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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奖惩制度

2019-05-10 1页 doc 11KB 9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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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奖惩制度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长沙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函【2011】151号),以及《长沙市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与监测工作方案》中制定的《长沙市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责任目标分解》,要求我院2012年至少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00份。 目前我院不良反应上报情况不理想,直至5月中旬,我科室才收集报表68份,合格报表24份,报表全部来自门诊药退药,住院病人不良反应报告稀...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奖惩制度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奖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长沙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实施》(长政办函【2011】151号),以及《长沙市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与监测工作》中制定的《长沙市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目标分解》,要求我院2012年至少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00份。 目前我院不良反应上报情况不理想,直至5月中旬,我科室才收集报表68份,合格报表24份,报表全部来自门诊药退药,住院病人不良反应报告稀少。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完成药监部门下达的任务,推动我院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我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水平和ADR报表的数量和质量,切实加强各部门、科室药物安全性监测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药物使用安全有效,特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奖惩制度。 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奖励机制 医院各临床科室部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立即按照《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药品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要求登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或通知我院药剂科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完成不良反应收集和上报。独立完成一例不良反应报告表给予奖励30元,发现并通知药剂科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协助完成不良反应报告奖励25元。 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奖惩罚制度 按照《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不良反应上报数量每临床科室实施目标分解,每临床科室每月应完成不良反应报告至少1份。临床科室故意隐瞒或不按照规定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的,按照每例100元从科室奖金中扣除,交医院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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