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申报员证书核发程序和流程
1、危险货物申报员证书核发程序和流程 ……………………………………………………13 2、集装箱装箱检查员证书核发程序和流程 …………………………………………………15 3、装卸危险货物码头(设施)作业许可证审批程序和流程 ………………………………17 4、水上储库作业许可证审批程序和流程 ……………………………………………………20 5、船舶残余油类物质清除作业许可证审批程序和流程 ……………………………………22 6、港口溢油应急计划审批程序和流程 ………………………………………………………24
危险货物申报员发证工作程序
接办岗位:危险货物管理监督员 申办单位:?产品生产厂?货物代理人?有
外贸进出口权的单位?船舶代理人 1、 目 的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制度,
2、 适用范围 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工作的人员,持证进行申报。培训、发证对象包
括下列单位人员:?产品生产厂?货物代理人?有外贸进出口权的单位?船舶代理人 3、 相关文件
3.1船舶载运外贸危险货物申报规定 [港监字(1993)298号]
3.2危险货物申报员考核发证办法 [港监字(1996)234号]
3.2关于加强危险货物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港监字(1996)217号]
4、 定 义 危险货物申报员是指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工作的人员 5、 职 责 辖区海事局负责申请人条件的审核,危管防污处负责培训、考试、发证和年审 6、 工作步骤
6.1 申请人在组织培训前30天向辖区海事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鉴定登记表 6.2 辖区海事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危管防污处
6.3 危管防污处组织培训和考试
6.4 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办好证书,转辖区海事局发证。
6.5 考试不合格后,可在30天内参加一次补考,合格后,7个工作日办好证书,转辖区海事局发证。
6.6向部局及全国各海事局通报发证情况。
6.7归档。
危险货物申报员证书办理流程图
组 内 危管防污处 辖区海事局 申办单位 织
容 申 办 人
阶 段
受
受 理 申 请 理
Y N 审查 收培训费
资
格
审 N 查 培 训
及
培
训 考试 Y N (不合格)
补考 Y
(合格) Y
做
证 证书制作
证书发放 取证 证书盖章
发
证
及 通报 归 档 归
档
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发证工作程序 接办岗位:危险货物管理监督员 申办单位:有集装箱业务的单位 1、 目 的 为保障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安全,提高装箱现场检查员业务水平,建立现场检
查员培训、考核、发证制度。
2、 适用范围 从事集装箱现场装箱检查的人员
3(相关文件
3.1关于发布《集装箱装运包装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86)水监字146号) 3.1关于发送《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现场检查员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87)水监字36号)
3.2关于启用《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的通知((87)交水监字401号) 3.3 关于继续做好《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87)水监字101号) 3、 定 义 现场检查员指从事集装箱装箱检查的人员
4、 职 责 辖区海事局负责申请人条件的审核,危管防污处负责培训、考试、发证和年审 5、 工作步骤
6.1 申请人在组织培训前30天向辖区海事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鉴定登记表 6.2 辖区海事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危管防污处
6.3 危管防污处组织培训和考试
6.4 考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办好证书,转辖区海事局发证。
6.5 考试不合格后,可在30天内参加一次补考,合格后,7个工作日办好证书,转辖区海事局发证。
6.6 向部局及全国各海事局通报发证情况。
6.7 归档。
集装箱装箱检查员证书办理流程图
组 内 危管防污处 辖区海事局 申办单位 织
容 申 办 人
阶 段
受
受 理 申 请 理
Y N 审查 收培训费
资
格
审 N 查 培 训
及
培
训 考试 Y N(不合格)
补考 Y
(合格) Y
做
证 证书制作
证书发放 取证 证书盖章
发
证
及 通报 归 档 归
档
危险货物码头(设施)作业许可证审批程序 接办岗位:危险货物管理监督员 申办单位:进行甲类和一、二级液货作业的码头 1、 目 的 保障辖区港口、船舶和人命财产安全,加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的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许可证制度。
2、 适用范围 从事甲类和一、二级液货作业的码头
3、相关文件
3.1 《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海船舶字[1999]122号) 3.2 《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交港监字[1981]2060号)
3.3 广东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管理办法(粤府[1994]40号)
3.4 广东海事局装卸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管理办法(粤海事危[2002]152号 4、 定 义 许可证是指码头进行危险货物作业的许可证,甲类液货是指15?的蒸汽压力›
0.1Mpa和闪点?28?的液体货物;一、二级码头是指沿海?5000DWT,内河?1000DWT
