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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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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2010-5-25 目 录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二、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四、临床医学教育 五、科研及其成果 第二章 改进医院服务管理 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 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五、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2010-5-25 目 录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二、积极探索科学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四、临床医学教育 五、科研及其成果 第二章 改进医院服务管理 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 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五、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投诉管理 第三章 患者安全目标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五、规范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六、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九、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第四章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三、医疗技术管理 四、临床路径管理与持续改进 五、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六、门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七、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八、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九、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一、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二、传染病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三、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四、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五、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六、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七、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八、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十九、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介入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一、血液净化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二、临床营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三、医用氧舱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四、放射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五、其他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六、病历(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一、整体护理与护理管理组织 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三、临床护理管理 四、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第六章 医院管理 一、依法执业 二、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三、依据医院的功能任务,确定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人力资源管理 五、应急管理 六、信息与图书管理 七、财务与价格管理 八、医德医风管理 九、后勤保障管理 十、医学装备管理 十一、院务公开管理 十二、社会评价 第七章 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 一、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二、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 三、单病种质量监测指标 四、重症医学(ICU)质量监测指标(试行) 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监测指标(试行) 六、医院感染控制质量监测指标(试行)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一)保持适宜规模、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专业诊疗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前列。 (二)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前列。 (三)主要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疗。在急诊与住院患者中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比重;住院诊疗中跨区域外埠患者的比重。 (四)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任务。 二、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 (一)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三)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以缩短平均住院日为切入点,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 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合理使用。 (六)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一)将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受援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有实施,专人负责。 (二)承担政府分配的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四)建立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 (五)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六)在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医院应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与相关服务流程。 (七)根据《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四、临床医学教育 (一)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要求。 (二)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三)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 (五)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推广适宜卫生技术。 五、科研及其成果 (一)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二)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院内外研究经费,并取得良好的研究成果。 第二章 改进医院服务管理 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与分时段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二)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可操作流程,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三)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四)建立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 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 (一)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二)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 (三)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协调配合。 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一)合理配置急诊人力资源,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标准化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与120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三)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四)实施急诊分区救治、建立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建立创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需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可先就诊后付费,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五)开展急救技术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度。 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一)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 (二)为患者提供办理入院、出院手续个性化服务和帮助。 (三)急诊入院实行患者由急诊科诊疗过渡入院或直接进入科室抢救与办理入院同步方式。 (四)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五)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的知晓度。 五、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 (一)有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 (二)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三)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医院有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及其家属对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的知情同意权利。 (二)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方面的培训,主管医师能够使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语言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三)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人体试验)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 (四)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七、加强投诉管理 (一)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二)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三)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四)对全体员工进行纠纷防范及处理的专门培训。 第三章 患者安全目标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一)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等)管理。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2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 (四)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六)管理医疗、护理、医技的职能部门要落实其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 (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三)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一)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 (二)有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三)有手术安全核查与手术风险评估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按照手卫生规范,正确配置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为执行手卫生提供必需的保障与有效的监管措施。 (二)医护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循手卫生“六步法”程序洗手。 五、规范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一)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章制度。 (二)处方或用药医嘱在转抄和执行时有严格的核对程序,并由转抄和执行者签名确认。 六、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 (二)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一)对跌倒、坠床的高危患者,要主动告知跌倒、坠床危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有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制度、处理预案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一)有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二)实施预防压疮的有效护理措施。 九、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一)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 (二)有激励措施鼓励医务人员参加《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网上自愿报告活动。 (三)将安全信息与医院实际情况相结合,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一)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二)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如身份识别、手术部位确认、药物使用等。 第四章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 (一)有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伦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和放射诊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等,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 (二)有医院、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执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相关任务。 (三)医疗、护理等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面医疗质量管理与医疗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记录,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四)医院指定专职部门负责对全院医疗、护理、医技质量管理活动实行监管,并建立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与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三)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 (四)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按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不隐瞒和漏报。 (五)医院管理层能够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通过适宜质量管理改进的方法及质量管理技术工具开展持续质量改进活动。 (六)定期进行全员医疗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医疗质量管理与改进的参与能力。 (七)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为制订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目标与评价改进的效果提供依据。 三、医疗技术管理 (一)医院提供与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服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医院诊疗科目范围,符合医学伦理原则,技术应用安全、有效。 (二)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分级分类管理、监督评价和档案管理制度,临床应用新技术按规定报批。 (三)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性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并降低医疗技术风险。 (四)开展科研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原则,按规定审批。在科研过程中实行全程质量管理,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签署知情同意书,保护患者安全。 (五)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 (六)对实施手术、介入等高风险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定期进行技术能力与质量绩效的评价。 四、临床路径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将开展临床路径工作纳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所必要的组织体系与明确的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二)根据本院医疗资源情况,以常见多发病为重点,参照卫生部发布的临床路径文件、遵照循证医学原则,制定本院临床路径执行文件。 (三)医院对与执行流程相关临床与医技的人员实施教育培训。 (四)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建立实时监测平台,重点是医嘱依从性、平均住院日、诊疗效果、30日内再住院率、非预期再手术率、并发症与合并症等。 (五)医院定期对执行临床路径的病种的依从性进行分析;对该病种的质量、费用及成本进行卫生经济学的分析评估;进行临床路径管理相关的医务人员和患者满意度调查。 (六)医院定期总结分析影响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的问题和变异性,不断完善和改进。 五、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将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纳入医院质量监控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所必要的组织体系与明确的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 (二)根据本标准第二部分中所列的六个单病种质量管理指标与对应临床路径(卫生部发布),制定本院执行文件,对与执行流程相关临床与医技的人员实施教育培训。 (三)定期对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路径与质量监控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价,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四)按规定上报六个单病种质量指标信息,保障信息及时、准确、可追溯。 六、门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门诊布局合理,符合医院感染及传染病控制要求,具有良好的门诊服务环境和就诊流程,以保障患者能够获得可及、连贯的服务。 (二)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配置普通门诊的专业技术人员,落实职责,提高门诊确诊率;有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医师资格准入制度。 (三)有门诊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为每一位门诊患者书写门诊病历。 (四)有突发性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五)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门诊质量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指标,定期对各类门诊的诊疗质量进行评估,促进持续改进。 七、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急诊科布局、设备设施、急诊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二)急诊医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达到《急诊医师、护士技术和技能要求》,急诊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主持与负责,急诊服务及时、安全、便捷、有效,提高急诊分诊能力。 (三)急救设备、药品达到《急诊科仪器设备及药品配置基本标准》,处于备用完好状态,急诊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三个阶段的ABCD 四步法技能,定期评价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四)加强急诊留观患者管理,提高需要住院治疗急诊危重患者住院率,急诊留观时间平均不超过 72 小时,对急诊危重患者应及时收入住院。 (五)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为每一位急诊与留观患者书写病历。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急诊质量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八、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由有资质的医师和护士按照制度、程序与病情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服务。 (二)应用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的行为。 (三)由上级医师负责评价与核准住院诊疗(检查、药物治疗、手术/介入治疗等)计划/方案的适宜性,并记入病历。 (四)规范院内会诊管理,明确院内会诊任务,提高会诊质量和效率。 (五)为出院患者提供较详细的出院医嘱和康复指导意见。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诊疗指南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住院诊疗计划/方案的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七)以缩短平均住院日为切入点,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与评价,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 (八)对设有儿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按照《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符合规范的新生儿病室。 九、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制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有定期手术医师资格和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二)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遵循诊疗规范制订诊疗和手术方案,依据患者病情变化和再评估结果调整诊疗方案,均应记录在病历中。 (三)患者手术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术前诊断、手术目的和风险、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以及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法等。 (四)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保障急诊手术及时与安全。 (五)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选择与使用时机符合规范。 (六)手术的全过程情况和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手术的离体组织必须做病理学检查,明确术后诊断。 (七)做好患者手术后治疗、观察与护理工作,并记录在相应的医疗文书中。 (八)建立“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监测、原因分析、反馈、改进和控制体系。 (九)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围手术期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实行麻醉与镇痛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有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的机制。 (二)实行患者麻醉与镇痛前病情评估制度,制定治疗计划/方案,风险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三)患者麻醉与镇痛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 (四)实施麻醉与镇痛操作的全过程必须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五)麻醉后复苏管理措施到位,实施规范的全程监测,记录麻醉后患者的恢复状态。 (六)建立术后、慢性疼痛、癌痛患者的镇痛治疗管理规范与程序,能有效地执行。 (七)建立麻醉科与输血科的有效沟通,严格掌握术中输血适应症,合理、安全输血。 (八)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麻醉与镇痛工作质量和安全管理规章、岗位职责、各类麻醉技术操作规程、质量与安全指标来确保患者麻醉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一、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重症医学科室布局、设备设施、专业人员设置及医院感染控制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二)患者入住、出科符合指征。