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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看报可以开阔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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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看报可以开阔视野成质技监〔2007〕118 号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质监局,稽查分局,市质检所: 现将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的意见》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当地实际,在整 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 -1- 公厅的意见》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2- 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 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意见 2007年6月...
读书看报可以开阔视野
成质技监〔2007〕118 号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 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质监局,稽查分局,市质检所: 现将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 知>的意见》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当地实际,在整 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 -1- 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意见》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2- 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在全市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 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知》的意见 2007年6月26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知》(成办函第14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007年6月26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这是在总 结分析过去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加工 质量安全卫生水平,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重要措施, 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2007年为质检系统“小作坊整 治年”决定的重要措施。目前在金牛区试点工作即将结束,全市的整治 工作即将展开,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整治工作并 取得实效,结合在金牛区的试点经验,现就质监系统落实无证无照食 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 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近年来,发生的 食品质量安全问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多数系小企业小 作坊生产,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 产品质量问题更为突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成为问题食 -3- 品的重要源头,对食品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能否有效地解决食品小 作坊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决定食品安全水平的关键环节和重 要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 和全国质量工作会,并出台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 特别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 治,坚决取缔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是根据成都食品安全的现状,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成都的重要举措, 葛红林市长指出:“ ”。各局要切实从政治的高 度,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此 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 时期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 举全系统之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积极主动地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食品生产加工业整体水平特别是西部地区相对较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大量存在,广泛分布在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从业人员知识水平不高,生产设施和设备简陋, 管理混乱,卫生状况普遍较差。小作坊“多、小、散、乱、差”的特点, 决定了专项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宽、整治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各区 (市)、县局要在当地政府和食安办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职能部 -4- 门,积极参与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质监部门 作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部门,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加强 小作坊监管,是职责所系,义不容辞,各局一定要坚定整治的决心, 增强必胜的信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整治取缔工作出谋划策, 争取领导,当好参谋。不但要全力以赴地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更要根 据总局小作坊整治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既要唱好“配角”,更要当 好“主角”,推进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切实把握好整治取缔工作的主要环节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大,隐蔽性强,专项整治和取 缔将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结合市食安委在金牛区试 点情况(有关资料附后,供参考),各局在整治取缔中要特别注意把握 以下几个方面: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小作坊,多数分散在居民区或农村院落,有的是季节性生产,流动性强, 统计排查难度大。