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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面房屋出租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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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面房屋出租管理的规定关于门面房屋出租管理的规定 存 车 须 知 为了便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车辆安全有序存放,营造良好的存车环境和交通秩序,请各位存车人须知如下: 1(存车保管时间为:每天早5:50—晚7:30,其他时间存放车辆,安全由本人负责。 2(存车人必须按车棚导示牌及车管员的指挥有序存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大声喧哗,应进出礼让、减速行驶,保持良好的公共场所交通秩序。 3. 严禁在车棚内吸烟,丢弃烟头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品,防止火灾等一切危害公共环境的事故发生。 4(本单位职工存车,须到车管员处办理登记,领取号牌,凭号牌...
关于门面房屋出租管理的规定
关于门面房屋出租管理的规定 存 车 须 知 为了便于本单位职工和社会车辆安全有序存放,营造良好的存车环境和交通秩序,请各位存车人须知如下: 1(存车保管时间为:每天早5:50—晚7:30,其他时间存放车辆,安全由本人负责。 2(存车人必须按车棚导示牌及车管员的指挥有序存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大声喧哗,应进出礼让、减速行驶,保持良好的公共场所交通秩序。 3. 严禁在车棚内吸烟,丢弃烟头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废弃物品,防止火灾等一切危害公共环境的事故发生。 4(本单位职工存车,须到车管员处办理登记,领取号牌,凭号牌按指定的员工存车区停放车辆。每车一对号码牌,存车时,车座后下方位置固定一个号牌,存车人随身携带一个相同号码的号牌,取车时凭一对完整的号牌领车。职工如更换车辆,需到保管员处变更车辆信息,以便车管员核对。本单位职工车辆属免费服务,不收取费用。 5(外来人员临时存放车辆,每车一对号码牌,存车时车头悬挂一个号牌,寄存人随身携带一个相同的号牌,取车时凭一对完整的号牌领车。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车管处缴纳保管费用,自行车0.5元/车,电动车、摩托车按1元/车。 6. 所有存车号牌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了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存车牌应随身携带。若存车人遗失存车牌,将不能领取寄存车辆,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保管处办理旧牌停止使用和新牌补办手续。 7. 存车人取车时必须交回随身携带的存车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可放行取车。 8.存放在车棚的车辆,长期存放没人使用,由车管员清出车棚,不再负保管责任。 渭运集团渭南汽车修理厂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存车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存车棚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正常的存车工作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 车管员须做到仪容整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2. 遵守存车棚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按时上下班。每天下班前先检查车棚内外有无安全隐患,有可疑情况,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排除隐患,确认无患后将门锁好方可离开。 3. 负责存车棚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交通、停车秩序。 4. 负责对存车棚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5. 负责存车棚的防火、防盗及日常保洁工作。 6. 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7(对进入车棚的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停放,并认真填写和保管《车辆存放#登记表#》,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做好,定期向财务室上交外部人员存车保管费。 8. 已缴纳保管费并有收费凭证和存车牌的车辆,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如有遗失,由车管员负责赔偿。 9.车管员负责每天上、下班各清点和检查一次保管箱内的存车牌数量、是否完好及无人领取车辆的登记工作。 10. 车管员属临时雇佣工,工资待遇实行固定月薪包干。除过工资,车管员不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由于个人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自行承担。车管员应做好上、下班途中及上班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一切关于个人的安全事故及疾病等,均与修理厂无关,责任由本人自负。 11. 车管员上班时间为每日早5:50,晚7:30,安排两人上班,无休假安排,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吃饭和休息时间由两人协商安排。 本制度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渭运集团渭南汽车修理厂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统一停放在自行车棚内,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内部保管与临时保管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一、摩托车、自行车内部保管的管理: 1. 内部保管车辆为我司上班工作人员骑行工具,内部保管车辆每车一对号码牌,存车时,车头位置固定一个号牌,存车人随身携带一个相同的号牌,取车时凭一对完整的号牌领车。 2. 需办理内保的本单位职工须到存车保管员处办理登记,领取内保号牌; 3.内保车辆进场需凭号牌按指定的员工存车区停放,内保车辆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员工如更换车辆,需到保管员处变更车辆信息,以便车管员核对; 4(内部保管车辆属免费服务,不收取费用。 三、摩托车、自行车临时保管的管理: 1. 社会寄存车辆为外来人员临时保管车辆,每车一对号码牌,摩托车和自行车号码牌标识要有区别。存车时车头悬挂一个号牌,寄存人随身携带一个相同的号牌,取车时凭一对完整的号牌领车。 2. .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需按车管员指示到外部存车区分类有序停放; 3. 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自行车按0.5元/车标准收取,电动车、摩托车按1元/车标准收取。; 4. 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 禁止车主在自行车车棚内吸烟、丢弃烟头等废弃物品,禁止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5.需要保管的摩托车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员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内保、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 。内部职工办理内保,外部车辆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 收费处办理,与办公室签订车位租用。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给用户,并收取该卡成本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 卡押金。 位时,将停车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该 用户停车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便于我司与社会车辆有序停放和通行,做好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我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途经或停放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停车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我司车辆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停放,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票据,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2.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3. 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4.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三、门卫管理制度 控制进入厂区的车辆,保持相对宁静、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入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厂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一般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车主。 