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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走出科学人生目的认识的误区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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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走出科学人生目的认识的误区91【精品】走出科学人生目的认识的误区91 走出科学人生目的认识的误区 许多大学生认为,我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唱高调,说空话。这不是我们教育的要求太高,不是人们的觉悟太低,也不是提出这一人生目的本身有什么问题,主要是许多人在理解这一科学人生目的时走入了以下误区。 一一为人民服务是外力强加的。有人说,人活着应该为自己,吃、喝、玩、乐。有人甚至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谁会为别人而活着呢?谁会从内心接受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呢? 这种看法认为为人民服...
【精品】走出科学人生目的认识的误区91
【精品】走出科学人生目的认识的误区91 走出科学人生目的认识的误区 许多大学生认为,我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唱高调,说空话。这不是我们教育的要求太高,不是人们的觉悟太低,也不是提出这一人生目的本身有什么问题,主要是许多人在理解这一科学人生目的时走入了以下误区。 一一为人民服务是外力强加的。有人说,人活着应该为自己,吃、喝、玩、乐。有人甚至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谁会为别人而活着呢?谁会从内心接受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呢? 这种看法认为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外力强加的,而不是个体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然,对个体的人生来说,不能说不需要为自己。因为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他具有吃、喝、睡、性行为等本能的需要,而且人在社会生活中还产生了比自然需要更高层次的社会性需要,诸如交往、归属、尊重、自我实现等不同层次的需要。正如马斯洛所说:“一个人有了充足的面包,而且长期以来都填饱了肚子,这时,立即会出现另外的‘更高级的’需要。支配有机体的就是这些更高级的需要而不是生理上的饥饿。当这些需要依次地得到满足之后,又会有新的(仍然是‘更高级的’)需要产生,等等。” 人具有从自然需要到社会需要这些由低级到高级的需要,人的一切活动的动因就是要满足需要。这种需要是人自身内部产生的,而不是外力强加的。相应地人要满足自身的这些需要,也就不是社会的要求,而是个体内在的呼声。个人要满足这些需要,就必须树立一个科学的人生目的,否则这些需要就得不到满足。如果一个人的工作不是为社会谋利益,他的这一工作就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就不能获得报酬,也就无以满足个人的需要。正如一个企业的产品如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要,就没有市场一样。设想一下,某人的人生目的若只是为自己吃喝玩乐,那他就不可能归属于某一集体,因为集体的生存发展需要个体的奉献、个体与集体的共存共生,集体排斥那种只为自己打算的支离破碎的个体。这种人的归属感就无从获得,归属这种需要也就无法满足。个体要想获得他人的爱慕和尊重,要想去爱他人,若抱有人人为己的人生目的,他就得不到别人的爱和尊重,也就没有人爱他。可见,人们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满足自身需要的内在要求,而不是外力强加于个体的不切实际的空想。 一一为人民服务是异己的。有人认为,为己是人的天性,而为人民服务就是为他,这是异己的。其实我们细想一下就知道,要科学解答“人为什么活着”这一人生根本问题,就必须以正确回答“人怎样才能活着”为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先解决了“怎样才能活着”,然后才能谈得上为谁而活的问题。 关于人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有过经典的述,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具体来说,一个人从直接进入父母这一对社会关系开始,就已经承受着社会关系的制约。随着他活动的丰富,交往领域的扩大,而置身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之中,进行自我选择和社会选择,担当社会角色,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完整意义的社会人。亦即人要真正活着,决不可能超脱社会,而要通过与社会发生千丝万缕的关系才能得到生存和发展。对此,爱因斯坦曾做出过深刻阐述:只要我们全面考查一下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我们就会马上看到,几乎我们全部的行动和愿望都同别人的存在密切联系在一起。个人之所以成为个人,以及他的生存之所以有意义,与其说是靠着他个人的力量,不如说是由于他 是伟大人类社会中的一个成员。可见任何个体离开了社会,他的生存和生活都是不可思议的。正如没有人就没有社会一样,没有社会,人也就不成其为人。人只有存在于社会中并和他人发生联系,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所以,为人民服务不是异己的,而是成就自己。这样,对为人民服务人生目的的内容和要求的理解就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了,就很容易被普通群众所接受,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就不会作为一种异己的观点而遭排斥。 一一为人民服务要放弃个人利益。有人说,现在谁不是领了工资后塞进自己的腰包,有哪个想到为人民服务,像雷锋那样把每月的津贴捐给灾区人民,而自己却穿着打补丁的袜子。 记得课堂上有一个大学生向我提问:老师,您说大学生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而您是大学老师,应该有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是吗?当我回答是后,学生还问:老师您有存款吗?您若有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你打算买房子的钱应该用来帮助那些还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您不这样做,就不是大公无私,您并没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老师,我不是贬低您,现在社会上谁都这样,这是人们思想觉悟的实际状况,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人很少,不是吗? 