各局要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充分依托和督促 基层乡镇(街道),与社区、村(组)签定责任书,确定专人,逐院逐户进 行排查,切实摸清每一户的基本情况,查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生产状 况、产品销售区域和质量情况,建立和完善档案,分类统计动态更新。 同时,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社区、村(组)摸底上报的情况进行逐户核实,边摸边排,查漏补缺,摸排和核实数据要层层签字确认,情况不 准、底数不清的要重新进行排查,否则不能转入下一阶段工作。 -5- 要督促乡镇(街道)设立举报电话,落实值守人员,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共同 监管的氛围。 各局要协助基层政府借助新闻媒体、有线广播和印发宣传单、张贴公告、案例展览 等多种渠道,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务院刚刚颁布发的《关 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及无证无照小作坊危 害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决心,形成强大的 舆论攻势。特别要注重做好房东的思想工作,通过政策法规的宣传和 正反典型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出租屋房东和小作坊业主真正了解 专项整治和依法取缔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认识到无证无照生产加 工食品是违法行为,做到全社会监督,出租屋房东主动配合,小作坊 业主自觉取证后合法经营,达不到许可及准入条件的自觉关闭清场。 各局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探索“集中加工区”、“公司+作坊”等途径,、引导食品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对有意愿合法生产经营 的,要主动帮助其诊断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差距和完善的途经以及 所需的经费;对无条件改造和不能实现盈利的,劝导其自动关停并转; 对通过努力能达到准入条件的,要积极帮扶,为他们提供技术服务和 -6- 便利条件;对无意改进或根本达不到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要坚决取 缔。在执法取缔阶段,要按照市食安办“小作坊整治会议纪要”等要求, 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及基层政府联合行动,对到期未自动关闭清场的, 区(市)县联合执法队应依法逐一予以取缔,不留死角。通过这次全市 的集中整治,实现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取缔的目标。 同时,各局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关心帮助下岗失业人 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确有生产困难的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落实相 关的优惠政策和就业政策,为其再就业或转行提供机会,帮助其解决 实际困难。 四、及时总结分析,建立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任务。近 期,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 工作的意见》(国质检食监[2007]284号),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局要把贯 彻落实总局关于小作坊整治精神与此次无证无照小作坊整治取缔工 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食品生产市场准入的政策法规,帮助企业规范 提高。要把防止反弹,建立和完善小作坊监管的长效机制作为工作重 点,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服务与监管相结合,不断探索和 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使我市的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请各区(市)县质监局将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7- 情况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2007年10月10日前;有证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情况和 《有证有照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2月15日前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处,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韩吉玲 联系电话:87579361 附件1.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表; 2.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情况统计表; 3.有证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情况统计表; 4.关于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的几点建议; 5.金泉街道办事处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 整治经验交流材料; 6.金泉街道办事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宣传单; 7.告房东书; 8.金泉街道办事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移交通知书。 二??七年八月八日 -8- 附件1: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表 社区(村组)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作坊名称 详细地址 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 业主 失地农民 ? 联系电话 主业身份 外来人员 ? 下岗职工 ? 从业人数 自有产权? 房屋性质 经营场所 院落? 街面? 租赁房屋? 季节性 作坊面积 是? 否? 生产 主要产品 日产量 房东姓名 身份证号 失地农民 ? 房东 房东身份 外来人员 ? 联系电话 下岗职工 ? 调查人 复核人 社区(村组)整 治意见 街办(乡镇)整 治意见 备注 -9- 注:详细地址应填至最小单元 -10- 附件2: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情况统计表 区(市)县质监局(盖章): 填表人: 负责人签字: 出动车辆: 台(次) 出动人数: 人(次) 劝导户数: 户, 次 业主情况 小作坊地址 院落或 原料设备工序号 产品 房东姓名 整 治 结 果 备注 失地下岗(社区、组队) 街面 具是否搬走 姓 名 外来 注:地址应详细到几组几队;整治结果分为:1、清场(即原料设备工具已全部撤除和搬走),2、取缔(即被强制取缔),3、转行(即生产设备清场,不再从事食品生产),4、办证中(即有条件办证,已停产正在办证中),5、已办证(即经过整治已取得证照,合法生产),6、关门停业(即确实找不到业主和房东,须随时关注,开门即取缔)等。 -11- 附件3: 有证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取证情况 序 号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种类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整治结果 备 注 卫生许可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 填表说明:1、产品种类为28大类以外的,填具体名称。2、取证情况,填证(照)到期年、月,无QS证填“无”。3、整治结果填“符合QS要求”、“限××天整改”、“已无证查处”、“已建议吊销××证(照)”或“已取缔”等。4、备注,填是否已领取《食品生产许可受理通知书》“进入QS取证程序”等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12- 附件4: 关于探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长效监管机制的几点建议 各区(市)、县质监局: 在小作坊整治中,探索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监管机制 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各局可根据以下建议,并结 合本地实际情况,协助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力争有所突破。 一、积极探索。由有关职能部门向街办(乡镇)委托放权,责权 一致,由街办(乡镇)统一组织实施对小作坊的综合治理; 二、对确需保留的小作坊进行疏导式治理。如:利用集贸市场闲 置房屋进行统一规范改造,建成集中加工区,实施豆制品、腌卤、糕 点、面制品等分区生产,确定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管; 三、探索公司+合作社,公司+农户和散户互相置换土地、集中 修建、规范生产以及政府建立传统食品加工园等模式,实现龙头带动、 联小做大、整合做强和专业分工、规范生产; 四、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针对食品生产违法行 为和小作坊的特点,对奖励金额进行细化。凡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食 品生产行为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经核实和确认,即按 额度予以兑现; 五、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体系。确定专人,加强与执法部门之 -13- 间的联系,建立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一旦辖区内出现违法违规食品 生产加工行为和无证照小作坊,立即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进行查处取 缔。同时,加强街办(乡镇)和社区(村)的食品安全巡查,建立快 速发现机制。街办与社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街办与社区 的食品安全职责和任务,社区食品监督员应按要求实施日常巡查,发 现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或无证无照小作坊等情况,应立即报告街办并做 好记录,街办立即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查处或取缔,对不认真履 行职责的,应严肃追究和处理; 六、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明确不得将住房出租用于食品生产加 工活动和房东应对承租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出租房屋的 双方应签定《出租房屋责任书》,将出(承)租房屋应遵守的事项、 责任和义务等以书面形式进行事先告知和事后约束。 以上建议仅供各局工作中参考。 二OO七年八月八日 -14- 附件5: 疏导先行 惩扶并举 全面推进无证无照小作坊整治工作 ——金泉街办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交流材料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市政府、区 政府作出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并将我街道 作为试点区域后,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实施专项整治 的工作要求,在红林市长的关怀指示下,在市食安委、督察组和区联 合执法组的指导帮助下,街道办事处在实践中务实求真、探索创新, 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同时,我们积极归纳总结,注重积 累整治经验,基本达到了试点的预期效果。现将我街道整治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小作坊整治基本情况 金泉街办共有19个社区,经最后排查核定,无证无照食品生产 加工小作坊有76户,分布于17个社区。其中,位于院落的有57户,外地人有68户。通过整治,57户自行清场,7户取得证照,取缔7户, 5户停产正申请办证;共出动人员1800人次,出动车辆170台次,投入经费10万余元,共拆除和搬走锅炉12台、烤箱6台、烘房3处,灶台4座。 二、主要做法 -15- 街办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治,层层召开动员 大会,提出了“先房东、后业主;先院落、后街道;先外地、后本地; 先易后难”的工作方针和“工作细心、劝导耐心、帮扶热心”的工作原则。 并与试点工作组、区联合执法组密切配合,从相关科室和社区抽调精 兵强将,组成清理整治队伍,以分片、分户包干的方式把调查、宣传 和劝导工作落实到人头,要求各执法组,多轮次深入到各户中进行核 查、宣传和劝导。同时,街道还把整治工作纳入了街办对社区目标考 核的重要内容。 为使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更熟悉掌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 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相关政策,严格执法程序,街道专门召开培训会, 对相关执法人员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由工商、卫 生、质监的专家讲解清理无证无照食品小作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 技术,并将有关的法律法规制成统一的学习和宣传资料印发,用 于执法组现场检查使用。通过培训,为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奠定了基 础。 编印宣传资料,张贴公告,悬挂标语。我们根据街办实际编印了《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单》、《法规宣传资料》、《告房东书》等 3000余份,分发给小作坊业主、房东和辖区群众。张贴公告210份, 悬挂标语46幅。设立并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街道和社区共制 -16- 作固定、临时的举报电话挂牌800个,设立举报点20个,整治过程 中共接到举报7个,处理率100%。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加强沟通。组织社区、村干部,采取分片负责,召开房东、业主会议和上门 宣传、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宣传和劝导,特别强调以面对面方式进行 沟通交流。同时,我们还动员小作坊业主和房东相互监督和举报,及 时发现新的食品安全隐患,由于宣传动员工作扎实深入,宣传面达到 100%。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整治营造了强大的舆 论基础。 认真排查摸底。我办和市试点工作组、区执法综合组对接后 共同分析研究,一致认为摸清底数是整治方案落实的基础,决定立即 调整工作方案,在核实公告阶段继续开展摸排工作,确定“先摸排,再 核实;边摸排,边核实”的工作方法,彻底摸清底数,防止遗漏。一方 面由社区工作人员逐户、逐院进行第二轮排查,另一方面由区质监、 工商、卫生部门的人员担任三个分队队长,带领执法人员对已有的和 摸排新增的无证无照小作坊进行逐一核实。