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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2017-10-23 5页 doc 16KB 2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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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在教学、科研、后勤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依据《首钢高级技工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各部门。 第二条 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按首钢总公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即学校负责管理重要公共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教学及有关设备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一,首钢高级技工学校总务处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设备设施的实...
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在教学、科研、后勤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依据《首钢高级技工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各部门。 第二条 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按首钢总公司“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即学校负责管理重要公共设施、设备和建筑物~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教学及有关设备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一,首钢高级技工学校总务处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设备设施的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实物总账。 ,二,各部门的主管领导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要明确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实物总账、分类和分户账。 ,三,各部门要对实物进行技术管理~有权在本部门范围内对设备进行平衡调剂工作~全校范围内借用设备不超过一个学期。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确认及账目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确认: ,一, 一般设备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1 另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单独建账。 第四条 固定资产账目管理 ,一,纳入库存和在用的设备都必须建立正式账目。 ,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建立总账、总分户账。各部门设备总账、分户账和设备卡片明细账。 ,三,购入、调入和调出及经领导批准的报失、报废等设备~必须及时办理登账、清账等手续。 ,四,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检查各类账目~做到账、物、卡相符~及时填报统计报~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如实反映所管设备的数量、质量变动情况。 第三章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 首钢高级技工学校的管理责任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和卡片。 ,二,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拆除、租借进行实物动态管理~组织对学校固定资产编号和分类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及未使用设备的调剂工作~将学校未使用和闲置的设备列出细目~按要求上报总务处。 ,四,审批固定资产在学校内部调剂及物品的对外有价调拨~并办理调拨手续。 ,五,审批设备的报废、盘亏、盘盈。 第六条 总务处作为首钢高级技工学校固定资产实物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办理学校有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业务~并负责对分管的公共设施类固定资产具体办理固定资产验收、转 2 固、转移、清查和外借等有关手续。 第七条 各部门对分管的教学类等固定资产实物负责全面管理~具体办理固定资产验收、转固、转移、拆除、报废、清查和外借等有关手续。 第三章 固定资产实物的购置、验收 第八条 购入设备由各部门组织技术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七天~进口设备在索赔期内,对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性能进行验收。 第九条 凡在验收中发现问,数量不准、规格不符、质量不达标,~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与厂家联系办理索赔手续。 第十条 验收合格后~购置者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五份~分别由经办人,购置者,、保管验收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员,分账,、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总账,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然后登入设备管理台账。 第十一条 计价转账调入、无价调入或无偿赠送的设备应同样办理验收和记账手续。 第四章 固定资产实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二条 各部门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对所管理设备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未经领导和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未按照本规定办理手续~任何人均不得出借或调走设备。 第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安全~做好设备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事故的四防工作和日常维护使用~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严禁非公使用。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操作~工作人员必须经考查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五条 应经常检查设备~发现故障及损坏等应及时组 3 织力量进行修复。 第五章 固定资产实物的借用、调拨和报废 第十六条 各部门间借用设备~由双方单位履行借用手续。借用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学期~超过一个学期需作调拨手续。 第十七条 对学校以外单位出借、出租设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学校内部单位需要调剂固定资产的设备时~要及时调整各级的分户账~及时通知总务处进行核实和调整后~再办理调拨转账手续。 第十九条 各部门闲置设备应积极对外处置~并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总务处。总务处批准后统一调剂处理~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对暂时调剂不出去的设备~由总务处回收~并设独立账目保管。对调出的设备各部门应及时进行销账。 第二十条 设备发生丢失~使用部门负责上报学校保卫处~并配合有关部门和保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写出丢失情况~送交总务处和保卫处备案。按保卫处终结意见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损失手续。 第二十一条 设备确已丧失效能的按报废处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报废。 ,一,使用期限已超过耐用期~在正常情况下确已丧失效能者。 ,二,经技术鉴定确实质量太差或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接近、超过新购价格者。 ,三,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者。 4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五,因任务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现实使用又不易改制他用~失去使用价值者。 对拟报废的设备~使用部门须组织三人以上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写出书面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提出意见报总务处、计财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各部门以返回的报废单为准~注销账、卡~实物交总务处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设备的盈亏处理 ,一,设备盘盈时使用单位要查明原因~提出盘盈报告~逐级审核~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入账。 ,二,设备发生盘亏时~由使用部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处理报告~逐级审核后~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销账。 ,三,各部门每年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处理盘盈、盘亏。每季对设备进行动态管理~如有变化上报总务处固定资产专业员~进行账物核实、设备卡片调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首钢高级技工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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