的码头。
5、 职 责 辖区海事局负责初审,危管防污处负责审批、发证和年审 6、 工作步骤
新建、扩建、改建危险货物码头审批步骤
1、 新建、扩建、改建拟装卸危险货物的码头所有人应送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辖区海事局初审后,转危管防污处审核后才能进行设计。
2、码头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向海事部门送码头工程设计
和以下有关图纸资料:
(1)《总体布置图》、《总平面布置图》;
(2)《航道、港区、掉头区、码头前沿水深图》;
(3)《码头工艺流程图》、《仓储区工艺流程图》;
(4)《码头消防工艺流程图》、《供电照明布置图》;
(5)《空压机房工艺布置图》;
(6)《防雷设施布置图》、《防静电接地布置图》;
(7)《围油栏布置图》、《油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其它溢油回收设备的说明;
(8)《码头环境影响
报告》;
(9)《码头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报告》。
经批准后才能施工。但图纸可分批送审;包装和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码头不需送(5)(6)(7)的图纸,(8)、(9)的《评价报告》必须经专家组评审通过。
3、 码头竣工后,码头的所有人或经营人申请验收应报送第二十一条规定图纸的竣工图并附送以下资料:
(1) 消防部门的验收报告;
(2) 环保部门的验收报告;
(3)避雷和防静电的检测报告;
(4)液化石油气码头增报输货管路的焊接检验报告及置换后的含氧量检验报告;
(5)码头安全
和应急计划;
(6)码头操作人员名单及培训情况。
4、危管防污处和辖区海事局审查和现场检验后,基本符合要求的批准试产4个月,并注明进一步完善的事项和注意事项。
5、码头所有人或经营人完善了有关改善要求后,在试产期结束前,填写《广东省装卸危险货物码头(设施)许可证申请表》,交辖区海事局审核。辖区海事局初审和现场检验,符合条件的,转报危管防污处;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要求整改。
6、危管防污处审核、现场检验,存在缺陷的提出改善意见,并加以限制;符合要求的,报处领导和主管局领导核批。
7、处领导和主管局领导核批后,20个工作日内发给《广东省装卸危险货物码头(设施)许可证》
现有危险货物码头审批步骤
1、码头所有人或经营人填写《广东省装卸危险货物码头(设施)许可证申请表》。 2、 辖区海事局初审和现场检验,符合条件的,转报危管防污处;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要求整改。
3、 危管防污处审核、现场检验,存在缺陷的提出改善意见,并加以限制;符合要求的,报
处领导和主管局领导核批。
4、处领导和主管局领导核批后,20个工作日内发给《广东省装卸危险货物码头(设施)许可证》,
危险货物码头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主管局领导 危管防污处 组 内 辖区海事局 申办单位 织
容 申 办 人 负责人 经办人 阶 段
受 受 理 申 请 理
N 初审
Y
审
Y 二审 N 核审 Y N 核
N
审批
Y
做
证书制作 证
证书核对
证书盖章
发 收办证费 证
及 取证 证书发放 归
档 归档
水上储库过驳作业审批程序
接办岗位:危险货物管理监督员 申办单位:1000吨以上储库
1、 目 的 保障水上储库的安全,规范储库的作业行为
2、 适用范围 广东海事局辖区储油量在1000吨以上的水上储库
3、 相关文件
3.1广东海事局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粤海事[2001]785号)
3.2《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安监发[1996]330号) 4、 定 义 固定于水上作为储存成品油的油船和设施 5、 职 责 辖区海事局负责初审,危管防污处负责审批和发证 6、 工作步骤
6.1 设置水上储库的经营人以书面向辖区海事局提出书面申请(附申报资料一式二份)。资料包括:
(1)、占用水域环境概况资料(包括水深、航道、占用水域范围及坐标、附近水域和岸线环境状况等)。
(2)、单位通讯录(包括单位名称、储库船舶或设施名称、储库所人或经营人、过驳作业负责人、单
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图文传真、邮政编码等)。
(3)、省级经贸委核发的《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船舶达到报废船龄作水上储库的,需提供国家有关规定的批复文件。
(6)、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船舶防止油
污证书》、《船舶适航证书》等。设有固定灭火系统的检验、检修、试验证明或称重报告等。
(7)、水上储库设施应提供相应的经船舶检验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文件。
(8)、储存2000吨及以上散装油类的水上储库,应提供有关保险证明文件(未满2000吨的可免提供)。
(9)、水上储库安全管理制度。
(10)、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11)、离、靠泊水上储库安全管理措施。
(12)、水上储库防污管理措施。
(13)、水上储库工作人员海(水)上资历证明。
(14)、防台防洪组织机构和实施
。
(15)、水上储库防污染、消防系统及用品分布图。并列出储库存放防污、消防设备用品的名称和数
量。(16)、发生火灾或污染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方案及与外部有关部门联系救援方法或程序。
(17)、参照《船舶应急部署表》编制《水上储库应急部署表》和个人应变卡。
(18)、水上储库清洗货舱及残油、垃圾处理情况。
(19)、水上储库安全检查、消防及防污演习记录、整改情况。
(20)、水上储库参照船舶要求内容编制《水上储库油污应急计划》报主管机关审批。 6.2 辖区海事局应核查资料,符合要求的,由通航、危管业务部门安排到现场进行核查。核查后需要补充
资料的发出补正通知
6.3 申请人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补正资料提供给,愈期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人