其实该同学误解了为人民服务的含义,认为为人民服务就要放弃个人的正当利益。这里,我们得弄清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一切言论和行为的宗旨,不是不要个人的正当利益,而是要反对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所谓正当的个人利益就是那些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得的个人利益,这与为人民服务并不排斥。自私自利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的私利往往不择手段、损人利己、损公肥私,这才是科学人生目的所要摈弃的。现实情况是谁也不能没有正当的个人利益,若完全放弃了个人的正当利益,个人也就无法生存,更不用说为人民服务。 学生认识上的误区,是我们有些宣传过度而导致的。当年雷锋向灾区人民奉献出自己的津贴,他作为一个军人,还有饭吃,有打补丁的袜子穿,而对普通人来说,若放弃个人的正当利益就会危及温饱了。现实中存在个人正当利益,法律也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道德要求、道德宣传就要切合国情,超道德决不是道德。而许多人正是由于在认识上陷入了这样的误区,认为人们都在享受自己的正当利益,而没有奉献给更贫困的人,所以觉得要求大学生树立为人民服务人生目的是空想,是唱高调,是不切实际的。我们走出这一误区,为人民服务人生目的就又向现实靠近了一大步。 一一无需为人民服务目的,只要遵纪守法就行。一些人说,我们身边的人有多少会说他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但许多人都会说他是遵纪守法的,就这样他们工作不也很出色,生活很幸福吗?那又有什么必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呢?这导致了正确理解科学人生目的的又一误区。 人们应该努力工作,也必须遵纪守法,但只有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才能做到自觉守法,真正守法。否则,只会钻法律的空子,甚至触犯法律。所以,人们除了遵纪守法还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树立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人生目的。 人生目的不象阶段性目标那样具体可见,如大学生每天在努力学习和培养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农民每天在田间辛勤耕耘,科研人员在实验室认真做实验,他们的阶段性目标是具体可见的,学生为取得好成绩,农民为获得丰收,科研人员为做出新的发明创造,但是他们许多人并没有说其人生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也似乎与为人民服务无直接关联,而这一切具体的目标都有一个最终的归宿,那就 是为人民服务。这一科学人生目的应该统帅着人生实践中的一切具体奋斗目标。所以我们不能只从其阶段性上来断言:这些奋斗与为人民服务无关。我们应当看清其最终的归宿。个体的人生只有树立了明确而科学的人生目的,其一切具体目标才不会偏离正确的方向。何况,人们在为实现具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困难,碰到挫折,若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就会激励人们为了最终的目的,而想方设法克服眼前的一切困难险阻,为人们战胜困难而增添巨大的勇气和力量。相对于阶段性目标的具体性、明确性来说,人生目的的这种长远性、潜隐性也是人们在现实中往往看不到为人民服务人生目的、漠视为人民服务人生目的的原因之一。 一一先为自己,再为人民服务。在大学生的课堂讨论中,有人说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我并不反对,但我心里暂时的确顾不上为人民服务这个远大目标,现在就业形势这么严峻,我首先想到的、并为之苦苦努力的是学好本领,培养能力,毕业后能考上研究生或找到适合自己的、报酬丰厚的工作。当这一平台搭建好之后,我再会考虑、而且肯定会去为社会、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因为,我们不可能只为了自己的小家庭而活,我们当这一切条件具备后就会努力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报效祖国,回报社会,为人民服务肯定在必然趋势之中。 大学生的这种说法很真实,很切合他们的思想实际。但是,他们这种看法有其短视之处,这形成了人们正确认识为人民服务人生目的的又一误区。不错,任何个体要为人民服务,首先得搭建一个平台,即作好为人民服务的准备,但是,我们不能把建平台与上平台操作(为人民服务)二者割裂开来,当年青年周恩来就曾立志“为中华的崛起而读书”,可见这二者完全可以统一起来。当然,如果要把人生目的分为先后不同阶段也未尚不可,因为我们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大部分人的思想觉悟实际就是如此,我们的人生观教育也就不能脱离群众的思想实际。这种看法我们可以在邓小平同志的“共同富裕”思想中找到科学依据,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他人致富,进而大家共同富裕。即先为自己,后为社会。从现实情况看来,还有许多人在为温饱而奋斗,为养家糊口而奋斗,为供养子女而奋斗。他们每天面临的就是挣钱、挣钱,也就是说他们还在为满足其家庭的低层次需要而劳作。有些人就在这样的劳碌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还没来得及产生和满足其高层次的需要。从他们身上似乎体现不出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而是为自己、为亲人的人生目的。其实,他们在为自己的直接物质利益奋斗过程中,必须有一种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潜在思路,否则他们连最基本的温饱需要也不能持久满足,更何况当个体的这些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即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搭建好后,他们会产生并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如尊重、爱、归属和自我实现等,这样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也就不期而至了。 为人民服务是造就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不仅仅是来自外部对个体的要求,还是个体自己的内在需要,是保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同时实现个人利益的一种途径,也就是成就社会个体的必然要求。人们不放弃正当的个人利益,不是在“为己而活”,而是“先为自己”搭建奉献社会的平台。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不能被遵纪守法所取代,它统帅着、激励着人们孜孜不倦地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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