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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中医院东门诊部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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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中医院东门诊部装修工程如皋市中医院东门诊部装修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日 期:2009年09月21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09年09月21日 如皋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工程名称 东门诊部装修 1 1.1 建设地点 如皋中医院 2 1.1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40万 3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 1.1 质...
如皋市中医院东门诊部装修工程
如皋市中医院东门诊部装修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 日 期:2009年09月21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09年09月21日 如皋市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工程名称 东门诊部装修 1 1.1 建设地点 如皋中医院 2 1.1 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140万 3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 1.1 质量标准 合格 5 1.1 招标范围 6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装修及安装工程 2.1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 7 2.3 资金来源 自筹 8 3.1 主项资质:具备贰级及其以上装修、装饰资质 投标人资质和建造师 9 4.1 资质等级要求 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10 4.3 投标有效期 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11 12.1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担保为人民币 贰 万元 12 12.1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 13 5.1 提交:2009年09月 24日9:00时前网上提交; 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14 8.1 与获取 获取:2009年09月 24 日17:00时后网上获取;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15 14.1 地点: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16 16.1 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09年09月 28日15时30分 开始时间:2009年09月 28 日15时30分 开标 17 18.1 地点: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 18 29.12 履约担保金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 19 33.1 2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经批准建设,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及第7项。 2.2本工程共分_1_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室内外装修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须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 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 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 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和应支付的费用。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文件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电子光盘施工图或施工图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投标函部分表格 3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在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 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 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 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疑问,应于2009年09月 24 日9:00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采用office2003以上版本编辑,未疑问的视同认可)发送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要 求注明被疑问项目名称,不要标明疑问人的单位名称。邮箱rgztb@126.com。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提交如皋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投标人于2009年09月 24 日17:00时后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网址)上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阅,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该澄清、修改或补 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招标文件及投标专用光盘购买时间: 2009年09月 23 日15时-17时到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领取 投标专用光盘300元/份。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招标办备案后均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网上发布。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布的为准。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部分两部分组成。 9.2资格后审资料 9.2.1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没有在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备案登记的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料 (1)单位介绍信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证复印件; (5)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人与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其缴 纳的社会保险且必须缴纳到2009年1月份(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加盖社会保险部门红章的证明)复印件; (9)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 已在如皋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备案登记的投标人,在备案资料有效期内提供下列资料 4 (1)单位介绍信复印件; (2)《备案资料证明书》复印件,该复印件必须经投标人法人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必须 为红章,复印章无效); (3)投标人与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其缴 纳的社会保险且必须缴纳到2009年1月份(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加盖社会保险部门红章的证明)复印件; (4)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 上(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 9.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不需要做技术标。 9.3.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不需要做。 9.4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各种表式详见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9.4.1投标函; 9.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4.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9.4.4光盘。主要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 料价格表(甲供材料、乙供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组价和分析的数据都要采用光盘格式,光盘格式应与评 标系统对接。 以上,9.3.4款提供一份。 9.4.5工程项目总价表; 9.4.6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9.4.7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9.4.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9.4.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9.4.10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4.11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9.4.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9.4.13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9.4.14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一(甲供材料、设备表); 9.4.15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二(乙供材料、设备表); 1 2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或要 求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 1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 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 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适用于单价合同) 11.1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1.1.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风险系数。 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 单价须调整时以下办法执行: 原投标单价中有的项目执行原投标单价,原投标单价中没有的项目执行《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2009年第4期如皋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未列入的按招标方指定品牌市场询价获得。 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 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于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报价方 式。 11.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 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制定企业定 额。 11.3招标控制价 11.3.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 11.3.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2009年 第期如皋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未列入的按招标方指定品牌市场询价获得;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 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计取。