实行“危重程度评分”,定期评价收住患者的适宜性及临床诊疗质量,并能以此评价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三)对医师与护士实行资格、技术能力准入管理,达到《重症医学科医护人员基本技能要求》,患者诊疗活动由主治及以上医师主持与负责。 (四)设备、药品配置达到《重症医学科基本设备》的要求,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心肺复苏三个阶段的ABCD 四步法技能,定期评价对紧急事件处理的反应性。 (五)对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所致的血行性感染、留置导尿所致的泌尿系感染有预防监控方案、质量控制指标,并能切实执行。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患者的安全,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二、传染病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传染病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 (二)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设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废物。 (三)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四)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五)按照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和诊疗规范接诊和治疗传染病患者,不得推诿或者拒绝接诊传染病感染者或传染病患者。 (六)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展对监测管理的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十三、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进行康复治疗必要性的评价,并给予规范的指导。 (二)向患者及其家属充分说明康复计划,鼓励其主动参与康复治疗。 (三)记录功能康复的过程与训练的效果。 (四)评估康复治疗效果。 十四、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部门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 (二)经医院合理遴选的药品有适宜的贮备,并能有效控制药品质量,随时可供临床使用。 (三)正确、安全地贮存药品;药品调剂和制剂配制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在安全、清洁或洁净的环境中进行。 (四)有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抄录、审核以及用药交代等行为。 (五)医师、药师、护士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六)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有相应监督考评机制。 (七)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观察用药过程,监测用药效果,按规定报告药物严重不良反应,并将不良反应记录在病历之中。 (八)配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促进合理用药。 (九)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院药物安全性与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的结果。 十五、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 24 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二)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三)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读检验结果。 (四)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五)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规定进行严格比对和质量控制。 十六、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病理科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 (二)从事病理诊断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人员资质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诊断与制片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三)有医院感染控制与环境安全管理程序与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环境保护及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四)及时提供规范的病理诊断报告,有严格审核制度。 (五)临床病理医师能解读临床病理检查结果,为临床诊断提供支持服务。支持下级医院解决病理诊断问题。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七、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学影像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提供 24 小时急诊影像服务。 (二)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图像质量评价。 (三)及时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严格审核制度,有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 (四)有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受检者防护制度和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 (五)环境保护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符合规定。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八、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 (二)设立输血科或血库,具备为临床提供 24小时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合理的用血计划和安全储血量,确保抢救和急诊用血。根据供血单位血液预警信息,协调临床用血;开展对医务人员输血知识的教育与培训,促进临床合理用血。 (四)开展输血质量全程监控,制定、实施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五)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登记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和相容性检测制度,做好血液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 (六)输血前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和风险,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七)有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开展室内质控,参加省级或国家级临床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评,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九、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有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 (二)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三)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 (五)有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活动。 (六)应用感染管理信息与指标,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七)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隔离工作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医务人员能获得并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 (八)科主任与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对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将医院感染情况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 二十、介入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和医院功能任务要求,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提供 24 小时诊疗服务。 (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依法取得相应诊疗科目及人员的执业资质。 (三)掌握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症,规范技术操作,开展质量控制,定期质量评价。 (四)有介入诊疗器材登记制度,器材来源可追溯。介入诊疗器材使用符合规范。 (五)环境保护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符合规定。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二十一、血液净化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及其设备、设施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部《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的要求,满足医院功能任务要求。 (二)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措施保障安全。 (三)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与程序,有完整的监测记录与应急管理预案。 (四)血液透析机与水处理设备符合要求。 (五)透析液的配制符合要求,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透析液细菌及内毒素检测达标。 (六)执行《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七)透析中并发症紧急处理预案(透析中低血压、肌肉痉挛、恶心和呕吐、头痛、胸痛和背痛、皮肤搔痒、失衡综合症、透析器反应、心律失常、溶血、空气栓塞、发热、透析器破膜、体外循环凝血),医师与护士均能熟练掌握。 (八)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保障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重点是定期对血液透析常见并发症的预防处理和血液透析充分性评价,促进持续改进。 二十二、临床营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营养科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由有资质的人员从事临床营养工作,执行《食品安全法》、《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住院患者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为住院患者提供适合其治疗需要的膳食。 (三)对住院患者实施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记录。 (四)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医护人员提 供临床营养学信息;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重点患者全程营养诊疗服务的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二十三、医用氧舱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依法获得《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医用氧舱使用证》及《医用氧舱备案表》。执行《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医用氧气加压舱》、《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二)有医用氧舱安全管理、安全操作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 (三)掌握高压氧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执行医嘱,有完整的工作流程及记录。 (四)医用氧舱由经培训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师负责,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五)按规定定期检验医用氧舱,制定紧急情况时的处理措施和方案,并定期演练。 (六)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高压氧治疗诊疗服务的全程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二十四、放射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 (二)人员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放射治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三)有医学物理人员参与制定治疗计划,保证放射治疗定位精确与计量准确。 (四)实施放射治疗,有明确的规范与流程,定期进行病例讨论,开展效果评价。 (五)有放射治疗装置操作和维护维修制度、质量保证和检测制度和放射防护制度,并得到执行。 (六)有放射治疗意外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有能够执行的流程。 (七)有专人定期对放疗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并负责设备质量控制,检测应有记录。 (八)科主任、护士长、工程师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并有记录。 二十五、其他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其他特殊诊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二)由被授权的、具备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其他特殊诊疗服务。 (三)符合环境保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四)建立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制度,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质量控制活动,解读检查结果。 (五)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并有记录。 二十六、病历(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病历(案)管理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 (二)按规定为门诊、急诊、住院患者建立就诊记录,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 (三)保护病案及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使用和患者隐私的泄露。 (四)有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五)采用疾病分类 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 ICD-9-CM-3 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 (六)严格执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制度。 (七)病历“电子文档”必须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八)推进电子病历,电子病历符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一、整体护理与护理管理组织 (一)院领导履行对护理工作领导责任,对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协调与落实全院各部门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执行三级(医院- 科室- 病区)护理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三)试行病房(区)护士长领导下的责任制护理,开展整体护理,落实责任护士对患者实施全面全程护理的职责,为患者提供符合护理等级规范的护理服务。 (四)实行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一)护理人力资源逐步实行垂直管理,护理部对护理人员全院统一调配,做到责任、权力、利益明确。 (二)护理人员配设符合卫生部规定的要求。 (三)医院有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理单元护士配置原则,根据危重患者的比重、手术量、床位使用率与及收住病种特点对护理人力资源实行弹性调配。 (四)配有机动护理人员,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机制。 (五)有护士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同工同酬。 (六)定期与不定期考核结果能作为护士个人与护理单元的奖惩、评优的依据,和持续改进的目标。 (七)有护士在职继续教育计划、保障措施到位,并有实施记录。 三、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 (一)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质量可追溯机制。 (二)依据《护士条例》、《护士守则》、《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与《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规范护理行为,优质护理服务试点病房按照《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要求落实到位。 (三)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与患者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 (四)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到位,患者安全措施有效,记录规范。 (五)遵照医嘱为围手术期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术前和术后护理。 (六)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治疗、用药等护理措施,及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的用药和治疗服务。 (七)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输血治疗服务。 (八)保障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的有效使用。 (九)为患者提供心理与健康指导服务和出院指导。 (十)用临床路径与六个单病种质量的监控标准,按流程提供符合规范的护理服务。 (十一)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件。 者)根据门诊就诊病人流量(十二)建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四、护理安全管理 (一)有护理质量(安全)管理组织,相关安全职责明确,有监管措施。 (二)有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信息的制度,改进措施到位。 (三)有护理不良事件的成因分析及改进机制。 (四)有护理风险防范措施,如跌倒/坠床、压疮、管路滑脱、用药错误等。 (五)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常见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规范。 (六)有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有培训与演练。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一)有手术部(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二)有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三)有新生儿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四)有介入诊疗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五)有重症监护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六)有血液透析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七)有急诊科(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并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第六章 医院管理 一、依法执业 (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 (二)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三)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四)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发布医疗广告。 (五)有完整的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能及时修订完善,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一)建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实施院长负责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 (二)医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级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决策执行机制,履行职责,实行管理问责制。 (三)各科室、部门责任明确,院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履行协调职能。 (四)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参加管理知识教育与技能的培训。 三、依据医院的功能任务,确定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医院的功能与任务,符合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二)医院规模和发展目标、经营方针与策略,与医院的功能任务相一致。 (三)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定期评价。 (四)医院的近期执行计划能传达、落实到全体员工。 (五)有科学的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医院建筑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消防规范,满足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保节能、安全运行的要求。 四、人力资源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 (二)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三)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和梯队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五)贯彻与执行《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与完善职业安全防护与伤害的措施、应急预案、处理与改进的制度,上岗前有职业安全防护教育。 五、应急管理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服从指挥,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的机制。 (三)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四)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五)合理进行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六)建立医院应急管理的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 六、信息与图书管理 (一)有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 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医院信息系统能够连续、系统、准确地采集、存储、传递、处理相关的信息,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在内的技术支撑。 (三)医院信息系统各子系统之间通过集成实现信息的交互与共享;符合国家及卫生部相关的卫生信息标准和规范;按照政府的要求,支持卫生信息的区域共享和交换。 (四)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推动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突发事件响应机制,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五)有针对信息化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梯队,应与医院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的需要相匹配。 (六)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国内外各种医学及相关学科的文献,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七、财务与价格管理 (一)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到位,财务管理体制、经济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经济活动。 (二)有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院实行总会计师制。 (三)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按照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无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五)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六)建立与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医院经济运行进行定期评价与监控,审计结果对院长负责。 (七)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 (八)内部收入分配情况。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个人分配不得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八、医德医风管理 (一)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尊重、关爱患者,主动、热情、周到、文明为患者服务,严禁推诿、拒诊患者。 (二)有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有制度与相关措施对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进行监控与约束。 