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10天内将补正资料提供给,愈期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6.4 辖区海事局初审后,广东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审核
6.5 危管防污处审核,不符条件的,退回辖区海事局重审,符合条件的,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局领导审批
后,20个工作日内发给《水上储库过驳作业许可证》。
6.6 归档
水上储库过驳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主管局领导 危管防污处 组 内 辖区海事局 申办单位 织
容 申 办 人 负责人 经办人 阶 段
受 受 理 申 请 理
N 初审
Y
审
Y 二审 N 核审 Y N 核
N
审批
Y
做
证书制作 证
证书核对
证书盖章
发 收办证费 证
及 取证 证书发放 归
档 归档
船舶残余油类物质清除作业许可证审批程序 接办岗位:船舶防污管理监督员 申办单位: 残油接收处理作业单位 1、 目 的 保障船舶清除残余油类物质作业的安全和防污染
2、 适用范围 广东海事局辖区内从事船舶残油接收处理作业单位
3、 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3.3关于施行《船舶残余油类物质清除作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海事危[2001]75号) 4、 定 义 残油接收处理作业单位是指从事船舶残余油类物质作业的单位。 5、职 责 辖区海事局负责初审,危管防污处负责审批和发证
6、工作步骤:
6(1申请人辖区海事局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资料
(1)接收作业人员应参加海事机构认可机构的培训?
(2)、营业执照中有残废油接收处理项目
(3)、配备公安消防部门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接收处理残废油的设备和器材 (4)、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安消防验收意见或许可证
(5)、接收、处理设施情况及资料
(6)、人员培训情况
(7)、防污染应急措施
6(2、辖区海事局初审,不符条件的,退回申请人,符合条件的报广东海事局危管防污处 6(3、广东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审核,不符条件的,退回辖区海事局,符合条件的,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局领导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发给《船舶残余油类物质清除作业许可证》 6.4、归档
船舶残余油类物质清除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图
主管局领导 危管防污处 组 内 辖区海事局 申办单位 织
容 申 办 人 负责人 经办人 阶 段
受 受 理 申 请 理
N 初审
Y
审
Y 二审 N 核审 Y N 核
N
审批
Y
做
证书制作 证
证书核对
证书盖章
发 收办证费 证
及 取证 证书发放 归
档 归档
《港口溢油应急计划》审批程序
接办岗位:船舶防污管理监督员 申办单位:辖区海事部门
1.目 的 建立港口防污应急制度
2.适用范围 广东海事局辖区的港口
3.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4.定 义 《港口溢油应急计划》是指一个应急处理油污事故的指导计划。 5.职 责 辖区海事局负责编制和初审,危管防污处负责审批
6.工作步骤:
6.1辖区海事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港口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6.2辖区海事局广泛听取辖区相关单位的意见,争取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完善和检验《应急计划》,并报广东海事局审核。
6.3广东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审核,不符条件的,退回辖区海事局修订,符合条件的,报主管局领导审批,局领导批准后,发布。
6.4 归档
《港口溢油应急计划》审批流程图
主管局领导 危管防污处 组 内 辖区海事局 织
容 阶 负责人 经办人 负责人 经办人 段
编 编制 制
N
初审
Y
二审 Y 审
N 审核 Y N
查
N
批
审批 N
准
盖章
发
布
发布 及
归
档 归档
附: 危管防污业务政务公开项目内容
, 危管防污
o 危管证书核发
, 危险货物申报员发证
, 装箱现场检查员发证
, 码头危险货物作业许可证审批
o 危管作业审批
, 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 危险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审批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审批
o 防污证书核发
, 船舶供油作业许可证签发
,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
, 《码头应急计划》的审批
, 《港口应急计划》的审批
, 《船舶残油接收作业许可证》核发
, 《船舶垃圾回收作业审批
, 《 油类记录簿》、《货物记录簿》、《船舶垃圾记录簿》的申领
, 《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
, 《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
o 防污作业审批
, 船舶供受油作业审批
, 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审批
, 船舶使用焚烧炉、排放压载水、残油、接收含油污水、冲洗沾有污染物、
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审批
, 《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签发
, 拆船作业审批
, 原油洗舱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