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2017-10-13 14页 doc 30KB 65阅读

用户头像

is_036899

暂无简介

举报
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科研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教师岗位职责。 (二)本岗位职责适用于本校从事研究生、本、专科生等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的教师。 (三)教师岗位职责是教师岗位聘用、年度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教师岗位聘期一般为三至六年,以下基本岗位职责指聘用相应岗位的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和完成的基...
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大学教师岗位职责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科研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订教师岗位职责。 (二)本岗位职责适用于本校从事研究生、本、专科生等各类教育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的教师。 (三)教师岗位职责是教师岗位聘用、年度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教师岗位聘期一般为三至六年,以下基本岗位职责指聘用相应岗位的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和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 二、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的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 1 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精神境界,敬业爱校,治学严谨,锐意进取,富于创新,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树立和培养优良的教风和学风,模范执行《武汉纺织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教书育人,行为世范,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既要关心、爱护、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四)仪态大方,以普通话作为教学用语和校园用语。 (五)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精通所授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与所承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适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本学科的新成就,不断提高知识水平,丰富和更新知识结构。 (六)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按要求,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写出规范的。 (七)积极参加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八)在聘期内保证全职在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三、教师的基本岗位职责 (一)教授二级岗位(聘期按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岗位职责根据聘期再做调整) 1.教学工作: (1)聘期内,每年承担1门及以上本科生课程讲授任务;每年开设2次前沿讲座; (2)积极开展双语教学;主持本学科(或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编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聘期内取得教学标志性成果1项。 2.科研工作: (1)面向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聘期内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2项;每年完成学校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2)聘期内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科研(或教研)12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CSSCI或AHCI收录8篇及以上。 (3)聘期内,争取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1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工科)。 3.学科建设工作: (1)积极参与教师团队的建设工作,带领相关教师团队,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制定或协助学科负责人制定和实施本学科及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4.人才培养工作: (1)根据所在学院安排负责制定本学科青年教师培养,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年轻教师5名。 (2)推荐青年教师到海外访学,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5.服务社会工作: 结合本学科特色,积极推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有效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我校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6.国际合作工作: (1)聘期内,吸引海内外杰出人才1,2名;联系、推荐3名优秀青年教师出国学习、进修; (2)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提高本学科国际合作交流水平。 (二) 教授三级岗位(聘期按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岗位职责根据聘期再做调整) 4 1.教学工作: (1)聘期内,每年承担1门以上本科生课程讲授任务;每年开设2次前沿讲座。 (2)积极开展双语教学;主持本学科(或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编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聘期内取得教学标志性成果1项。 2.科研工作: (1)面向国家、地方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聘期内承担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研课1项;每年完成学校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2)聘期内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在专业权威期刊发表科研(或教研)论文8篇及以上,其中被SCI、EI、CSSCI或AHCI收录的数量不少于4篇及以上。 (3)聘期内,争取获得国家级科研奖励1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项(工科),其中发明专利1项。 3.学科建设工作: (1)积极参与教师团队的建设工作,带领相关教师团队,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2)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重要建议,促进本学科跟踪国际学术前沿。 (3)制定或协助学科负责人制定和实施本学科及实验室建 5 设规划,指导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4.人才培养工作: (1)根据所在学院安排负责制定本学科青年教师培训计划,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年轻教师2名; (2)推荐青年教师到海外访学,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来校进行学术交流; 5.服务社会工作: 结合本学科特色,积极推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有效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我校社会影响力的提升。 6.国际合作工作: (1)聘期内,吸引海内外杰出人才1名;联系、推荐1名优秀青年教师出国学习、进修。 (2)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提高本学科国际合作交流水平。 (三)教授四级岗位基本岗位职责(三年聘期)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6 (2) 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硕士生。 (3)教学研究:主持校级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4) 教材、著作:以主编、副主编公开出版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或正式出版本专业领域学术专著(排名前二)。 2.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并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攻关)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经费资助); (3)发表学术论文: 聘期内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或AHCI等收录3篇及以上。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 7 排名前五)。 3.学科专业建设: 指导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显著成绩。 4.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院(部)指导本学科专业的教师队伍建设,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青年教师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需要,指导高级研修人员。 5.国际交流: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学术交流,并做出显著成绩。 6.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副教授一级岗位基本职责(三年聘期)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2)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指导硕士生(有硕士点的学科);承担学生的班主任工作。 (3)教学研究: 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 8 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前三名)。 2.科研工作:完成学校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且达到下列岗四项中的一项: (1)发表学术论文: 聘期内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或AHCI收录2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攻关)、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3.学科专业建设: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 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4.