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
《中国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总体目标是早期发现有听力障碍的儿童~并能给予及时干预~减少对语言发育和其他神经精神发育的影响。
一、基本要求
,一,机构设置
1、筛查机构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产科或儿科的医疗保健机构。
,2,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3,职责: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出具
~资料登记归档并上报~对家庭进行告知并转诊~对通过筛查的高危儿要建议其定期至儿童保健网络随访。
2、检测机构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获得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新生儿听力检测的医疗保健机构。
,3,职责:负责听力障碍确诊~对疑难病例进行会诊~出具报告~资料登记归档并上报~对家庭进行告知~建议确诊患儿进入干预程序。
,二,人员要求
从事听力筛查和检测的技术人员必须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经岗前
~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1、筛查人员
负责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实施~由经过听力学专门培训的技,护,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2、检测人员
,1,业务负责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担任~负责听力诊断的业务工作。
,2,听力测试人员由从事听力学或耳鼻咽喉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3、文案人员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文字处理及统计,技术且有档案管理的工作经验。
,三,房屋要求
1、筛查机构
设置1间相对比较安静的专用房间~配备诊察床和办公桌椅~面积应在15平方米以上。
2、检测机构
,1,符合国家标准,GB/T16403、GB/T16296,的测听室2间。
,2,诊室1间~并配诊察床~面积至少在10平方米。
,3,综合用房1间。
,四,设备要求
1、筛查
设 备 用 途 筛查型耳声发射仪和/或自动听性脑干快速筛查新生儿听力情况 诱发电位仪
计算机 登记、数据分析
2、检测
设 备 用 途 诊断型听性脑干诱发电位仪 综合评估听力损失的性质、程度并进行
鉴别诊断。 诊断型耳声发射仪
声导抗仪
便携式听觉评估仪、纯音听力计,具备
声场及VRA,
计算机 登记、数据分析
二、筛查
,一,对象
有条件的地方应进行普遍性筛查~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根据当地情况~至少进行听力障碍高危新生儿筛查。
听力高危因素包括:
1、新生儿重症监护室中住院超过24小时,
2、儿童期永久性听力障碍家族史,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包括耳廓和耳道畸形等,
5、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
6、高胆红素血症达到换血要求,
7、母亲孕期曾使用过耳毒性药物,
8、细菌性脑膜炎,
9、Apgar评分1分钟0-4分或5分钟0-6分,
10、机械通气时间5天以上,
11、临床上存在或怀疑有与听力障碍有关的综合征或遗传病。
,二,时间
实行两阶段筛查:出院前进行初筛~未通过者于42天内进行复筛~仍未通过者转听力检测中心。
告知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筛查仍应结合听性行为观察法~3年内每6个月随访一次。
,三,环境
应有专用房间~通风良好~环境噪音低于45分贝A声级,dB A,。
,四,
耳声发射测试和/或自动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测试。
,五,步骤
1、清洁耳道,
2、受检儿处于安静状态~必要时可使用镇静剂,
3、两耳分别测试。轻轻放入探头~仪器自行显示结果~如未通过~需重复2-3次测试。
三、诊断
复筛阳性的患儿由听力检测机构进行耳鼻咽喉科检查及声导抗、耳声发射、听性脑干诱发电位检测、行为测听及其它相关检查~并进行医学和影像学评估~一般在6月龄做出诊断。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在随访过程中发现听力障碍应进行进一步诊断。
四、干预
1、针对病因对可纠正性听觉障碍患儿进行相应的药物、手术治疗。
2、听力补偿或重建:
,1,助听器选配:对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觉障碍患儿~应首选配带助听器~
一般可在6月龄开始验配并定期进行调试及评估~以达到助听器效果优化。
,2,人工耳蜗植入:对双侧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听力障碍患儿~应用助听器效果甚微或无明显效果~要进行人工耳蜗术前评估~考虑进行人工耳蜗植入。
3、听觉--言语训练。
4、社区--家庭康复指导。
五、质量控制
应建立并维护新生儿听力筛查数据库~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的信息管理工作。数据库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础数据,
2、听力筛查机构工作质量评估,
3、听力检测机构工作质量评估,
4、康复机构工作质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