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改委关于调整制定去氨加压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制定去氨加压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31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豫发改价管〔2011〕1386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制定
去氨加压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670号,的要求~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药品实际销售情况、决定调整制定去氨加压素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此次调整国家公布的有 82 个品种 459 个品规~我省按药品差比价规则增补375个品规,详见附表,~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附表所列品种价格未标明生产企业的为统一最高零售价;标明生产企业的为单独定价或优质优价品种。鉴于有关品种已停止生产或进口~决定取消原诺和诺德公司生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英国罗素有限公司生产的孕三烯酮胶囊、拜耳公司生产的氯膦酸二钠片剂和辉瑞公司生产的
尼麦角林注射剂等产品单独定价的价格,取消阿米三嗪萝巴新的统一定价和单独定价的价格。
二、本通知附表中未列的规格~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有关程序到我委申报价格。未经我委核定公布的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不能作为在我省销售的政策依据。
三、全省在集中采购药品中标零售价格执行期间~如调整有关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药品中标零售价格高于调整后零售价格的~按调整后零售价格执行,药品中标零售价格低于调整后零售价格的~不得提高中标零售价格。
四、西药按化学通用名定价~除特殊说明以外~同一通用名下盐基、酸根不同的药品不区别定价,对加配各种注射器,含预充式,、配专有溶媒、溶剂等包装的注射剂一律执行相应药品规格普通注射剂药品价格,冻干粉针和溶媒结晶粉针在价格上不予区分~均按已公布冻干粉针或溶媒结晶的统一价格执行。装量在10ml,含10ml,以下的~在价格上不予区分~按已公布同含量10ml以下注射剂统一价格执行,滴眼剂、外用剂不同包材以及含玻璃酸钠、透明质酸钠的药品不区别定价。
五、颗粒剂、合剂,口服液,、注射剂、栓剂等代表规格品,为便于计价其他包装数量规格暂不按包装数量差比价执行~按公布的计量单位价格乘以包装数量计算的价格执行。已公布的包装数量规格按公布价格执行。
六、各省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有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委已下发过正式文件~但实际出厂价格、实际销售价格或中标临时零售价格与指导价偏差较大的药品~应及时上报我委~我委将采取措施降低其最高零售价格。
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贯彻实施~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使用降价药品。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八、本文自2011年 9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三、河南省增补剂型规格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西药,
四、河南省增补剂型规格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中药,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附表一至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