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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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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84号)的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武汉实际,制定《武汉市资源节 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以下将资 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简称为“两型”)。 一、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
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武汉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08〕84号)的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武汉实际,制定《武汉市资源节 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以下将资 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简称为“两型”)。 一、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 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武汉实际,发挥武汉优势,突出 中部特色,以又好又快发展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发展 两型产业,提升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 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 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探索新型工业 化、新型城市化道路,真正把武汉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 支点。 (二)总体目标 按照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因地制宜、突 出特色,重点突破、综合配套,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 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经过4年的努力,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市场调节机制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初步建立有利于资 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科学发展的观 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价值观念和行动指南,符合两型社 会要求的增长方式和生活模式初步确立。到2011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0%、12%,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类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 到9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优良天数达到 310天以上。服务业比重保持在50%以上,城市化率达到70%左右,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随着经济增长显著提高。 到2020年,率先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率先建立符合两型社会建 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基本步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进一步优化,单 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迈入全国前列。武汉在全 国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 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综合交通运 输枢纽,成为全国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武汉的集聚、辐 射、服务功能和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成为更大范围的区域性经济中 心城市,成为科学发展、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现代化城 市,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 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 试验的主要任务是: ——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转变发展方式方面 发挥带头作用; ——构建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在改革创新方面 发挥示范作用;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道路,在促进区域、城乡协 调发展方面发挥龙头作用。 通过发挥以上三大作用,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 和升级、扩大开放、城市功能提升、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土 地集约利用和财税金融支持、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发展和改善 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综合制度创新,加快转变经济 发展方式,加快构建两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 模式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的发展道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 又快发展。 二、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 (一)探索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突破口,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彰显城市生态特 色,探索符合武汉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健全节能减排的激励约 束机制,完善滨江滨湖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起低投入、高产出、 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经济体系与生态体系,以最小的 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发展效益,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1、创新循环经济发展机制 探索建立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运用循环经济理念 改造工业园区,提升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重 点建设东西湖、青山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阳逻省级循环经济试 点园区,做好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在青山区、武汉化工新城和阳 逻开发区,构建区域大循环经济发展试验区。创建一批循环经济和清 洁生产示范企业,在钢铁、有色、化工、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探索循 环经济发展模式,建设汽车零部件、铁道机车等再制造示范工程,发 展再制造产业。 探索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 引导资金,引导社会投资参与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市级循环经济重大 项目库,组建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建设。 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水价、电价、地价、原材料 等价格,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出台鼓 励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产品目录,加快武汉生态产业体系的形 成。探索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相关政策,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探索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循环经济关键 技术研发力度,鼓励创建循环经济技术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创办 武汉循环经济研究院。重点开展循环经济技术攻关,组织开发和推广 示范具有重大带动和推广意义的循环经济技术,加强高新技术对传统 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提升,加快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清洁生产技术、 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探索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开展对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有关 法规、制度、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逐步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 的法规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武汉实际,在技术经济条件允 许范围内,组织制定一批地方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健全资 源节约标准体系。 2、创新节能减排实施机制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 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加强目标责 任落实和检查。制定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突发环境 事件的处置能力。