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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2017-09-17 11页 doc 25KB 68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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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1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深化社区建设的要求,目前我区清溪、溪北、贵筑三个办事处目前已经改为清溪、溪北、贵筑、明珠、阳光五个社区。为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办事处改为社区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区环境卫生工作实际,以推进我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社区和谐稳定为基础,增强社区功能,推进我区基层城市管理体制建设,为促进我区环卫事业的协调...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1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深化社区建设的要求,目前我区清溪、溪北、贵筑三个办事处目前已经改为清溪、溪北、贵筑、明珠、阳光五个社区。为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办事处改为社区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区环境卫生工作实际,以推进我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社区和谐稳定为基础,增强社区功能,推进我区基层城市管理体制建设,为促进我区环卫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区“创模”目标,进一步巩固我区“创卫”、“创文”成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社区街道环卫清扫保洁管理范围,按划分配齐各社区环卫保洁人员,确保办事处改社区后中心城区环卫工作平稳过渡交接。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按照《贵阳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做好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路面清扫保洁工作达到道路、人行道、沟边无固体废弃物、污泥、污水等的要求;垃圾 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重点路段随产随清,垃圾清运密闭运输,公厕管理要做到干净、整洁,设施完好。 (二)办事处改为社区后,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由各社区负责管理,区城管局负责进行业务指导。 (三)目前原贵筑、清溪、溪北三个办事处共有664名在岗环卫工人。上述人员划分到社区,原则上以在岗路段所属社区为准,由所属社区原地接收,其中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也由所属社区接收管理。 人员具体分配为:贵筑社区162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110人),明珠社区12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83人),溪北社区116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78人),阳光社区230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156人),清溪社区33人(其中公益性岗位人员22人)。 (四)花溪城区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外,楼群院落及城郊结合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相关社区、村负责清扫保洁。保洁路段相邻的各社区之间、社区与乡镇之间、社区与其他区之间相互将保洁范围各自延伸20米,确保环卫保洁工作全覆盖,无间隙。 四、补贴标准 (一)清扫保洁工人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现在劳动报酬标准930元/月按时足额发放。其中,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发放劳动报酬清单、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及相关资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补贴。目前,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为最低劳动报酬标准的60%,社会 保险补贴标准为单位缴纳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发后补”的规定进行申请。 (二)三个办事处改为五个社区后,贵筑、溪北、清溪、阳光、明珠社区无经济职能,公益性岗位补贴60%以外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40%部分经费均由区财政承担。5个社区664名环卫工人年劳动报酬总额741.02万元,年社保费用需381万元,两项费用共计1122.02万元由区财政承担。此外,区环卫站非公益岗位环卫工人的社保费用也由区财政承担。 (三)年劳保福利加班及节日慰问费需73.04万元,工具用具年费用需19.92万元。两项费用由各社区收取的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解决,不足部分由各社区专向区政府申请核拨(详见附件二)。环卫服装、垃圾清运手板车由各社区据实专题向区政府申请购置。 五、保障措施 (一)在经费安排方面原则上应充分用足公益性岗位政策,补充社区环卫经费的不足。区有关部门在公益性政策实施方面,应重点向环卫岗位倾斜。对今后各个社区空出的公益性岗位,原则上按现行公益性岗位录用政策进行招录。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待明确所被划分到的社区后,由新的用人单位主体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二)在社区环卫经费开支渠道未落实明确前,按原资金来源渠道开支,确保环卫队伍稳定。 (三)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补贴中央及省市财政只拨付60%,其余40%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报酬、社保两项补贴目前再就业资金政策规定均按季度进行拨付,公益性岗位环卫工人劳动报酬、社保两项补贴按月拨付。如公益性岗位政策发生变动,以及上级划拨的就业资金出现缺口时,区财政须做好资金安排准备。 (四)区财政预拨1个月环卫工人劳动报酬及社保费用作周转备用金,以避免用人单位因资金未及时到位,造成劳动报酬未及时发放,社保费用未按时缴纳,影响环卫工人队伍稳定。 (五)二〇一二年元月至五月份花溪中心城区的环卫管理办法仍按原体制进行。 本方案于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起实施。2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为顺利将我镇***主干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服务采购要求: 一、范围 承包作业范围为***主干道范围内的道路、内街内巷、公共场所、旧村、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各住宅小区街巷等,其中县道部分不含机动车道。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下表)。 二、作业内容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牛皮 癣”清理、下水口沉池清理、道路路面洒水和冲洗、闲置地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每天将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等工作。 三、作业方法 1、每日普扫两次,一级路18小时、二级路16小时、其他路段及小区10小时巡回保洁(无路灯区域保洁到晚上19:00点),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大街、大巷、横巷无卫生死角; 2、每日(雨天除外)喷洒马路两次,小区一次; 3、繁华路段要按期冲洗(要求每周冲洗三次),其它路段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路面干净; 4、每日普扫作业在早上7:00前完成,中午12至14时前完成; 5、普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一通:下水道口通。 6、人行道与道路路面的保洁质量要求相同,桥栏杆保持整洁; 7、道路路面、人行道、立交桥面(匝道)、隧道、人行天桥面(人行隧道)保洁率要达100%,保洁时间为18小时(即早上5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 8、果皮箱清掏应及时(每天不少于两次),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 一次,保持清洁; 9、保洁人员必须统一标志服(需经甲方审定)上岗; 10、对发现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四、质量要求 1、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2、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应整洁。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6、严禁将垃圾扫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夜间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灰、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污染要及时行动解决(污染面积50平方米以内需在30分钟清理干净,污染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酌情延长清理时间)。