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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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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修改版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敖家沟西梁煤矿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处理措施 编制日期:2017年3月30日 二氧化碳、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后,为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矿井瓦斯超限治理措施。 (一)我矿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积聚地点分析。 1、我矿现有5201综采工作面。其主要积聚地点为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和掘进工作面迎头。 2、我矿有害气体主要由开采煤层、采空区煤氧化、胶轮车尾气产生。 (二)为了加强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处理工作,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修改版
准格尔旗神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敖家沟西梁煤矿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处理措施 编制日期:2017年3月30日 二氧化碳、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后,为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编制矿井瓦斯超限治理措施。 (一)我矿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积聚地点。 1、我矿现有5201综采工作面。其主要积聚地点为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和掘进工作面迎头。 2、我矿有害气体主要由开采煤层、采空区煤氧化、胶轮车尾气产生。 (二)为了加强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处理工作,特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胡科技 副组长:高利恩、杨建国、邵党夫、黄龙兴 成员:陈润喜、刘长占、刘凯、刘自强、鄢金成、 龙达安、刘鑫、周兆宣、杨祖超、杨继洪、宋小金 组长:负责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积聚处理总指挥工作; 副组长:负责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积聚处理方案及协调指挥工作;通风科:负责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积聚处理的现场指挥与实施工作;调度室:负责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积聚数据及信息的收集与上报处理工作; 安检科:负责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积聚处理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综采队:负责配合瓦斯等有害气体积聚的排放工作。 生产技术科:负责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积聚处理过程中的资料收集 工作。 机电科:负责瓦斯等有害气体超限、积聚区域的停送电工作。 掘进队:负责配合瓦斯等有害气体积聚的排放工作。 辅助救护队:负责配合瓦斯等有害气体积聚的排放和救护工作。 (三)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应急汇报程序及各部门职责: 1、采煤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汇报程序: (1)瓦检员检查地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调度室汇报。 (2)安检员监督检查地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调度室汇报。 (3)佩带便携仪当班作业人员,发现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4)当班作业人员如发现作业地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探头报警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5)矿调度当班监控人员如发现作业地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探头报警时,立即汇报当班调度员。 (6)矿调度当班调度员接到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有害气体超限情况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向分管通风、安检部门的负责人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7)因较难预料的情况(如不明地质构造、不明老空区)造成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时,矿调度要立即组织查清超限原因, 落实瓦斯超限处理情况,及时向跟班矿领导及矿长汇报。 2、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各部门职责 (1)矿通风科长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必须立即联合组织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核实,查明超限原因和瓦检员现场检查情况,并进行处理,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在瓦斯达到或超过1.5%时,系统自动切断工作面电源后,要核实现场断电情况,并指示瓦检员和安检员将超限地点工作人员撤出,直至问处理。 (2)矿机电部、通风科、安检科、调度室负责人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应分别通知各自的值班人员,落实变电所值守人员、当班安检员和瓦检员做好停电、撤人及工作面停止生产的各项工作。并核实现场断电、撤人及停产情况。 (3)安全矿长、总师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必须立即安排专人在矿调度室守候,专门负责协调处理超限的各项事宜。 (4)机电矿长在收到超限信息时,应立即指示切断超限区域(除局扇和监测系统以外)的其它所有电源,并随时向矿调度室过问停电等有关情况。 (四)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应急处理措施 1、综采、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综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0%时,由当班瓦检员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风筒导风)处理上隅角瓦斯,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当综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0%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3)当综采工作面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4)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员负责核准瓦斯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组长、副组长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并由监控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5)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2、综采、掘进工作面二氧化碳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由当班瓦检员负责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后,同时采取措施(挂风障、风筒导风、充填消除积聚空间、抽放等方法)处理上隅角二氧化碳,直至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2)当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二氧化碳浓度降到0.7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3)当综采工作面回风流中二氧化碳达到1.5%时,工作面必须停止生产,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撤出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应急小组负责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二氧化碳浓度降到0.7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生产。 (4)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0%及以上时,必须停止掘进,切断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撤出工作面人员,设置栅栏,并向调度室、通风科等有关部门汇报,由瓦检员负责核准二氧化碳浓度(以监测探头和人工检查的最高值为准),符合就地排放二氧化碳条件时,由当天值班矿领导或领导小组成员在矿调度室坐阵指挥,由当班瓦检员和施工队当班负责人负责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二氧化碳浓度降到0.75%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 生产,并由监控监测员做好记录备查。 (5)停风区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二氧化碳。 3、综采、掘进工作面一氧化碳超限时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当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时,调度室通过监控系统发现或接到井下汇报后,立即将一氧化碳超限情况汇报跟班班长和带班矿领导等负责人。调度员立即通知瓦检员到该地点核实情况,瓦斯员经检测核实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如瓦检员现场检测到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应急小组立即安排作业人员查明报警原因汇报调度室,如果因传感器故障报警,调度员立即安排监测监控操作工更换传感器:瓦检员现场检测到上隅角确实为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检查回风隅角风帘吊挂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①用风筒布在回采面上出口到上隅角之间挂一道风帘,其吊挂高度、宽度以风流足以冲淡上隅角气体而不影响工作面回风为宜。 ②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使工作面风量符合《规程》的。 (2)当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50ppm时,调度室通过监测监控系统发现或接到井下汇报后立即将一氧化碳超限情况汇报跟班班长和带班矿领导负责人。调度员立即通知瓦检员到该地点核实情况,瓦斯员经检测核实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如瓦检员现场检测到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ppm):应 急小组立即安排作业人员查明报警原因汇报调度室,如果因传感器故障报警,调度员立即安排监测监控操作工更换传感器:瓦检员现场检测到上隅角确实为一氧化碳浓度超限为50ppm,立即检查工作面导风帘吊挂和是否因采空区垮落涌出的气体情况;并立即安排作业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①挡风帘必须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向前移,移架或回柱时要将挡风帘取下,移架或回柱结束后要及时挂上。 ②瓦检员要经常检查上隅角的一氧化碳浓度,当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ppm时,不得进行移架、回柱等工作,只有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被冲淡到50ppm以下时方可进行。 ③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到20米以外。进行排放工作面上隅角有害气体。 ④采取措施调整综采工作面风量直至调整到不影响矿井其他作业地点需风量且不得超过《规程》规定风速。 ⑤瓦检员检测工作面上隅角附近20米以外(回风顺槽处)有害气体时,当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ppm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⑥工作面上下出口要保持畅通,使工作面风量符合《规程》的规定。 ⑦当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小于24ppm时,方可作业。 (3)当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达到50ppm—100ppm时,调度室通过监控系统发现或接到汇报后立即将附近人员撤到20米以 外进风流巷道内,停止作业,将一氧化碳超限情况汇报跟班班长和带班矿领导负责人。调度员立即通知瓦检员到该地点核实情况,瓦斯员经检测核实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情况(如瓦检员现场检测到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超过100ppm):应急小组立即安排作业人员查明报警原因汇报调度室,。应急小组组织撤出人员,停止作业,按排放一氧化碳措施组织排放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 (4)当综采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00ppm时,调度室通过监测监控系统发现或接到井下汇报后立即将一氧化碳超限情况汇报值班长和井下带班矿领导,停止作业,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到进风巷内设置警示栅栏,按排放一氧化碳措施组织排放工作面上隅角一氧化碳。