开展环境成本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研究和应 用,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 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一 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 建立新建项目准入机制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全面推进规划环 评,健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审批(核准)程序,建立新建项目准入机制。 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 铁合金、电石、平板玻璃、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重点落实小水泥、 小火电、小造纸、城市污水专项治理工作,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和 环境污染。安排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支持 淘汰落后产能。 完善节能减排的投入机制和市场化机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加大对节能减排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 信贷支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 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 综合运用价格、收费、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深化阶梯式价 格改革,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全面实 施城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逐步提高工业企业排污 收费标准。推进资源价格改革和环境容量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建 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武 汉环境能源交易所。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机制(CDM)、合同能源管理 (EMC)等市场化节能新机制。 建立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和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有效引导和促进节能减排项目和工程实施。全面推进城市 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及使用,完善建筑节能监督体系、技术体系和 政策法规,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太 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热泵技术的规模应用。全面实施城市节电工程,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开展电力用户电能效率评价,针对企业生 产、生产照明、城市公共照明、居民照明用电等领域的不同特点实行 节能改造,力争我市单位产品电耗及综合电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 平。全面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处 理收费政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和与之相配套的收运系统、 回收利用系统。逐步改革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垃圾处 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市场化经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生活垃 圾处理领域。 3、创新滨江滨湖生态建设机制 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推进城市水业产权改革,促进城市水业市场化。实施节水 鼓励政策,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推进污水再利用和中水回 用,全面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实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自然湿地及水利风景保护工程,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和区域水域 资源。 完善水环境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水环境管理、监测、评估研究平台,探索发行水专项债券,搭建武汉市水生态环境建设投融资平台。 实施“清水入湖”,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城市 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新建、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加快改变污水直 接入江、入河、入湖状况。实施滨江、滨湖、滨渠综合治理工程,加 强面源污染治理,依法处理违法排污、违法填湖的行为,推进滨水生 态环境整治。 建立水生态修复机制。统筹规划和实施水系网络的生态构建与修 复工程,保护河流、湖泊生态及地下水资源,增强河流、湖泊的生态 功能和防洪抗旱、蓄水调节功能。推进汉阳地区“六湖连通”水生态修 复、武昌地区“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逐步实现市域范围内江河 湖泊等主要水网的分片有效连通,加强山体保护、森林绿化、园林绿 化,建设一批山水园林生态旅游景观区,彰显武汉滨水生态特色。 (二)探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的体制机制 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切实推进生产方式转变,完善有利于两型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 产业发展朝高端化拓展,生产要素按市场化配置,产业布局向集聚化 展开,建立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探索有别于传统 模式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1、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体制机制 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以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为主 体的知识创新体系,支持重点高校、重点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实验室 和科学研究中心发挥科技源头作用,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充分发挥武汉大中型企业集中的优势,健全政府支持、企业为主体、 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体系,形成一批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建设以东湖创业中心为核 心、覆盖全市的孵化器网络,支持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产权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激 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制度环境。 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转化体系。整合科技资源,发展多种模式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组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各类孵化器、加 速器功能,打造“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等 国家级科技品牌,促进科研机构、科技信息、实验室等资源共享。健 全技术市场体系,发展规范科技中介组织,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科技供需对接计划”,建立政府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推 动建设一批新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探索共享武汉科教资源 的有效途径,加快建设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武汉动漫产业基地等世界一流的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完善产业园间的互动发展机制,加快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 药、先进环保与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光电子信息 千亿产业板块。 健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改革政府科技投入机制。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吸引社会 资本投资。争取设立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积 极发展多元化的创业投资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来汉发展。 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专项资金,全面启动科技保险试点。推广 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高新企业融资担保方式。建立科 技企业上市扶持基金,支持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试行国有控股高新 技术企业资产委托经营制度。加快创新型企业试点,推广实施股权期 权激励,完善科技成果作为资本的投入—增值—退出机制和渠道。 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人才激励 机制,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统一的人才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充分发挥我市国家级人才市场的作用,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 高科技人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人才。以东湖开发区为依 托,由省、市财政和东湖开发区共同设立人才发展基金,打造全国重 要的人才密集高地和人才聚集洼地。加快调整完善市属高等教育的学 科布局和专业设置。鼓励企业依托我市众多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 科研机构,建立区域高新技术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 基地。