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2017-09-21 5页 doc 18KB 19阅读

用户头像

is_562397

暂无简介

举报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 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 一次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2551 元=2551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 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 一次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 ×2551 元=2551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个月 ×2551 元=5102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408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5102 元=45918 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0 个月= 25510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5 个月×2551 元=3826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 个 月×2551 元=10204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5510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3826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10204 元=73979 元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2 个月= 30612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5 个月×2551 元=6377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 个 月×2551 元=15306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0612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6377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 15306 元=109693 元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0 个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5714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6 个月= 40816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50 个月×2551 元 =12755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10 个月×2551 元=25510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081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27550 元+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 25510 元=193876 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8 个月= 45918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 工资的 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 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 ×7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2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 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352038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5918 元=397956 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0 个月= 51020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 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 ×8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3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00507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1020 元=451527 元.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2 个月= 56122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 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 ×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4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48976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6122 元=505098 元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4 个月= 61224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 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 ×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97445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1224 元=558669 元. 具体数额: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2858元×20年==257160元; 二级伤残为257160元×90%==231444元; 三级伤残为257160元×80%==205728元; 四级伤残为257160元×70%==180012元; 五级伤残为257160元×60%==154296元; 六级伤残为257160元×50%==128580元; 七级伤残为257160元×40%==102864元; 八级伤残为257160元×30%==77148元; 九级伤残为257160元×20%==51432元; 十级伤残为257160元×10%==25716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3136元×20年==62720元; 二级伤残为62720元×90%==56448元; 三级伤残为62720元×80%==50176元; 四级伤残为62720元×70%==43869元; 五级伤残为62720元×60%==37632元; 六级伤残为62720元×50%==31360元; 七级伤残为元62720×40%==25088元; 八级伤残为元62720×30%==18816元; 九级伤残为62720元×20%==12544元; 十级伤残为62720元×10%==6272元; 甲村民欲建二层小楼,发包给乙承建,乙有一支几个村民组成的建筑队。一个建筑工丙从脚手架上掉下来,问:谁来承担丙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人认为,本案中房主不承担责任。 本案中三个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做如下分析 一、房主和承包人:一般承揽合同关系,而非建筑工程合同关系。根据《建筑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建筑法……依照现行有效的(建质[2004]216号) 《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农民自建的低层住宅是指两层及两层以下住宅…… 建筑工程合同和一般承揽合同的区别在于建筑工程由于项目一般较大,法律规范较为严格,如承包人的资质问题可导致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一般承揽合同发包人(定做人)对施工过程不承担责任,承包人需按期按质量交付工作成果,请求报酬。而且法律对承包人的资质没有特殊要求,意即,即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发包人也不承担选任过错的责任。 二、房主和雇工。不存在任何关系,理由如上所述,房主把工程发包给承包人,他们之间是定做与承揽的关系,在承揽工作期间发生任何事情和定做人无关。 三、承包人和雇工的关系。存在雇佣关系,雇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应该由承包方承担责任。
/
本文档为【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