九、后勤保障管理 (一)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医院职工服务”的理念,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二)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满足医院运行需要。严格控制与降低能源消耗,有具体可行的措施与控制指标。 (三)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为患者提供营养膳食指导,提供营养配餐和治疗饮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保障饮食卫生安全。 (四)有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转移、登记造册和操作人员职业防护等符合规范。污水管理和处置符合规定。 (五)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设备、设施要求符合规范。 (六)重点环境、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室符合相关标准。 (七)灭火器材、压力容器、电梯等设备按期年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八)后勤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按技术操作规程工作。 (九)医院环境卫生符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无烟医院的相关要求,美化、硬化、绿化达到医院环境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十、医学装备管理 (一)医学装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管理办法、标准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使用和管理医用含源仪器(装置)。 (二)有健全的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有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有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和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 (三)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 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相关大型设备的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应有社会效益、临床使用效果、应用质量功能开发程序等分析。 (四)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五)有医疗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为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六)有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的制度与规范,对用于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要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 (七)科主任、工程师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 十一、院务公开管理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二)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三)院务公开应遵循合法、全面、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 (四)院务公开要做到监督检查到位。 十二、医院社会评价 (一)医院定期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动力,改进工作,持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二)按照患者的服务流程,社会对其要求满足程度的感受,设计与确定医院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实施社会评价活动。 (三)建立社会评价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数据库,以确保社会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七章 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 一、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一)资源配置 1. 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 2. 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 3(医院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 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 2. 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 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 (三)治疗质量 1. 手术冰冻与石蜡诊断符合例数。 2. 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 3. 住院患者死亡与自动出院例数。 4. 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5. 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6. 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7. 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 (四)工作效率 1. 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 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 床位使用率%。 4. 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 1. 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 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 1.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 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 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 资产负债率。 5. 固定资产净值。 6. 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五年) 1. 国内论文数 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 SCI 收录论文数。 2. 承担与完成国家、省级科研课题数。 3. 获得国家、省级科研基金额度。 二、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 (一)住院重点疾病:总例数、死亡例数、二周与一月内再住院例数。 1. 急性心肌梗塞ICD-10:I21-I22 2. 充血性心力衰竭ICD10: I50.0 3. 脑出血和脑梗塞ICD10: I60-I63 4. 创伤性颅脑损伤 ICD10: S06 5. 消化道出血(无并发症)ICD10: K25-K28伴有.0-.2,.4-.6亚目编码,K29.0,K92.2 6. 累及身体多个部位的损伤ICD10: T00-T07 7. 细菌性肺炎(成人、无并发症)ICD10: J10.0,J11.0,J12-J18 (不包括J17*) 8.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ICD10: J44 9. 糖尿病伴短期并发症与长期并发症 ICD10: E10-E14 10. 结节性甲状腺肿ICD10: E04 11. 性阑尾炎伴弥漫性腹膜炎及脓肿ICD10: K35.0,K35.1 12. 前列腺增生ICD10: N40 13. 肾功能衰竭ICD10: N17-N19 14. 败血症(成人)ICD10: A40-A41 15. 高血压病(成人)ICD10: I10-I15 16. 急性胰腺炎ICD10: K85 17. 恶性肿瘤术后化疗ICD10: Z51.101 18. 恶性肿瘤维持性化学治疗ICD10: Z51.201、Z51.103 (二)住院重点手术: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 1. 髋、膝关节置换术ICD-9-CM-3:81.5 2. 脊髓、椎管手术ICD-9-CM-3:03.0、03.1、03.2、03.4、03.5、03.6、03.7 3. 胰腺切除术ICD 9-CM-3:52.5-52.7 4. 食管切除术ICD 9-CM-3:42.4 5. 腹腔镜下胆囊切除术ICD-9-CM-3:51.23 6. 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ICD-9-CM-3:36.1 7. 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ICD-9-CM-3:36.06, 36.07颅脑手术ICD-9-CM-3:01.24、01.39、01.5 8. 子宫切除术ICD-9-CM-3:68.4-68.7 9. 剖宫产ICD-9-CM-3:74.0,74.1,74.2,74.4,74.99 10. 阴道分娩ICD 9-CM-3:72,73.0-73.2,73.4-73.9(伴ICD-10:Z37)阴道分娩的出院患者 11. 乳腺手术ICD-9-CM-3: 85.4 12. 肺切除术ICD-9-CM-3:32.4、32.5 13. 胃切除术ICD-9-CM-3:43.5-43.9 14. 直肠切除术ICD-9-CM-3: 48.4-48.6 15. 肾与前列腺相关手术ICD 9-CM-3:55.4-6,60.3- 16. 血管内修补术ICD 9-CM-3:39.71-74 17. 恶性肿瘤根治术ICD 10 C00-C97,伴ICD.9-CM-3“某器官全切除术”、或大部分(或部 分)切除术。 (三)患者安全类指标 1. 择期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败血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猝死、呼 吸衰竭、骨折生理/代谢紊乱)发生率。 2. 择期手术麻醉并发症发生率。 3. 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 4. 产伤-新生儿患者损伤发生率。 5. 产伤-阴道分娩产妇发生率。 6. 产伤-剖宫产产妇发生率。 7. 因用药错误导致患者死亡发生率。 8. 输血?输液反应发生率。 9. 手术过程中异物遗留发生率。 10. 医源性气胸发生率。 11. 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 12. 医院内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三、单病种质量监测指标 (一)急性心肌梗死(ICD-10 I21.0-I21.3,I21.9) . 1. 到达医院后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吡格雷)的时间。 2. 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3. 实施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EMI):到院后实施溶栓治疗的时间;到院后实施PCI治疗的时间;需要急诊PCI患者,但本院无条件实施时,转院的时间。 4. 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β-受体阻滞剂(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的时间。 5. 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 6. 住院期间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时间。 7. 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受体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 8. 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9.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 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 (二)心力衰竭(ICD-10 I11-I13伴I50) 1. 到达医院后首次心功能评价的时间与结果。 2. 到达医院后使用首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的时间。(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 3. 出院时继续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ACEI/ARBs。 4. 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心力衰竭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5.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6. 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三)社区获得性肺炎--住院(ICD-10 J13-J15,J18) 1. 到达医院后首次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 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氧合评估的时间。 3. 重症患者、入住ICU患者实施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4. 起始抗菌药物种类(经验性用药)选择。 5. 入院后患者接受首剂抗菌药物治疗的时间。 6. 初始治疗后评价无效,重复病原学检查的时间。 7. 抗菌药物(输注、或注射)使用天数。 8. 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肺炎的健康辅导的内容与时机。 9.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 患者对服务舒适度评价结果。 (四)脑梗死(ICD-10 I63) 1. 到院后接诊流程:到院后实施神经功能缺失评估的时间与结果;到院后实施头颅CT检查的时间。 2. 到院后实施静脉应用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t-PA)/或尿激酶应用的评估时间。 3. 到院后使用首剂阿司匹林/或氯吡咯雷的时间。 4. 到院后实施吞咽困难评价的时间。 5. 