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科技创新人才国际 化培养模式。 2、创新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体制机制 积极推进制造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运用CIMS等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进加工生产型制造业逐步向服务型制造业升级。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引 导先进制造企业推进非核心业务流程外包发展,优化、整合、延伸产 业链,培育先进制造生产模式,提升高端核心竞争力,全方位融入国 际产业分工体系。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战略,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 和开拓市场,培育和经营自主品牌,制定和输出行业技术标准,提高 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先进制造龙头企业通过联合重组,提升先 进生产能力,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做大做强钢铁 及钢材深加工、汽车及零部件、石油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环 保等千亿元产业。 完善先进制造业专业化配套体系。完善产业规划和产业配套政 策,鼓励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建立产业配套关系。发展总部经济, 努力吸引国内外知名制造企业在汉建立营销中心和研发中心,支持本 地制造业企业把加工业务向周边有序转移,打造企业研发中心密集 区。加快形成以大企业为骨干、中小企业相互配套、专业化分工合作 的产业体系,着力延伸钢材深加工、汽车及零部件、消费类电子、烟 草及食品、船舶制造、发电及输变电设备、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重 点产业链,构筑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探索先进制造业合理布局机制。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和产业发展要 求,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步伐。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政策, 鼓励支持中心城区各类制造业企业实施改造搬迁,重点向三环线以外 的远城区集中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设一批特色型主工业园, 引导制造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着力打造青山钢铁化工及环保、武汉经 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及机电等产业集聚区。加快产业园区互动发展,探 索园区合作互动、产业链接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 制,建立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优化升级的互动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在 产业园间有序流动。 3、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体制机制 拓宽现代服务业领域。适应新型工业化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要 求,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促进服务业拓宽领域、增 强功能、优化结构,规范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 进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鼓励生产制造企业改造 现有业务流程,推进业务外包。大力发展面向生产的服务业,突出发 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旅游、会展、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技及 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文化创意、社会服务等新兴服务 业,巩固提升具有比较优势的商贸流通业,提高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和 竞争力,扩大我市现代服务业规模,提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完善现代服务业引导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财税、信贷、土地和价格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大对服 务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和提高自 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扩 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支持和引导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 重组、发展连锁经营等方式,加快向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发 展,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城市、 区域性金融中心和中部地区创意产业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开展国家级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创新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推进国有服务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中心城 区进一步强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地位和集聚辐射效应,建成一批 功能性集群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 构。围绕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大力发展面 向农村的服务业。着力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鼓励外商投资服务 业,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进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 (三)探索促进扩大开放的体制机制 以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为重点,始终坚持以开放促改革、 促发展,加快口岸改革、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创新涉外经 济体制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建立符合国际通行标准、有利于参与 国际经济分工合作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的作用,探索走出一条外源性和内生性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1、创新涉外经济体制 完善对外开放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体制环境。完善招商引资政策,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建立招商引资协调机制。继续优化软硬件环境建 设,支持外资研发机构与我市企业和科研院校开展合作。大力开展国 际合作交流,主动借鉴吸收国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有效模式和先 进方法,引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探索 建立中部地区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预防和解 决贸易摩擦的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 深化口岸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子口岸 建设,加快建立立体口岸体系,创新大通关工作机制,整合通关及监 管资源,提高大通关整体联动运行效率。促进口岸信息系统与全国口 岸和国际主要口岸的联网,推进大通关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跨区 域合作,建立区域性口岸合作协调机制。 推进武汉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积极推动武汉出口加工区扩展保 税物流功能,积极争取国家批准设立武汉保税物流中心(B型),实 现封关运行,推动设立阳逻保税港区。按照加快武汉综合保税区建设 要求,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场所功能整合、政策叠加,加快启动 武汉空港保税物流园区规划建设。 2、创新外向型经济发展方式 探索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开放投资领域,改进产业配套条 件,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吸引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来汉投资兴业。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的引进和改造,加快本地企业技术更 新。鼓励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参与武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并购重 组,盘活存量资源,加快本地企业管理更新。引导外商投资资源节约 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及高端研发制造环节,并组织中资企业参与投资 入股。构建武汉外资密集区,加快园区建设,增强配套能力,降低商 务成本,引导外资向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聚集。支持本地企业扩大出 口,特别是促进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和高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品出 口。支持本地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逐步扩大对外投资,培育本土 跨国公司,提高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扩大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在金融、物流、旅游和教育、卫生、 文化、体育等领域积极引进外资。扩大行业协会和经济鉴证类中介机 构对外开放,加强与国内外社会中介组织的交流合作。完善服务贸易 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重点发展IT服务、金融后台服务、研发设计等服务外包产业。