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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与旧城改造性质和区别

2018-08-10 3页 doc 13KB 8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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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与旧城改造性质和区别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与旧城改造性质和区别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要求: 1、 符合城市整体规划。 2、 实施主体,建设单位,向房改部门申请。 3、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实施主体,建设单位,必须是土地使 用权单位或业主委员会。 4、 全体房改住房,含上市交易过的房改住房,产权人同意改 造。 5、 但凡一户未同意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该项目都将无法 实施~也不能依法强制拆除~若继续进行项目改造必须依 照旧城改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行~改变项目性质~重新 启动项目的各项工作。 二、危旧房改住房安置补偿: 1...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与旧城改造性质和区别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与旧城改造性质和区别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要求: 1、 符合城市整体规划。 2、 实施主体,建设单位,向房改部门申请。 3、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实施主体,建设单位,必须是土地使 用权单位或业主委员会。 4、 全体房改住房,含上市交易过的房改住房,产权人同意改 造。 5、 但凡一户未同意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该项目都将无法 实施~也不能依法强制拆除~若继续进行项目改造必须依 照旧城改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行~改变项目性质~重新 启动项目的各项工作。 二、危旧房改住房安置补偿: 1、 建设单位按照最大不能超过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包含公 摊面积,1.3倍的比例置换给原住房产权人。 2、 置换面积超出补偿面积的差额面积按市场价格结算。 3、 危旧房改住房申请上市前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上述明细根据:桂政发[2009]16号等相关。 三、危旧房改住房奖励: 1、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无奖励、 无生活困难补助。 上述明细根据:,桂政发[2009]6号,、,桂房改[2009]7号,等相关规定。 旧城改造 一、 旧城改造要求: 1、 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危房集中、基 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建。 2、 林业片区旧改项目已于2012年列入南宁市国民经济与社 会发展中。 3、 实施主体为当地人民政府。 4、 签约期限届满后~被征收人不签订~由市人民政府作 出补偿决定~明确搬迁期限~期限内未搬迁的被征收户由 市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 旧城改造安置补偿: 1、 南府发[2012]6号《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 行办法》相关规定按套内面积1:1置换。 2、 安置房屋套内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部分结算差价~超出面 积10?以内,含10?,的部分~按照征收决定公布时上 一年度经济适用房最低价格结算差价~超出10?以上的 部分~按交房时房产部门近期公布的同等地段类似商品房 评价价格结算~公摊不结算差价。 3、 安置房屋为全产权商品住房,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的相关 费用,。 三、 旧城改造奖励: 1、 按南府发[2012]6号、南府发[2011]4号相关规定在规定期 限内给予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2、 林业片区旧改项目拥有400元/月/户的生活困难奖励~直 至项目完成,预计39个月,。 根据林业片区被征收户反应较为突出的问~现在作出相关解释: 1、 五里亭项目~根据了解该项目依照国务院305号令执行,国务 院590号令出台后已作废,~由于五里亭项目启动时间在国务院 590号令出台之前~该项目仍按照国务院305号令执行相关安 置补偿工作。 2、 崇左党校项目与南宁市水街项目~经到市相关征收管理部门核 实了解~两个项目都是按照国务院59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征收 安置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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