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沁园新居公租房项目租赁合同到期续租
沁园新居公租房租赁合同将于2015年4月9日到期~根据《济南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四条租赁期限第2条中约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一、公告,时间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5日,
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房屋管理中心下发《关于沁园新居公租房租赁合同续租有关问
的通知》~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及沁园新居公租房小区内进行公告。各申请人通过单位集体提交《高新区沁园新居公租房续租申请
》,具有高新区户籍申请人自行提交,。
二、分类甄别,时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2月15日,
按照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相关政策及租赁合同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高新区沁园新居公租房续租申请表》中涉及到的问题分类甄别。
1、放弃续租。
对于主动放弃续租和审核出的不符合公租房租住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公租房退房程序进行退房。
2、继续续租。
符合条件的原租住人员~提出续租申请~按照续租程序~继续续租。
3、房间调整~继续续租。
根据申请人提报的《高新区沁园新居公租房续租申请表》~先分类调整~再进行续租:
,1,多套公租房由同一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租住的~先根据高新区公租房分配标准进行调整~空出的整套房屋~按照公租房退房程序进行退房~房屋由房屋管理中心收回。
,2,申请人离职后~按照租赁合同第十六条第7条规定执行。新单位不符合高新区公租房租住条件的~收回房屋~申请人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按照公租房退房程序进行退房。新单位符合高新区公租房租住条件的~重新提报新单位材料~家庭户租赁合同中丙方更换成新单位,申请人为单身户的~结合新单位公租房租住情况进行调剂~新单位无法调剂的~服从房屋管理中心统一调剂。
,3,单身户出现男女混租一套房屋的~此次按性别进行调整~调整出去的人员服从房屋管理中心统一调剂。
,4,单身户租住人员数量低于分配标准的~二室户调整至一室户~一室户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租赁合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付清租金及其他费用~按照公租房退房程序进行退房。乙方也可以登记进行轮候。
,5,家庭户变更申请人为配偶的~重新审核~符合高新区公租房分配条件的继续续约。
,6,家庭户新增人员的~在续租的同时可以申请调房轮候。
三、提交合同续租材料,时间2015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15日,
根据《济南高新区2013年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提交合同续租所需材料。
四、审核,时间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3月27日,
1、材料审核。根据《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政府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对各续租申请人提交的续租材料进行审核~到市局对申请人房产状况进行核查。
2、租金交纳状况审核。由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部门对租金缴纳状况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关凭证。
3、合同履行状况调查。由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事项检查是否有违约行为~对房屋完损状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五、续签租赁合同、公示和备案,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4月8日,
由房屋管理中心组织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续签租赁合同~将续租结果在济南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将续租结果到市局备案。
高新区沁园新居公租房项目租赁合同到期续租方案的解释权归高新区房管中心。
济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