到院后实施血脂评价与使用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禁忌症者)的时间。 6. 住院期间接受血管功能评价的时间。 7. 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时间。 8. 康复评价与实施的时间。 9. 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或氯吡咯雷。 10. 住院期间与出院后伴有房颤的脑梗死患者口服抗凝剂(华法林)的治疗。 11. 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询与脑梗死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12.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3. 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五)髋关节置换术(ICD 9-CM-3 81.51-52)、膝关节置换术(ICD 9-CM-3 81.54) 1. 术前实施手术前的关节功能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 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种类选择;术前(切皮)前使 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术后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 3. 预防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形成治疗的时间。 4. 手术输血量。 5. 术后康复治疗的时间。 6. 手术后并发症发生的时间。 7. 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髋、膝关节置换术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8. 切口?/甲愈合。 9.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 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六)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ICD 9-CM-3 36.1) 1. 实施手术前的风险评估的时间与结果。 2. 符合手术适应症与急症手术指征。 3. 使用乳房内动脉比率。 4. 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种类选择;术前(切皮)前使 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术后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的时间。 5. 术后活动性出血或血肿的再手术时间。 6. 手术后发生并发症的时间。 7. 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的健康教育的内容与时机。 8. 切口?/甲愈合。 9.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10. 患者对服务满意程度评价结果。 四、重症医学(ICU)质量监测指标(试行) (一)非预期的24/48小时重返重症医学科率% (二)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的预防 (三)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发生率‰ (四)中心静脉导管相关性血行性感染率‰ (五)导尿管相关的泌尿系感染率‰ (六)重症患者死亡率% (七)重症患者压疮发生率% (八)各类导管管路滑脱与再插率% (九)人工气道脱出例数 五、合理用药监测指标(试行) (一)抗生素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二)注射剂处方数/每百张门诊处方 (三)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 (四)抗菌药占西药出库总金额比重 (五)常用抗菌药物种类与可提供药敏试验种类比例 (六)“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试行)药物使用(10项择期手术) 1. 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 2. 在手术前一小时开始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3. 手术超过三小时加用抗菌药物一次。 4. 在手术结束后24、48、72、96、120小时内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 六、医院感染控制质量监测指标(试行) (一)呼吸机相关肺炎感染‰ (二)留置导尿管所致泌尿系感染‰ (三)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 四按手术风险分类)。‰。‰。供药敏试验种类比例。(四)手术部位感染%(按手术风险分类) 七、传染病控制质量监测指标(试行) (一)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率、及时报告率、报告信息准确率。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是向含有多个地区或区域(人口一般在百万以上)提供以高水平专科医疗服务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高等医学院校和科研任务的区域性医疗机构;是省或全国的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技术中心,是国家高层次的医疗机构。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 (50分) (一)医疗服务 (20分) 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 (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 (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 (10分) 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 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 (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 科室设置(30分)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2、二级专业科室 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下列科室中地个为必设科室 :心血管、消化、呼吸、血液、神经内科、肾内、内分泌等专业科室。 外科:应设普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专业科室。 妇产科:应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 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 3、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立。 全院应有3个以上的重点专科。 每重点专科有20张病床。 4 应设综合重症加强监护病房(ICU或称综合加强医疗病房)或专科重症加强监护病房(或称专科加强医疗病房) (二)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 (10分) 除符合<医疗机构标准>外,还应设信息统计室 图书馆(室) 三 人员配备(30 分) 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引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 (10分)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机构合理。 (6分) (三)、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 (7分) (四)、营养人员(具有营养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与床位比为1:200 (4分) (五)、输血科专业人员根据医院床位数、手术例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3分)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教学医院,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四 医院管理 (140分) (一)、组织管理 (25分) 1、医院应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并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制定和不断 完善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务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化管理。 3、医院实行目标管理,应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好执行进度发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4、建立健全院内、外的监督制度,定期对医院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5、院长应全面掌握医院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国内医院管理动态,强化科学管理意识;医院领导必须接受国家、省(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只能科室的领导也要接受岗位培训 6、有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和经费 7、医院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结构、合作和工作满意度?80%。 (二)、信息管理 (22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图书馆的中、外文医学图书和期刊能满足医教研需要 3、档案管理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国家二级)标准执行。 4、对医疗、病案统计、财务、人事、药库、和图书情报等信息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 5、各种统计、分析、编码及信息都必须擦却国家和部颁标准。 6、医院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利用。 (三)财务管理 (15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会制度,加强财经律。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主要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3、贯彻“勤俭办院”的方针,加强经营管理 逐步开展成本核算。 (四)设备管理 (19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和维修组织,配备一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2、医院设备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设备定期采购、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 3、医院应重点保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达到的设备和其他基本要装备、急救设备、监护设备的配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要经过论证 。有关大型设备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4、贵重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五)总务管理 (19分) 1、健全的总务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般物质实行定额管理 有健全的采购 验收 入库 发放 报废等制度 3、主动、及时为医教研和职工生活服务。做倒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倒两满意(职工、病人)。 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 确保应急需要 (六)、建筑管理 (8分) 1、医院建设要有总体规划,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资料保存完整,符合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标准》等建筑规范。 2、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等部门的建筑布局及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 3、医院旧建筑有定期维修计划,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七)、安全管理 (15分) 1、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组织。 2、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措施及实施记录并定期对安全管理进行评价。 3 、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及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舱 氧气供应室 危险品仓库 同位素室 配电室 手术室 细菌室等 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换,使用方便。 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八)环境管理 (17分) 1 、保持医院清洁卫生] 2 、门诊、病房等医疗去禁止吸烟;保持整洁、安静。 3 、搞好院内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 4 、污水 污物 放射性物质等处理,有毒气体排放及消烟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 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 (480分)_ (一)医疗管理 (105分) 1、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长分管业务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业务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完善质量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可以与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合并)、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 5、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及各种病例讨论制度。