经过认真排查梳理,无证 无照小作坊由原来的20户增加到123户,再经反复核实,最终确定76户属于此次整治取缔范围,由于摸排工作成效显著,为下一阶段工 作提供了可靠依据。 耐心劝导,尽力疏导。在宣传劝导阶段,工作重心由摸排、 公告、宣传转移到宣传劝导和疏堵相济上,联合工作组再一次调整工 -17- 作方案,充分依靠街办和社区工作人员基层工作优势,将街道办工作 骨干确定为分队队长,带领执法人员深入全面开展宣传劝导工作。劝 导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边清理边劝导,发现无证无照的即 当面宣传政策、发放书面资料、下达停业通知书,并签订限期自行撤 离承诺书;第二阶段边劝导边疏导,对有办证要求的小作坊进行登记, 移交给帮扶指导小组现场诊断,并采取多时间段上门查访,多渠道联 系,千方百计做好房东和业主面对面劝导和疏导工作。由于劝导的方 式和途径得当,群众积极支持配合,有61户已于7月19日前自行清 场、搬迁和停业,占总数的80%,大大减少了整治取缔工作的难度。 在整治过程中,按照“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惩扶并举”的原则对 房东和业主实施人性化帮扶。将小作坊整治与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纳入统筹考虑。街办专门成立了由街道城管科牵头、 劳动保障方面人员配合的转行再就业指导小组,对家庭困难的失地农 民、下岗职工开展帮扶和指导其转行再就业。例如:本辖区涧漕社区 四组农户余述芳,家中5口人,靠豆腐作坊维持生计,但又不能达到 生产加工的办证标准,街道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主动帮助找 工作,先后3次介绍工作均未满意,最后确定在街道城管协管队工作, 较好的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成立帮扶指导小组,帮助促进小作坊改造。街办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的专家对有意愿办证的业主逐 户现场会诊,指导帮助其整改完善,达到取证条件后领取相关证照, -18- 通过帮扶指导,有7户取得证照合法经营。成立应急小组,处置突发事件。针对已经被责令停止生产但拒不改正的小作坊,实施依法 取缔,如:清水三组11队一家生产豆腐和凉粉的小作坊,因其生产 条件恶劣、环境极其脏乱差并涉嫌违规使用添加剂,执法组与应急组 当场予以了坚决取缔。 整治效果好不好,关键看长效机制是否落实,是否有效。自专项 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就着眼长远,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进 一步完善了监管网络,明确社区主任是监管第一责任人,各社区均确 定了专人直接负责食品监管工作。落实了有奖举报制度,凡是群众举报的非法小作坊,由街道专门人员进行核实,一旦确认,即按承 诺的额度进行奖励。建立了零报告制度各社区每月定期向街道报送监管工作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为街道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 治提供基础数据。加强目标管理,建立快速发现机制。街办与社 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街办与社区的食品安全职责和任务, 社区食品监督员实施日常巡查,发现非法作坊,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街办,街办立即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查处或取缔,对不认真履行 职责的,将追究责任。整合执法力量,运用综合治理,确保长效 管理。整合街道城管和综治巡逻力量,运用城管职能,严厉查处违法 搭建,清除小作坊生存场地,遏制小作坊反弹。同时,与相关职能部 -19- 门建立了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加强了对出租房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三、几点体会 通过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可 供大家参考: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区两级专门选派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和执法组,与街 道和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深入院落逐户排查和劝导,保证了该项工作保 质保量按时完成。 整治工作开展必须建立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掌握的小作坊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才能做到整治 有效,才能做到疏堵结合、分类处置。我们采取先摸排后核实的方法, 做到一户不漏。从原来分布于5个社区的20户,通过疏篦式排查核实,最终确定为分布于17个社区76户,为开展宣传、劝导、帮扶和取缔工作奠定了基础。 整治实效好不好,会不会反弹,房东的作用至关重要,如果房东认识到位,支持配合取缔工作,整治速 度就快,效果就好,也不会出现反弹;反之,则会增加劝导和执法难 度。因此,我们找准切入点,先从房东入手,由社区、街道执法组、 试点工作组的同志与其做思想工作,效果十分显著。例如,兴盛社区 1户生产凉粉小作坊,通过做房东的工作,当天就使其自行撤离。 -20- 整治最关键的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坚决取缔,不能给那些不听劝导,不愿意整改和不愿意签订限期自行 撤离承诺书的业主更多的时间和机会抗拒法律法规,对生产不合格食 品的应立即实施取缔;对签了承诺书到期拒不履行的业主,也应按期 实施强制措施。我们采取边劝导边整治的方法,依法取缔了7户,起到了震慑作用。 目前,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基本告一段落,我办在整治工作中虽然 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抓 好长效管理,在市、区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市、区各级相关部门 的关心指导下,全面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规范工作,为城 乡统筹做出更大的贡献。 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 2007年8月8日 -21- 附件6: 金泉街道办事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 小作坊专项整治宣传单 市民朋友、食品生产加工业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 措施加强监管,食品质量安全有了明显提高。但是,食品安全事件仍 然时有发生,从安徽阜阳“空壳奶粉”到河北出现的“红心鸭蛋”,从发生 在我们成都的“陈化粮”、“毒泡菜”到7月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的“潲水油”事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 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这些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多数系无 证无照“黑窝点”生产,多数是在城乡结合部生产,多数销往城市郊区 和农村市场,危害极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成都,更好地 适应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需要,成都市委、政府从以人为 本的高度,决定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坚 决取缔,这是确保城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吃上合格食品、放心食品 的重大举措。