6.搞好停车场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停车场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 烟。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修理厂内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修理厂区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车辆不准在厂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厂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机动车辆在厂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m/h,严禁超车。 ?机动车辆在厂区内禁止鸣号。 ?不准在厂区内停车场修车、练车。 ?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 ?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管理规定 ?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 责任人姓名和照片、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的办公室明显位置。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在停车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 ?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停车场。 ?不准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统一停放自行车棚内,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内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内保的管理: a.需办理内保的本单位职工须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领取内保号牌; b.内保车辆凭号牌有序停放,内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停车场办理手续; c. 内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内保区域停放,并将内保号牌挂在车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a.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3.禁止车主在自行车车棚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5.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内保、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 。内部职工办理内保,外部车辆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办公室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给用户,并收取该卡成本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并参考周围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自行车棚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九、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2.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轮换使用。 4.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6.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十、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统一按规定着装,服装整齐、干净、笔挺。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 ,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 ?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得背手、插腰,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厂内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在场人员相互监督检查及时予以纠正。 商铺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商铺租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商铺管理由修理厂办公室负责。签订、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需报厂长批准决定。在商铺租赁过程中,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但不得干预商铺租赁工作。 二、商铺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赁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商铺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 四、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 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五、 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收费标准,主动上门收取商铺租赁费、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15天未缴纳租金的,我厂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六、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商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室内水、电、暖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七、 各租户无权私自转让所租房屋,如出现私自转让的,应立即终止 合同,并对转让人征收1000—5000元违约金;租赁期内承租方若退房,租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将商铺出租或转让时需经修理厂办公室盖章同意,获取的商铺转让费需按50%交纳我厂。 八、对直接担负商铺出租和收款工作的同志,每年年底,根据其业绩实行奖惩。奖惩具体办法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批。 九、租赁双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消防、环保等工作。 不得在商铺内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允许商铺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门前和两则设置停车点、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不允许出店经营。 二O一一年九月三日 商铺租赁管理办法 (内部) 为了加强对商铺租赁工作的统一管理,明确职责,规范租赁人员在商铺租赁过程中的行为,使商铺的管理工作纳入正常有序的运转轨道,充分发挥出经济效益。特制定商铺租赁管理办法: 一、总公司所管辖的商铺由修理厂统一负责管理,由修理厂具体负责对外签订出租合约,使用修理厂编制的《房屋租赁合同》须经总公司领导审定,任何个人无权对外出租。 二、商铺的租赁合约,统一加盖修理厂印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租赁方一份、总公司一份、修理厂一份、修理厂财务室一份。 三、商铺应按其各自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统一规范其经营范围,严禁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经营。 四、所有商铺租期均做到时限统一。原则上一年一签,时间为每年的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如遇特殊情况,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约之前,应收房屋押金,但须按规定交纳房租。商铺对外出租时,应统一编排门牌号,各商铺一般应做到价位统一,也可采取统一招标比价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管理经营服务好,诚实守信的续租户。 六、各商铺租赁户应认真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按时缴纳房屋租赁费和水电费,对拖欠费用或违规经营,修理厂有权终止合同。 七、所有商铺均由修理厂统一负责修缮。 八、总公司要求修理厂具体负责对其辖内的所有商铺实行统一管理,对各商铺的租赁合约履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督促,将其结果作为对修理厂管理人员年终评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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