鼓励在汉设立外包企业,承接外包业务。 (四)探索提升城市功能的体制机制 以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 建设、创新管理,探索产业结构、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三位一体的城 市规划体制,建立起与城市发展目标相适应、与城市发展地位相匹配、 与城市综合实力相衔接的城市功能结构,合理高效利用城市空间,最 大限度地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走出一条具有武汉特 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1、创新城市功能布局优化的体制机制 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按照城乡统筹的理念,建立健全城乡规 划管理体系,实行城乡规划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编制、审 批、实施和监督检查的管理机制,在编制和实施环节,扩大区级参与 权,建立公示制度和利益相关人参与制度。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实现 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 加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衔接,促 进城市建设与生产力布局的有机融合。 探索主体功能区规划管理模式。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 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明确城 市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区域范围。在财政转 移支付、绩效评价考核、环保分类管理、建设用地调控、产业结构调 整、公共服务投资等方面,探索实行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政策。 创新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机制。按照城市多中心、组团式拓展要求, 科学确定区域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区域产业分工,规划建设城市新 城组团,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中心城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实 施“退二进三”和传统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重组。远城区加快工业化步 伐,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的核心支撑作用,沿三环线和绕 城公路展开工业布局、物流园区布局,打造工业、物流集中发展区, 建设环城工业、物流带。 2、创新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 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改革政府主导的城市建设投融资 体制,开放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构建多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 台,广泛吸引外资、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基础 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探索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实施BOT、BT等模 式融资建设,探索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回购等融资模式。探索建立城 际交通的共建机制,加快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积极参与推动城际交通 公交化试点。 加快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城市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电 讯等公用事业改革,探索垄断行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和公共产品价格形 成机制。提升数字武汉建设水平,实施电子信息系统的并网工程和资 源共享,推进“三网融合”,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推进公用事 业“一卡通”工程。支持有实力的公用企事业单位向外发展,拓展服务 范围。 完善市区管理体制。按照管理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 市级宏观调控,赋予各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和城市管理权,强化街道 (乡镇)管理服务职能,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合理调整 市、区权责,强化经济社会事务的属地管理,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力 度,建立健全权责明晰、责随权移、费随事转、各尽其责的管理机制。 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统筹协调机制。在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及 旧城改造中,协调城市规划、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景观保护的 关系,加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城市风貌区等的保护,重视非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保留城市文脉,塑造城市个性,使城市 兼具历史积淀和时代特征。 集中力量建设城市功能区。突出产业创新、体制创新和环境创新,加快武汉新区、东湖生态旅游区、化工新区、王家墩商务区、武汉新 港、临空经济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城市功能区的规划和建设,大 力推进后湖新城等生态宜居区建设。强化城市集中开发区域规划和节 点设计,推进重点功能区与城市中心区在主导功能上的有机融合、在 空间特色上的适当区分、在基础设施上的密切衔接。 3、创新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体制机制 完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创新交通运输方式和建设模式,推进交通运输的组织化、信息化。加快基础性、功能性、枢纽性重大项目建 设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铁、水、公、空的综合交通优势和信息 枢纽地位。开展大交通改革试点,形成快速便捷的多式联运通道及系 统,构建高效协调的综合交通体系。继续搞好武汉航空运输综合改革 试点,新增国际航线和增加代码共享的国际航班,扩大国际包机业务, 加快武汉航空枢纽建设。加快全国铁路客货运枢纽、武汉航运中心建 设。 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努力构建多层次、集约型、一体化、换乘方便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完善公交 法规规章,落实各项“公交优先”的政策措施。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协 调组织公交运行,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完善公共交通服务,增强公共 交通的吸引力。建立公交快线、公交干线、公交支线构成的多层次公 交线网,设置公交专用道,加强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加快地铁网络 建设,逐步提高轨道交通的比重。以城市轨道及公交快线为公交骨架 网络,构建城市公交无缝换乘系统。加快燃气、电动汽车的研发和推 广应用。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 加快建设“畅通武汉”。注重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交通网络系统,加强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综合规划、交通路网设施 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的衔接,完善城市规划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实施交通区域差别策略。实施二环线以内“30分钟畅通工程”,提高市 内交通畅通水平。构建“环线+放射状”路网主骨架体系,完善一环线, 加快建设二环线,尽快贯通三环线,加强过江通道等重要交通节点建 设,完善中心城区路网系统,拓宽、疏通次干道和支路。加强交通需 求管理,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进 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区域控制及诱导能力,提高交通组织水平。 提升城市商务流通功能。建立商务规划、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的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促进商务功能的集中布局,注重打造城市商 业品牌。加强商贸市场体系建设,发展大市场大流通,提升商品集散 中心功能。以现代化、国际化理念,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一批精品商 务示范区。实施有效的激励及引导政策,合理布局城市商业流通设施, 建设一批大型会展中心、高档酒店和大型立体式停车场,提升商务服 务能力。突出以节造势,促进商旅结合、商文结合,做大做强假日经 济,彰显武汉传统商贸中心的个性魅力。 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发挥我市全国性科教基地、医疗卫生服 务基地和文体基地的优势,强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政府引导扶持, 健全激励竞争机制,打造一批全国性公共服务品牌,在就学、就医和 旅游娱乐等方面增强对全国的吸引力。放大科教优势,扩充优质教育 资源规模和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支持省、部级和市 级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创建更多的一流品牌。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产业, 高效利用大型文体设施,创新经营方式,培育壮大文体消费市场。 (五)探索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 中、郊区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突破城乡分割的制 度障碍和行政区划壁垒,破解二元结构难题,构建城乡互动、区域协 调、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和区域一体化格局,切实提高城乡公共 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力争在统筹城乡、 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1、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 健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机制。