建立健全病历质量检查考核制度 加强院、科、主治医师三级的检查考核。病历书写要求清晰、规范、完整、正确、及时、有要点、有分析、注重内涵质量,完整地记录各级医师查房、抢救 会诊、讨论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6、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增强全院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及时发生和纠正差错事故苗头。对已发现的差错、事故要及时上报,正确处理,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医务人员技术档案。 门诊管理,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努力消除“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并有相应措施,内外妇儿科每天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门诊,其中内科和外科门诊应每天保证二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在岗,承担指导低年资医师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的任务。本院医师出门诊人数应占在岗门诊医师总人数的65%以上。 加强急诊科建设,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按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组织领导、布局和人员、床位、设备、药品、器械、通讯设备以及车辆配备等方面进行落实,保证医疗、抢救和转送病人的需要。 10、坚持危重抢救病人床旁交班制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坚守岗位 11、医技科室树立和坚持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预约和发报告的时间。检验科必须建立室内质量控制系统,并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本地区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甲等医院必须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 床学研究和临床用药的监督与指导. (二)、护理管理 (75分) 1 、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制。 2 、医院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药积极创造条件设护理副院长,实行三级或二级管理。 3、切实落实卫生部《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在护理工作中的作用,各级人员按技术职务上岗。 4 、开展整体护理,有整体护理实施方案,通过模式病房逐步向全院推广。 5、建立整体护理病历,并不断完善。 6 、完善各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7 、指定并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方案,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8 、护理部应有专门负责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主任,各病房应有负责教学的护理人员。 9 、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建立业务技术档案,年培训率不低于15%;有分级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护理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的培养,使用计划药落实到个人。 10 、加强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护士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三基” 、“三严”培训与管理 (45分) 1 、医院要坚持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简称“三基”)训练,培养严格要求、严格组织、严谨态度(简称“三严”)。 2 、“三基”培训必须全员参与,“三基”考核必须人人达标。 3 、要把“三严”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始终。 4、医护人员人人掌握手心复苏急救术。 (四)医院感染管理 (40分) 1、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严格控制医院感染。 2、有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及管理制度,关有监测记录、效果、评价及改进设施。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4、有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严格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 、特殊区域的管理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7 、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8 、消毒物品、物体表面、手、空气现场采样检验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输血管理 (15分) 1、严格执行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输血工作纳入本地区血液三统一管理。不得自找血源、自采自供血源。 2、建立健全输血工作制度 、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质量考核指标和质量管理信息反馈系统。 3 、临床输血要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手续,输血前必须执行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有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的管理办法。 5 、有严格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及管理制度,建立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6、输血科应达到卫生部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技术水平 (200分) 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水平,能接受二级和部分三级医院的转诊。能 正确处理复杂疑难病症。 1、临床科室(见附件一) (60分) 2、医技科室(见附件二) (60分) 3、重点专科 (60分) (1)、能开展“附件一”所列之重点专科诊疗技术,每个重点专科要达到国内或省级先进行列。 (2)、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在国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3)、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4)、能开展与重点相应的实验研究。 (5)、部(委) 省级以上科研成果。 (6)、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7)、每年在国家级(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 4 、护理 (20分) (1)、重点专科护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开展整体护理,并能对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 (3)、能承担中、高等卫生学校互利专业的临床教学。 (4)、开展护理科研 每年护理科研或革新项目?2项。 (5)、每年在省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3篇。 六 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 (105分) (一) 教学 科研管理 (45分) 1、有与功能和任务想适应的、健全的教学和科研管理组织,医院领导要有人分工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 有切实可行的教学科研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价。 3 、有健全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 、有比较稳定的教师队伍 并建立备课 评教 评学和检查性听课制度。 5、教学资料(电化教学材料、自编统编等)、教学设备(仪器设备、图表标 本模型、实验动物等)以及所提供的教室、示教室、病种、病人数量均能满足临床教学的需要。 6 、执行卫生部有关“教学医院”的管理规定。 (二)、教学、科研水平 (60分) 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1 、完成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任务 2、独立培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3、毕业后教育 继续教育和进修教育正规严格效果好。 4、每年承担部委 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 5、在统计年度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1次。 6、按评审前三年统计,有省科技进步(成果)奖?1项;部委、省科技进步(成果)奖?2项。 七、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65分)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 (10分) (二)、有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教育体制度。 (5分) (三)、坚持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5分)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贯《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廉洁行医措施, 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奖惩分明。 (13分) (五)、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 (13分) (六)、提倡敬业精神.对技术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6分) (七)、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患者、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85%。 (13分) 八、统计指标(100分)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2、手术前后符合率?90%。 3、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符合率?50%。 4、X线电子计算机体层成像装置(CT)检查阳性率?60%(无CT者,此项不占分)。 5、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阳性率?70%(无MRI者,此项不占分)。 6、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7、X光摄甲片率?40%。 8、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VIS?120)。 9、血液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DI?2)。 10、免疫室间质评全年平均成绩在全国平均成绩之上。 11、细菌室间质评全国鉴定正确率?80%。 12、尸检率?10%(新生儿尸检除外)。 13、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4、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4%。 15、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 16、同一病例一周内再住院率(检查时确定病种,同级医院比较)处于同级医院较低水平。 17、住院产妇死亡率?0.02%。 18、活产新生儿死亡率?0.5%。 19、麻醉死亡率?0.02%。 20、门诊处方合格率?95%。 21、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0%。 22、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 23、陪护率?5%(不包括爱婴医院产科病房) 24、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执行率100% 25、住院病人治疗饮食就餐率100% 26、住院病人就餐率?80% 27、医院感染率?10% 28、医院感染漏报率?20% 29、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 30、病床使用率适宜范围85%-93% 31、平均住院日?18天 32、病床周转次数?17次/年 33、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 34、完成指令性任务100% 35、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100% 36、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7、基础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8、特护 一级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90% 39、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 ?95%(根据护理模式改革的需要,护理文件由 各地自定) 。 