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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知识

2018-10-01 3页 doc 14KB 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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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知识生育险知识 生育前办理结婚证,准生证。 生育后,除凭以上证件外,还包括身份证原件,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申请书等规定的其它材料。 还有,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切记: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 四、生育保险待遇统筹项目 《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列入统筹范围的生育保险待遇有: 1、生育津贴(产假工...
生育险知识
生育险知识 生育前办理结婚证,准生证。 生育后,除凭以上证件外,还包括身份证原件,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申请#等规定的其它材料。 还有,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 切记: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参保地,指定医疗机构. 四、生育保险待遇统筹项目 《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列入统筹范围的生育保险待遇有: 1、生育津贴(产假工资)。 2、生育期间的医疗待遇。包括住院费、药品费、手术费、治疗费。 3、生育死亡遗属津贴。 根据劳部发〔1994〕504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和晋劳险字〔1998〕39号《山西 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的有关规定精神,为使我市 的生育保险统筹项目与部、省要求的统筹项目相一致,并劳险发〔1996〕60号文件中,增加 了 临产前检查费,并从1996年6月1日起执行。并劳险发〔1998〕40号文件规定,从1998年7月1 日起,取消了生育死亡遗属津贴。 五、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按全市上一年女职工平均 生育费用确定。难产和多胞胎的可适当增加。” 1、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5月31日生育的女职工 (执行并劳险发〔1995〕26号文): (1)生育津贴:标准为山西省规定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太原市每人每月200元。 享受期限: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险规定》,正常产90天(3个月),难产(含多胞胎产) 增加15天(3个半月),多胞胎产每多一胎增加15天(半个月)。 (2)生育医疗费:正常产400元,助产(难产)500元,剖腹产、多胞胎产700元。 2、1996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生育的女职工(执行并劳险发〔1996〕60号文): (1)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工资;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为同期 最低缴费工资即全市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享受期限:按照《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晚育规定条件(满24周岁)生育一个 孩子 的4个月。不符合晚育规定条件或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孩以及计划内生育死胎者, 正常产3个月,难产(含多胞胎产)3个半月,多胞胎产每多生一胎再增加半个月。 (2)生育医疗费:正常产700元,助产(难产)900元,剖腹产、多胞胎产1500元。 (3)临产前检查费:100元(怀孕7个月以上生育者享受)。 3、1998年7月1日后生育的女职工(执行并劳险发〔1998〕40号文): (1)生育津贴:标准同并劳险发〔1996〕60号文规定。 享受期限:在并劳险发〔1996〕60号文规定基础上,对符合晚育规定条件生育一个孩子,在 产 假期间采取了长效节育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生育女职工,按照《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 》 规定,可以领取6个月生育津贴。并劳险发〔1998〕40号文还同时规定:计划内或按规定采 取 节育措施失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4个月以上引(流)产享受1个半月生 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流产100元,引(流)产300元,正常产900元,助产(难产)1100元,剖宫产、 多胞胎产1900元。 (3)临产前检查费:同并劳险发〔1996〕60号规定。 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证明 计划生育准生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结算单、医疗证明(证明中须注明流产、引产、顺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臀助产、剖宫产、多胞胎产、死胎)。 享受6个月生育津贴者,携带独生子女证并由医院提供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医疗证明,当地或企业计划生育部门签注意见。 采取节育措施失败的,由医院提供采用何种节育措施失败的证明,当地或企业计划生育部门签注意见。 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生育职工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经劳动或人事部门批准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书。 七、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办法 女职工在生育医疗终结后,携带本人的有关证明,到所在企业劳资部门填写《太原市职工生 育保险金付款凭证》(一式四联),由劳资部门审核签章,并负责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享受生 育保险待遇审批手续(生育职工及其家属也可直接到保险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在太原市劳动保险公司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凭审核后的《付款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到市 工商银行金厦储蓄所(新建路264号金融大厦旁)直接领取现金或存款折。凭此存款折在工商 银行所属的90个联网储蓄所可随时领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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