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歧视
价格歧视(price discrimination)实质上是一种价格差异,通常指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向不同的接受者提供相同等级、相同质量的商品或服务时,在接受者之间实行不同的销售价格或收费标准。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就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对若干买主实行不同的售价,则构成价格歧视行为。价格歧视是一种重要的垄断定价行为,是垄断企业通过差别价格来获取超额利润的一种定价策略。 根据价格差别的程度,可把价格歧视区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价格歧视
又称完全价格歧视,就是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即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一个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所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其价格,所确定的价正好等于对产品的需求价格,因而获得每个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这是一种极端的情况,现实中很少发生。 二级价格歧视
即垄断厂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曲线,把这种需求曲线分为不同段,根据不同购买量,确定不同价格,垄断者获得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买主的消费剩余。公用事业中的差别价格就是典型的二级价格歧视。
三级价格歧视
是指垄断厂商对不同市场的不同消费者实行不同的价格,在实行高价格的市场上获得超额利润。
所谓二部定价是由两种要素构成的定价体系: 一是与使用量无关的按月或按年支付的 “基本费”,二是按使用量支付的 “从量费”。由于二部定价法中的 “基本费” 是不管使用量的多少而收取的固定费,所以有助于企业财务的稳定; 由于二部定价法具有 “以收支平衡为条件实现经济福利最大化”性质,所以现在几乎所有受管制的行业(特别是电力、城市煤气、自来水、电话等自然垄断行业) 都普遍采用这种定价方法。
成本递减行业,如果采用边际成本定价,企业就必然会发生经营亏损; 如果对这种亏损给予补贴,又会发生一系列重大问题。因这正是二部定价法所要达到的目的。
实行峰谷电即实行差别性峰谷电价,同时调高高峰电价,调低低谷用电价,使得供需均衡。通过设置一种激励措施,鼓励消费者在非高峰时段增加使用电力,在高峰时间节约使用。分时段价格歧视策略提供一种在高峰时段消费支付高价格,非高峰时段消费电力支付低价格,利用价格杠杆调
节电力消费不均状况,从而有利于电力公司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均衡供应电力,并避免部分发电机组每日经常关闭和重新启动而造成发电机组巨大损耗等问题。
搭售(Tying)搭售是一种销售技术。也被称为附带条件交易,即一个销售商要求购买其产品或者服务的买方同时也购买其另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并且把买方购买其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作为其可以购买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第一种产品或者服务就是搭售品(tyingproduct),第二种产品或者服务就是被搭售品(tiedproduct) (一)显性搭售和隐性搭售
前者指卖方在销售一种商品时要求买方必须同时购买另一种商品。后者指卖方在销售一种商品时,虽然没有直接要求买方必须同时购买另一种商品,但是规定“买方将不从其他任何供应商那里购买那种商品
(二)契约式搭售和事实搭售
明确以契约方式固定下来的搭售安排;后者指虽然没有搭售契约,但通过一系列事实可以推定搭售存在
(三)封闭式搭售与开放式搭售
前者指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同时购买第二种商品,才愿意销售第一种商品。后者指在搭售合约中有“特惠路线”条款,即当竞争者所提供的被搭售商品在品质上和价格上与卖方所提供的被搭售商品相同时,卖方有优先交易的权利
目的
1厂商利用其在搭售商品市场之独占地位,以获取其在被搭售市场之二次性独占地位,故又称“二重的独占理论”。
2、制造进入壁垒。如果产品是搭配出售的,就可能使竞争者觉得难以单独进入其中任何一个产品市场。
3如果能够强迫复印机的买主从复印机的卖主处购买全部复印纸,虽然购买复印机时支付的价格是相同的,但如果可对复印纸收取高价,则卖方就可以通过价格歧视更多获利。