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培植规 模大、竞争力强的深加工龙头企业,壮大农业产业化规模。创新农业 经营机制,加快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工业和乡村休闲产业, 稳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完善农业服务体 系,积极推广种养循环、生物链循环等循环农业模式。大力推广农产 品标准化生产,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加大农民创业培训,试办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 工返乡创业。 完善农村家园建设机制。坚持“以工带农,以城促乡”,着力提高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调整优化村镇布局,积极推进“四通四改 一化一室一场”进村入户,实现农村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推 进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处理形式和村湾绿化,建立村务工 作室和村民室外活动场。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加快农村富 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集聚。培育农民专业 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和支持城乡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和机构为现代农业 提供社会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城市人才、技术、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国有农场改革。深化农村税费体 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扶贫开发、生 态环保等关系民生领域的投入。建立政策性的财政补偿机制,完善财 政贴息制度,引导金融资金流向农村和农业。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提 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建立城乡人口合理分布和有序转移机制。研究出台优化人口分布的政策措施。适当疏散中心城区人口,促进新增人口向新城组群集聚, 迁并集聚自然村湾人口。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深化 与新型城市化相适应的户籍、就业、居住、社保、教育、卫生等领域 的改革,消除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市民在城市之间流动的体制性障 碍,促进人力资源平等有序流动。 2、创新区域一体化发展途径 探索大都会发展模式。按照“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为纽带,以 企业为主体,以增强城市功能为核心,促进区域共同发展”的思路, 着力破除行政分割、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 基础性作用,促进武汉与武汉城市圈以及其他周边城市优势互补、互 惠互利、联动发展。 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促进区域产业分工和合理布局,有步骤地 转移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加强钢铁、石化、汽车等支柱产业向周 边城市拓展,逐步形成既有合理分工、错位发展,又有产业聚集、链 式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以交通基础设施为先导,优化区域基 础设施结构与布局,增强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建立高速化、 网络化、智能化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构建一小时经济圈。加快 与城市圈电力生产与供应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和水利基础设施网 络的整合对接。 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打破区域市场壁垒,大力建设区域性市场, 加快区域性物流项目建设,实现武汉与周边城市的物流联动,加强与 周边城市在人力资源培训与交流方面的合作,整合区域旅游资源。 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促进资源和劳动 密集型产业向农村转移,发展农村特色产业。 推进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建立城市圈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机制和环境违法行为联防机制。 (六)探索土地集约利用和财税金融支持的体制机制 以聚集生产要素、放大政策效应为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 升金融服务功能,发挥财税导向作用,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域金 融中心建设、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大胆开拓创新,积极争取国家单项 审批支持,进一步增强对土地、资金的调控能力,完善财税政策体系, 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发挥引导和支撑作用。 1、创新城乡土地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标准体系,制 定和完善鼓励、限制、禁止用地目录。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节约利用 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体系,并将评价、考核结果与下年度新增建设用 地指标挂钩。按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对建设用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引导新建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聚。开展建设用地整理,加大闲置低 效土地处置力度,深入挖掘土地再利用潜力。积极开发利用城市地下 空间。 创新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和交易制度。探索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水平 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试点,扩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 少挂钩试点。探索实现区域耕地占补平衡的多种途径。探索耕地保护 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用地指标交易市场,建立用地指标交易平台。 健全城市土地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征地拆迁和土地储备制度,加 强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和市场供求调控。探索土地一级开发试点,优化 土地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制度。完善土地交易地方法规,统一交易管理、 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建立全市统一、规范、高效、透明的 的土地交易市场机制。实行区域内土地集中征收和农用地集中流转。 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招、拍、挂制度,形成有利于 生产力合理布局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 创新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和流转制度,建立流转交易平台,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 新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市场,探索承包经营权合理退出机制,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建 立健全流转中的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保障集体的土地收益权。实施农 民宅基地换房试点,扩大“迁村腾地”试点范围,加快推进“城中村”改 造。 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在农业生 产安置、择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货币安置的基础上,开展留地安 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制、以土地换社保等多 种征地安置模式试点。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2、提升区域金融中心服务功能 聚集各类金融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引进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金融 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投资公司、企业财务公司、上市公司总部落户武 汉,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武汉设立区域总部。支持汉口银行做强做 大,力争尽快建成区域性、乃至全国性银行。做好农村商业银行筹建 工作,加快小额贷款组织、村镇银行发展步伐。整合资源,推动组建 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创造条件,设立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壮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完善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体系。打造全国性金融外包服务中心,加快引进银行业金融机 构的客户服务及信用卡中心、灾备及技术中心、授信评审中心、内部 监督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提升后台服务功能。 加强投融资市场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设立面向全国的非上市公众 公司股权交易市场,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 让系统”试点。引导企业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企业(公司)债发行 规模,尝试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探索发行地方市政建设债券。组 建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发展。 