40、开展整体护理病房数?20% 41、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42、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3、一次性注射器 、输液(血)器用后毁形率100% 44、年褥疮发生次数0(特殊情况例外) 45、成分输血使用率70%计算公式: 年度各种成分血使用量(袋)子 年度各种成份血使用量(袋)+年度全血使用量(袋) ×100% 46、单病种治愈好转率达卫生部颁发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7、单位病种病死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8、单位病种术后十日死亡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标准。 49、法定报告传染漏报率0 50、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0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1994)第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现将我部制定《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日 附件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是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 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 医院基本标准 三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 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 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 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 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 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 无影灯 麻醉机 麻醉监护仪 高频电刀 移动式X光机 X光机 B超 多普勒成像仪 动态心电图机 脑电图机 脑血流图机 血液透析器 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 食道镜 胃镜 十二指肠镜 乙状结肠镜 结肠镜 直肠镜 腹腔镜 膀胱镜 宫腔镜 妇科检查床 产程监护仪 万能产床 胎儿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 骨科牵引床 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 涡轮机 牙钻机 银汞搅拌机 显微镜 生化分析仪 紫外线分光光度计 酶标分析仪 尿分析仪 分析天平 细胞自动筛选器 冲洗车 电冰箱 恒温箱离心机 敷料柜 器械柜 冷冻切片机 石蜡切片机 高压灭菌设备 蒸馏器 紫外线灯 手套烘干上粉机 洗衣机 冲洗工具 下收下送密闭车 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 通风降温、烘干设备 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0楼 huangjin6 2010/7/2 09:42 国家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 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我国医院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客观依据。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医院微观管理的双重机制,完善各级医院功能,健全、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同时还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分级管理是医院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指导,总结我国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和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的经验,由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十一省、市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等单位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的。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各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各级医院都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医院开业资格的认定标准。基本标准单独考核评定,与分等标准考核打分分开。如达不到“基本标准”的要求,不予通过,定为不合格医院,新申请开业的医院则不予批准。 2.各级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把医院分为三级,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还根据各级医院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并参照必要的设施条件,分别划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 3.评审判定标准:在数学模型评分办法建立前暂采取千分制办法评定。在评审中,合格医院按所得总分的分数段来评定等次。 甲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900分以上(含900分)。 乙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750分至899分。 丙等:分等标准考核在749分以下。(含749分) 三级特等医院除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医院所必备的条件。 4 .医院评审申请书:是医院向评审委员会申请的必备手续,也是评审委员会认定医院评审资 格的主要依据。要求各医院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申报。 5.标准的其他有关附件:是标准的具体指标,要求和考核检查要点等的说明。 这次所形成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还很不完善,只能作为草案在全国试行。希望各地在试行中对本标准提出修订意见,使之逐步完善。 卫生院、基层医院(一级医院)标准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 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 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评价。有人分工负责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必备制度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除一般医院工作制度,应包括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等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二)信息管理 1.按卫生部《卫生统计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配合综合信息管理专(兼)职人员。 2.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且有成效。 3.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三)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或专职财会人员。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符合会计制度。 3.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4.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准乱收费。 (四)设备管理 1 .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 2.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需要。 3.对重要设备建立的档案。 (五)总务管理 1.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2.主动、及时为全院服务,保证水、电、被服、膳食供应,各种设施及时维修。 (六)建筑管理 1.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筑有改造计划。 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逐级质量保证体系。 (二)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院内感染的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 3.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 4.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的保治措施。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有关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开展和坚持岗位前教育制度。 4.建立群众监督制度。 5.根据调查,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规定。 6.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 六、医院安全 1.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2.制订平时的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 3.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 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的需要。 七、医院环境 1 .重视医院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 2.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 3.重视院内绿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外花木种植、立体绿化)。 4.对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符合卫生学标准。 5.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38分贝。 6.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3000米烛。 2010/7/2 09:44 国家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 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我国医院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客观依据。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医院微观管理的双重机制,完善各级医院功能,健全、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同时还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分级管理是医院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指导,总结我国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和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的经验,由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十一省、市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等单位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的。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各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各级医院都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医院开业资格的认定标准。基本标准单独考核评定,与分等标准考核打分分开。如达不到“基本标准”的要求,不予通过,定为不合格医院,新申请开业的医院则不予批准。 2.各级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把医院分为三级,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还根据各级医院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并参照必要的设施条件,分别划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 3.评审判定标准:在数学模型评分办法建立前暂采取千分制办法评定。在评审中,合格医院按所得总分的分数段来评定等次。 甲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900分以上(含900分)。 乙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750分至899分。 丙等:分等标准考核在749分以下。(含749分) 三级特等医院除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医院所必备的条件。 4 .医院评审申请书:是医院向评审委员会申请的必备手续,也是评审委员会认定医院评审资格的主要依据。要求各医院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申报。 5.标准的其他有关附件:是标准的具体指标,要求和考核检查要点等的说明。 这次所形成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还很不完善,只能作为草案在全国试行。希望各地在试行中对本标准提出修订意见,使之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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