4、逃避价格管制。假设政府对钢铁实施价格管制,而且管制价低于供需相等时形成的市场出清价格,后者比前者整整高了5美元。厂商避开价格管制的办法是一边按管制价销售钢铁,一边又规定购买钢铁的顾客必须同时购买价格为5.25美元而生产成本仅0.25美元的铅笔。这样,厂商即维持了钢铁的市场出清价,同时又没触犯价格管制。
5、推销滞销商品。在二战中,一些酒类批发商就曾强迫那些希望买到各种紧销的威士忌酒的顾客在买威士忌酒时同时买进若干箱的糖酒或干酒
6、获得规模经济。当搭售商品与被搭售商品在功能上有联系时,那么捆绑销售可以节约销售成本。例如,一家生产复印机的公司同时也供应墨水、纸和零配件,假如三种产品捆绑销售,既可以减少运输成本,还可以降低价格
掠夺性定价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实施该行为的企业以低于成本价销售,会造成短期的利益损失,但是这样做的目的是吸引消费者,以此为代价挤走竞争对手,行为人在一定时间达到目的后,会提高销售价格,独占市场。
实施条件
1牺牲短期利润
掠夺性定价经济理论只是说企业在短期选择利润较少的定价行为,但是并没有明确说明利润一定是负的。
2在位企业提高价格的能力
一个重要条件是在将竞争对手排斥出去之后,在位厂商有能力提高价格,并补偿在掠夺性定价中的短期损失。在位厂商具有市场势力。
认识
不论在国内还是国外的法律法规中,掠夺性定价都是一种价格垄断行为,实施掠夺性定价的主体也都是行业中有实力的在位厂商,但许多经济学家认为,要借掠夺性定价策略来驱逐所有竞争对手并达到垄断的目的是很困难的,其理论依据也是不充分的。
1(优势厂商通过掠夺性定价,给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者以无利润“信号”以诱使其主动退出或不进入。可是如果竞争对手知道优势企业实行的是掠夺性定价,那么,“信号”就是虚假的,竞争者不会主动退出。
2(如果实施掠夺性定价的厂商是众多竞争者中的一个,它最多会使市场中实力相对较弱的厂商感到紧张。相反由掠夺性定价带来的亏损却会伤害厂商自己,而让较强的竞争者(如第二位厂商)领先,理性的厂商不会这样做。因此,在竞争者足够多(如四个以上)时,不会有垄断意图的掠夺性定价。
3(如果在位厂商与竞争对手相比优势不明显,成本差距不大,一旦采取掠夺性定价就会遭受比竞争对手更多的损失,影响厂商的实力,给竞争对手以缩小差距的机会。
4(如果在位厂商采用掠夺性定价驱逐竞争对手,竞争对手存在巨大的退出障碍,退出所遭受的损失就比继续经营的损失更大,更不会轻易退出。而且,如果竞争对手预计到在位厂商的掠夺定价是短期行为,它可能会暂时减产或利用其资产转而生产其他产品。这样,优势厂商要成功地逼走竞争对手就需一个较长时期,其中所受巨额损失难以弥补。
5(在实行掠夺性定价后,由于价格水平大幅度下降,会导致市场需求大幅度增加,在位厂商必须提供足够的产品满足增加的需求。如果在位厂商不能满足这种不断增加的需求,价格的回升导致掠夺性定价策略失败。如果在位厂商增加投资,增加生产量以满足增加的市场需求,它又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6(即使在位厂商通过掠夺性定价把竞争对手成功地挤出了本行业,如果在位厂商恢复垄断高价,则不能阻止竞争对手重新返回,因此这种垄断也只是暂时的,优势厂商不能获得高额垄断利润,掠夺性定价是无效的。
构建一个博弈,需要以下基本要素:
(1)局中人(参与者) :每局博弈至少有两个参与者.有时,要引入一 个特殊的参与者,自然.比如,一个人猜硬币,可以看成是你在和自然或上 帝博弈.
(2)行动集:规定每个参与者可以采取的行动的集合.比如,猜硬 币博弈,一个人有两个行动可供选择:正面,反面.如果是两个硬币,则行动集中的 行动增加一倍: (正面,正面)(正面,反面)(反
面,正面)(反面,反面)
(3)时序:游戏规则中规定的每个参与者决策的先后次序. 一般来说,在静态博弈中,局中人同时行动;在动态博弈中,局中人有行动的次序.
(4)策略:策略是局中人在一局博弈中的一套完整的行动
.策 略与行动不同,策略包括信息.比如囚徒困境,每个局中人的行动只有两种:坦白, 抵赖.但策略就包括: (坦白,抵赖)(抵赖,抵赖)(抵赖,坦白)(坦白,坦白) , , , 四种.尽管最后的均衡是(坦白,坦白) ,但策略有四种. 策略告诉局中人,在每一种可预见的情况下选择什么行动.
(5)报酬(支付,收益):局中人在不同情况下所得到的效用.
(6)信息,局中人决策所依据的信息. 信息分为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 在完全信息中,局中人在决策时知道在此之前的全部信息,并且局中人 A 知道局 中人 B 知道全部信息,并且局中人 A 知道局中人 B 知道局中人 A 知道全部信息,如 此以至无穷.比如下棋. 在不完全信息中,局中人不知道与博弈有关的全部信息.比如猜"石头——剪刀 ——布"的游戏. (7)结果:结果是博弈分析者所感兴趣的所有东西,或者说,博弈分 析者(建模者)从行动,支付和其他变量中所挑选出来的他感兴趣的要素的组合.比 如,均衡战略组合,均衡行动组合,均衡支付组合等.
(8)均衡:均衡是所有局中人选取的最佳策略所组成的策略组合. 在上述要素中,局中人,行动集,时序,策略,报酬和信息规定了一局博弈的游 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