建设全国性产权交易市场和专利技术交易中心。依托武汉国家稻米交 易中心等农产品市场,争取建立全国性的稻米交易中心。创新保险产 品,开发环境污染责任险等各种新型保险业务。开展金融生态建设试 点。加快建设全市社会信用征信系统。探索组建区域票据交易市场。 争取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3、探索财税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 改革完善财税体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设立支持我市两型社会建 设的财税政策和专项资金。完善市区财税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区事权, 相应调整财权。对中心城区继续实行税收奖励政策,对远城区比照省 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新增收入返还政策执行,理顺市、区政府间财政分 配关系,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财政分配机制。 研究制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财税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 节能减排技术研发、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及可再生能源的税收 优惠政策。研究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企业间中间产品税收优惠和以奖代 补政策。深化研究并制定“两个比照”的,全面实施增值税转 型改革,推动增值税“全额抵扣”和“全行业试点”。 (七)探索促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 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为重点,创新 公共服务体制和行政运作机制,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依法行政能 力和行政运作效率,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1、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和 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在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 时,更加突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变行政主导的资源配置方式, 减少对微观经济运行的介入,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 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可由社会承担的行政、事 业职能逐步转移到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进一步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精减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扩大并联审 批和联网审批范围,逐步推广行政审批和政府服务“零收费”。 适时推进机构改革。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调整政府 组织机构。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促进科学发展。以保障和改 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按照职能有机统一的 大部门体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 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高行政 效率。 加强公共服务窗口和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在精简、规范行政审批 项目的基础上,逐步将审批处(科)室、审批权力归并前移至市直部门 服务大厅和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整合行政资源,逐步将各区的招投标 中心、土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行政投诉中心整合进入区级政 务服务中心,构建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应急管 理体系,提升服务能级。建立健全市、区、街(乡镇)、社区(村湾)四 级便民服务网络,发挥整体合力和综合效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 平。 2、创新行政运行机制 创建公共服务型财政。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公共服 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科教文卫、“三农”扶持等民生 领域倾斜。财政投入生产领域的资金,优先支持循环经济、节能减排 等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项目。完善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实现 执法部门和执收单位的收支彻底脱钩。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提高一 般性转移支付比例。逐步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研究确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标准和方式,通过“以钱养事”、“服 务外包”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 创新“阳光政务”。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规 定不能公开的外,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府公告等渠道实 行信息公开,通过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实行办事公开。健全科学、民主 决策机制,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市民、企业对政府工作的知 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整合现有政务网络资源,建设统一的电子政 务网络,建立协同办公、共享资源、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提高电子 政务应用水平。 强化行政监督。扩大行政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范围,逐步对市、 区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全程即时监控。强化以行政 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快建 设公务员廉洁从政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动态管理,努力形成反腐倡廉 长效机制。 3、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 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向公 共服务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优势企 业改制重组,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环保技术先进、带动性强 的大型企业集团。对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国有存量基础设施,采取拍卖、 合资、合作等产权出让方式吸收社会投资,逐步完善国有资产退出机 制。鼓励民营资本、外资尤其是跨国公司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 制,加强对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监管和考核。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 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国有资本监管制度,实现国有资本保值 增值。整合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健全授权经营机制,实现内部治理结 构规范化、营运高效化,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评估体系和高效的国 有资本经营体系。探索国有资产市、区分级管理,改革非经营性国有 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八)探索促进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 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大力推 动全民创业,激发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医疗、 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切实改善民生。倡导绿色消费、文 明消费,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两型社会建设,使两型社会建设最大限 度地惠及广大市民。 1、大力推动全民创业 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制定实施全民创业行动方案,完善创 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全民创业政策体系。大力培育创业主体,健全 创业辅导体系。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拓宽创业融资渠道,设立全民创 业专项资金,建立创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创业文化建设,营造创业 社会氛围,引导和支持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 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城镇居民、境内外来汉人员等在汉 创办企业。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华侨、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转 军人领办、创办企业。引导农民自主创业。鼓励个体工商户、中小企 业二次创业。制定科技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奖励的相关政策,促进各 类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 建立扩大就业的新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统一高效的 就业服务新体系,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 试验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援助制度,积极推 动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不断畅通就业供求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 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创新民营经济发展机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条件,鼓励各类人 员从事民营经济,努力提高民营经济比重。