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执行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现行 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规定,并在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明确。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 不调整。 6 11.3.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 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取值等,可以不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 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1、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本工程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编制深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3天前经如皋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网上发布。 11.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1.4.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 价。 11.4.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1.4.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 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1.4.4.不可竞争费用执行有关规定 (2)根据苏建价[2008]66号文《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 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测算调整幅度,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11.7.2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11.7.3,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率分别按装饰工程分部分 项工程费的 0.9 %,现场考评费0.5%,奖励费0.2%。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 其他相关费用执行“南通市造价处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 额》的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按工程费的0.19%计取。社会保障费率2.2%,公积金费率0.38%,计算基础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 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 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 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然适用。 13、投标担保 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不响 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2投标担保形式: 7 13.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确定后,且经招标办确认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 为的,_5_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3.4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报送相关资料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且退还至其 基本帐户。 13.5 13.5.129 13.5.2 13.5.3 13.5.4, , 1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资格后审资料应按第9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一份,商务标书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 数。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 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除投标函外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 本为准(投标函不一致的视为重大偏差按24.3执行),光盘数据与文本数据不一致的按废标论处。 14.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由委托 代理人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4.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15、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书二部分,装订要求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 分别装订成册。 15.2资格后审资料必须按9.4款规定的顺序装订后单独密封。 15.3在开标时带下列资料原件核对: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 (6)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8 (7)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投标人与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其缴 纳的社会保险且必须缴纳到2009年1月份(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加盖社会保险部门红章的证明)原件; (9)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 1 2; (3)投标人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投标人与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为其缴 纳的社会保险且必须缴纳到2009年1月份(提供社会保险手册或加盖社会保险部门红章的证明)原件; (5)2006年1月1日以来的拟承担该工程注册建造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以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 15.3资格后审资料、商务标书必须分别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和标书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16、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6.2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16.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16.3.1 16.3.215 16.3.3 16.3.4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 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8、开标 18.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据 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 件带至开标现场。 18.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9 19、开标程序: 19.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9.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9.3资格后审: 19.3.1资格后审活动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组建的资 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 19.3.2资格审查委员会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开启投标人资格后审资料袋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 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则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退回其商务标,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19.3.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需要,有权要求全部投标申请人提供全部被 审查资料的原件核对,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不得借故推托或拖延。如无法提供招标人需要核对的原件,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料缺项处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申请人的原件核对工作在 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前进行; 19.3.4在开标会议上当众宣布资格审查结果; 19.4招标人代表抽取K值; 19.5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 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9 20.8 21、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 及中标人的确定或中标侯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3.2 10 2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 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4 24.1914.3 “”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4.10GB50500-2003 24.11 24.12 24.13 24.14 24.15 24.1616.320 25 25.1 25.2 25.3 25.4 25.5 26、清标 26.1清标可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也可以另行组建清标工作小组负责清标。 26.2清标工作内容包括: 26.2.1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 26.2.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 11 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 26.2.3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 26.2.4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低的投标价格; 26.2.5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计算错 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审 无。 29商务标评审 29.1设立有效报价区间:由招标人根据标底和工程的具体特点设定最高限价(H),开标后确定一个最低限价(L),L~H之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区间,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不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29.2最低限价的计算:L=[(H-C)×K+(G-C)×(100%-K)]×I+C 其中:C为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暂定价和预留金总额;K值按20%、22.5%、25%、27.5%、30%、32.5%、 35%,由各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G为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I为调整系数, 取90%。 29.3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3.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 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9.3.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9.3.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 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3.