希望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加工业主,充分认识整治取缔 -22-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为维护 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成都新特区、维护优秀旅游 城市的声誉作出贡献。 刚刚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 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 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 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 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 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条第四款 规定: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照而未取得许可证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 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 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非法经营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所使用的原 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 -23- 国家强制性标准。违反前款规定,违法使用原料、辅料、添加剂、农 业投入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 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 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在成都市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业 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在2007年 月 日前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即QS证),合法生产经营。从2007年 月 日起,凡没有取得相关证照的, 政府将组织有关执法部门给予严厉查处和坚决取缔。对拒绝、阻挠执 法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 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希望广大市民和食品生产加工业主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 品的行为进行监督,踊跃举报。同时也希望广大出租房业主,切实履 行义务,不得为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场所。对 为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提供伤所的,将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 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 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 -24- 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 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追究出租房业主的责 任。 二00七年 月 日 注:本“宣传单”内容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 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仅供参考。 -25- 附件7: 告房东书 各位房东: 近年来,一些不法份子,为谋取个人私利,不惜滥用食品添加剂 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恶劣行为,已严重地损害了老百姓的身 心健康。为有效杜绝、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居民饮食用 药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 法规,从即日起,我辖区将广泛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希望得到广大房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凡业主属无 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请劝其主动关闭、停业或转行,不得再从事 非法生产加工活动;对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业主,请他们在2007年 7月31日前,主动向卫生、工商、质监部门申办相关证照,获得批 准后,再投人生产。若不具备条件,又继续从事非法生产加工的,我 们将依法予以取缔。 希望广大房东积极参与到我们的整治行动中来,义不容辞地做好 监督与检举工作。使那些非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不法分子,无藏匿 之处。公开投诉电话:87502696(白天)、87505096(晚上)。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是一项民心工程,我们将长期 -26- 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由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合建设长效管理 机制。为此,在未来的整治行动中,一经发现,立即整治,对拒绝、 阻挠执法工作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位房东,对你的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金泉街道办事处 -27- 附件8: 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移交通知书 社区: 金牛区金泉辖区专项整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执 法组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已对你社区清理出的 等总计 户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查处取缔。现按照成都市政 府、金牛区政府相关要求,将查处后已清场、停业和取缔的无证无照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移交给你社区(清单附后),请你单位加强出租 房屋管理,对已查处取缔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强监控, 防止反弹。同时,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区域内无证无 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再滋生。 附:金泉辖区专项整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移交花名册 金泉街办负责人(签字) 社区负责人(签字) 二??七年八月 日 -28- 主题词:食品生产 小作坊整治 通知 抄送:红林市长、万明副市长、龙学副秘书长,市食安委办 公室,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7年8月13日印 -29- (共印50份)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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