指导青年教师: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9 5.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副教授二级岗位基本职责(三年聘期)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2)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有硕士点的学科,指导硕士生;承担学生的班主任工作。 (3)教学研究: 主持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2.科研工作:完成学校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且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发表学术论文: 聘期内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或AHCI收录2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 10 撑计划项目(攻关)、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3.学科专业建设: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 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4.指导青年教师:参与并协助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5.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副教授三级岗位基本职责(三年聘期)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11 (2) 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不含公共基础课教师);有硕士点的学科,指导硕士生;承担学生的班主任工作。 (3)教学研究:作为前两名完成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 2.科研工作:完成学校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且达到下列四项中的一项。 (1) 发表学术论文: 聘期内以武汉纺织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专业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SCI、EI、CSSCI或AHCI收录1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前六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支撑计划项目(攻关)、国家重大科学工程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 (3)主持或作为骨干成员(前五名)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三等奖及以上级别奖励(其中省部级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二、一等奖排名前三,国家级奖排名前五)。 12 3.学科专业建设: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 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4.指导青年教师:参与或协助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的讲师和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5.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对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讲师岗位基本职责(三年聘期)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守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2) 指导学生: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设计、实习,承担学生的班主任工作。 (3)教学研究:作为主要成员(前五名)完成校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学研究项目,或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有获奖证书)。 2、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并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1)发表学术论文: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 13 文2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或以上科研项目,或者参与完成重大横向项目;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获得省部级或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3、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4、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 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助教岗位基本岗位职责(三年聘期) 1.服从学校和学院(部)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兼任学生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工作。 2.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完成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 3.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4.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5.积极参与学校及所在学院(部)的各项活动以及公益服务工作, 完成学校和学院(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岗位职责 1.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学 14 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密切关注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和热点问题,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不断强化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合作意识,务求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 2.围绕学校人才培养这一中心工作对学生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使之成为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业务扎实、工作勤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做好本单位学生的党团建设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学生党团组织在学生成才和学生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切实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团学组织开展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和素质拓展等方面的活动,做好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4.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结合不同年级学生特点,确定不同的工作重心、工作方式与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加强学风建设、班级建设、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通过综合测评、达标创优、考核奖惩等有效手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具体落实党和政府及学校有关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5 多渠道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6.密切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协助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引导学生正确看待或处理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7.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8.执行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深入课堂、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了解、掌握学生的信息,维护学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稳定;建立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的联系机制,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有利的育人环境; 9.开展学生舆情调研。运用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学生有关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10.承担“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幢、“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心理健康”、“党团课程”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积极开设各种人文和大学生活指导类的选修课程或专题讲座。 五、相关说明 16 1.科研项目经费均指学校财务处到账本人可分配经费。 2.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按科技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高校教师岗位职责——助教岗位 1.科(教)学研究 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参与一个学术团队,在学术带头人的指导下,参加学术团队或科研组的科(教)学研究工作,立足长远确定研究方向,在所属学科省级及以上级别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教育教学 承担本科生核心或基础课程的助课任务,承担课程辅导、实验、批改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担任学生辅导员; 根据需要完成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参与实验室建设等其他工作。 3.社会工作 根据学院的学科发展需要,完成学历学位进修或各种岗位培训、素质技能培训和外语培训的任务,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宗旨,关心和促进学校、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 17 18
/
本文档为【大学教师岗位职责】,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