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 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 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第30.12款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 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 2评标方法和标准 30.2.1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得100分。 2、最低限价?有效报价?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3、其他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2 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 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名放弃中 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0.2.2在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的意见不一致时,由评标委员 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若该投标价中标,则应增加履约保证金数 额,增加额为中标价的5%。 30.12.3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内将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候选人允许他人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参加投标的; (2)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30.13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通过合法程序重新确定 中标人,原中标人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外,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 30.1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0.1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0.16所有投标被否决的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_5_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 面施工合同。 31.2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1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2、中标通知书 32.1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3.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者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 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则招标人 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还应当赔偿招标人发包价与原中标价差额的等额违约金。给招标人造成 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3.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或变 相转包)给他人。 34、履约担保 34.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开工前 5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和本须知30.12.3款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若中标价低于各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的15%(含本数),则中标人必须另增加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 34.2若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4.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 13 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 35.1为了切实地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杜绝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变相转包、挂靠等现象的发生。 本工程将对中标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实行严格的现场签到考核制度。 35.2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需要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 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 35.3若中标注册建造师或项目部主要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执行现场签到制度,出现无故离开 施工现场的情况,中标人将承担如下责任: 35.3.1中标注册建造师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 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 35.3.2中标项目部主要人员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 批准离开施工现场4小时以上的,每次对中标人处以人民币800元的罚款; 35.3.3中标注册建造师或中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业主派驻工地的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或提出书 面申请未能得到书面批准离开施工现场连续两天,或累计五天的,业主保留行使如下措施的权利: (1)没收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到场履约保证金; (2)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 (3)拒绝中标人已完工程量的支付请求。 36 1 2 3 (4) 14 合同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发包人(全称): 如皋市中医院 承包人(全称):(中标人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门诊部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如皋市文昭路 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装修、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 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装修工程(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年 月 日(以开工令提前或推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按中标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中标价 (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 (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5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 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 。 (十一)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由监理单位确定)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监理合同》 。 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由发包人确定) 职务: 3、项目经理姓名:(中标建造师) 职务:_______________ (十二)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十三)试车费用的承担: / (十四)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1本合同价款采用_ (1)_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设计变更、业主签证和工程量清单中暂定 工作量外,其他因素均包括在风险范围之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列入投标报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 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无 (十五)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 (十六)工程量的确认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 (十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6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3)审计结束后扣留5%质保 金后全部结清。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须同时向业主提供正式发票。 (十八)材料设备供应:本工程的材料设备除甲供材外,均由承包人供应,供材方所供材料、设备 的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按规定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 用。 (十九)违约、索赔 1、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2、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2.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工期延误,除没收工期保证金外,另按1000元/天罚款。 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签署正式合同时商定。 2.3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签署正式合同时商定。 (二十)工程分包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分包,如确需分包时,必须符合有关分包规定,经发包人批准后 方可实施,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二十一)补充条款: 1、承包人不得将本项工程转包或允许他人挂靠,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 失的,还应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施工时所有渣土、废料必须由承包人自行落实地点运出施工现场且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市貌。 3、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 、安全员在施工中均不得变更并进行押证管理。 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或变相 转包)给他人,一旦发现挂靠或转包现象,一年内不得在如皋市行政区域内承接任何施工项目,并承担相 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工程款拨付一律通过承包单位基本帐户非现金结算。 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基本费由承包人专款专用,考评费、奖励费按有关部门组成的考评 组织的考核结果调整。 7、如发生地下障碍物需要变更(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除外),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并经现场签 证后做相应调整。 8、质量保修期: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二十二)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陆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签章、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17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18 33、工程建设标准 33.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计、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 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33.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 准要求: (详见设计说明)。 