准则还规定了,对于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旦确认后,会计期间内均不得转回。 1、判断资产减值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是否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资产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主要可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两方面加以判断。 (1)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看,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幅度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有不利的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等。 (2)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看,如果企业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2、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时,应当按照资产的市场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2)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 20 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3)资产的公允价值经济安全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顾及另一项金额。 3、由于该企业治理结构、会计准则的不完善以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备,会计政策选择权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弹性,便于企业通过专业判断和会计选择向市场传递企业的特有信息。然而,现在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时间毕竟还很短,各项措施都极不完善,在这 [9]种情况下不宜赋予企业过多的选择权。因此,应该对资产减值的试用范围作较详细的规定,尽可能缩小会计人员人为估计和判断的范围,避免企业执行会计政策的主观随意性,统一和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尽可能减少同类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选择权。 对于不同的计量模式实际上可以统一起来,就会显得标准得多,好掌握的多了。所以,可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资产减值计量标准,形成统一规定,从而有利于今后制定该企业的资产减值准则。但这样做,必须要计算现金流量净现值,估计各现金流出、流入量及贴现率、使用期限等,这就对该企业的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统一的度量标准 作为企业治理、会计准则市场的不完善和不完整的会计信息,会计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必然性。给了企业一定程度的会计适应性,安心的企业通过专业判断与会计选择给市场的特定企业的信息。然而,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在股票市场仍然很短的开发时间,这些措施都是很不完美,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有太多的事要让企业期权。因此,我认为审理的范围应是资产减值,为一个更详细的要求,减少会计人员估计的范围和判断的人类,避免企业主观和任意实施会计政策、统一和规范会计资产的减值准备等上述方法、规定比例方法来减少同类业务的多样性和选择。 (三)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我们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的会计实践。固定资产可收 21 回金额的确定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 经济 环境而定。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算或预测制度,根据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确立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应制定固定资产的核算程序和标准,规范固定资产减值的核算,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首先要建立固定资产的状态管理,并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性能及时分析,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要及时进行减值测试,正确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五)完善会计监督体系 完善会计监督体系,不仅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更要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作用。这样才能确保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合理运用,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开发相应的制度和规定 虽然对逆转资产减值是一种严重的虐待在中国的政策,但作为一个实际的政策,,其存在的修订的精度可以提高企业财务数据。如果未来的资产价值的逆转恢复,然后要自然减值亏损公认。为了防止损害调整利润情况是由企业、计提的减值,之前的资产价值回收和逆转的准备。这种情况下属于企业谨慎性原则在过去对反向的滥用,秘密的准备。我想,是区分开发有关系统提供了一个标准,而不是一个合理的解释减值准备的转移反应,进行应用回顾性的调整。针对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这个禁令不是逆转,但应进一步提高会计标准,而发展相应的制度和法规来规范的使用的固定资产减值。 2、加强信息披露 在目前的有关规定,规定企业会计政策的变化,在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不应详细描述了哪些变化。所以大部分的企业提供或者转让大型回来时,并没有提及或少提及的原因是资产减值,而且没有透露细节,甚至如果投资者想知道更多的损害企业资产,没有开始。因此, 22 完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众披露企业的资料,减值准备的利润来提高使用现象的控制有一定的影响。此外,作者建议监管部门披露信息作为上市企业将被评估的重要部分,限制人为操纵利润。 3、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必须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先进 科学 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企业自身要注意到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加强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监督,在审计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减值计算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应收集资产减值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合理,复核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检查审计证据,以评价固定资产减值所依据资料的相关性、充分性和可靠性;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将依据审计证据所估计的固定资产减值中可收回金额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列示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在有差异时,应判断差异是否合理。如认为差异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如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将其视为一项错报,并同其他错报一并考虑。如差异金额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则不必调整,但各项差异的累积数对会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将各项差异综合起来考虑。被审计单位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合理或披露不充分时,注册会计师应视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当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无法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例如强调不相容职位的相互分离与相互牵制。为了使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比较公允地反映出企业资产的减值情况,正确报告当期的资产和经营业绩,对于在测算过程中的一些关键岗位必须进行有效的分离,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效果。强 23 化企业内部监督部门作用,对于一些需要有关人员做出判断的事项应当交由相关的监督部门再次核查。 综上所述,通过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分析,对此我有了一些了解,但是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我并未能完全深入了解。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也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方面存在的问题才会得到更好的解决,本文只是粗浅的分析,尚未触及课题的精髓,仍需要加强学习知识,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因此这篇文章只是一个粗浅的研究与论述,我今后仍需多加学习,运用更多的实践知识,在具体应用方面多以研究,并做进一步的探讨与分析。 评语:看了你的论文,与上一稿相比没有太大改观啊,尤其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部分,要继续找一些资料,可以到收费网站或找一些权威的书刊杂志的资料来补充。一定要找一些有深度的资料,不能过于简单了。佟贺 24 参考文献 1. 谭燕~《资产减值准备与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管制》~2008管理世 界, 2. 郑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08~商业现 代化, 3. 黄涛~《我国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的探讨》~2010~企业技术开发, 4. 罗素新~《试论资产减值会计问题》~2010~现代经济信息, 5. 黄东平~《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2008~新疆财经出版社; 6. 勾文静~《浅析资产减值准备》~2007~石家庄联合技术职业 学院学术研究。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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