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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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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篇一: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涓鸿皟鑺傛敹鍏ュ垎閰?寮曞 涓 汉鍚堢悊浣忔埧娑堣垂,鏍规嵁鍥藉姟闄? 136娆″父鍔′細璁 湁鍏崇簿绁?閲嶅簡甯備汉姘戞斂搴滃喅瀹氬湪閮ㄥ垎鍖哄煙杩涜 瀵归儴鍒嗕釜浜轰綇鎴?em>寰佹敹鎴夸骇绋?/em>鏀归潻璇曠偣 7澶?墠篇二: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最近关于房产税的征收讨论越来越多,相信大家都不会太陌生,不过每个城市都有其不同特点,征收标准不一样,那么房产税如何征收呢?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出台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的细则,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下文简称 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2015年上海市房产税征收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付费通网站(网址:)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1 征收范围 上海市宣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如何征收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市地税局此次公布的细则,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 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 70% 税率。 目前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案例:老王家3人 原有100平存量房,现新购130平米,单价20000元,那么 新购住房应征税面积:100+130-180=50平 应缴房产税额:50*20000*70%*0.6%=4200元 2 申报流程 根据细则,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并提交房产交易(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 购房人提交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延伸阅读:篇三: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3 文 号:沪地税地[1998]42号 发布日期:1998-6-18 随着本市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迅速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展,我局沪地税地(1998)32号文对中心城区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已作规定。经研究,现对浦东新区和其他区县的县(区)城、建制镇(以下简称城镇)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浦东新区按原属于黄浦、南市、杨浦地区作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开征范围,经过几年的开发和建设,原划定区划范围的道路、河流等地界已消失无存,城区范围不断向外延伸。因此,对浦东新区按内环线之内的地区作为开征范围,其他地区的企事业单位(除城镇和高桥工业区之外)暂不列入开征范围。 二、有关去和各县开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城镇,一般是按1986年划定开征范围的。近十多年以来这些城镇的建设范围扩展较大,应按建成区作为开征范围,具体城镇建成区可由区县税务机关会同城建部门确定。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征,因此,本通知自征收本年度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起开始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4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八日 篇四: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如今房产税的征收规则是以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2011年初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开始实施,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各自的标准。由此,上海市可以根据自己的实情制定房产税的,进而导致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的产生。房产税如何缴纳? 一、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优势,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二、上海房产税计算依据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 5 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因而,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纳税人可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还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或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网上流程缴税。 三、上海房产税减免条件 房产税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时候交付当年的税费。如果这套房子是首套房,上海户籍首套房免征,非本市户籍则需要交纳。不过非本市户籍居住证满三年后,那么交的这些税费还是可以退还的。 友情提示:房产税是取得房产证以后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产证,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后推算一个月。 凡逾期纳税的,应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其他征收点不再受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 6 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案例一:非上海户口,在上海有一套房,现在想换一套大点的,要每年都要交房产税吗? 答:本市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而提问者出售后再购入属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需缴纳按规定房产税。 不过满足两类情况可免交: 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2)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案例二:外地来沪工作多年,符合购房标准并已购房,没及时办居住证,房产证拿到后办理了居住证,问3年后是否可以退房产税? 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7 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案例三:新房和二手房房龄满五年,且是家庭首次购房和唯一房源,可以免征房产税吗?不可以的话,那免征房产税得条件是什么? 答: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房产税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另外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上海房产税细则 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 8 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最新消息:上海住房房产税12月31日前缴纳 不足一年按月算 从税务部门获悉,缴纳2015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办法已经出台,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 即日起,纳税人可直接登录网上缴税。付费通网站常年受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逾期税款缴纳业务,纳税人可在付费通网站缴纳逾期税款和滞纳金。即日起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办公时间。 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一)凡在2015年之前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5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 (二)凡在2015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5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没有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有以下两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9 的渠道: (一)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二)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税,并带好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其他缴税渠道只受理持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办理缴税。纳税人不在上海,可在网上缴税,也可以委托他人缴纳税款。 【更多相关内容】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通过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三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有关问题解答 一、问: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税渠道的服务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一)付费通网站 1.即日起,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付费通网站(网址:)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2.付费通网站常年受理个人住房房产税逾期税款缴纳业 10 务,纳税人可在付费通网站缴纳逾期税款和滞纳金。 (二)有关银行 1.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纳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2.银行网点的服务时间与日常办理个人业务的时间相同,具体可咨询有关银行。 (三)税务专窗 1.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办公时间。 2.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个人住房房产税专窗,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 纳税人到税务专窗缴税的,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纳税款。 二、问:当年度应缴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如何确定? 答:税款从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 (一)凡在2015年之前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5年应缴纳税款为认定通知书中确定的年应纳税额。 (二)凡在2015年1月至11月期间取得产权的应税住房,2015年应缴纳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应纳税款=年应纳税额?12个月×当年度应纳税月份数。 11 三、问: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到银行和税务专窗缴税时,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问:没有居民身份证能不能办理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答:没有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有以下两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渠道: (一)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二)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税,并带好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三)其他缴税渠道只受理持居民身份证的纳税人办理缴税。 五、问:纳税人(应税住房产权人之一)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但需委托他人缴税的,应如何办理? 答:对受托人无法取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税: (一)委托书原件。 (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应税住房的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问: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何取得完税凭证? 12 答:(一)纳税人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请妥善保存付费通网站收款页面(可自行下载)或银行收款凭证,需要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1.在付费通网站缴税时选择相关需求选项,或在银行缴税时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需求,税务机关将在缴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应税住房地址向纳税人邮寄完税凭证。 2.未采取上述方式的,在缴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录上海税务网(网址:)按照网上流程缴税,也可以委托他人缴纳税款。 八、问:缴税时发现纳税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纳税人在缴税时发现系统显示的纳税信息有误,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理更正手续。其他征收点不受理信息更正业务。 九、问:如何查询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应税和缴税信息? 答:纳税人需要了解自己的应税和缴税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登录上海税务网()按照网上流程缴税,或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逾期缴纳的,当年度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二、问:经税务机关催报催缴仍拒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 13 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如何处理? 答: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务机关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外,还将根据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相关办法,将欠税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管理。欠税住房权属转移前应缴清房产税税款,未缴清税款的将被限制交易。 纳税人有其他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问题,可通过拨打021-12366纳税服务热线、登录上海税务网(网址:)或利用“上海税务”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咨询,也可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咨询。 读了《2015年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的人还读了: 1、 2、 3、 4、 5、 6、 7、 8、 9、 10、 篇五: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14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 上海房产税费表一览 来源:搜房网 2012-10-19 16:00[摘要] 上Www.CSpeNgbO.com 蓬勃范文网: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海房产税费表: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下文简称 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征收标准: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海房产税费表: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 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 70% 税率。 Eg:一居民家庭 3人 原先有105平存量房,现新购123平米,单价21500元计算方式:105+123-180=48平 48*21500*70%*0.6%=4334.4元申报办理 15 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所需材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 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 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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