34、施工图 34.1设计单位: 34.2图纸名称: 19 (封面) 工程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0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1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22 : (一)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 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 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 要求汇入指定的账户。 (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现金支票作为履约担保,并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23 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使用表格: 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 —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 13、表—15—1、表—15—2。 封面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外,投标报价 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工期、合同工期、实际工期、施工现场及变 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投标报价的范围 3编制依据等。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 析表。 由于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数量较多,投标人可只在投 标文件正本中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 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24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封—3 25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表—01 26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其 中 单 项 工 程 名 金额(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 规费 称 (元) 施工费(元) (元)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表—02 27 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 其 中 序号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金额(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 规费 (元) 施工费(元) (元)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 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表—03 28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汇 总 内 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1.2 1.3 1.4 1.5 2 措施项目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其他项目 3.1 暂列金额 3.2 专业工程暂估价 3.3 计日工 3.4 总承包服务费 4 规费 5 税金 招标报价合计=1+2+3+4+5 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 表—04 29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金 额(元) 序项目编项目名项目特计量 工程量 综合 其中: 号 码 称 征 描述 单位 合价 单价 暂估价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直接费”、“人工费”或“人工费+机械费”。 表—08 30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码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单 价 合 价 定定 额定额名额 人机管数量 材料利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编称 单工械理费 润 费 费 费 费 润 号 位 费 费 费 综合人工工小 计 日 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暂估 暂估 单价 合价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合价(元) (元) (元) (元) 材 料 费 明 细 其它材料费 — — 材料费小计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 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 表—09 31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计算基序号 金 额(元) 项目名称 费 率(%) 础 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1 基本费 1.2 考评费 1.3 奖励费 2 夜间施工 3 冬雨季施工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5 临时设施 6 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 7 赶工措施 8 工程按质论价 9 各专业工程以“费率”计价的措施 项目 合 计 注:本表适用于以“费率”计价的措施项目。 表—10 32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 额(元) 1 二次搬运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2 施工排水 3 施工降水 4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5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 6 各专业工程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 7 注:1、本表适用于以“项”计价的措施项目,具体组成由投标人按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 在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中列出。 2、本表中的“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和“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 项目可以不进行费用组成分析,直接按金额报价。 3、专业工程中的“模板”和“脚手架”项目,除招标人另有要求的,一般应按江苏 省计价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费用组价。 表—11 33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项 措施费用组成明细 定定单 价 合 价 额定额额 数量 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人工机械管理编名称 单材料费 利润 费 费 费 费 润 费 费 费 号 位 综合人工工小 计 日 工日 未计价材料费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暂估 暂估 单价 合价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合价(元) (元) (元) (元) 材 料 费 明 细 其它材料费 — — 材料费小计 — — 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 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 估合价”栏。 3、未计价材料费主要是指安装、市政等工程中的主材费用。 表—11-1 34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金 额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备注 (元) 明细详见 1 暂列金额 表—12—1 2 暂估价 明细详见 2.1 材料暂估价 —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明细详见 2.2 价 表—12—3 明细详见 3 计日工 表—12—4 明细详见 4 总承包服务费 表—12—5 5 合 计 注:材料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35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暂定金额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量单位 备注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 计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 中。 表—12—1 36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材料名规格、型号单单价合价材料编码 数量 备注 号 称 等要求 位 (元) (元) 合计 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 栏,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暂估单价计入。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3、此表中的暂估价材料均为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 表—12-2 37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工 程 名 称 工程内容 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 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3 38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编号 项 目 名 称 单位 暂定数量 综合单价 合 价 一 人 工 1 2 3 4 人 工 小 计 二 材 料 1 2 3 4 5 6 材 料 小 计 三 施 工 机 械 1 2 3 4 施 工 机 械 小 计 合 计 注: 此表项目名称、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 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助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4 39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项目价值序号 工 程 名 称 服务内容 费率(%) 金额(元) (元)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1 程 2 发包人供应材料 合 计 注: 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上述专业工程暂估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40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 率(%) 金 额(元) 1 规费 1.1 工程排污费 1.2 安全生产监督费 1.3 社会保障费 1.4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 2 税金 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 费 合 计 表—13 41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材料名规格、型号单单价合价材料编码 数量 备注 号 称 等要求 位 (元) (元) 小计 合计 注:1、此表前五栏与第七栏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填写“数量”、“合价”与“合计”栏, 并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按上述材料单价计入。 2、材料包括原材料、燃料、构配件以及按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设备。 表15-1 表 42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规格、型号 单价合价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号 等要求 (元) (元) 小计 注:1、此表由投标人填写。 2、此表中不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暂估价格材料。 表—15-2 43 型号国 别 制 造 额定功生产能序机械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规格 产 地 年 份 率(KW) 力(MH) 号 44 机构 项目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 项目主管 技术负责人 总 部 项目负责人 项目工程师 现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安全管理 场 计划管理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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