将一氧化碳气体浓度排放降到24ppm以下方可恢复作业。 (4)当掘进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50ppm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将一氧化碳超限情况汇报跟班矿领导。并立即安排作业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①瓦检员立即核实一氧化碳浓度,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②采取措施增大掘进工作面风量,且不得超过《规程》规定风量。在排放有害气体时掘进工作面不得进行任何作业。 ③安检员监督工作面作业人员在掘进工作面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4小时内有害气体未降24ppm以下时,立即撤出掘进顺槽和回风侧的作业人员。 (6)当掘进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ppm时,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将有害气体超限情况汇报值班矿领导和井下带班矿长。应急 小组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停止作业,按排放一氧化碳措施组织排放掘进工作面一氧化碳。 (7)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掘进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达到24ppm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停风区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一氧化碳最大浓度不超过50pp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一氧化碳。 注:如果气体超限原因是因为胶轮车尾气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停止作业地点的车辆。 ②加大风量稀释胶轮车尾气。 (9)密闭外一氧化碳超限处理措施 ①密闭外侧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胶轮车作业瞬间超限除外),检测人员立即撤离至该密闭的上风侧后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通知密闭下风侧人员停止作业,撤离到超限密闭的上风侧,并向总工程师汇报情况;由班组长或带班矿领导组织人员沿逆进风方向撤到超限密闭上风侧,并在可能进入一氧化碳超限区域的入口处设立警戒;调度室(监控室)根据总工程师下达的处理方案通知当班瓦检员。瓦检员根据矿总工程师下达处理方案,确认已断电,人员已撤到安全地点情况下,由密闭上风侧敷设阻燃刚性风筒向到密闭外侧导风稀释一氧化碳浓度,并查找、封堵密闭漏风处。 ②密闭外侧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ppm时,检测人员立即撤离至该密闭的上风侧后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通知井下人员停止作业、切断密闭下风侧电气设备电源,并向总工程师汇报情况;由班组长或带班 矿领导组织人员沿逆进风方向撤离升井,并在可能进入一氧化碳超限区域的入口处设立警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门的排放一氧化碳措施,负责安排并指挥救护队员入井排放。救护队员运送阻燃刚性风筒及堵漏用的水泥砂浆、黄泥等物质到超限密闭附近,首先检测气体浓度、附近温度,然后查找、封堵密闭漏风处,然后在确认相关地点已断电,人员已撤到地面的情况下,由密闭上风侧敷设阻燃刚性风筒向到密闭外侧导风稀释一氧化碳浓度,必要时在密闭上风侧的进风巷安装局部通风机。根据人工监测、及束管监测数据分析闭已经发火,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相应灭火方案。 (10)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排放 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限时必须按制定的排放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安全措施分级进行排放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工作。在排放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的安全措施中,必须明确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以及排放作业人员,严格控制排放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作业的人数。 (1)瓦检员必须及时将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积聚区域人员全部撤离至安全地点,并在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超限及积聚地点挂上栅栏及警示标语防止人员进入。 (2)采、掘作业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浓度在1~3﹪、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ppm时,由矿通风科负责人现场指挥排放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工作。 (3)采、掘作业范围内瓦斯、二氧化碳超限浓度超过3﹪、一 氧化碳浓度超过200ppm时,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排放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工作。 (4)其它地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超限时,通风科长及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排放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工作。 (五)车辆尾气。 我矿辅助运输采用柴油防爆无轨胶轮车,尾气排放CO气体。具体处理措施: (1)车辆尾气检测,每日对入井车辆进行检测。每年对所有入井车辆进行全面检测(内蒙古安科检验中心);对尾气中CO浓度超过1000ppm的车辆立即停止入井,并且立即对车辆进行修理维护,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 (2)煤矿要加强车辆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并根据车辆定期检查要求,及时将车辆进行检查,保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3)合理配风,控制车辆进入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数量。根据我矿通风能力,进行合理配风。同时制定入井车辆管控办法,对入井和进入工作面车辆数量要严格控制,由井口检身房根据井口定位系统进行车辆管理。 (4)合理安排车辆均衡入井,避免因井下车辆过于集中,尾气排放量大,造成CO超限。 (5)严禁车辆超载,严格控制车辆行车速度,减少尾气排放量,严禁超速行驶。 (6)进入井下作业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停车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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