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噪声卫生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试行草案)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防止工业企业噪声的危害,保障工人
身体健康,促进工业生产建设的发
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脉冲声除外)。
第三条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劳动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执行。
第四条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家劳动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条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
第六条 对每天接触噪声不到八小时的工种,根据企业种类和条件,噪声标准可按表1、2相应放宽。
第七条 工业噪声检测
,按《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进行。
第八条 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第九条 新建(包括引进项目)、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企业,必须把噪声的
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工业企业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卫生、劳动和有关部门合理选择厂址,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严格把关。没有卫生、劳动部门签字盖章,不准施工和投产。
第十条 在现有工业企业中,凡噪声超过本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本标准要求。在未达到标准前,厂矿企业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工人健康。
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参照表 表1
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 允许噪声〔分贝(,)〕
8 85
4 88
2 91
1 94
最高不得超过115
现有企业暂时达不到标准,参照表 表2
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小时) 允许噪声〔分贝(,)〕
8 90
4 93
2 96
1 99
最高不得超过115
第十一条 各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在产品标准中应有噪声卫生标准的要求。
附件一:工业企业噪声检测规范(草案)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测量。
一、测量仪器
(一)噪声测量使用声级计,声级计应符合国家标准。
(二)声级计和声级校准器每年应送交计量单位校准。
(三)声级计使用前后应进行校准。
二、测量的量和读数方法
(一)测量的量
1(稳定噪声,测量,声级,测量值后应标记,,,,如80,,,。
2(不稳定噪声,测量等效连续,声级;或测量不同,声级下的暴露时间,计算等效连续,声级(见附录)。
(二)读数方法
测量时使用慢档,取平均读数。
三、测点选择
测量时,应将传声器放置在操作人员的耳朵位置(人离开)。
(一)若车间内各处,声级差别不大(小于3分贝),则只需在车间内选择1,3个测点。
(二)若车间内各处声级波动较大(大于3分贝),则需按声级大小,将车间分成若干区域,任意两个区域的声级差应大于或等于3分贝;每个区域内的声级波动必须小于3分贝,每个区域取1,3个测点。这些区域必须包括所
有工人为观察或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工作、活动的地点和范围。
四、减少环境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噪声测量时,要注意避免或减少气流、电磁场、温度和湿度等因素对测量结果的影响。
五、测量
表格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记录表
,,,,厂,,,,车间 厂址,,,, 年 月 日
名称 型号 校 准 方 法 备 注 测 量
仪
器
运转状态 车 机器名称 型号 功率 备 注
开(台) 停(台) 间
设
备 状 况
设
备
分
布
及测
点
示意
图
声级,, 倍频程声压级,, 测
数
点 , , 315 63 125 250 500 1k 2k 4k 8k 据
记
录
测量人
等效连续声级记录表
中 心 声 级 ,,, 测 等效连续
点 A声级 暴 80 85 90 95 100 105 110 115 120 125 露 时 间
?
分
?
备
注
说明:测量的,声级的暴露时间必须填入与之对应的中心声级下面,以便于计算。如:78,82,,,的暴露时间填在中心声级80之下,83,87,,,
的暴露时间填在中心声级85之下。
附件二:等效连续,声级的计算方法
将声级从小到大排列并分成5分贝一段,中心声级表示。用中心声级表示的各段为:80、85、90、95、100、105、110、115分贝。80分贝表示78,82分贝的声级范围,85分贝表示83,87分贝的范围,依此类推。一个工作日内,将各段声级的总暴露时间统计出来,并填入下表。
,(段) 1 2 3 4 5 6 7 8
中心声级
80 85 90 95 100 105 110 115 Ln(dBA)
暴露时间
T T T T T T T T 12345678
Tn(分)
以每个工作日八小时为基础,低于78分贝的不予考虑,则一天的,等效连续声级可按下式近似计算:
n-1 Σ 10 ?Tn
n 2
Ln , 80,101g
480
式中,,表示第,段声级,,一个工作日的总暴露时间(分)。
附件三:噪声性耳聋调查方法
一、病史调查和体检(见附表)
二、听力检查
1(测听仪器:
听力计应符合国家听力测试零级标准。在国家标准颁布以前,暂用国际标准组织推荐的听力测试零级标准。
2(测听条件:
隔声室内本底噪声应小于30分贝(,)。
听力计在进行测听以前应用仿真耳进行校准。
仿真耳应符合国家标准。在国家标准颁布以前,暂用国际电工委员会(1970)推荐的仿真耳标准。
3(测听方法:
(1)测纯音听阈时,先给一适宜强度,使受试者听到声音,然后以5分贝一档下降,到受试者听不到,再以5分贝一档升高,直至又产生反应„„,反复两三次,最后确定阈值。如用连续声测听,每下降一档,须将声讯号间断一次;若用脉冲声,也应随时阻断声讯号,以便了解受试人的反应是否正确。
(2)一般情况仅测两耳纯音气导听阈(下称听阈)。
(3)纯音听阈测试顺序:
1000 1500 2000 3000 4000 6000 8000 10000赫;
1000 500 250 125赫。
(4)先测右耳,后测左耳。若两耳听阈有差异,原则上先测好耳(应注明顺序),测坏耳时注意掩蔽。
(5)正式测听以前,应进行试测,待能确切地反应后,方得正式采取数据。
(6)两耳听阈测试。原则上不超过十分钟。
(7)永久性阈移测听时间,定为噪声暴露停止后12,16小时进行。
(8)暂时性阈移测听时间,在噪声暴露停止后2分钟开始。
接触噪声工人病史调查和体检表
编号,,,,
单位,,,
, 姓名,,,, 性别:男 女 年龄,,出生,,年,,月 工工种,,,龄: 年 月 ,
噪声每日暴露 听力情
起止年月 防护情况
类别 时 间 况 噪 现工
种
声
既
暴 往
工 露
种
史
兵 役 轻武器
爆 震 射击
战 争 重武器
传染病史 麻疹 猩红热 白喉 腮腺炎 脑膜炎 脑炎 既
肺炎 肝炎 结核 慢性痢疾 高烧 往 用药时间 耳 毒 性 链霉素 新霉素 卡那霉素
药 量 病
药 物 史 庆大霉素 奎 宁 水杨酸 听 力 史
中 耳 流脓(右左)手术(右左)外伤(右左)
病 病 史
心血管系
统疾病史
嗜 好 吸烟量 饮洒量
头外伤 癫痫 一氧化碳中毒 贫血 糖尿病 肾
其 他
炎
家 家族耳聋史
族 家族高血压
史
史
记
自 肢
忆耳 觉 耳 耳 头 头 眩 失 多 乏 心 恶 体
力 症 聋 痛 痛 晕 晕 眠 梦 力 悸 心 麻 鸣 减
状 木
退
出
现
时
间
侧 右 左
外 耳
耳 鼓 膜 体
咽 鼓 管
前庭功能
检 鼻
咽
喉
噪声暴露前 噪声暴露前 血 心
压 率 噪声暴露后 噪声暴露后
周
心 浮 围
律 肿 血
管
其
他
检查者 19 年 月 日
听 力 记 录 表
编号,,,, 单位,,,, 姓名,,性男 年龄,,出生,,年,,月 本工种工龄:,,工种,,噪声别 女 级,,分贝(A)
测停右 耳 左 耳 听止日检前噪 136136 查10声声1520408152040810者 00期 暴暴1250000000125000000000
0 露 露 25000 00 00 025000 00 00 00
时分 时 分 5 0 0 0 0 0 0 5 0 0 0 0 0 0
听
力
损
失
情
况