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发展 民办非企业组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 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加强政 策扶持,鼓励民营企业向科技型、外向型、规模化方向发展。拓宽融 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和股票境内外上 市。强化金融支持,完善信用担保,在坚持信贷条件、保证信贷质量 的同时,提高对民营经济的贷款比重。逐步规范公共管理、健全服务 体系、改革现行税制,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 2、深化重点民生领域改革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按照均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的要求, 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落实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 制。发挥武汉教育优势,积极开展国家级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深化教 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建立促进各级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适应素质教 育要求的课程体系、考试评价制度和人才培育模式,全面提高教育质 量。稳步推进教师培训制度、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提升教师队 伍整体素质。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试点,突出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 新能力考查。推进校办企业改制,深化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加快公共卫生体系 建设,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体 系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面向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体系。完善招投 标制度,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 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逐步解决群众“看病贵”等问题。深化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改革,稳步推进“首诊制”、“双向转诊制”和“医药分开”试点, 加快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区、乡、 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农村新型合 作医疗制度,努力提高农民参合率。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 保食品安全。 加快文化体育体制改革步伐。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相结合,推动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创新文化体育事业投入机制,利用多种形式筹集发展文化体育产业的 资金。深化市直文艺院团改革,探索建立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授权经营制度,做好文化经营单位改革。积极探索大型社会公益设 施市场化管理,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和住房、失业、 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 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轨。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待遇与 缴费更加紧密挂钩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制。完善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和大额医疗保险办法。 3、促进绿色消费 促进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普及推广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 护知识,开展经常性的两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绿 色消费、环保生活观念,培育两型社会文化氛围。继续整治城市白色 污染,抑制过度包装,限制使用塑料袋,大力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 子,积极倡导节约简朴的餐饮消费习惯。鼓励市民出行多选择公共交 通,多使用自行车,多步行。组织好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城市节 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无车日、无烟日等活动。 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加强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节能 产品的认证,提高绿色标志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实施能效标准和标识, 规范节能产品市场,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和办公电器,降低待机能 耗。探索强制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扩大再生水利用的有效办法。 建立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在科学定价、合理营销、适度包装等方面的 合作和约束机制。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引导作用,通过绿色消费带动绿 色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引导企业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 低绿色产品的成本,形成绿色生产与消费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4、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大力开展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不断增强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 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营造 良好的舆论氛围,营造上下齐心、人人参与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 改革氛围,建立健全腐败防控体系,完善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 织保障,使两型社会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 全社会的共识。 激发公众参与投身改革的热情。开展形式多样的献计献策、宣传 发动、听证咨询等活动,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 和消费方式,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将两型社会建设真正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单位。 开展两型示范创建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两型创建活动。 建立健全两型创建活动的考核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党 政机关、社区、村镇、学校、家庭等两型社会创建示范单位的评比和 考核工作。 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武汉 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专项改革方 案,研究并解决重要问题,推动武汉市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综合配套改革 试验工作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区、各部门,并纳入绩效目标 管理和考核。 (二)统筹安排,加强督查 建立市政府调度会制度,由市长主持召开,主要对改革试验重大 方案、重大专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措施等进行专题研究、 协调和部署。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两型办负责建立健全督办督查 和通报制度。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事项, 先行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在全市进行推广。其他专项改革,在对专 项改革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后,制定实施计划,分步推进。 (四)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各区、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方 案,落实承办单位和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区、各部门 内部和相互之间的协作、合作机制,及时沟通协调改革试验工作中的 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 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 (五)争取支持,营造氛围 紧紧依靠国家有关部门推进改革试验工作。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在 武汉城市圈开展各项改革试点,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协调支持重大改革 事项和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上下齐心、各 界努力、人人参与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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