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9、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路段、人行道无杂草。 12、专人负责清理“牛皮癣”。 13、做好下水道沉沙井、明渠和防蚊闸的清理及疏通工作(沉沙井、明渠每月要清理不少于一次,防蚊闸每天清理一次),要保证沙井、地漏不堵塞。遇有大雨应及时组织人员上街清理下水口杂物,保持下水口正常排水。 14、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私自焚烧垃圾; 15、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每天不少于一次),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6、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17、司机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 18、符合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如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本项目质量标准也随之提高。 五、人员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1、人员配置 应按《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的有关标准安排清扫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内每段道路和每个小区分工负责的保洁人员必须在岗。 2、设备配置 序号 机械设备名称: 1、清洗洒水车   2、扫地车 3、高压清洗机   4、手推垃圾车  5 喷雾喷粉机   6、手提式喷雾机   7、手提式热烟雾机   8、小型喷雾设备   9、铲、扫把等   10、压缩垃圾桶3宜春中心城道路清扫保洁承包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建立科学的环卫管理体制,全面增强环卫作业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实现环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研究,并报请主管局同意,决定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环卫作业实行承包。为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等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加快环卫作业市场化步伐,通过实行内部公开承包,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取作风优良、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有实际的工作人员承包,逐步建立低成本、高质量的运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服务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管干分离、重在监管的原则。以现有环卫管辖范围分六个片区承包,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担环卫作业任务,变“以费养人”为“以费养事”。 (二)坚持先行试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本着“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目标要求,有序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面。 (三)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规范的原则。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依法、透明、规范。 (四)坚持择优选取、适当竞争的原则。注意避免片面追求低价位带来的恶性竞争,以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和管理经验为重点,合理低价为原则,择优选取责任心强、信誉好、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承包道路环卫作业权。 三、承包范围 (一)官园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726004平方米(含机扫 面积),具体道路见附表。 (二)春台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217139平方米(含机扫面积),具体道路见附表。 (三)凤凰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513929平方米(含机扫面积),具体道路见附表。 (四)袁山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412075平方米(含机扫面积),具体道路见附表。 (五)鼓楼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98835平方米,具体道路见附表。 (六)宜阳片区。现有道路总面积为:756802平方米,具体道路见附表。 四、承包方式 内部组阁式竞标承包。 五、经费标准 按照道路管理等级标准,结合目前各环卫所实际发生经费,核定各片区基本承包经费(上限)。 官园片区年承包价1154345元。 春台片区年承包价681986元。 凤凰片区年承包价1183957元。 袁山片区年承包价925786元。 鼓楼片区年承包价221084元。 宜阳片区年承包价370166元。 六、承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七、内容标准 (一)作业内容。所辖范围内的道路及绿化带清扫和保洁,果壳箱、垃圾桶清掏与清洗,临街店面、单位垃圾收集,中转站及连体公厕管理。 (二)质量标准。具体见《宜春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八、承包要求 (一)承包第一责任人条件。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班子成员除外),身体健康,男58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初中文化程度以上,工作责任心强,从事过清扫保洁管理工作,有实际经验。其他人员由承包第一责任人组阁产生。 (二)作业要求。道路每天清扫时间为早上7:00前完成。路面全天巡回保洁时间为7:00,22:00。 (三)用工要求。承包人自行聘用清扫保洁员(现有人员优先),要求聘用人员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岁,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保证其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发放节假日和环卫工人节相应福利。质检人员由各承包人优化组合,春台片区3名,凤凰片区、袁山片区各4名,官园片区4名,鼓楼片区1名,宜阳片区2名。 (四)风险保证金。各承包组阁团体一次性缴纳10000元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全额退还(不计息),中途无故退出,或违反合同, 视作罚金处理。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赚。 九、竞包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组团。 (二)资格审查。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确定名单后,由班子会研究再次确定名单,每个片区不少于3人竞包。 (三)演讲。竞包第一责任人演讲,演讲内容主要为:个人简历,竞争优势,工作打算和服务承诺。 (四)评估。处班子成员根据演讲情况,对各承包组团的管理及技术力量进行总体评估,并确定评估分数。 (五)投标。投标按递减法实行明标暗投,各片标的按年承包价设限标的。各竞包人须封存1份报价标书在统一时间内投标,规定时间拆封,工作人员登记、验证(一个组阁团可投3个标)。投标分计分以固定标的80分为基准,比固定标的高1000元扣0.1分,低1000分加0.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100分。 (五)评分原则。竞包分值100分,其中评估权数40,投标权数60。竞包人最后得后为:评估得分×40%,投标得分×60%。 (六)中包认定。按片区序号取最高分视为本片区中包者。 (七)签订合同。本处与此片区中包者签订承包合同。 十、付款办法 承包合同生效后,本处根据当月考核情况按月支付承包。在下月前10天内支付上月承包经费。承包人可开具人员工资表和有效发票到招标单位财务室核发。 十一、其它要求 (一)加强安全教育。承包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做到着装上岗,规范作业。凡未按要求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二)强化检查考核。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本处将按照《宜春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全面进行质量考核。凡二次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承包资格,当年不另行安排岗位,在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下年度不得参与任何承包。 其它未尽事宜,经处务会研究决定。 附:1、宜春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承包合同 2、宜春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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